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担保公司老总卷款一百多万跑路,好多人上告,被抓回来后会怎么判刑会判几年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B. 那么多投资担保公司跑路抓了老板 钱没了该怎么吧国家政府会则样处理
还有个案例就是在乡政府对面,一个贫困县的穷乡群众被骗二千多万,骗子还在外面享受
C. 去年我带人投资后来这个平台跑路了。现在开始调查。我这种带人投资的是不是构成犯罪了
应该是,可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对自己也有好处。
D. 我投资理财投了35万然后公司倒闭了我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么
应该马上报警立案。
如果涉及非法集资,通过报警处理,警察立案后追查回来后,减少损失,如果是正规理财,且理财合同并不违法,储户的钱款属于合法范围无法追回。如果是购买的理财产品,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如果储户所选择的理财公司都倒闭了,那储户的钱也很难再拿回来了。所以如果您选择要理财可以去正规的大型的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去进行办理。
(4)大同投资担保公司跑路扩展阅读
法律处罚
1、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3、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犯罪手段
具体手段
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2、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3、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4、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E. 担保公司跑路了怎么办已经报警了,可是钱还是回不来
首先,担保公司跑路债务关系不会消失,担保公司在合同中扮演的是担保方回,而借贷双方的债务关答系不会因为担保方的跑路而消失,也就是说就算担保公司跑了债务关系依然存在。
其次,通过公证申请强执每一笔投资,最好都辅以公证书,投资人的权利可以得到加强。有了公证书不必通过法院判决,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多了一重保障。
最后,是赔偿准备金,担保公司要把一定比例的赔偿准备金存在指定的银行账户,这也是最后一重保障。
F. 全国性的融资担保公司倒闭跑路国务院管吗
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
548号),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以及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须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并规定了审批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对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征求意见稿规定实行备案制度,同时规定变更后的事项应当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市场退出和终止,征求意见稿规定,融资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连续1年以上未经营融资担
保业务的,由监管部门缴回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融资担保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并明确或有债务
的承接等事项,清算过程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担保责任解除前,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融资担保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
当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于清算结束后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交监管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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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投资公司老总跑路被抓,客户的钱会退吗
投资公司多以暴利揽存,老总跑路,或因为投资根本维持不了给客户的高利息支回付资金链断裂,或因为答觉得自己捞的钱差不多了,或二者有之。无论那种情况老总被抓,客户的钱被全额追回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能够追回少部分都是好的结局。
H. 有在百诺信合投资担保公司投资的伙伴吗,今天打不开网页了,应该跑路了,有同样受害的伙伴吗
网页都打不开,警察说报警的人少,无法立案,所以,请求所有被骗的友友们尽快去警局报案!团结就是力量呀!
I. 担保公司跑了怎么办
担保公司跑了怎么办,问这个问题的背景是对担保公司的不了解及对这个行业的信心不足。下面我将来为大家说明这个问题。
1、为什么会跑?
作为一个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担保公司,其公司特点有两个:一是业务是风险密集型的;二是他们的利润率是较低的。也就是说,相对于其投融资总量来言,其利润额是很低的,大约集中在3-6%,也就是单纯的担保费收入。我本人大学专业就是经济管理,且不说自己有多专业,但养成了一种“成本收益”思维。凡事都会有个成本问题,从这个角度,可以帮助我理解很多东西。担保公司的跑与坚持也是可以通过这样一个“成本分析法”来理解。
简而言之,作为一个担保公司,会不会放弃既有的公司,选择跑掉,要看其跑掉的诱惑有多大。这个诱惑越大,就越危险。
a:手里拿的钱太多,诱惑太大,不想长久经营;
这种想法,我们鄙视也好,憎恨也好,可这就是人的劣根性!当诱惑太大的时候,人固有的价值观常常会发生微妙的变化。会造成这种结果的操作方式就是非法集资!这个就毋庸展开说明了,当年的三星、百花,相信让现在年纪50岁左右的叔叔阿姨们仍然惊魂未定!其实不一定操作非法集资的人一开始就是为了卷钱走人,但是,随着口袋的钱越来越多,人就越来越难以抵抗诱惑。最终必然促成的是公司的蒸发。
b:亏损太大,难以偿付;
担保公司是一个风险密集型的企业,要求担保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有绝对的实力和操盘能力!这是担保公司真正的核心技术。因为担保公司是用3-6%的担保费收益,来背负100%的代偿责任,这个比例大家一看就知道,如果没有非常强有力的风控手段,担保公司的盈利便无从实现。如果代偿一笔两笔,没有人会为之选择结束公司;但当这个偿付的额度已经远远超过公司及老板个人能够承受的能力的话,他会做什么样的选择,就完全取决于他的个人信仰了。
c:违法经营,逃避法律责任。
担保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有几条一碰即死的法律底线,我们业内称之为“高压线”,分别是:
非法集资---(操作表现:担保公司让理财客户把钱直接打到担保公司账户或者担保公司某个员工账户,而不是由理财客户直接转账给融资客户。)
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操作表现:对理财及融资客户利息是双重标准,比如,借款人借款利息是2分,而理财客户的利率仅有1.5。因为担保公司的资质只是金融中介,而不是金融机构,从法律上来讲,担保公司是没有权利赚取息差的。)
高利贷---(操作表现:超高收益。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贷款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出这个范围,即认定为高利贷。)
操作过程中一旦触及这三条高压线,就属于是违法操作。而违法操作的公司,其风险成本已经不能单纯计算经济损失,可能牵涉到的还会有法律制裁。而面临这样的情况,这些违法操作的担保公司老板将何去何从?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2、万一跑了怎么办?
a、债务关系不会因为担保方的消失而消失;
正规的担保公司在合同中的角色是担保方,而借贷双方的债务关系不会因为担保方的消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就算担保公司跑了。债务关系依然存在。
b、公正--强制执行权;
每一笔出资,最好都有公证处的公证书。让我们的权利可以进一步加强。公证书,可以让我们的借款合同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我们不用做沉默的羔羊。
c、准备金。
3月8号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这对所有正规操作的担保公司和理财客户来说都是一个大福音啊!里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所有担保公司都要有一定比例的“赔偿准备金”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代偿的最后一层保障。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再不会是天马行空了,而是有法律和经济双方面的制约,引导担保公司的合法、良性发展,同时保障理财客户的资金安全。
凡事发生,必有其原因和迹象,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我们理财前就发现这些不良的迹象,曲突徙薪,以保证安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注意:
1、担保公司实力。看担保公司是不是想真正的做下去的公司;
2、看件。看担保公司做的都是什么融资项目,然后评估担保公司的风控实力如何,要选择你认为风控能力非常强的担保公司合作。互相信任,才可能合作愉快;
3、看业务流程。如果流程中你发现了非法集资、吃息差、高利贷的痕迹,请毫不犹豫的立刻停止与这个担保公司的合作!除非你想自己的血本无归!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担保公司的收益水平,绝对不值得你冒这么大的风险。
4、看合同文本。看是否有正规的借贷合同,最好合同是有公正的。这样我们的权利会被加一层保险,安全,谁会嫌多呢?
5、看利息高低。如果某个担保公司的担保理财产品年收益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请谨慎选择!因为您的这个收益,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 理财,很多时候都是心理的博弈。只要我们心态平和,不要那么的急功近利,保持我们原有的清醒的头脑和清晰的思路,我们就能远离危险,轻松享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