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惡意操控股價的定義是什麼那些莊家機構是怎麼操作股票的又不違法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操縱手段
1、上市公司,傾力配合
欲話說:蒼蠅不盯沒縫的雞蛋。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相關的上市公司緊密配合,沒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員的別有用心,操縱市場者在二級市場上將寸步難行,一事無成。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配合得天衣無縫,要利潤包裝利潤,要洗盤時製造利空,要出局時炮製題材,就是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不容樂觀也不遺餘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還拿出發行新股、配股或從銀行借貸的資金交給莊家們委託理財,而莊家們炒做的股票正是該家上市公司,於是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便結成了榮辱與共、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為莊家鞍前馬後,樂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內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3、多開帳戶,逃避監管
為了隱蔽操作,逃避監管,莊家們通過在多家營業部利用多個個人帳戶分散籌碼,這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例如被中國證監會查處的信達信託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億元資金,利用101個個人股東帳戶及2個法人股帳戶,通過其下屬的北京、成都、長沙、鄭州、南京、太原等營業部,大量買入"陝國投A" 股票。持倉量從4月8日的81萬股,占總本的0.5%,到最高時的8月24日的4,389萬股,占總股本的25%。但是,信達信託對上述事實未向陝西省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書面報告並公告。
2.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你好,操縱市場是指以獲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資金、信息等優勢或濫用職權,影響證券市場價格,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導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
3. 操縱股票犯法嗎
涉嫌操縱股票是非法的但是如果你們的資金難以撼動股價,這樣一來就不違法了。
4. 什麼是莊家非法操縱股價,他跟合法有哪些區別有哪些手法
非法操縱股價方法有:
盤面手法-對敲
莊家對敲主要是利用成交量製造有利於莊家的股票價位,吸引散戶跟進或賣出。莊家經常在建倉、震倉、拉高、出貨、反彈行情中運用對敲。莊家對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建倉棗通過對敲的手法來打壓股票價格,以便在低價位買到更多更便宜的籌碼。在個股的K線圖上表現為股票處於低位時,股價往往以小陰小陽沿10日線持續上揚。這說明有莊家在拉高建倉,然後出現成交量放大並且股價連續的陰線下跌,而股價下跌就是莊家利用大手筆對敲來打壓股價。這期間K線圖的主要特徵是:股票價格基本是處於低位橫盤(也有拉漲停的),但成交量卻明顯增加,從盤口看股票下跌時的每筆成交量明顯大於上漲或者橫盤時的每筆成交量。這時的「每筆成交」會維持在相對較高的水平(因為在低位進行對敲散戶尚未大舉跟進)。另外,在低位時莊家更多的運用「夾板」的手法,既上下都有大的買賣單,中間相差幾分錢,同時不斷有小買單吃貨,其目的就是讓股民覺得該股拋壓沉重上漲乏力,而拋出手中股票。
第二:拉升棗利用對敲的手法來大幅度拉抬股價。莊家利用較大的手筆大量對敲,製造股票被市場看好的假象,提升股民的期望值,減少日後該股票在高位盤整時 的拋盤壓力(散戶跟他搶著出貨)。這個時期散戶投資者往往有買不到的感覺,需要 高報許多價位才能成交,從盤口看小手筆的買單往往不容易成交,而每筆成交量明 顯有節奏放大。強勢股的買賣盤均有3位數以上,股價上漲很輕快,不會有向下掉的 感覺,下邊的買盤跟進很快,這時的「每筆成交」會有所減少(因為對敲拉抬股價, 不可能象吸籌時再投入更多資金,加上散戶跟風者眾多,所以雖出現「價量齊 升」,但「每筆成交」會有所減少)。
第三:震倉洗盤棗因為跟風盤獲利比較豐厚,莊家一般會採用大幅度對敲震倉的手 法使一些不夠堅定的投資者出局。從盤口看在盤中震盪時,高點和低點的成交量明 顯放大,這是莊家為了控制股價漲跌幅度而用相當大的對敲手筆控制股票價格造成 的。
第四:對敲拉高棗當經過高位的對敲震倉之後,股評家也都長線看好,股價再次以巨量攻。這時莊家開始出貨,從盤口看往往是盤面上出現的賣二、賣三上成交的 較大手筆,而並沒有看到賣二、賣三上有非常大的賣單,而成交之後,原來買 一或者是買二甚至是買三上的買單已經不見了,或者減小了,這往往是莊家運用比 較微妙的時間差報單的方法對一些經驗不足的投資者布下的陷阱,散戶吃進的往往 是莊家事先掛好的賣單,而接莊家賣出的往往是跟風的散戶。
第五:反彈對敲棗莊稼出貨之後,股票價格下跌,許多跟風買進的中小散戶已經套 牢,成交量明顯萎縮,莊家會找機會用較大的手筆連續對敲拉抬股價(這時莊家不會 向以前那樣賣力了),較大的買賣盤總是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因為莊家此時對敲拉 抬的目的只是適當的拉高股價,以便能夠把手中最後的籌碼也賣個好價錢.(如果前 期出貨已經收回本金.另當別論.5.19行情的600637在600602的掩護下,在平台收回建倉和拉抬資金後,大幅跳水出貨。)。
5. 涉嫌操縱股價,為什麼會犯法
因為操縱股價會對廣大股民散布不實消息,造成買賣股票假像,欺騙和誘導股民參與,使其牟利,損害廣大股民切身利益所以是違法行為。
6. 操作股票犯法嗎
准確的說應該叫操縱股價,當然算不上范法!但內幕交易就是范法,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一般來說,收購方和二級市場的炒作者是合二為一的。如果二級市場無利可圖,收購方收購所謂殼資源公司的積極性將大打折扣。收購方和二級市場的炒作者合二為一便構成了完完全全的內幕交易。以億安科技(0008)為例。 億安科技的前身為深錦興,從K線圖可以看出,莊家開始進駐億安科技的時間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倉的時間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個交易日里,億安科技的累計成交量高達8191萬股,換手率高達232.12%。按此計算,主力莊家底位倉的成本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東易主為廣東億安科技發展控股有限公司。這說明內幕人士和莊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後就得知了億安科技的重組內幕。
7. 上市公司操縱股價如何處罰
《證來券法》: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自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其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
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
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
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
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8. 操縱股票違法是怎麼認定的
操縱股票違法是怎麼認定的
答:
(一)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回人,進行了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答的證券交易活動;
(二)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有密切關系的人,其證券交易活動與該內幕信息基本吻合;
(三)因履行工作職責知悉上述內幕信息並進行了與該信息有關的證券交易活動;
(四)非法獲取內幕信息,並進行了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交易活動;
(五)內幕信息公開前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或知曉該內幕信息的人聯絡、接觸,其證券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
希望能幫到你。
9.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你好,操縱市場又稱為操縱行情,是指行為人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專,利用資金、信息等優勢,以各種屬不正當手段,故意通過交易扭曲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使投資者對證券價值產生錯誤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的行為。
操縱證券市場通過人為哄抬或者壓低證券價格,虛構市場供求關系,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誤導投資者作出錯誤判斷,誘導或致使投資者基於錯誤認識進行證券交易,使投資者利益遭受嚴重損失。該行為破壞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和競爭機制,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這也是我國對操縱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和規制的根本原因。
根據我國《刑法》第182條的相關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