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的介绍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于1979年7月1日,中国与美国签订于北京。
❷ 中美贸易协定真没有中国汽车产业什么事
国务院新闻办在5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中美元首会晤后一个月之际,双方就农产品贸易、金融服务、投资和能源等领域的问题达成共识。
根据稍早之前美国商务部宣布的消息,此次中美贸易协定包括十项内容。具体来看,涉及农产品的有3项:牛肉、禽肉、转基因;金融服务4项:独资金融服务公司信用评级、上海清算所无行动豁免期延长、开放债券承销市场和代理人资格;投资1项:电子支付准入;新能源1项:放开美国天然气出口。
至此,这就是为什么说即便在第一批贸易协定里没有涉及汽车行业,但中美贸易协定跟中国汽车行业有关的原因。
事实上,对于汽车产业,中国的保护一直相当上心。2001年加入WTO时,中国就在汽车类关税税率上留了一手,这一次又顶住了美国的要求,确实是比较给力的。但不得不提醒一下,中美百日计划,这只是第一轮,这一轮没有,不等于下一轮也没有;根据消息,后面还有500项内容等待谈判呢。可以预料的是,放开汽车进口对特总很重要,美国不会轻易放弃要价,中国会面临更大的压力。当然,政策保护始终是有期限的,中国汽车产业也需要加紧提升能力,真正做到能够直面美国和世界的竞争,这才是王道。
❸ 中美之间有哪些贸易协定啊
2005年,中国将撤销诸如电脑、半导体和有关产品的关税。
在入世2年后,中国将允许外国企业持有传呼服务公司50%的股权,在入世5年后,将允许外国企业持有49 %的移动电话及数码服务公司的股权。
《中美贸易协定》(简称《协定》)中有关农业方面的条款可以分为三部分:农业协议总则、农产品具体减让承诺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这三个部分就农产品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反倾销标准和保障措施实施标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市场准入。
与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WTO成员一样,中国政府承诺:对一般农产品的进口采取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撤销与WTO规则不相符的非关税措施;对敏感商品(加大宗商品)采取关税配额制(TariffRateQuotaSystem,即对配额内的农产品进口实行低税率,对配额外进口实行高税率)和准国家专营制(即国有贸易实体和非国有贸易实体均有权得到规定的配额)。同时,降低进口关税、增加配额(TRQ)额度、提高配额管理透明度、实现部分农产品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授予外国企业贸易权和分销权。
1.降低关税,提高配额,非关税措施关税化。中国同意削减农产品进口税率,逐步增加敏感商品进口配额。到2004年1月1日,农产品简单平均关税将从目前的22%降低到17.5%,对美国优惠产品税率将从目前的31%降至14%。具体承诺如下:
(1)对棉花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棉花进口初始配额为74.3万公吨,配额内关税为1%,配额外关税为76%。到2004年,进口配额将逐步增加到89.4万公吨,配额外关税降至40%。提高配额的利用率,为国有贸易实体和非国有贸易实体分别提供33%和67%的额度。
(2)对奶制品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撤销与WTO规定不相符的一切非关税措施。
(3)降低鱼类进口关税,税率将从目前的25.3%逐步调整到2005年1月1日的10.6%。
(4)谷物(除大麦外)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中国承诺在配额内征收低关税(谷物为1%,谷物加工品不高于10%),配额外征收76%的关税。至2004年,谷物配额将显著增加,配额外进口关税降至65%。另外,中国在入世后将取消大麦的进口配额制,代之以9%的关税。
(5)肉类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同时削减肉类关税,关税减让到2004年完成。
(6)油籽和大豆油。A.中国承诺到2006年实现大豆油的贸易自由化。在过渡期内,对大豆油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初始配额为171.8万公吨,配额内关税为9%,配额外关税为74%,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为50%;到2005年,配额将逐步增至326.1万公吨,配额外关税降低到20%,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增加到配额制取消前的90%。从2006年起,取消大豆油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进口只征收9%的关税。B.对大豆的进口不建立配额制,关税限定在目前的3%。同时把大豆粉的关税限定在5%。C.中国答应取消棉籽、向日葵籽、红花籽、花生仁、玉米油的配额制,代之以10%的关税。同时,对这些菜籽和大豆油进口征收的关税不高于其他植物油的关税。
(7)对专业农作物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并逐步降低关税。
(8)中国将削减木材及木材制品的关税,到2004年1月1日,关税将从目前的10.6%降至3.8%。同时,如果中国在加入WTO谈判中为其他国家(如马来西亚)提供更为优惠的关税减让方案,那么这一更优惠方案同样适用于美国。
此外,《协议》农业部分还就化肥进口达成一致。
2.关税配额管理。
中国特别承诺,将以经济标准而非政治标准来管理关税配额,确保关税配额制度管理的透明度和连贯性,并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配额的使用不受妨碍。
充分利用配额原则。如果原进口配额持有者未能利用配额,则其配额将重新分发给其他可能进口的贸易实体。例如,国有贸易公司(如COFC0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等)持有的配额在当年10月未签约使用,这部分配额将重新分发给非国有贸易实体使用。
3.撤销与WTO相背的非关税措施。
中国承诺保持非关税措施(如动植物检疫措施、卫生标准、国内税等)与WTO相关条款的一致性,确保措施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使其建立在充分的科学依据之上,而非仅出自于政治或保护主义的需要。《协议》中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就柑橘、肉类、小麦及其他谷物等的卫生检疫标准达成了一致。
(二)因内支持和出口补贴。
中国承诺不再增加,并且将减少扭曲贸易的国内补贴。具体减让水平以日内瓦多边谈判协议和工作小组报告为依据来确定,另外将提高国内支持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在出口补贴方面,中国承诺在加入WTO后对所有农产品均不给予出口补贴。
(三)贸易权和分销。
除特定产品清单中的商品(包括小麦、玉米、大米和棉花)外,中国承诺将分三年逐步授予所有贸易实体贸易权,实现所有的贸易实体均有权把大多数商品进口到中国各地。特定产品清单的商品将以国有贸易实体这一进口渠道为主。协议还规定,中国将逐步增加持有这些商品进口权的商业实体数目,以结束进口垄断的状态。三年内中国将逐步批准外国企业参与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并允许其提供与分销相关的一系列服务,如维护、保管、仓储、包装、广告、货运、航运快递、市场营销、客户支持等。
(四)反倾销标准和特定产品保障条款。
《协议》允许美国在中国加入WTO的15年内仍对中国产品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标准;在中国加入WTO的12年内,美国可以针对从中国出口的,引起或可能引起市场混乱的特定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五)加强技术合作与科学交流。
中美同意加强两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鼓励研究机构和农业企业在高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与合作。合作的领域主要有:牧场和园艺产品、生物工艺技术、肉类、家禽、水产业、自然资源和环境。
❹ 中美签署15项协议涉及那些领域
美企业家对话会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商务部部长钟山在对话会上宣布,在两国元首的正确引领下,这两天,两国企业创造了奇迹,经贸合作的金额达到2535亿美元。这既创造了中美经贸合作的纪录,也刷新了世界经贸合作史上的新纪录,这充分说明合作是中美关系发展的唯一正确选择,互利共赢符合中美两国共同利益。
此外,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9日与波音公司在北京签署了300架波音飞机的批量采购协议,其中包括260架B737系列、40架B787系列和B777系列飞机,总价值超过370亿美元。
宋国友表示,今天公布的中美之间的经贸合作的数字说明了中国正在努力处理好中美之间的经贸关系,中国从未单方谋求对美国巨额贸易顺差,中国正在努力改善中美之间贸易不平衡的问题。“这个庞大的数字恰恰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即中国的市场始终是开放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9日表示,此次特朗普总统访华,将取得历史性的、双向互利平衡的经贸成果。这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将惠及双方的企业和民众,充分证明中美之间是可以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而中美贸易摩擦的问题,高峰认为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中美之间应该努力扩大合作面,不断释放正能量,通过对话与沟通妥善管控分歧面,从而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在新时代始终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
2016年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了30%,而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国经济增长率分别是6.9%、6.9%和6.8%,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居第一位。宋国友认为,2535亿美元的经贸合作说明了中国经济稳定发展对全球经济的重要性。宋国友表示,“十九大以来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以特朗普访华为契机,中美之间的经贸合作也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白明则表示,2535亿美元的经贸合作的意义不仅在于是一笔创纪录的“大单”,更表明中美经贸未来将有更多更高层次的新型合作模式。
❺ 这次中美经济战略对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领域四:贸易和竞争力
中美双方讨论了未来十年两国在贸易领域面临的挑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两国的经济在全球化环境下保持竞争力。为此,双方:
·同意与其他WTO成员共同努力,积极推进结束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以利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
·同意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后与第19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之前,尽快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组,加强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合作。中美双方表示,上述合作将以介绍中国最近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08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为起点。双方可以就不涉及目前WTO争端解决诉讼的问题进行讨论。
·签署了关于交通合作的联合声明,并建立了中美交通论坛,探讨交通领域的挑战和未来合作。
·两国负责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原则及成果创新政策的政府部门定期举行会议,在第四次和第五次战略经济对话之间联合举办一次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参加的研讨会,并同意在科技研发领域探索开展联合行动合作符合双方利益。
·讨论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美方承认中国在市场改革方面不断取得的进展,并将切实考虑中方关切,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同意继续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等渠道就贸易救济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磋商。
·将继续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下的中美高技术工作组就高技术和战略贸易问题开展合作交流。中美两国承诺根据已达成一致的《中国-美国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发展指导原则》为民用高技术贸易提供便利。
·同意加强在原产地规则、“海关-商界反恐伙伴计划”和文物保护领域的合作。
·一致认为两国在提高透明度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同意除了一些特定的例外情况外,事先公布所有与经济贸易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供公众发表评论,并提供一个自公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的公众评论期。中国同意在国务院法制办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那些措施。美国同意通过国家档案局管理的“联邦登记”公布那些措施。双方同意继续就行政规则制定和行政许可的透明度问题进行交流,并继续邀请其立法和司法机关的代表参加将来的适当会议。
领域五:投资
考虑到中美巨大的双向投资潜力,中美双方同意采取一系列步骤,为两国间互利投资提供便利。为此,双方:
·同意启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以为两国投资者提供投资便利和投资保护,并提高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在6月16日举行的首次中美投资论坛上就投资论坛框架及工作计划达成一致。该论坛将集中讨论投资者实际关切,如投资审察程序及潜在投资壁垒,并
·同意发起“投资促进倡议”,在两国举办一系列投资活动,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此外,美方欢迎包括中国在内的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中方强调其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决定完全基于商业目的。美方将充分考虑中方提供的对《外国人兼并、收购和接管有关条例》的书面评论意见,并确认美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程序确保所有外国投资,不论其来源地,得到一致的、公平的待遇。
❻ WTO协议具体内容
从国际法上说,WTO本身包含着三位一体的因素。从其功能上说,有三个:一个国际组织,一套世界贸易的法典,一种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
我们通常所说的“入世”,明确含有加入这套包括以及由其而引申出的货物贸易(GATT1994)、服务贸易(GATS)和知识产权贸易(TRIPS),以及解决争端机制等几大块国际条约群及其的多边条约群的世界贸易法典的含义。这些构成现在的规范世界多边贸易的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法律体系。
WTO这一整套法律规则对中国“入世”后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同时WTO的多边贸易体制,从其构来看,包含了外交(政治)、贸易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因素。WTO是用国际条约规范世界贸易的,其条款都是用规定各成员方法律义务的方式来表述的。
按照第38条关于国际法渊源的表述,WTO条约群正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不管是在GATT运行阶段,还是针对现在的WTO规则,这一点都应毫无质疑。尤其在WTO颇具特色的解决争端机制里,除传统的协商、调解、斡旋等外交方法外,其核心机制是国际法中常说的“司法解决”。
并专门设立上诉机关来复审专家组判案中的“法律问题”,包括对WTO各“涵盖多边协议”(条约)的法律解释。这就大大强化了WTO条款的法律约束力。WTO的法律规则将直接规范各成员国的国内法,深刻影响国内经济、社会、文化的许多方面。
关键的问题在于WTO协定如何在成员国实施,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讲,亦即WTO协定对于其成员的效力如何?这是WTO协定所规制的促进各国市场开放,实现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促进全球资源的充分利用的基本价值实现的根本路径。
WTO成立以来的实践也充分表明,WTO协议的实施问题,已成为WTO体系中最核心、最复杂、难度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中国“入世”过程中,如何实施WTO协定以及能否确保履行WTO所规制的义务,也成为谈判的焦点。
1999年11月15日,中美达成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双赢”协议。中国加入WTO已经指日可待。当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加入WTO的要求,中国经济法制建设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加入WTO,意味着中国的政治体制、企业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全面转轨。
中国必须加快国内经济、政治改革的进程,重新调整国家与企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尽快使中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与规则和以WTO规则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体制与规则相适应、相衔接。 一WTO协定对中国国内法的效力
对于中国加入WTO以后,认定WTO协定对中国国内法的效力若何,将直接关系到WTO协定在中国的实施。由于中国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机制尚远远不完善,地方与部门的保护强烈,规模经济薄弱,真正公平竞争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相对而言,在经济转型期中国法律体系也很不健全。加入WTO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和修改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国务院法制办也列出了有关立、改法律的清单,并制订了时间进度表。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外贸法、尚检法以及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整。
❼ rcep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本章主要阐明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
第二章 货物贸易
本章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规定包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
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
本章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以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易于理解和使用RCEP协定。
在本章节第一节中,第二条(原产货物)和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完全生产的货物)以及附件一《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列明了授予货物“原产地位”的标准。协定还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EP关税优惠时,将来自RCEP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积规则。
在第二节中,规定了相关操作认证程序,包括申请RCEP原产地证明、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以及核实货物“原产地位”的详细程序。本章节有两个附件:
(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涵盖约5,205条6位税目产品;
(2)最低信息要求,列明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所要求的信息。
第四章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
本章通过确保海关法律和法规具有可预测性、一致性和透明性的条款,以及促进海关程序的有效管理和货物快速通关的条款,目标创造一个促进区域供应链的环境。
本章包含高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水平的增强条款,包括: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方法等。
第五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本章制定了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制定、采取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基本框架,同时确保上述措施尽可能不对贸易造成限制,以及在相似条件下缔约方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存在不合理的歧视。
虽然缔约方已在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声明了其权利和义务,但是协定加强了在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以及紧急措施等执行的条款。
第六章 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
本章加强了缔约方对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履行,并认可缔约方就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达成的谅解。同时,推动缔约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确保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符合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规定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七章贸易救济
本章包括“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两部分内容。关于保障措施,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保障措施协定》下的权利义务,并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制度,对各方因履行协议降税而遭受损害的情况提供救济。
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相关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相关的做法”附件,规范了书面信息、磋商机会、裁定公告和说明等实践做法,促进提升贸易救济调查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
第八章 服务贸易
本章消减了各成员影响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歧视性措施,为缔约方间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创造了条件。包括市场准入承诺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当地存在、国内法规等规则。
部分缔约方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市场准入承诺,要求现在采用正面清单的缔约方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模式对其服务承诺做出安排。
第八章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
金融服务附件就金融服务制定了具体规则,同时为防范金融系统不稳定性提供了充分的政策和监管空间。除了第八章(服务贸易)规定的义务外,本附件还包括一个稳健的审慎例外条款,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保留制定支持金融体系完整性和稳定性措施的能力。
本附件还包括金融监管透明度义务,缔约方承诺不得阻止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信息转移或信息处理,以及提供新的金融服务。本附件还规定缔约方可通过磋商等方式讨论解决国际收支危机或可能升级为国际收支危机的情况。
第八章附件二:电信服务附件
本附件制定了一套与电信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框架。在所有现有的“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电信服务附件基础上,附件还包括了监管方法、国际海底电缆系统、网络元素非捆绑、电杆、管线和管网的接入、国际移动漫游、技术选择的灵活性等条款。
第八章附件三:专业服务附件
本附件为缔约方提供途径,以便利本区域内专业服务的提供。包括:加强有关承认专业资格机构之间的对话,鼓励RCEP缔约方或相关机构就共同关心的专业服务部门的专业资质、许可或注册进行磋商。
此外,还鼓励缔约方或相关机构在教育、考试、经验、行为和道德规范、专业发展及再认证、执业范围、消费者保护等领域制定互相接受的专业标准和准则。
第九章自然人移动
本章列明了缔约方为促进从事货物贸易、提供服务或进行投资的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所做的承诺,制定了缔约方批准此类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许可的规则,提高人员流动政策透明度。所附承诺表列明了涵盖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等类别的承诺以及承诺所要求的条件和限制。
第十章 投资
本章涵盖了投资保护、自由化、促进和便利化四个方面,是对原“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的整合和升级,包括承诺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非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承诺并适用棘轮机制。投资便利化部分还包括争端预防和外商投诉的协调解决。本章附有各方投资及不符措施承诺表。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本章为本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包容的方案。内容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其整体保护水平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所加强。
第十二章 电子商务
本章旨在促进缔约方之间电子商务的使用与合作,列出了鼓励缔约方通过电子方式改善贸易管理与程序的条款;要求缔约方为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用户的个人信息,为在线消费者提供保护,并针对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加强监管和合作;
对计算机设施位置、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提出相关措施方向,并设立了监管政策空间。缔约方还同意根据WTO部长级会议的决定,维持当前不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做法。
第十三章 竞争
本章为缔约方制定了在竞争政策和法律方面进行合作的框架,以提高经济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规定缔约方有义务建立或维持法律或机构,以禁止限制竞争的活动,同时承认缔约方拥有制定和执行本国竞争法的主权权利,并允许基于公共政策或公共利益的排除或豁免。
本章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缔约方有义务采取或维持国内法律和法规,以制止误导行为、或在贸易中作虚假或误导性描述;促进对消费者救济机制的理解和使用;就有关保障消费者的共同利益进行合作。
第十四章中小企业
缔约方同意在协定上提供中小企业会谈平台,以开展旨在提高中小企业利用协定、并在该协定所创造的机会中受益的经济合作项目和活动,将中小企业纳入区域供应链的主流之中。
协定强调充分共享RCEP中涉及到中小企业的信息包括协定内容、与中小企业相关的贸易和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与中小企业参与协定并受从中受益的其他商务相关信息。
第十五章 经济与技术合作
本章为实现RCEP各国的共同发展提供了框架,为各方从协定的实施和利用中充分受益、缩小缔约方发展差距方面作出贡献。
根据本章,缔约方将实施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项目,促进包容、有效与高效的实施和利用协定所有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竞争、中小企业和电子商务等。同时将优先考虑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
第十六章 政府采购
协定认识到政府采购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以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着力提高法律、法规和程序的透明度,促进缔约方在政府采购方面的合作。本章包含审议条款,旨在未来对本章节进行完善,以促进政府采购。
第十七章 一般条款与例外
本章规定了适用于整个RCEP协定的总则,包括缔约方法律、法规、程序和普遍适用的行政裁定的透明度、就每一缔约方行政程序建立适当的审查与上诉机制、保护保密信息、协定的地理适用范围等。
同时,本章将GATT1994第二十条和GATS第十四条所列一般例外作必要修改后纳入本协定。缔约方可以采取其认为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所必需的行动或措施。本章还允许缔约方在面临严重的收支平衡失衡,外部财政困难或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采取某些措施。
第十八章 机构条款
本章节规定了RCEP的机构安排,以及部长会议、联合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的结构。联合委员会将监督和指导协定的实施,包括根据协定监督和协调新设或未来设立的附属机构的工作。
第十九章 争端解决
本章旨在为解决协定项下产生的争端提供有效、高效和透明的程序。在争端解决有关场所的选择、争端双方的磋商、关于斡旋、调解或调停、设立专家组、第三方权利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本章节还详细规定了专家组职能、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最终报告的执行、执行审查程序、赔偿以及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等。
第二十章 最终条款
本章节主要包括关于附件、附录和脚注的处理;协定与其他国际协定之间的关系;一般性审查机制;协定的生效、保管、修订、加入及退出条款等。
指定东盟秘书长作为协定的保管方,负责向所有缔约方接收和分发文件,包括所有通知、加入请求、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条约的生效条款规定,协定至少需要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伙伴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后正式生效。
❽ 中美贸易的资料
06年7/8/9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出口额(百万美元)
国家和地区 7月 8月 9月
总值 80,337 90,766 91,629
美国 17,172 19,160 19,531
中国香港 12,467 13,818 14,982
日本 7,012 8,013 8,472
韩国 3,654 3,896 4,309
德国 3,177 3,772 3,692
荷兰 2,295 2,851 3,022
英国 1,998 2,331 2,413
新加坡 1,845 2,240 1,952
中国台湾省 1,642 2,065 1,832
俄罗斯 1,416 1,714 1,697
意大利 1,186 1,539 1,498
加拿大 1,431 1,650 1,375
澳大利亚 1,138 1,191 1,312
印度 1,206 1,427 1,311
马来西亚 1,204 1,351 1,229
06年7/8/9中国从主要贸易伙伴进口额(百万美元)
国家和地区 7月 8月 9月
总值 65,714 71,970 76,342
日本 9,731 10,380 11,172
韩国 7,336 8,066 8,637
中国台湾省 6,946 7,799 8,369
中国 5,881 6,548 7,305
美国 5,289 5,272 5,397
德国 3,311 3,657 3,691
马来西亚 1,889 2,158 2,458
菲律宾 1,338 1,509 1,904
澳大利亚 1,717 1,956 1,781
泰国 1,515 1,665 1,756
俄罗斯 1,562 1,447 1,666
沙特阿拉伯 1,070 1,486 1,606
新加坡 1,466 1,446 1,565
巴西 968 1,381 1,300
印度尼西亚 854 939 1,136
❾ 根据中美贸易协定,中国于2020年4月1日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并允许美国独资的服务提供者进入证券
证券,基金管理,期货服务指的都是机构投资,也就是说在以上的范围取消以前持股比例限制
❿ 贸易战中美和谈,在贸易战中有哪些知识点需要了解
贸易战中,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知识点。需要知道的是双方两国的态度。如果是从哪些方面认知这场战争的话。我们可以从,税收,世界市场,以及国际整个局势来看看。此次战争完全是由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发起的。特朗普一上任就开始了各种花式表演,好像不搞点事情事情,就显得他这位新官的三把火烧的不够旺一样。
要知道中国仍是美国最重要的出口国.中美贸易,这次也许只是美方的试探,并不会长久。双方都承受不了那样的损失。和谈是必然局面。但是特朗普这样四处树敌来看,也许会对美国是挑战。试图恢复美国在国际的威望,已然是非常困难的。此举更是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