㈠ `為什麼莊家持有股票份額多就能操控股價,別人還不是一樣能買嗎
股票簡單來說也是來供源求關系,買的人多賣的人多就上漲;反而下跌。那麼買賣都需要股票持有人參與才行。如果股票大部分都在莊家手裡的話,你想買買不到,是不是要掛高價,不就漲了嗎?你如果賣的話,你的股很少,賣了就沒了,又怎能向下砸價格呢?
擁有大部分股票後就能隨意操縱股票價格了,想讓價格跌就用股票往下砸,想讓股票漲就用錢買就漲了。
㈡ 為什麼股票莊家可以控盤而別的一些人就是操縱呢
一個人用他人名義炒股是違法的
主力大量買入是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所導致的
性質不一樣
㈢ 不是說散戶斗庄時代早已結束了嗎,為什麼股民們還整天討論莊家,好像每隻股票都是被莊家操縱的一樣
好像每隻股票都是被莊家操縱的一樣
股市有庄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必須是要跟庄才能賺錢。。
A股市場是個資金引導的市場。。可以說就是一種投機。需要的是技術,以及炒股思路
㈣ 莊家洗盤,算不算操縱股市操縱股市不是犯罪嗎
你有證據嗎?
㈤ 既然莊家(主力)能操縱股市升降那他們為什麼洗盤後不天天拉漲停
如果沒有監管大多數莊家對其坐莊的股票價格是可以任意操縱,至少拉抬股價時是這樣。洗盤後為什麼不能天天拉漲停板?兩方面原因決定莊家一般不這樣做。
一、操縱股價畢竟是違法的,莊家盡量是要低調的,就是說,莊家拉抬股價時盡量需要當時的大盤配合。換句話說莊家一般在大盤漲的時候順勢拉抬股價,這樣一來自己所操控的這個股票即使漲得很多也就不那麼顯眼。這就可以躲過監管。然而莊家能控制個股價格這是不假,但是莊家控制不了大盤,莊家是可以天天拉停板,他沒有辦法保證這個時間段大盤一定是天天漲得很好的。
二、第二個原因其實和第一個原因一樣,只是擔憂的事情不同。前面講了,個股過分違逆大盤容易招來監管調查,這是莊家怕的。同時過分違逆大盤,就連菜鳥散戶都知道這是庄股了,大家都知道,莊家做高股價就會出貨,連續不斷漲停誰還敢追?沒人敢追了莊家怎麼出貨?你出不了貨,就算把股價拉到1萬元/股,你賣不出去,還是紙上富貴。
㈥ 股票真的有莊家操控嗎
股票投資時確實來存在莊家操自控的現象,但也不能把所有的股票波動都歸結於莊家的操控。
一部分有資金又有頭腦的人想通過控制某支股票而獲取收益,這樣的人就可以稱為莊家。成為莊家的好處就是可以對股票的走勢做大概率預測(畢竟手中的資金較大),但成為莊家的風險也比較大(還是因為資金大)。
所以如果不是消息極准人士,建議還走從股票交易價格眾數區域尋找判斷參照。
㈦ 上市公司的股東是不是這支股票的背後莊家他們為什麼去操縱它
1、上市公司的股東有可能是這支股票的背後莊家,據悉,證監會\證交所已經譴責過一些有類似行為的上市公司了。之所以操作股價,無非是為了獲取更大的收益。總的來說,有三個目的:
(1)為增發新股作準備,為了新股發行能有個好價格,有必要把二級市場的股票價格炒高,這樣上市公司能圈到更多錢。
(2)為謀個人私利,上市公司的行為、業績是自己掌握的,大股東對其無比了解,會利用這種資源來炒作獲利。
(3)可能有些上市公司有對股票價格的考核。比如對管理層業績考核和股票價格掛鉤,比如許多大非股東承諾股份低於多少就不能拋售,等等。基於上述,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及大股東都有操縱股價的動機和利益點。
2、上市公司股東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機構,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㈧ 莊家擁有大量的股票,股票是他的他想買就買想賣就賣為什麼會存在違規操作問題
首先它擁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後擁有。
其次也有規定操縱價格是不行的
經修正後的我國新刑法第18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①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②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③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針對單位實施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較為嚴重的情況,刑法該條第二款還專門規定:"單位犯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這一規定,筆者認為,所謂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是指違反證券、期貨管理法規,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情節嚴重的行為。
莊家操縱股市,屬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但多年來,在中國股市中,莊家操縱股市有多種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國企上市的政策導向下,有關政府部門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維持股市的高價位,使國企股能夠有一個較高的發行價;二是一些機構(包括證券類、工商企業和上市公司)為了在股市運作中獲得收益,或獨立坐莊或聯手坐莊,操縱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個人為了獲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機構名義,運用機構資金,進行坐莊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歸個人,如若失手,損失由機構承擔;四是一些個人通過「提供」機構坐莊信息,既獲取巨額「信息費」收益,又為莊家聯絡了一批跟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