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与思考”的论文
你的题目太大,可以出本书了,建议题目缩写些,这样写才能深入,不然你只能写点皮毛
定量投资分析中文版pdf可以在高顿部落进行下载。
定量分析法是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主要数据来源,按照某种数理方式进行加工整理,得出企业信用结果。
定量分析是投资分析师使用数学模块对公司可量化数据进行的分析,通过分析对公司经营给予评价并做出投资判断。定量分析的对象主要为财务报表,如资金平衡表、损益表、留存收益表等。其功能在于揭示和描述社会现象的相互作用和发展趋势。
管理会计中定量分析法特点如下:
1.定量分析法为企业管理层正确进行最优管理决策和有效经营提供有用的资料依托现代数学技术发展起来的区别于传统财务会计方法的定量分析工具,它的主要职能作用是筹划未来,充分利用其所掌握的资料,定量分析法偏重于数量方面的分析,严密地进行定量分析,帮助管理部门客观地掌握情况,正确进行最优管理决策和有效经营提供有用的资料,它的科学性及精确性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赞赏。
2.管理会计中定量分析法具有局限性
定量分析法对客观经济变化缺乏应变能力
虽然管理会计逐渐发展完善了一些定量分析工具,它们把所涉及的变量与变量以及变量与目标之间的关系,用数学模型将数量之间的关系表达出来,然后按照预测的前提条件,计算出结果。但对客观经济变化缺乏应变能力,如果其主要问题把握不好,会严重影响预测、决策的结果。
企业需花费高额成本来进行信息搜集
定量分析法耗时费力,也更为严格,有时需要使用复杂的数学模型。只有保证数据和假设的质量,才能保证定量分析法的质量。这就要求企业为了保证定量分析法的运用,收集大量符合质量标准的数据。但现实中存在着企业现有信息搜集措施不能满足这些工具的需要的情况,企业需花费高额成本来进行信息搜集。当信息搜集成本太高时企业就会拒绝采用,从而导致了这些工具的应用成了纸上谈兵。
㈢ 王晓芳的论文、著作及教材
论文:
我国两种金融结构体系运行效率考察,《经济经纬》2005年第6期
基于三次样条函数的中国国债利率期限结构曲线构造,《系统工程》2005年第6期
1997-2003中国货币正价值实证研究,《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投资者保护、证券市场与经济增长,《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6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利率期限结构的实证分析——三次样条函数法 China Business
Review 2005.1
金融混业经营与证券公司发展战略,《财贸经济》,2003年第5期
宏观经济变量与股市关系的实证研究,《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2002年第9期
The reflections upon the stratics shift of focus on China's
macroeconomiccontrol月
澳大利亚墨尔本,亚太金融学会年会 2000年7月
利率结构·利率自由化与国债市场,《经济评论》,2000年6月
中国金融发展的总体评价,《经济研究参考》,1999年第77期
关于宏观调控重点战略性转移《经济学动态》1998年第 9 期
东南亚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金融思考,《财贸经济》,1998年第7期
需求·结构·增长:金融宏观调控新导向,《金融研究》,1998年第六期
著作:
译著《资产证券化:构建和投资分析》2005.12
专著《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11月
教材: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银行信贷管理学)2004年3月
㈣ 资产证券化的原因和作用(从银行、企业和投资者)是什么
资产证券化,又称结构化金融,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对现金流的结构化以及增信处理,将流动性较差的存量资产转换为流动性较强的收益凭证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所进行的实际上是未来现金流与当前现金流的转换,是存量资产与流动资产的转换。对于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资产证券化能够对盘活存量、提供企业发展资金起到积极作用。从美国的发展历史看,资产证券化对其经济发展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资产证券化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金融工具,整个产业涉及众多机构,盘根错节,再加上金融本身属性,因此,它并不是一个不会触发金融系统风险的产品。
我国资产证券化虽刚起步不久,但在201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之后,资产证券化发展异常迅速,2014年的发行规模超过前9年之和,而2015年的发行规模又超过前10年之和。从规模上看,2015年资产证券化发行量已跃升为世界第二。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值得重视。因此,在资产证券化规模还不大的时候,需要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和规划,特别是加强对其的监管,这对防范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信息数据披露机制,缺乏信息共享系统。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复杂的金融产品,特别需要信息数据的披露。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就是以“完全信息披露”为指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防止证券欺诈为核心目标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设有电子数据存放分析获取披露系统(EDGAR),并规定所有向公众发行证券的机构都需要向EDGAR提交电子文档,而这些文档又向公众免费开放。不仅如此,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特性,SEC还特别设定了额外信息披露标准,如需要公布参与机构信息、证券信息、基础资产池信息、借款人信息、交易结构信息、静态池信息、信用增进措施、重要衍生合同等。对于不同资产,如房贷、车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保护隐私条件下,也需要逐笔披露基础资产数据。服务机构还需要出具合规报告,受托机构负责人需要对报告进行审阅并签名承担相应责任。而我国当前对这类信息数据的披露机制严重不足,规则不健全、不完善。
众所周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质量恶化。在过度追求发展速度时,资产证券化基础质量如何控制?对此必须依赖于对数据的分析。这对于监管机构尤其重要。数据分析是及时掌握市场一手信息和发展变化的重要且必要手段。但如果基础资产数据披露机制不存在,那么对金融风险的系统分析就无从谈起。在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平台还不存在。虽然有备案制,但对外不透明。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企业资产证券化是私募产品,不需要公开信息。但实际上,这些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在上交所[微博]、深交所[微博]挂牌交易的,面对的是公募基金。特别是,资产证券化产品正在寻求扩大投资人范围。对于投资人来说,缺乏信息数据的获取,就无法有足够的信心来投资产品。而无足够广泛的投资人,也无从谈起构建活跃的二级市场。
其次,虽然目前资产证券化创新较多,但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大多集中在基础资产的扩展上,有实质性意义的创新不多。有的虽然号称有创新,但也只是局限在某一地域或时段,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突破。特别是,众多产品在针对投资人需求方面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而投资人方面的市场需求极大。例如,我们能否设计出对冲利率变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我们能否设计出给货币基金投资人的产品?这些供给侧产品的设计能够切实满足投资人的需要,规避投资风险,增加投资人类别,开拓二级市场。否则,大家千篇一律地抄袭着固有模式,规模好像起来了,但发展的动力却越来越弱了。
此外,一些创新实质上是在进行政策套利,这对金融体系的宏观稳定可能起到“混乱”作用。例如,在交易结构上,国内出现了所谓双SPV的构架。这种结构可以完成“非标转标”的目的,或者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创新,但实际上是对监管的一种规避。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比较散乱,并没有一种SPV模式可以供所有产品按需选择,不同产品发起人必须按照所属监管部门的分类进行业务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分业监管制度对资产证券化发展起到了制约作用,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在这种状况下,发起人采用双SPV可以规避监管格局的限制。但在行业出现问题时,监管部门如何妥善协调解决问题,还有待观察。深层次上看,通过监管套利已经成为国内金融发展的一种常态。如何简化监管,管该管之事,放不该管之物,特别值得深思。如果说,通过双SPV能够规避分业监管的限制尚属不得已之举,而“非标转标”则纯粹是监管政策套利。通过“非标转标”提升了银行名义资本充足率,但如果资产本身没有出表,银行实际风险并没有改变。笔者认为,这特别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当前,对资产证券化的理解过度强调资产出表所带来的好处,却忽略了其不足之处。而事实上,是否出表仅仅是会计上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资产证券化对一些资产出表的确可以提高当期企业盈利率。但是否可以长期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事实上,海外对此问题已经有了大量论文,但结论并不一致。不少实证分析认为,企业会利用资产证券化获得的流动性资金来投资于风险更高的项目上,因此会降低商业银行的长期资本充足率,并导致银行经营风险上升。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来看,资产证券化活跃度高的商业银行所受冲击更大。但也有论文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改善风险管理与提高盈利水平,对银行的风险取决于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的设定。在我国,长期以来,商业银行追求规模,对缩减资产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太关心,因此比重还很小。但随着企业转型,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如何理解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企业绩效的长期作用,而不是追求近期业绩,值得研究。
资产证券化的机理是大数定律。也就是说,当资产包里的基础资产多量、分散时,资产证券化才有助于分散单项资产的违约风险,提高产品的信用度。但事实上,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集中度,相比美国同类产品,要高得多。通过对已发产品的计算,75%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资产笔数低于50个,覆盖行业普遍低于20个。而美国,同类产品的资产笔数一般在200~300个,覆盖行业20~30个。金融结构本身就具有变性和不稳定性,比如,即便在平常是负相关的资产,在危机到来之时,其价格走向也会急剧变化成为正相关且相关系数接近于1。因此,在资产包中基础资产过低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些增信措施,如优先/劣后,将失去作用。不但如此,一旦相对安全的优先级失去劣后层的保护,那么众多的优先层的归集也会爆发系统性的冲击。
总之,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开展历史不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缺陷,比如企业资产证券化核心所在的SPV在破产隔离、税收中性方面都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支持。但这些缺陷只是造成了业务成本的提升和投资人收益的降低,尚不会带来系统性风险。而资产信息数据的不透明、不公开,以及不公正的监管套利则会引发系统性风险,或者妨碍监管部门对风险的及时跟踪和反应,值得监管部门的重视。在当前,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完善信息数据披露机制,关注点应该从负面清单转移到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在完善SPV法律、会计处置的基础上,建立市场跟踪机制,及时处理政策套利,改进业务指导规则,使得资产证券化能被实体经济更好地运用,而不是成为虚空的金融形式,同时防范潜在的风险。
㈤ 资产证券化产品该如何定价求解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对于银行的意义在于分散和转移了风险,实现了低成本融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和增加了现金流,同时也为各个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投资品种,重新进行投资组合。
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我认为可以分成两种方法:一种是根据已有证券品种来定价,另一种是对资产池的测算来定价。
根据已有证券品种定价 现在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等,从发行人性质来看,一个是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的建设银行,一个是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的国家开发银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位应该在哪里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信用风险 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的资产池是由企业贷款而组成的,资产池中的项目以“两基一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为主,主要包括煤电油运、通信、市政公共设施等,从性质上来看,属于一个企业债的组合。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质量在国内名列前茅,并且是政策性银行,此次优良资产中剥离出来的优质资产组成的资产池,因此ABS的信用等级高于一般企业债。另一方面,ABS的运作过程中设置了特殊机构(SPV)用来隔离信用风险,国家开发银行要将ABS“真实地”出售给SPV,将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与其发起人的信用等级相分离,且在破产偿付的时候,资产支持证券不计入破产清算范围,因此,ABS的信用等级应该低于金融债。
综合考虑,国家开发银行ABS的信用等级应该定位在低于金融债同时又高于企业债的位置上。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ABS是用层次结构设计的,分为A、B、C三个档次,其划分依据是按风险由高到低,时间由短到长,也就是说A档次的质量最好,C档次的质量最低。上述的定价是依照A档次而定位的,因此,对B、C两档次要加上一定的风险补偿,具体的补偿额度要看具体的资产池结构,因此风险补偿后的B、C两档次可能会高于一般性企业债的收益率。
二、违约风险与提前支付风险 如上所述,因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此次是优中取优,而且在国内首次推出,为以后各家银行推出ABS具有示范作用,因此违约风险很小。ABS或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提前支付风险。假设,当利率有走高预期的时候,那么贷款者必然要承受更高的利率,付出更多的资金来还贷款,而我国现在对于新的存、贷款利率都是次年执行,因此,会引发在新贷款利率执行前的一个时间段内提前支付的风险。提前支付的风险是可控的,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不同于债券,债券是每年支付利息,最后一年还本付息。而资产支持证券每年的现金流是既包括本金又包含利息,因此,本金是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并且国家开发银行ABS资产池的期限是三年以内,如果发生提前支付的话,那么所承受的损失要比一般性企业债债券小。
综上所述,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按已有证券品种来定价,可以定位于金融债与企业债之间,分别构建一条金融债的收益率曲线和企业债的收益率曲线,然后根据资产池中的资产结果寻求两条收益率曲线之间的合理价位。
根据资产池测算 资产池测算主要包括资产组合的分析、贷款利率分析、现金流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支付概率分析等。
一、定价基准 一般浮动利率债券是以一年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说,我认为用贷款利率为基准更为准确。由于资产支持证券是由一组贷款组成的,因此,资产池中的组成部分基本都是采用贷款利率来计息的,国开行的ABS资产的剩余期限在一至三年,而国开行此次用于证券化的资产基本都是“两基一支”,期限都比较长,由于央行对各个商行贷款利率不设上限,而且存在着比较大的地域差异、贷款水平差异,那么,说明资产池中的各个项目的贷款是不统一的,因此,分别计算本金及产生的利息。资产池中的资产是按照贷款利率来计息的,因此,资产支持证券也应该以贷款利率为基础来定价。
二、现金流 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是本金加利息,是一组稳定的现金流,可以分解资产池中的具体项目,用折现法测算出每个项目每年所需要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然后将单个的项目组合,拟合出总的现金流情况。同时,需要测算出违约概率和提前支付概率,并进行量化,从现金流中剔除,并要减去必要的手续费和税率等因素。最后,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的ABS得出A、B、C三个不同档次的现金流情况,对于建设银行的MBS,还要计算上海、江苏、福建的房屋价格差异和贷款水平差异,最后根据现金流的情况为资产支持债券定价。
如果按照此方法定价,一方面,我国债券市场现在的情况是收益率持续走低,一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仅为1.6%,企业债约为2.3%。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按相对应贷款利率计算,一年是5.58%,三年是5.76%,那么ABS或MBS的收益率定价一定远远高于金融债,同时也高于企业债。国家开发银行ABS的是按层次划分的,对于风险比较高的C档次,加上一定的风险补偿,那么其收益率一定会高企。
㈥ 求《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开题报告
给你找了篇比较短的论文,要拓展的话其实也挺容易,就根据每部分的内容再另搜资料了。
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和思考
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一、比较
(一) 新基本准则与旧基本准则的比较
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二)新会计准则中具体准则与旧具体准则的比较
1.增加的旧会计准则中缺乏的部分
(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资产转移
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新会计准则与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共有5方面的差异: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计价基础的不同、确认方面的差异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
(2)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我国一直没有对原保险合同制定准则,实务指导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准。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由如下特点:区分保险风险和非保险风险;增加准备充足性测试;区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3)石油天然气开采
这条准则是对我国现行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业务处理的描述。新会计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体现在: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的计算方法,原制度采用直线法,新准则引入产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新准则允许提取弃置支出准备,并设置了“油气资产”,“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取消了“地质成果”科目。
(4)投资性房地产
旧准则并没有将房地产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来加以处理,而是把现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其他相关准则之中。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方法。成本模式的计量方法与原准则相同,但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不需要摊销或折旧,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只需要在期末按公允价值对帐面进行调整,将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增加了生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和股份支付准则
这三条准则对旧会计准则中未曾规范或者没有详细规范的方面制定了更为严谨可行的操作指南。填补了在农业资产、补充养老保险和期权激励行为的会计核算规范方面的空白。
2.在旧会计准则基础上发生突破性变革的新会计准则主要部分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新旧准则主要区别在:
新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则的使用范围,在资产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也更具有操作性。并且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强调一但使用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帐务处理。同时由于使用公允价值所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可谓是新旧准则中减值准备部分差异最大的地方。
(2)债务重组方法。新旧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公允价值的使用和债务重组收益将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影响的是当期损益而不是权益。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
(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值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4)所得税的影响。新旧准则的差异体现在:
在计税基础上,旧准则强调收入和费用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新准则则强调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从余额角度来进行分析。在所得税确认上,旧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新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在减值确认计量上,旧准则没有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而新准则则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计提减值准备,并在日后符合规定时可以转回。
(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新旧准则的差异表现在:
旧准则对投资中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确认,并分期进行摊销,以调整投资收益,如果是负的股权投资差额就应确认为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进行摊销;如果是小于的,则直接冲减留存收益。
二、思考
会计准则的更新,无论是对企业、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者,影响都是巨大的。宏观上这是一种中国会计史上里程碑似的变革,微观上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选择。较之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总结起来更有如下的优点:
(一) 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
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新会计准则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1.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3.新会计准则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二)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
新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新型业务处理规定的空白。主要创新表现在:
在涉及的领域上,增加了原准则中没有或有但规定不详细或不明确的内容。如: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列报、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
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上,引入多项新的概念,如:
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
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中得到体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应收和应付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这使得拥有长期应收、应付款项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将这些长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现金流的折现金额。这种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资金的占用成本,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结构、产品赊销政策进行优化。
在批露方法上也作出许多新的规定,如:
金融风险的披露更为直接和透明。准则要求,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这使得上市公司进行的一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可以及时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使治理层可以更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为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投资者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
(三)新会计准则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新准则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
开题报告的话我有个模板,你套上去就可以了。
论文(设计)题目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思考
1.选题目的和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方式,即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组合并转化为一种更自由地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和出售的融资工具。自20世纪70年代初第一笔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世以来,其发展就从未停息,截至2008年末,美国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余额为7.59万亿美元,资产支持证券(ABS)余额为2.67万亿美元。尽管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但可以预想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和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必将在不远的将来逐步壮大。与此同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仍然处于不健全的阶段。因此借鉴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已有的国际模式,结合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现状,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对于客观反映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质,保证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以及满足监管机构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监管需求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2.主要研究内容(含论文提纲):
论文设想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先界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其作为一种结构融资方式的实质,并探讨它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第二部分分别介绍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最新进展以及在我国的历史和发展。第三部分重点分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的规范,两种模式的不同和影响。第四部分在回顾我国已有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将结合国际先进经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规范,以适应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大纲如下:
1.前言
1.1 本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本文结构与思路
2.资产证券化概述
2.1资产证券化的本质
2.2资产证券化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
3.美国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
3.1 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概述
3.2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4.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相关规范
4.1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
4.2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
4.3 资产证券化的财务报告问题
5.探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完善
5.1 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的现状和问题
5.2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发展的思考
3.完成论文的条件、方法及措施,包括实验设计、调研计划、资料收集、参考文献等内容:
完成论文的条件:根据所学知识,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运用学校内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以及相关报刊等资源,完成论文的撰写。
调研方法以及措施主要是通过对国际和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和现状,参考各种资料以及各会计协会、会计实务界关于证券化会计的文献来进行研究和相关分析。
资料收集主要通过借阅学校图书馆相关书籍、参考资产证券化方面相关论文以及网络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等网站来进行相关资料收集。
主要参考文献:
[1] 赵宇华等,2007,《资产证券化原理与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 [美] 安德鲁.戴维森等,2006,《资产证券化——构建和投资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 张超英,2004,《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效应》,复旦大学博士论文。
[4] 陈秋梅,2005,《资产证券化会计——国际模式和我国选择》,中央财经大学硕士论文。
[5] 张蕾蕾,2007,《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
[6] 财政部,2005,《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
[7] FASB, FAS140: Accounting for Transfers and Servicing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Extinguishments of Liabilities, September 2000.
[8] IASB, IAS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December 2003.
[9] IFRIC, SIC12 Consolidation—Special Purpose Entities, November 2004.
㈦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导论
证券化是一种金融技术,其将资产汇集在一起,然后将其转化成可以交易的证券专。证券化交易的最终结果是公司能够属通过出售资产获得资金而无须借债。在实际中,许多证券化的结构非常复杂,对于很多实务人员、投资者和金融学学生而言,难以理解。通常,讨论这一主题的著作,要么篇辐太长、要么太偏重技术细节、要么在表述时过于肤浅。本书是关于资产证券化领域相对全面的著作,为读者提供了这一成为当今金融领域最重要主题的有用理解。两位作者,法博齐和科塞瑞是这一领域中受到国际认可的专家。在本书中,他们给予证券化明确的定义,将其与公司金融进行比较,并且讨论了证券化的优点。他们详细描述了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的构建,包括机构类抵押支持证券交易和非机构类交易,并且展示了如何在这些交易中运用信用增进及利率衍生品。他们概述了ABS的担保品类别,如零售类贷款、信用卡以及未来现金流类资产,并且讨论了持续的融资工具如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通道和其他结构化载体。他们描述了债务担保证券(CDO)的不同类型及结构化信贷,并且对结构和分析进行了详细讨论。本书还提供了关于信用衍生品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