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回單裡面有個稅種是其他收入 做憑證時 應該計入哪個科目
要問清楚這個「其他收入」當時在納稅申報時申報的是什麼項目。
就我目前所在地的情況,這個「其他收入」是地稅代征的「工會經費」。
根據月工資總額計提工會經費,次月申報繳納。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B. 其他製造業中其他增值稅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27870.46
貸:銀行存款27870.46
C. 對方開發票的稅要計入什麼科目呢
收票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開票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D. 購買黃金以後,金交所開的發票裡面有升貼水,這個應該怎麼做賬
一.購買實物黃金和紙抄黃金的會計襲處理方法是不同的。
1.實物黃金
如果是銀行業,計入1441貴金屬科目,如果是非銀行的企業,計入存貨,
1).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黃金
貸:銀行存款
2).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紙黃金:
1).存出保證金等
借: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貸:銀行存款
2).視管理層持有的意圖不同分為短期持有和長期持有。
a.如果是短期持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b.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短期內意圖不會改變。
借: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電子化交易
E. 這種進項發票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您好,可以當作費用報銷發票入賬。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庫存現金
F. 普通發票怎樣記帳稅款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普通發票記賬及入款記入什麼會計科目,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購買時收到普通發票,記賬方法: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價款+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由於普通發票不可以做進項稅額,因此發生增值稅記入采購成本中。
第二種情況,銷售時開出的普通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此時增值稅,需要計提,計算方法:增值稅額=【價款/(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即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和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所開具和收取的各種收付款憑證均為普通發票。個人發票一般泛指個人開具的發票,多為普通手撕發票。
G. 購買的銀行貴金屬入什麼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持有的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內。企業(金融)為容上市交易而持有的貴金屬,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二、本科目可按貴金屬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貴金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買的貴金屬,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出售的貴金屬,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其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
H. 購買貴金屬贖回貴金屬入什麼會計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持有的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存貨的成版本。企業(金融)為權上市交易而持有的貴金屬,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二、本科目可按貴金屬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貴金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買的貴金屬,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出售的貴金屬,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其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
I. 購買發票計入什麼科目
現在的增值稅發票都是在稅務機關免費領取。
非稅務機關購買發票不合法,還能入賬啊?
《刑法》
J. 銀行回單裡面有個稅種是其他收入 做憑證時 應該計入哪個科目
根據月工資總額計提工會經費,次月申報繳納。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銀行入賬通知書,指客戶將貨款存入公司的賬戶,或你自己將錢存入你自己的賬戶,銀行在收到這些錢後,列印一份通知,說明錢已存入賬戶。入賬通知書可以作為原始憑證入賬。
銀行回單,是企業的開戶銀行出具的反映企業銀行賬戶上資金流動的憑證。除了收款的回單,付款時也有回單。銀行收(付)款回單是企業收入和支付款項的證明,可以作為原始憑證入賬。
(10)其他貴金屬發票入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一、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二、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會員在工會組織內部享受權利的物質基礎。會員繳納工會會費,體現了會員的組織觀念,密切了會員與工會組織的聯系,同時也有利於職工之間的互助互濟和團結友愛的精神的增強。
會費交納的標准,是根據不同時期會員的收入情況和工會工作情況,由全國總工會統一制定的。現行標准,根據全國總工會1978年工發101號通知規定,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十元的不計交會費。
只要企業發給的是「工資」,而不是發的獎金、津貼或補貼,就應按本人所得的工資收入計算交納會費。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留在基層,用於工會開展活動,勿需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