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貨幣掉期和外匯掉期的區別
1、定義不同
外匯復掉期是交易雙方約定製以貨幣A交換一定數量的貨幣B,並以約定價格在未來的約定日期用貨幣B反向交換同樣數量的貨幣A。
貨幣互換(又稱貨幣掉期)是指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計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調換,同時也進行不同利息額的貨幣調換。
2、初次匯率不同
貨幣掉期初次互換的匯率以協定的即期匯率計算。貨幣互換的目的在於降低籌資成本及防止匯率變動風險造成的損失。 貨幣互換的條件與利率互換一樣,包括存在品質加碼差異與相反的籌資意願,此外,還包括對匯率風險的防範。
外匯掉期首次換入高利率貨幣的一方必然要對另一方予以補償,補償的金額取決於兩種貨幣間的利率水平差異,補償的方式既可通過到期的交換價格反映,也可通過單獨支付利差的形式反映。
3、作用不同
外匯掉期可以用於遠期結售匯業務提前交割,解決了遠期結售匯業務不能提前交割的矛盾,使客戶的資金周轉更靈活。
貨幣互換是一項常用的債務保值工具,主要用來控制中長期匯率風險,把以一種外匯計價的債務或資產轉換為以另一種外匯計價的債務或資產,達到規避匯率風險、降低成本的目的。
⑵ 什麼是"人民幣貨幣掉期業務"
外匯掉期(Foreign Exchange Swap)是交易雙方約定以貨幣A 交換一定數量的貨幣B,並以約定價格在未來的約定日期用貨幣B 反向交換同樣數量的貨幣A。外匯掉期形式靈活多樣,但本質上都是利率產品。首次換入高利率貨幣的一方必然要對另一方予以補償,補償的金額取決於兩種貨幣間的利率水平差異,補償的方式既可通過到期的交換價格反映,也可通過單獨支付利差的形式反映。
80年代以來,外匯掉期市場迅猛發展,全球外匯掉期日均交易量從1989 年的1900億美元增長到2004 年的9440 億美元,從1995 年起,全球外匯掉期交易的日交易量已超過外匯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至2004 年,分別為外匯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日交易量的1.5 倍和4.5 倍。2005 年8 月2 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於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外匯掉期也被中央銀行作為貨幣政策工具,用於從市場上收迴流動性或向市場投放流動性。一些國家(如瑞士、德國、英國、新加坡、泰國等)中央銀行都曾(或正在)使用外匯掉期作為公開市場操作工具。以瑞士中央銀行為例,由於瑞士政府財政赤字很小,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缺乏短期政府債券工具,因此瑞士央行曾主要運用外匯掉期來調節銀行體系的流動性,1993 年瑞士央行未平倉外匯掉期合約金額最高曾達到基礎貨幣的50%左右。
2005 年11 月底,經過連續12 次升息,美國聯邦基金利率已從1%上升到4%。同期,美元一年期Libor 也達到4.70%左右,高出相應期限的人民幣貨幣市場利率2-3%。外匯資金運用能力較強的商業銀行傾向於增持美元資產,提高盈利能力,緩解人民幣流動性帶來的短期投資壓力;同時,為規避匯率風險,商業銀行希望在未來仍然能以當前匯率水平換回人民幣,並願意從美元資產的投資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補償交易對手。在這種情況下,2005 年11 月25 日,為適度回收流動性,保持貨幣市場利率的平穩運行,中國人民銀行選擇國家開發銀行等10 家銀行開展外匯掉期交易,央行即期賣出美元,同時約定1 年後以相同匯率買回美元,並相應收取美元與人民幣的利差補償。該次掉期交易量為60 億美元,央行收回基礎貨幣484.83 億元人民幣。
目前美國聯邦基金利率已達4.5%,且市場普遍預期3 月份將進一步升到4.75%的水平。伴隨美元與人民幣利差的進一步拉大,商業銀行希望通過外匯掉期交易買入美元、投資境外美元資產,提高資產收益率和資產配置效率的意願越來越強烈,相應願意補償交易對手的利差也就越大。
⑶ 76.什麼是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06 年4 月推出)是指境內機構與銀行有一前一後不同日期、兩次方向相反的本外幣交易。在前一次交易中,境內機構用外匯按照約定匯率從銀行換入人民幣,在後一次交易中,該機構再用人民幣按照約定匯率從銀行換回外匯;上述交易也可以相反辦理。
例如,某出口企業收到國外進口商支付的出口貨款500 萬美元,該企業需將貨款結匯成人民幣用於國內支出,但同時該企業需進口原材料並將於3 個月後支付500 萬美元的貨款。此時,該企業就可以與銀行辦理一筆即期對3 個月遠期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即期賣出500 萬美元,取得相應的人民幣,3 個月遠期以人民幣買入500 萬美元。通過上述交易,該企業可以軋平其中的資金缺口,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⑷ 何為"遠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遠期結售匯業務就是客戶和銀行訂立合約,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進行約版定數量的外幣和權人民幣的兌換。客戶到期日賣出外匯,稱為遠期結匯。客戶到期日買入外匯,稱為遠期購匯。
人民幣外匯掉期,是指客戶做一買一賣兩筆方向相反,金額相同,交割日不同的交易。如客戶做一筆即期用人民幣買入一百萬美元,同時做一筆遠期一個月以後賣出一百萬美元的交易,兩筆交易組成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當然兩筆交易的成交匯率不同
⑸ 人民幣掉期與外幣掉期是怎麼回事
有這種說法嗎?是人民幣與外幣掉期吧?
掉期外匯交易是指外匯交易者在買版進或賣出一種期許可權、一定數額的某種貨幣的同時,賣出或買進另一種期限、相同數額的同種外幣的外匯交易。它的特點就是:一種貨幣在被買入的同時即被賣出,或者相反;買賣的貨幣幣種相同且金額相等;買與賣的交割時間不同。也就是說,掉期外匯交易不會改變交易者的外匯持有額,改變的只是交易者所持有外匯的期限結構,所以才叫「掉期」。
在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中,境內機構與銀行有一前一後不同日期、兩次方向相反的本外幣交易。在前一次交易中,境內機構用外匯按照約定匯率從銀行換入人民幣,在後一次交易中,該機構再用人民幣按照約定匯率從銀行換回外匯;上述交易也可以相反辦理。
例如,某出口企業收到國外進口商支付的出口貨款500萬美元,該企業需將貨款結匯成人民幣用於國內支出,但同時該企業需進口原材料並將於3個月後支付500萬美元的貨款。此時,該企業就可以與銀行辦理一筆即期對3個月遠期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即期賣出500萬美元,取得相應的人民幣,3個月遠期以人民幣買入500萬美元。通過上述交易,該企業可以軋平其中的資金缺口,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⑹ 外匯掉期 貨幣掉期
CRS按字面翻譯是交叉貨幣利率掉期,Forex
Swap指的是外匯掉期。
前者CRS是指兩個貨幣在期初和期末交換本金,且交換的本金對應的匯率相同,並在交易存續期的約定時間,定期交換所持有貨幣產生的利息。即一個美元和人民幣的CRS,客戶甲期初將100萬美元給客戶乙,客戶乙將614萬人民幣給客戶甲,在交易到期時,客戶甲向客戶乙取回100萬美元,同時將614萬人民幣還給客戶乙,在交易存續期,每3個月的約定利息交換日,客戶甲將對應的人民幣利息支付給客戶乙,客戶乙將美元利息支付給客戶甲。
而後者只有起初和期末兩次貨幣交換,且交換金額對應的匯率不同。如客戶甲在起初將100萬美元給客戶乙換回614萬人民幣,1年後收回100萬美元,但要支付給客戶乙626萬人民幣。與CRS相比,外匯掉期是將存續其需要互換的利率一次性計入匯率在到期日本金的交換中得以體現。
因此兩種交易在本質上是相同的,CRS一般用於期限較長的貨幣互換交易(如交易存續期超過1年),而外匯掉期一般用於期限較短的貨幣互換(如交易存續期小於1年)。
⑺ 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是什麼意思
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在約定期限內交換約定數量人民幣與外幣本金,同時定專期交換兩種貨幣利息的交易協屬議。
根據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具備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會員資格的境內機構可以開展該項業務。國家外管局對此實行備案制管理。此外,貨幣掉期中人民幣的參考利率,應為經人民銀行授權發布的具有基準性質的貨幣市場利率,或人民銀行公布的存貸款基準利率;貨幣掉期中外幣參考利率由交易雙方協商約定。
相比兩年前推出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交易試點,通知無疑擴大了市場參與者,有利於商業銀行之外的各類投資者規避匯率風險。人民幣與外幣掉期交易試點對參與主體有嚴格限制,規定參與者必須是「經相關監督管理機構批准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商業銀行」。
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和兩年前推出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相比,兩者都是人民幣與外幣的互換,區別在於前者主要是兩種貨幣利息的互換,交易中的匯率是固定的;而後者在兩次貨幣交換的匯率是不同的。
⑻ 什麼是人民幣與美元掉期交易
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是指在買入或賣出即期外匯的同時,賣出或買進同一回貨幣的遠期外匯,答以防止匯率風險的一種外匯交易。這種金融衍生工具,是當前用來規避由於所借外債的匯率發生變化而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的一種主要手段。
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交易形式。更為准確他說,掉期交易是當事人之間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等價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交易。較為常見的是貨幣掉期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掉期交易與期貨、期權交易一樣,是近年來發展迅猛的金融衍生產品之一,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規避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
⑼ 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的區別
答:區別不是很大
CRS按字抄面翻譯是交叉貨幣利率掉期,Forex Swap指的是外匯掉期。
前者CRS是指兩個貨幣在期初和期末交換本金,且交換的本金對應的匯率相同,並在交易存續期的約定時間,定期交換所持有貨幣產生的利息。即一個美元和人民幣的CRS,客戶甲期初將100萬美元給客戶乙,客戶乙將614萬人民幣給客戶甲,在交易到期時,客戶甲向客戶乙取回100萬美元,同時將614萬人民幣還給客戶乙,在交易存續期,每3個月的約定利息交換日,客戶甲將對應的人民幣利息支付給客戶乙,客戶乙將美元利息支付給客戶甲。
而後者只有起初和期末兩次貨幣交換,且交換金額對應的匯率不同。如客戶甲在起初將100萬美元給客戶乙換回614萬人民幣,1年後收回100萬美元,但要支付給客戶乙626萬人民幣。與CRS相比,外匯掉期是將存續其需要互換的利率一次性計入匯率在到期日本金的交換中得以體現。
因此兩種交易在本質上是相同的,CRS一般用於期限較長的貨幣互換交易(如交易存續期超過1年),而外匯掉期一般用於期限較短的貨幣互換(如交易存續期小於1年)。
⑽ 什麼是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
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