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应该怎样计算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计算方式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建筑工程投资额+安装工程投资额,而其中:
1、建筑工程投资额=Σ(实际完成的实物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计划利润率);
2、安装工程投资额=Σ[(实际完成的实物量×预算单价)+(人工费×间接费率)]×(1+计划利润率)。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根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已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的。没有形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和预付工程款,以及需要安装而没有进行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扩展阅读:
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局部更新的大修理作为日常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中列支。
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凡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铁路大修等)都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也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国民经济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建立新兴部门,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这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调整主要坚持了三项原则。
一是总体调低。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外,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总体调低5%。
二是有扶有控。适度调低有利于增加有效投资行业领域的项目资本金比例,比如,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以及玉米深加工等项目。
同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可比规定比例再适当减低。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原有的较高资本金比例。
三是独立审贷。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独立审贷,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Ⅱ 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哪些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根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已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的。没有形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和预付工程款,以及需要安装而没有进行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由直接费、间接费和计划利润三部分组成。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旅差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保费、检验试验费、职工教育费、利息支出和其他间接费;计划利润是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利润率和技术装备费率及其他附加费率计取的利润。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的计算公式一般为:
1、建筑工程投资额=Σ(实际完成的实物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计划利润率);
2、安装工程投资额=Σ[(实际完成的实物量×预算单价)+(人工费×间接费率)]×(1+计划利润率);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的计算。需要安装设备的投资完成额,应在设备正式开始安装以后才计算投资完成额,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一般在设备、工器具运到建设单位的仓库或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既可计算投资完成额;备品、备件和备用设备的投资完成额,应在到货位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到货数计算。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计算。其他费用投资完成额一般按财务实际支出计算。
Ⅲ 固定资产投资概略估算的方法有( )。
A、生产能力指数法
C、单位生产能力法
D、系数法
固定资产投资概略估算的方法有生产能力指数法、单位生产能力法、系数法。对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可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单位生产能力法、系数法、比例法、指标估算法等方法进行投资估算。B项属于对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因此选择ACD。
(3)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以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的经济现象为统计对象,包括建设准备、设备安装、建成投产的全过程。国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城镇私营、个体经济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
Ⅳ 固定资产的投资该如何计算呢
规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如何计算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建筑工程投资额+安装工程投资额,而其中:
1、建筑工程投资额=Σ(实际完成的实物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计划利润率);
2、安装工程投资额=Σ[(实际完成的实物量×预算单价)+(人工费×间接费率)]×(1+计划利润率)。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根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已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的。没有形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和预付工程款,以及需要安装而没有进行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Ⅳ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一)油气勘探投资估算
石油天然气勘探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大型系统工程,具有投资额大、周期长、技术工艺复杂、风险大等特点。勘探工程费用包括物探费用、探井费用、钻井辅助工程费用、探区建设费用、非安装设备购置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勘探投资一般计算到探明储量后建设期前5年之内所发生的勘探投资,计入现金流量表中建设期第一年的前一年(即建设起点年)。勘探费用按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可核销的部分外,其余部分作为递延资产,在达到设计产能不少于5年内平均核销。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由探井转为开发井的投资计入开发投资中,形成固定资产,勘探投资中转出此投资。在生产期内扩边、加密等局部勘探工作所发生的追加投资,从简单再生产投资中列支,开发建设中不再追加该部分勘探费用。当然还可以采用分项估计法或储量费用重置法对勘探工程费用进行估算。
勘探项目均有极大的风险性,因此,在进行独立项目评价时,必须分项充分估算投资。但作为评价开发建设项目时,勘探投资估算可适当简化。为了简化计算,时代久远、资料不全且实际发生的勘探投资,可按“沉没成本”处理。
究竟什么是沉没成本呢?沉没成本是指业已发生或承诺、无法回收的成本支出,如因失误造成的不可收回的投资。沉没成本是一种历史成本,对现有决策而言是不可控成本,不会影响当前行为或未来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投资决策时应排除沉没成本的干扰。
有关专家对沉没成本从多方面进行了解释:
从成本的可追溯性来说,沉没成本可以是直接成本,也可能是间接成本。如果沉没成本可追溯到个别产品或部门,则属于直接成本;如果由几个产品或部门共同引起,则属于间接成本。
从成本的形态看,沉没成本可以是固定成本,也可能是变动成本。企业在撤销某个部门或是停止某种产品生产时,沉没成本中通常既包括机器设备等固定成本,也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等变动成本。通常情况下,固定成本比变动成本更容易沉没。
从数量角度看,沉没成本可以是整体成本,也可以是部分成本。例如中途弃用的机器设备,如果能变卖出售获得部分价值,那么其账面价值不会全部沉没,只有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才是沉没成本。
一般说来,资产的流动性、通用性和兼容性越强,其沉没的部分就越少。“现金为王”的观念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固定资产、研究开发和专用性资产等都是容易沉没的,分工和专业化也往往与一定的沉没成本相对应。此外,资产的沉没性也具有时间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转化。以具有一定通用性的固定资产为例,在尚未使用或折旧期限之后弃用,可能只有很少一部分会成为沉没成本,而中途弃用沉没的程度则会较高。
(二)油气田开发工程投资估算
开发工程投资包括开发准备费、开发井投资及开发装备投资等费用,其是维持油田正常运转的需要。
开发准备费主要包括项目的资料录取、数据处理、方案的编制及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等前期工作费。一般以实际发生值按经验估算法进行费用估算。这是油田开发必需的准备费用,可为油田进行合理的开采提供依据。
钻井成本估算可采用经验估算法,根据某一油田或相似油田的历史成本资料,并考虑钻井工艺水平的提高和物价上涨因素等进行估算。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定额法和设计成本法进行估算,开发井投资由钻井进尺与每米进尺成本相乘可得,即:
开发井投资=钻井进尺×每米进尺成本=平均井深(m)×钻井井数(口)×钻井成本
开发装备投资主要包括采油、作业、试油等队伍装备费用。一般开列出设备清单,各项从严估算投资。
(三)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地面建设工程包括地面油气集输工程、注气工程、储运工程、轻烃回收、供电工程、供排水、通风道路、计算机工程、后勤辅助、矿区建设、环保、节能、非安装设备购置及其他工程投资。
地面建设工程费用的估算,依据开发建设方案提出的工程量和投资估算指标,主要采用指标估算法进行估算。在项目预测可行性研究阶段,因资料不足或难以详细提出各项工程量时,可以采用“0.6指数法”或“因子估算法”等方法进行投资初估。
(四)投资预备费用估算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为工程费用与其他费用之和的12%~15%,视项目研究的深度计取,但最低不低于12%。价差预备费只限于国内购置的设备及安装和建筑工程所用的材料。为简化计算,可将国内部分工程费用作为计算基数来计算。价差预备费用的估算公式为: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式中:C为价差预备费;n为自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上报至项目建设期前的年份数;Gt为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年价格计算的国内部分工程费用在建设期的分年费用;m为建设期年份数;t为建设期第t年;x为设备、材料价格上涨指数。
式中的价格上涨指数x在现阶段取值为6%,将来国家有新规定时再进行调整。价格指数6%仅适用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期及建设期的设备材料价格计算。
Ⅵ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都有哪些内容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内容通常有:
1、投资项目的规模;
2、投资数额及来源;
3、主要设备、设施和用量;
4、建设期限;
5、新增生产能力及经济效益等。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要求:
1、清查现有固定资产,查明现有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这是满足计划期产品生产对固定资产需要的基础。
2、根据计划生产任务及单位固定资产(单台设备、单位面积)的生产能力,计算计划期固定资产的需要量,然后综合计算固定资金需要量。要求事先落实产品计划任务及单位设备的定额生产能力。
3、对比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现有固定资产数量,确定计划期固定资产增减数量。并与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相衔接,使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实现固定资产增加计划。
4、确定固定资产,主要从生产技术方面测算,必须由计划、技术设备、生产、财务部门共同参加。财务部门重点在于从资金上保证固定资产的需要,并测算与考核固定资金的利用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简称“投资计划”。是确定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结构、比例、速度和效果的文件。投资计划反映投资主体在计划期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设想和安排。大多数投资主体都有一个打算在短期或长期内实行的投资计划,因而这种投资计划方面的情报对预测经济情况很有价值。在我国,国家通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一确定和控制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凡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投资,自筹投资,利用外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各种专项资金,都要按照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和计划管理权限,由各级计委综合平衡后,在国家核定的规模之内,纳入各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前,国家固定资产计划包括两大部分,其一是全民所有制的综合基本建设计划,其二是全民所有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计划。建设单位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外资,自筹资金和各种专用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零建、复建项目和扩大再生产性质的改造项目,都要纳入国家各级综合基本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