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合并报表中该合并相关的商誉减值金额上有任何联系吗
商誉在个别来报表中是不自体现的。所以个别报表确认的减值是不包含商誉的。所以个别报表的减值只是长投减值。
合并报表中是包含商誉的,由于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只是母公司部分,所以要把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的商誉加在一起确认减值损失,故1000/80%=1250.有250的少数股东权益。
加在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里5400+250=5650与可收回金额5100.商誉减值为550.
B. 为什么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可能包含商誉
因为商誉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成本(或购买成本)高于该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版(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权允价值的差额即为净资产),它不包括净资产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但是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下,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大于对方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实理解为商誉,在个别报表上不确认,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商誉是企业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产品服务信誉、一流的管理团队,悠久的历史或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或诀窍等带来的超过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盈利能力。在会计处理中,商誉=长期股权初始投资额-被并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从商誉的确认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商誉规模主要取决于被并购企业的估值和净资产的规模。
(2)长期股权投资与商誉减值扩展阅读
商誉的确认,需要先按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尽可能的资产价值评估,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方可计入商誉。商誉一旦确认,仅在下一次股权交割时才能进行变现后的损益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商誉释放。
然而,商誉也是会减值的,在实际并购企业的盈利没有达到之前承诺的情况的下,企业会计提商誉减值,造成企业利润的下滑甚至亏损。
C. 新旧准则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核算方面的区别有哪些
会计核算方面的区别:
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最大区别在于现有会计制度规定,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如果资产价值恢复,则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新准则规定,大多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条规定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对暂停上市的公司及ST公司。目前,很多暂停上市的公司得以恢复上市,就是采用“巨额计提,大额转回”的方法以实现扭亏为盈的。因此,本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地遏止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难度将加大。具体到各种资产的减值损失核算在新旧准则下其核算有以下的不同点:
(一)存货跌价准备及坏帐准备
新旧准则下,核算的不同点在于按旧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计提坏帐准备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按新准则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通过计算若需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金额范围内调整时,旧准则应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贷记“管理费用”,新准则应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另新准则明确说明领用存货时,应一并结转领用材料应负担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该科目是新准则新增的会计科目,其核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七)商誉减值准备
该科目是新准则新增的会计科目,其核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商誉——减值准备”科目。
D. 论文:商誉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之间的并购越来越频繁,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量的外购商誉的计量使用频数也相应增加,因此,准确计量商誉问题也越来越重要,而商誉的后续计量中最重要的就是减值,本文就此进行一番讨论。
【关键词】商誉 减值 公允价值
一、引言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
商誉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两种。通俗的讲,自创商誉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潜在经济价值或预期的超额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外购商誉是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形成的潜在经济价值或预期的超额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自创商誉由于其不确定性和主观性难以准确计量,因此准则不予以确认,而外购商誉则是表现为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并准确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知,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当前商誉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
E.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减值处理包含商誉的情况
商誉的减值,抄这是在合并报表袭中进行的,在合并报表中,是体现了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的。所以只需要针对母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即可。另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也是减值的,只不过在合并报表,不体现出来。
由于商誉属于资产类科目,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外购商誉的价值。
F. 中级会计师难考吗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经济法》、《财务管理》和《中级会计实务》三科版。其中,《中级会权计实务》在三科中相对来说是最难的。《中级会计实务》兼有经济法和财务管理的特点,难度大,综合性较强。《财务管理》这门课程中的内容,对于多数从事财务工作的人来说,使用的频率并不是很高。与经济法相比,财务管理这门课程中的很多知识点是建立在一些理论假设的基础上的,学起来比较抽象。《经济法》相对于财务管理和中级会计实务而言,经济法和生活比较贴近,容易理解和接受。只要认真学习,考试通过不成问题。
G. 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发生减值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其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资产可能已经发生了减值的迹象,而没有实际发生资产的损失时,在税收上不认定为资产的减值,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只有资产实际发生了损失时,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在税收上经批准才可以认定为损失,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不采用资产组的概念。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在会计处理上,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转让财产收入;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以转让财产时的实际收回金额计量的。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和纳税调整
在会计处理上,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应进行纳税调整,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计税基础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时,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并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的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在转回时,因价值恢复而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恢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商誉减值的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自创商誉不允许扣除。商誉在税法上是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的,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平时,商誉的计税基础不得调整;商誉不用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企业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应进行纳税调整,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H. 商誉被计提减值,长期股权投资用调整余额么
商誉减值是指对企业在合并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内的会计处容理
(1)首先要对于不含有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组发生价值了,那么商誉整体确认减值,把计算出来的减值确认为资产组的减值。如果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的,需要进入第二步。
(2)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的应该先抵减商誉的价值;其中对于商誉减值的部分应该按照股权比例确定集团公司应该反映的商誉减值准备;同时对于资产组来说,确认的减值仍然需要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应该分担的减值,确认为当期的减值损失。
I.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减值范围不包括哪些
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减值对象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资产,主要包括以下资产: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商誉;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资产减值准则不涉及下列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以及金融资产等。
“资产减值”准则主要规范长期资产的减值,不是规范所有资产的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