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
创新环境是包括科技政策和科技体制在内的各种制度和各项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公平开放的创新环境是加强自主创新的必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创新环境不断优化。《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实施,《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加快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教育规划相继出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力度明显加强。技术创新工程深入实施,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文化和科研诚信建设得到重视,全社会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氛围正在形成。
但我们也要看到,尽管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制造业大国,但是在全球产业链上,中国制造业依然处于中低端水平。我们以较少的人均资源占有量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巨大的人口规模和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压力,面临着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严峻挑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重大转变。
面向未来,我们要进一步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靠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因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知识产权既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又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一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另一方面,要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二是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空间。另一方面要打破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是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要建立政府与企业创新对话机制,让更多的企业参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指南制定。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高水平研发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项目,引导其加大基础前沿技术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试点,完善区域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布局,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小巨人”。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市场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社会化的发展机制,支持联盟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外,还要建立起有助于创新的财税、采购政策。从财税的角度看,要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要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从采购政策看,要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同时,还要研究完善使用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⑵ 为什么要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综合国力的较量已取代军备竞赛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内容。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世界各国的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贸易体制、科技教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形成,
改善供给效率,挖掘增长潜力,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平台;就要求各国调整本国的企业制度、企业组织管理、企业创新机制,形成适应全球化的微观基础;就要求开放本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电信、物流等领域,发展全球竞争力。
在现阶段的全球竞争中,金融创新和跨境金融联系的不断扩大,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和虚拟经济的发展,使全球化进入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在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跨国并购已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发展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已成为全球化中“超国家”的重要力量;提升全球综合物流的运作能力,重视人才、知识管理和创新活动,已成为现代企业取得竞争能力的关键。这一系列变化,对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体制上。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正在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客观上迫切要求加快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一)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本轮经济全球化仍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主导的,这就必然涉及在积极参与全球化过程的同时,如何保持和发展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问题。在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既处于全球化的上升阶段,同时其固有的内在矛盾也不会消失,而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不断激化和爆发。因此,从长期看,社会主义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中获得复兴而不是终结。
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一是加剧了制度竞争,必然形成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压力。在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模式和发展经验的情况下,就迫切需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制度创新。二是加剧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必然加大社会经济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微观基础和产权结构的改革,培育和发展一批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扶持和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的实力及能力。
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及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尤其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城镇与农村地区的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健制度、扶助贫困地区及弱势人群的社会自愿援助体系;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等。三是加剧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竞争,必然形成综合国力较量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进行科技创新,加快调整束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传统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与中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能够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基本经济制度。
其中加快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是增强中国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中国科技创新的重点:一方面是把国外和本国自主开发的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并应用创新科技改善传统产业,发展新兴服务业;另一方面,则迫切要求提高中国的全民族文明素质,包括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基础教育体系。在中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经济制度,就要从实际出发,把富民强国放在首位,充分利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成果和发达国家创造的先进生产力来发展自己。
同时,要在全球体制竞争中保持、发展和完善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
(二)经济全球化对完善中国市场体制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新变化,势必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影响。
经济全球化扩大了市场配置资源的边界,使大企业有条件在本国、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选择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微观规制改革,放松政府管制巳成为各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重大政策调整;股东资本主义正替代法人资本主义,促使各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势必对僵硬的经济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冲击。
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不仅要求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开放,而且要求中国未来的体制对全球变化趋势有更灵活的反应能力和调整弹性。
二是将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将导致国际经济环境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国内经济,从而影响国内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稳定。
国际作用机制主要包括:
(1)周期的影响。如全球经济减速甚至陷入衰退,将通过对外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股市、汇市以及对未来的预期等渠道对国内经济增长和发展前景产生严重影响。
(2)政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占世界经济总量大的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宏观经济形势而采取的货币、财政收支、利率、汇率政策以及对外经贸政策,都会通过国际传递机制对中国宏观政策产生影响。
(3)外部冲击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外部冲击主要影响中国宏观增长态势。而在中国结构转型和大的体制调整过程中,外部冲击很可能加剧国内经济的不稳定。
(4)产业的影响。当国际上出现大的结构转换时,国际产业新分工体系及产业转移,跨国公司的竞争战略调整及创新浪潮,都将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产生影响。这就要求中国及早建立适应全球化变化的新调控体系,从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短期稳定与长期发展、需求变化与增长潜力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抵御和消除国际经济变化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三是对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化环境中,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占据主体地位。要提升企业竞争力,就要创造更便利的企业创业环境,更宽松的企业创新体制条件,更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平台,以及以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为中心的微观规制制度。
现阶段,西方跨国公司的竞争力重点已转向了服务经济、知识管理以及发展全球运营和管理网络体系的阶段;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其竞争力重点也开始转向高增值制造业、应用和创新科技产业以及为大跨国公司提供配套的制造、营销与研发等领域。发展中等技术、中等增值含量的制造业,发展精细、高效,特色的多元化现代农业,发展金融、电信、物流和专业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中国下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将转变为全球化的综合战略。这将对中国传统的微观经济管理体系提出更大的挑战。四是将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当前,金融一体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动力。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之上的贸易全球化规则体系,正在向建立在后工业文明基础上的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方向转变,由此将引发全球经济体系的根本变化。
在金融、技术和服务成为国际竞争的新手段的条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在内的风险管理市场体系,发展与国际连接的信用、结算和信息网络体系,有效打击网络诈骗和犯罪,加快金融和信息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新的挑战。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影响本轮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传统的进口替代体制或出口导向体制开始转向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无疑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基准。要适应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建立一个对内外资、内外贸、内外企业都适用的非歧视性的、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市场体制,既是WTO规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从国际的一般发展规律看,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首先要求国内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运作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都共同适用的竞争政策,比较完善的市场秩序管理规则体系。国内市场经济的一体化程度越高,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才能更有效。而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则是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推进的,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全球化环境中发展开放型经济,比在国内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大的挑战性。
从这个角度分析,中国加入WT0后所面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压力和难度,甚至超过了1979年的改革开放。因此,在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规则的基础上,要及早研究和制定符合中国具体国情、发展阶段和长远目标的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战略。
这包括:一是始终把握住市场开放不能损害中国根本利益的原则;在短期内不能形成对中国主要产业、企业、就业和国际收支的过度冲击;不能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产业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底线,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在全面履行市场开放承诺的基础上,下大气力从体制上解决阻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创造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制定以供给效率为中心的税收、外汇、信贷、研发支持等激励机制,完善定位明确、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
三是研究和制定开放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扶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充分利用WTO的例外条款、特别保障条款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对待的相应条款,在履行承诺和重守诚信的条件下,通过立法、行政和社会力量,扶持和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基础产业和敏感产业。同时通过立法制定相应的扶持和保护措施的执行、终止、奖惩、修订及监督程序,以及这些措施有效性的评估机制。
四是要建立宏观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把可能发生的外部冲击、内部不确定性扰动以及中长期结构转型时期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的范围内。同时,进一步完善微观的风险管理体制,包括建立抵御外汇风险、资产风险、价格风险等风险的管理工具。四、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首先,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在全球化竞争中,体制竞争是第一位的。
要建立有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体制软环境,政府职能转变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就要求我们以加入WTO为契机,把企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地归还企业;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变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和完善。
目前,中国现行的政府管理方式和政策手段,在许多方面还不适应这个要求。包括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一些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行政管理体制、方式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应对全球化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经济运行和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调整、清理和解决,将严重制约中国企业应对外部竞争压力的能力。
因此,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建立适应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未来5-8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其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产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求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要有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现阶段所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求所有制结构是开放的,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和开放性。
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会有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国内来投资办厂,并且会同更多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组成各种形式的合资企业。因此,只有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保持所有制结构的开放性,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外国企业到国内投资的需要。实际上,包括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有利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也要有利于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个体以及外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为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要由国家控股外,鼓励非国有制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以适当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再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全球化环境中,进一步加强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及相关立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避免无序恶性竞争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更大、范围更广、任务更加艰巨,不仅要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来确定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宏观调控手段,防范和化解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
对国内经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的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促进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参与经济全球化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体制,使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有利于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的差别,主要在于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除了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之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其他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共同点。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而且要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建立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规则,便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五、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在外贸体制、利用外商投资和扩大对外投资,汇率制度和形成机制,以及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等方面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要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减少数量限制和规范配额管理,按照非歧视原则对外国产品和服务实行国民待遇。同时要借鉴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健康、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检查检疫和疫情监控,防止有害物质和生物通过贸易渠道入境。
针对当前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手段,加强对外国反倾销、反补贴的磋商和应诉,维护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合法权益。实行外贸经营资格登记制度,逐步实现放开各类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对外经济贸易体系,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当前迫切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增大对外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中国国情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
其次,在利用外资方面应继续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对外国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有步骤地开放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商投资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型企业,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探索利用收购、兼并、风险投资和投资基金等各种方式来促进利用外资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采取鼓励政策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矿产和旅游资源开发、优势产业发展等。
继续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用好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出口信贷等国际商业贷款。强化外债的全口径管理,加强外债的监测和短期资本监管,保持合理的外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健全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再次,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去投资办厂,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市场发展跨国经营,带动产品、服务和技术出口,促进国内成熟产业和过剩生产能力向外转移,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提高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主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能力。
通过在境外合作开发国内短缺资源,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置换,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实施“走出去”战略,必须在体制上和政策上予以保证和支持。重点是建立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领域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同时,也要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本外逃。
最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及汇率制度,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同时,逐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为人民币最终实现完全的可兑换创造条件。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外国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也会逐渐进入中国市场,而国内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也为扩大利用资本投资创造了必要条件。逐步开放资本项目下的资本流动并最终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既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大势所趋,也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主流的必然要求。
当然,资本项目的开放也意味着中国的金融市场最终将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国际金融市场和资本流动的风吹草动会更加迅速地波及国内,从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测和监管,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⑶ 卷烟商业如何为工业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经营者开展有效竞争,实现市场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和条件。烟草是特殊商品,它有专卖体制的保护,但即使如此,随着大大小小的烟厂经过企业重组后,都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实力,要想在市场上立足仍需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是残酷的,有成功者必然有失败者,那么,作为商业企业的烟草公司如何才能为工业企业营造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呢?首先,内、外兼管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驾护航 要想为工业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烟草商业企业一方面要先做到加强内部管理。内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破坏烟草市场经济秩序,冲击烟草专卖制度,而且也从根本上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管理,即卷烟市场的管理。试想,一个新品牌在市场上刚刚立足,但是却遭受到假冒伪劣卷烟的袭击,使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大打折扣,那么这个品牌就会连在市场上的竞争条件都没有了,之前所做的努力也会功亏一篑,这个品牌也就失去了与其它品牌竞争的机会。因此,作为履行行政管理和专卖执法职能的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要在管理理念、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等方面及时做出调整,要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逐级完善内管责任制,加强对商业企业内部经营规范化操作的管理,同时对任何卷烟经营违规行为应依法查处,保障卷烟市场的平稳有序。其次,紧紧围绕“三个满意”营造和谐的市场氛围 在卷烟销售过程中,卷烟商业企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卷烟商业企业的服务对象是销售终端——零售客户,可以说卷烟商业企业起着主导作用。商业企业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做到“三个满意”。“三个满意”,即:让工业企业满意,让零售客户满意,让消费者满意。以“三个满意”为主题构建卷烟营销网络的目标就是使工业企业能够及时根据消费需求有效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喜好或追求,也能够让消费者按所需方便、快捷地买到产品或服务,商业企业要通过制定工商协调营销、品牌培育办法,完善客户服务体系等措施,加强与工业企业、零售客户的合作交流,形成一个优质的服务链,营造出和谐的市场氛围。第三,高度重视品牌培育、明码实价的作用 一个新品牌要经历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过程,从引入的时候,就需要烟草商业企业的大力配合,首先要做好培育工作。培育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些品牌由于历史问题、市场知晓率问题等诸多因素,要想进入市场是很不容易的,作为零售客户,如对品牌不了解,他也是绝对不会接受的,而工业企业的销售者由于时间、精力问题,根本不可能挨家挨户地去宣传培育,因此,这就需要商业企业的宣传者们,如客户经理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工作。在培育中,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工业企业新推出的品牌,不能对你热,对他冷,在宣传前要熟悉掌握新品牌的生产方、特征等,准确无误地把信息传递给卷烟销售终端者——卷烟零售户,让零售户能产生销售的兴趣。在成长期时,商业企业要注意对市场投放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向工业企业反馈零售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工业企业准确作出判断。在品牌成熟期的时候商业企业要注意对品牌进行维护。 从行业卷烟营销角度来讲,推行卷烟销售明码实价工作,是切实维护零售户、消费者、国家利益的重要举措,是网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卷烟市场不断规范的必然选择。那么,执行好明码实价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何关系呢?其实之间有很大的联系,当零售户能统一执行好烟草公司的零售价时,就给了每一个品牌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特别是当同一档次的品牌新上市时,如低价销售,消费者在选择同一档次品牌时,肯定会选择价钱低一点的,那么价格低的品牌可能暂时销售量会好一些,但是对另外的品牌有着极坏的影响。因此,商业企业要积极努力地做好卷烟零售户的引导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推行卷烟销售明码实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四,成立信息联盟,及时为各工业企业提供有效信息数据 市场和品牌既不是商业企业可以垄断的资源,也不是工业企业可以独占的财富,工商企业必须在信息交流、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上加强合作沟通,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能有效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此,烟草商业企业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工业企业达成部分信息资源共享。商业企业要及时了解零售户的需求,及时向工业企业反馈客户的需求,如按旬、月、年向各工业企业提供品牌销售、市场反响情况,客户反映情况等信息,以便各工业企业能准确地对市场作出判断,对销售策略、销售方式等及时进行改进。
⑷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什么积极意义
国务院开年第一会研究的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引人注目地强调“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达到“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的高度。
据媒体报道,目前营商环境虽整体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部分地区发展的“软肋”和“硬伤”。具体归纳起来有:一是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还不够足,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够高,部分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民间投资增势疲弱;二是搞地方保护,有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各种隐性壁垒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投资环境恶劣,有的部门不依法行政,随意执法、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遇事“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
为什么优化营商环境这么重要?
首先,优化营商环境,这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发展瓶颈精准发力。总理在报告中提及“安不忘危,兴不忘忧”,清醒认识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都和营商环境欠优、放管服改革滞后有千丝万缕联系。
其次,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地方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软实力。“政府要严守承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搞地方保护”;“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一定要让我们的企业家、市场主体真正感觉到营商环境的切实优化”;要让中国成为世界上的最佳投资地……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净化社会风气,打造法治国家的要求。一些地方频频发生的污化营商环境的事例,正是对法治的藐视,对规则,对公平正义的破坏。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公共服务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建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一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性的环境,除了基础设施的可得性外,更强调企业开办、运营、关闭和市场维护全流程的便利化: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实现准入环节的便利化;要搭建“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平台,形成以“表单共享、材料共享、流程共享”为特征的全新审批模式,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填写“一份申请表单”,即可“完成多项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要做强监管的“加法”。着眼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环境,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信心;政府要严守承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不能对企业不公平对待,不能搞地方保护,要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抓紧建立营商环境的评价机制,制定相关评价指标和办法,推动各地由过去的争资金、争项目向争创优质营商环境转变。同时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⑸ 建立公平竞争环境是中国结构性改革的什么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30多年了,但到目前为止,只能称之为“半分制”市场经济。在土地、劳动力、资本、创新等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因素上,存在明显的供给约束和供给约束。
现行的制度结构和生产结构已不能适应中等收入大家庭的新需求,不利于中国的消费潜力和改革红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号召。
(5)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扩展阅读:
1.政府管理的经济模式和社会模式创新应该是制度创新的第一步
具体来说,就是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牢牢抓住“三农”这只“看得见的手”。
一方面,完善依法经营、公平竞争、高度依法治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出现了许多体制性和基础性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不仅需要决心和勇气,更需要制度设计改革和专业技术方案。政府有足够的空间来实现这一点。
目前,最重要的是要明确界定政府权力的边界,self-revolution的精神,多做“减法”的行政干预,以“放手”为最大的“把握”,同时认真履行宏观调控的基本责任,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和其他责任。
2.深化财税改革,形成政府与公民、中央与地方稳定的经济关系,形成规范的政府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两年来,财税改革得到大力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当前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推进财税改革的外部环境日益现实和严峻。未来一段时期,财政改革不仅要与其他改革相协调,而且要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央和地方权力改革、地方税收体制重建、预算管理基础设施体系建设、PPP等“硬骨头”亟待解决。
这些都是关系全局的复杂改革,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网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⑹ 如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投标环境
招标活动的核心是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招标活动所具有的多重的积极的社会经济作用,都是以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基本前提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应当是我国招标领域具有生机活力与创新机制的根本特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违反这一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一、公开《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2004年版,以下简称“采购指南”)1.3款提及“公开竞争是有效公共采购的基础”,而公开竞争的前提是有关信息必须公开。
1、 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向三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能大体满足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所需要的信息。
2、招标文件内容应完备招标文件应当载有为投标人做出投标决策、进行投标准备所必需的资料,以及其他为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的有关信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完备的招标文件内容旨在确保企业获得充足的信息,以决定是否就某个特定的合同投标,以及如何投标。
3、 开标应公开进行开标的程序要公开,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均可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需当众拆封,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书的主要内容需公开唱读,并作好记录。4、中标结果要公开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中标结果的公开旨在确保中标的企业有机会确认自己已经中标,落标的企业有机会了解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知悉被拒绝的理由以便改进今后的投标文件(可喜的是,目前部分地区或行业在拒绝的理由公开方面做得很好,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国电商务网发布公告项目的中标公示环节)。为了确保公开的可操作性,应当要求信息的公开符合全面性、真实件、合法性、最新性、易得性和易解性标准。
5、 投诉处理决定或招标违法行为需公开对投诉处理决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予以公告可以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
6、特定信息应予以保密为了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有关的特定信息应予保密。例如,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在开标之前应予保密;开标之前对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应予保密。例外的保密规定有利于保护和维持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有利于维护同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依法保守秘密与信息公开制度所追求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二者并不矛盾。
二、公平公平原则既适用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适用于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平等竞争关系。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厚此薄彼。把公平原则细化为若于具有强制性、引导性的具体行为规则有助于公平的实现。
1、招标信息应相同招标人向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招标信息,如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补充文件、图纸等资料应相同,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泄露标底或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信息。
2、资格审查和评审程序应一致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适用相同的标准和程序,不得厚此薄彼。
3、招标文件不得存在歧视性条款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应尽可能采用通用的标准,不得以标明特定的商标、专利等形式倾向某一特定的投标人,排斥其他投标人。
4、有关人员需按规定实行回避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免;
5、 合同条款应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招标人与投标人来说,双方在招标活动中地位平等,合同条款应公平,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三、 公正公正原则有别于公平原则之处在于,公平原则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正原则调整一方当事人与其余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强调的是一方当事人与其余多方当事人之间保持等边距离。
1、 不得因地域等因素歧视投标人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不得对投标人的所有制、注册地、隶属关系等因素的不同而实施歧视待遇。
2、 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标准不重复使用招标过程中按资格审查方式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不论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中已使用的标准在评标阶段不得重复使用。资格审查标准在评标阶段如再使用,就会让经验丰富或财力雄厚或人员优势的企业易于中标;评标标准用在资格审查阶段,会将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企业拒于门外。
3、 公正评审评审是招标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评审不仅仅要做好保密工作,更要公正。在评审时各评委尤其是招标人代表,一定要做到对各投标人公正,实事求是,一视同仁。招标人代表切不可借机搞个人主观意断,将个人意见采取各种方式传递给其他评委,招标人代表要体现组织评审工作的真正意义,带头发挥公正作用。同时,杜绝其他评委在评审过程中用不正确的或片面的个人意见影响其他评委。
4、评标标准尽可能量化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应尽可能采用量化标准,并严格按既定的评标程序对所有的投标进行评定,所有评委的个人意见要完全体现在各自的评分表上,按既定的中标标准确定中标者。
5、 避免以公平取代公正前面对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了简单说明,但实际工作中需注意避免以公平取代公正。前面曾提到,公平这一概念侧重于用“同一尺度”,本身并不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而是强调客观性,带有明显的工具性的色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将公正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而是以公平行使公正的职能,那么,这时的公平极易从属于以完全的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做法,从而放大或是扩大了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对于经验丰富或财力雄厚或人员优势的企业有利,而对于相反者来说则是十分不利的,举两例如下。
5.1例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对承揽范围未作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6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从综合条件、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管理能力、技术实力、人才实力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但该通知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可以承揽的项目规模未做出规定。在实践过程中出现规模很小的项目也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情况,此种作法虽然符合公平的要求,但不符合公正的要求。
5.2例2:建筑业企业的跨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需具备的财务状况、业绩、设备、人才实力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对不同等级企业的承包工程范围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为例: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用数学符号表示为(0,∞);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用数学符号表示为(0,1000);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用数学符号表示为(0,300)。很显然,二级企业可以公平地占领三级企业工程造价在(0,300)范围内的市场份额,一级企业既可以公平地占领二级企业工程造价在(300,1000)范围内的市场份额,又可以公平地占领三级企业工程造价在(0,300)范围内的市场份额,这使一级企业永远处于优势的竞争状态而三级企业永远处于劣势的竞争状态。以上两例反映了有些现象虽然公平但并不公正,因此需要避免以公平取代公正,所以要把高资质企业挤占低资质企业的市场份额还给低资质企业,改变后的一、二、三级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用数学符号分别表示为:一级企业(1200,∞),二级企业(300,1000],三级企业(0,300),当然,此种做法尚缺乏法规的支持。只有以公正而不是以公平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才能有效地防止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只有以公正为基本的价值取向,遵循公正的四项基本规则即确保社会成员生存底线和基本尊严的规则、机会平等的规则、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以及社会调剂的规则,才能够消除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同时使市场经济的积极效应呈现出最大化的情状。如是,则不仅可以使社会充满活力,而且可以使社会保持着一种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状态,使社会的整体质量不断地得到提升。启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是前提,公平是工具,公正是目标,只有把这三者有机地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三公原则。
⑺ 何为竞争,如何竞争,怎样建立公平竞争的制度和环境
1、非均衡发展战略要适度,制度供给权利要平等。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发展形式,但是认为非均衡发展要适度,要保持地区之间的适当空间发展梯度差,使之既不至于出现过度不均衡,也不至于过分均衡,也就是说非均衡战略所取得的地区收益要大于因地区之间差距而影响发展的各种成本。具体来讲,一是非均衡的形成最好不要通过强制性制度来形成,也就是讲在全国性制度安排上应平等,差距要体现在地区之间的政策上,否则这是一种地区制度歧视。二是非均衡的程度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以内,否则会影响整体的社会效益。这就要求,中央在制度环境上要一视同仁,地方政府可以在区域制度创新上大显身手。
2、制度试点要短期化,并且要具有开放性。一是试点地区的选择上,要进行公开的合理竞争,不能总是给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地区,否则会加大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二是试点的时期不能太长,以基本了解执行制度运行情况为限。三是制度试点要具有跟进性,即对于有条件出台新制度,而又不是试点地区,不能强行压制,而应允许其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允许制度合理竞争。
3、允许合理的地区制度竞争。制度竞争有利于优化制度结构,缩小制度供给和需求缺口,并且为中央制度供给提供经验和知识积累。因此,应该鼓励适当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但是竞争必须平等、有秩、开放、统一(即不违背中央制度供给的总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