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具体要看,项目的成熟度和融资比例
不知道朋友你有没看过版央视的 创意中国星 节目,那个权就是现场拉风投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打个比方:你的项目已经成熟,类似那个节目中有个汽车导航服务的公司,年产值已经1000W,他要融资500W,只给5%的股权,但是最后大家协商,给了风投10%的股权,这个地方个人认为风投肯定是转到了,因为回收期很短
再打个比方,也是那个节目中的,有个北京农民老汉,我不记得叫什么了,自己可以研发机器人,并且推广,他的初步构思是给中小学生做模型联系,但是只是一个想法,连计划书也没有,那么风投方就要来做前期的孵化,包括后期的运营,那么是很辛苦的,诚然这个项目很好,但是回收期较长,风投方出资200W,并且担负是初始的费用,要了50%的股权。。
所以说你要给自己的项目做好评估,再去打动风投方
❷ 创业团队的股权应该怎么算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股权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将创始人的贡献估值
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公司本应该给与合理的回报,如果公司没有给予足够的回报的,那么该给、但没有给的部分,就是创始人留在公司里的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或“投资”。
各种投入要素的估值
按照估值法,要在创始人之间分配股权,应当先折算创始人对创业企业各种投入的价值,加起来计算出总投入的价值,然后再折算每个人的投入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的投入,是创始人对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贡献。创始人时间投入的价值如何计算呢?最合理的方式,是按照人才市场上通常的工资标准来折算。
投入现金和实物
通常,现金的价值,就是现金的金额。现金对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发展壮大、前景明朗之后,有很多投资人愿意向公司投资,因为资金有更多的可选择融资来源,所以资金的重要性其实是降低了。但是在“初创阶段”,企业前景不定,并没有太多人愿意向公司投资,此时向公司投入现金的作用就会意义非凡。现金,一般就按其实际金额估算价值。
办公场地
创始人可能会向创业企业提供办公地点、仓库、店铺,以及其他一些创业企业经营所必须的场地。如果创业企业非常急需这些场地,创始人不提供的话,创业企业就不得不自己去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场地,实际上也就是向企业提供了相当于租金的资金。所以,创业企业应该给、但没有给的租金,就是创始人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Idea
仅仅只是一个创业点子,一个初步的想法,那么这个创业点子本身基本上不值钱。但是,如果在创业项目启动前,创始人已经对这个创业点子进行了完整的思考,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错,形成了成熟的商业计划,或者已经开始了初步的尝试,开发出了初步的技术方案、乃至原始产品。这样成熟的创业规划,才能视为对公司有价值的贡献。
从创业点子到成熟的创业规划,在创业开始之前,创始人已经为此独自默默地投入了大量的先期工作。通常市场上,为这些先期工作将会付出多少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专用技术/知识产权
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专用技术/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如果创始人不愿意把知识产权转入创业企业,只希望授权创业企业使用,那么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也是创始人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可以按照企业“应该支付、但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计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价值。
股权比例的计算
确定好各种投入要素如何估值之后,就可以简便易行地计算每个合伙人的股权。把某一个创始人所贡献的各种要素的估值加起来,再除以全体创始人所贡献各种要素估值总和,就可以算出某个创始人贡献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就是创始人应该占有的股权比例。简单的说,公式就是:“某个创始人的投入估值÷全体创始人的投入估值=某个创始人的股权比例”。
具体的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性质和公司发展程度而有所不同,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❸ 关于股权比例分配问题
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 ,与其他资产一样应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技术 投资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投资,技术股份的股权和其 他资产股份的股权一样按照股份的多少来决定,技 术股份占股权比例不应有限定。技术投资和资金投 资合作开发新产品,两者的风险不同,资金投资的 风险较技术投资风险更大。技术股和资金股股权不 管各占多少比例,不应完全套用股份制的管理规定 ,控股权应由风险相对较大、以资金投入为主的投 资者掌握。
国家 科技部等七部(局)1999年3月推出了《关于促进科技 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 》指出:“以高新技术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 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 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理解“技术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 注册资本的3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郭励弘认为 ,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限定其在公司或企业所 占资本金的比例,对保证国家税收、保证金融部门 减少坏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指出,把 “无形资产所占资本金的比例”与“知识资本所占 股权的比例”不能混为一谈。技术既然是一种无形 资产,就应和其他形式的资产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 利,技术股权的比例是依据技术股份的比例决定的 ,股权是利益分配的依据,限制股权也就等于限制 了技术的价值,限制了技术股权的分配比例,这对 技术这一无形资产来说是不公平的。问题已经很清楚,技术以投资形式入投占股比 例是不应有上限和下限的,它只能根据技术的价值 和公司或企业开发生产这一技术的投资以及将产生 的效益来分析和协商各自所占比例。
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 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 最终目的。利益分配不仅是各投资人的回报,也是 股东贡献的体现。按股权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对相同 投资的投资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但对技术投资和 资金投资这两个不同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公 平,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把技术投资和资金投资两 个不同投资的利益分配完全按照相同投资的利益分 配办法实施,没有考虑资金固有增长率、资金投入 的一般回报率和投资的多向性,也没有考虑技术固 有价值下降率和技术投资的固定性。
❹ 原始创业团队股权比例过低,投资机构为最大股东,但创业团队又没钱用货币增资提高股权比例怎么办
创业团队有三种路径可以走:
一、通过亲属间拆借或自身信用进行银行贷款,获得回一定的货币资金来购答买股份;
二、若是科技创新性的项目,可通过专利或软著等无形资产入股,需经合规机构评估;
三、若想提高持股比例只是为了提高在公司的决策权,可以与投资机构协商,做股权变更,投票权归创始者,股利分红仍归属于投资机构 。
❺ 创业团队与投资人的股份分配问题
这个要考量到你们内部的协调关系,就你方来讲,股份应当获得平衡状态。一般是不宜低于35%。
❻ 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应该怎么分配
1、创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A股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
2、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
3、投资人股权占比30%-40%。除去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员工持有的股权,剩下的为预留给投资人的股权。
(6)创业团队与投资方股权比例扩展阅读: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
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
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
(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影响
1、股权结构和股东大会
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互匹配,大股东就有动力去向经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手中掌握的是廉价投票权,它既无压力也无动力去实施监控,而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私利。
2、股权结构与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董事会的人选,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股东大会决定的董事会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由于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东可以通过垄断董事会人选的决定权来获取对董事会的决定权。
因而在此股权结构模式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障。股权结构对监事会影响也如此。
3、股权结构与经理层
股权结构对经理层的影响在于是否在经理层存在代理权的竞争。一般认为,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易造成“内部人控制”,从而代理权竞争机制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而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经理层的任命被大股东所控制,从而也削弱了代理权的竞争性;相对而言,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比较有利于经理层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更换。
总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股东、董事(或监事)和经理层能各司其职,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关系,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出来;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则相反。
❼ 初创团队如何股权分配
还有呢比如说那些以产品为主导的商业模式,那他对于产品的规划以及未来的供应链的打造,这些会比较重要,所以说在股权架构的设计上要考虑到如何可以整合上下游的资源。而另外一些平台型商业模式呢对于生态的构建非常关注,那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股权架构未来的可调整性,还有一些共创的特性。
作者:Carina ,纽交所上市金融集团创业教育负责人,英国托尼博赞思维导图认证管理师,罗辑思维得到脑图签约作者。微信公众号:本来时间(jiuyaoruci)
❽ 创业初期团队的股份分配:出资股与技术股的比例
创业初期团队的抄股份分配:技术袭股25% 营销股15% 60%就是资金股;
出资股:
指发行公司的经营稳定,获利能力强,股息高的股票。对于信用社中的投资股。投资股是由社员中具有一定条件和实力的在资格股金外投资形成的股份,额度由投资人自行确定。社员持有的投资股可凭投资份额取得投资分红,并承担风险。投资人根据投资股权多少确定投票权,以强化对农村信用社的约束、监督机制。
技术股:
所谓技术股在法律理论上的概念是股东用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入股而形成的股份。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政府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在实践中也存在以鼓励技术贡献、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进步为目的以技术投入折成的股份。
❾ 拟成立公司,请教投资人与团队股权分配以及许可证问题
创业团队以来技术出资占60%、投资自方占40%的股权结构基本合理,但应保障投资方的利益,可委派一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监督管理公司,运营网站肯定要进行备案许可,祝生意兴隆,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