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作證和執法證的區別
我就是從事文化行政執法工作的。就同一單位來講,持有執法證的人,是受過專門培訓的專業執法人員;持有工作證的人不一定有執法資格。譬如說,上海市文化行政執法總隊的會計,人事等部門的同志和執法隊的同志一定都有本單位的工作證,而前者可能只有工作證,但後者一定兩證俱全!
最重要的一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行使行政執法權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法證件。如果某人僅僅持有行政機關工作證行使執法權,建議,呵呵,亂棍打出!因為他很可能是黨辦,或人事處的!他根本不懂什麼是執法!
『貳』 《外匯核銷員證》需要在哪辦理急!!!
外匯核銷抄員證 無論新老企業,均需要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員證。辦理外匯核銷員證需提交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2)單位介紹信(介紹經辦人);3)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4)外貿企業:備案登記表;外資企業:批准證書、合同章程批復及合同章程;5)國家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6)海關自理報關注冊登記證;7)二張一寸照片。
『叄』 如何辦理執法證
只有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由執法機關統一申辦行政執法證件;個人及與行政執法無關單位或主體不能辦理。
『肆』 我國有哪些執法證
只要是行政執法權的機關都有執法證
執法機關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行政機關是行政執法主體的主流,它包涵廣義的行政執法和狹義行政執法。狹義的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將普遍使用的法律、規范作用於具體對象並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這種行為在法理上和有關法律中稱為具體行政行為。
『伍』 外匯管理局發的是什麼證件
不知道你問的是哪方面的證件。直接投資企業發的是外匯登記IC卡
『陸』 執法資格證是什麼
請問是行政執法資格證。
行政執法資格證:即為執法許可資格證它具有執法權威性,並且執法分類明細:消防執法、治安執法、刑事執法和公共事業執法四大類,其管理范圍覆蓋所有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的所有范疇,但以現在的管理概念和執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務員才能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參加工作到達一定年限後即可參加與現有工作相同的執法資格證的考試。
『柒』 只要有對外貿易經營權備案證書就可以收外匯嗎
不可以—復—我們國家實行制的是外匯管制。
有對外經營權只能證明你們可以經營對外貿易業務,且只有在海關、外管局、商檢局等處辦理完相應的備案手續,才能夠在銀行開立外幣賬戶。而對應的外幣收入必須有對應的出口合同、出口海關報關記錄(出口報關單)、出口發票、對應的銀行收匯水單,才能夠將收取的外匯做結匯(將外幣兌換成人民幣)。否則,即便有外幣進賬也不能夠結匯。
『捌』 外匯局懲治不法行為罰款多少
距上一次公布案例僅僅20餘日,外匯局8月16日又公布了一批外匯違規案例。
這次公布的21起案例涉及銀行、企業、個人。其中銀行違規集中於3類行為:違規辦理轉口貿易、違規辦理內保外貸、違規辦理個人分拆售付匯;企業違規集中於2類行為:逃匯和非法結匯;個人違規集中於3類行為:非法買賣外匯、私自買賣外匯和分拆逃匯。這21起案例被處以罰沒款合計高達5441.39萬元人民幣。
短時間內再度公布違規案例,也顯示出外匯局對於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外匯局表示,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維護健康良性市場秩序。
在企業、個人辦理外匯業務的過程中,銀行對於交易是否具有真實性本應把守第一道關口,起到「看門人」的作用。但是,此次公布的8起銀行案例中,卻有7起均源於銀行未按規定進行盡職審核。
例如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銀行廈門觀音山支行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憑企業虛假提單辦理轉口貿易售匯業務。該行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處以罰款400萬元人民幣,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責令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根據外匯局此前披露的信息,上半年外匯局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3.45億元人民幣,同比分別增長19.7%和59.5%。其中,查處金融機構違規案-件455件,企業違規案-件340件,個人違規案-件559件。
必須嚴厲懲罰。
消息來自央廣網。
『玖』 什麼是行政執法證它是由什麼人持有
行政執法證就是執法許可資格證,其具有執法權威性,在執法上可分為消防執法、治安執法、刑事執法和公共事業執法這四大類,管理范圍覆蓋所有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的所有范疇。
行政執法證要求由這樣的人持有:以現在的管理概念和執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務員才能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參加工作到達一定年限後即可參加與現有工作相同的執法資格證的考試。
行政執法資格證由省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對執法范圍有嚴格的限制。比如,北京市考到的執法資格證只限於北京市使用,但也有部分執法證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9)外匯執法證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證的相關明細
行政執法證的作用是作為行政機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活動時的上崗證,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需要持有行政執法證才能實施具體的執法活動,而行政執法證可以通過考試來取得,目前我國不同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對行政執法證的取得條件作出了一定的要求。
據了解,行政執法證的取得條件如下:
1、具有明確行政執法崗位和具體的行政執法職責;
2、具有符合執法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經過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資格;
4、為廳機關、廳屬單位在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