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请问一下在我国股票法赋予每个股民的知情权有哪些
现在没有股票法,现有《证券法》,《证券法》中开头有两个基本原则: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元素,投资者的资金是证券市场的源泉,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前提是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要求证券发行人于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关于证券交易的一节规定了与知情权有关的内容: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Ⅱ 消费信托中,消费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多少钱用于消费,多少钱用于投资委托人对投资是否有知情权
看来是有同行给你看消费信托产品了。
这个表中的这些机构,都参与到消费信托中。
说白了就是,现在网购盛行,年轻一代奉行消费主义。买东西钱不够,那就分期付。分期付款就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信托公司就把投资人的钱募集过来,然后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比如支付宝里面的网商贷、捷信分期这些专门做分期付款生意的公司)把募集来的钱贷出去。贷款出去自然要收利息。这个利息中的一部分就是买信托的人的收益。
原理就是这样,把投资人的钱,借给别人花,然后收别人利息。这个利息中的一部分就是委托人的收益。
说的简单,做起来不容易。借钱给别人花,怎么保证他还钱呢?这时候需要贷后服务机构、催收服务机构。(要到期了,就要打电话确认,催以下,赶紧还钱了)
中间信托公司的主要作用就是募集资金,然后选好的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实时监控资金流进出。确保借出去的钱和收回来的钱+利息能够覆盖产品的本金+收益。
委托人对投资有知情权啊。这个知情权就是我上面说的。信托公司会告诉你,这个产品是和哪个消费金融公司合作。你的钱是通过捷信分期借出去的还是通过支付宝网商贷借出去的。仅此而已。
你想看每一笔款的进出,那是不可能的。
话说回来,找信托公司买信托产品,图的就是一个安全放心。瞄准大品牌,选好好标的。没啥问题。
消费金融类的信托产品,如果有保险公司承保。这类产品是稀缺货。几乎很难买到。
Ⅲ 当项目发起人和投资人有口头约定以项目发起人事先出资但投资人资金突然中断没法投资该如何区分责任及损失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才可以,比如说录音或者第三人能够证明口头约定存在。
Ⅳ 如何保证投资方的资金安全
1、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被投资方的资质、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等
2、投资时要求被投资方能提供可规避风险的典押,例如不动产
3、签订资金流动信息共享协议,要求被投资方一次性动用超过一定数额(例如100万)、一定时期内累计动用超过一定数额(例如200万)的资金,必须要保障投资人的及时知情权
4、定期审核被投资方的资金使用、流通等情况,保障投资权益
Ⅳ 投资人投入的资金和债权人投入的资金,投入企业之后形成企业的什么
第一个问题,C作为最大的股东,拥有最大决策权,如果C参与经营,那么C股东就具有最终拍板决策的权利,但是C股东最终决策也必须跟A和B商量,即召开股东大会,如果A和B不同意C的意见,就意味着A和B可能会撤资,那么公司就很难运营下去。其二,最大股东如果不参与经营,而是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那么具体事务都该有总经理负责运营,在重大事项上,只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各股东签字即可,股东具有一票否择权,从这个角度看,C股东未必说话最管事。第二个问题,债权问题,债权人只有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没有参与经营的权利,不会稀释股东的权利。通过借债的形式,股东能够通过财务杠杆创造比100万带来的更多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建议你了解一下财务杠杆的作用。
Ⅵ 企业股东对年底进行发奖金的资金有没有知情权
必须有知情权。股东可以不参与企业经营,但是基本的财务知情权还是有的,而且必须有。
Ⅶ 刑事案件投资人怎么申请知情权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属于机密,除非协议当事人或者受害人配合,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受害人是知情权的。
Ⅷ 怎么样确保投资人的资金安全问题
最安全的方式就是有足够的抵押物,房子 商铺 股份 定期存单 长期国债凭证等等,一些列的抵押物,打折后都能覆盖你的投资资金,还有就是尽职调查,看这个公司或个人的,流动资金情况,从事什么行业,资金的真实用途,是否可监管资金用途,没有在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一定慎重多观察多提问,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特色,最好投资熟悉的行业,贸然换行业投资风险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