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船舶管理平台国内哪家公司比较专业特别是机务系统和备件物料这一块
哥伦布(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航运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和PMS体系领导者,拥有国际先进船舶机务管理云平台,为全国60万艘船只和航运企业提供完善的信息管理咨询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
包括:船舶维修保养、备件物料、油品、人员证书、预警安全等多项资源体系。实现了船企内部到航运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满足全方位的业务需求。
B. 通过劳氏船级社认证需要准备什么
通过劳氏船级社认证需要准备认可申请表、认可申请文件及试验大纲、认可相关图纸、以及来回的相关邮件和必须提供的说明。所以递交的资料大多需要英文,
除此之外,质量手册等资料可以为中文。具体咨询下上海客拉询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全球范围内海事专业技术服务。点击了解认证流程、认可周期及认证费用
申请船级社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企业应向主管该产品生产厂所在地区业务的船级社分社提出申请。
二:各类相关资料、文档准备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供应商/原材料清单
3.产品图纸、技术文件
4.产品工艺、生产流程
5.主要生产/检验设备的清单
6.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7.企业应收集并提供有关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
8.以往获得的证书和检验报告
9.产品的最终出厂检验大纲,出厂检验报告格式
10.用户对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意见
三:现场审核
四:样品准备
五:样品送检
六:取证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船级社认证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上海客拉询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客拉询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海事、船舶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船舶管理、船舶维修,船舶零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等。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高效、迅速、可靠、经济的海事技术服务,并积极主动的为客户开拓国内外市场。
C. 上海某些船舶服务公司招船员普工8000-12000是真的么
关于这种 问题 我来告诉你行业里已经存在了很久的骗术
前几天有一个网友找到我,问我办船员证多少钱?说实话开口这样问的基本都是外行。
船员证?他问我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猜到可能又被骗了?我入行10年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骗术,有的是亲身经历,有的是网友提供的。
我觉得应该给各位介绍一下这种骗术,干得好的话月入十万真的不是梦。
我们很多人都喜欢用网络查东西,我也一样。我就用“船员”在网络里搜了一下。请大家看图片中的结果。第二条是网络招聘。我们点进去看一下。
其实我们这行的骗局还是挺多的,下次我再介绍一种,也是月入至少十万的。
D. 您好,想咨询下船级社认证证书办理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阶段一:提交申请
企业应向主管该产品生产厂所在地区业务的CCS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CCS固定格式),咨询机构可以提供申请书协助企业提交申请。
申请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组成、用途等等 具体根据产品明细栏的要求填写,中英文对照。
阶段二:各类相关资料、文档准备
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企业性质、自然状况、生产能力、生产条件、资格证书等)
2.供应商/原材料清单(原材料名称、型号/规格、验收标准、出产检验报告等)
3.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说明书、技术条件、型式试验大纲、出厂试验大纲所采用的标准、提供全套图纸等等)
4.产品工艺、生产流程(在流程图上应标明相应的检验控制点)
5.主要生产/检验设备的清单(生产设备一览表、检测设备一览表、人员情况一览表、特殊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等)
6.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质量管理制度应符合船用产品制造厂或型式认可的要求)
7.企业应收集并提供有关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如:上级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国标、行标、特殊要求等等)
8.以往获得的证书和检验报告(ISO9001证书、船级社认可证书、公证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9.产品的最终出厂检验大纲,出厂检验报告格式
10.用户对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意见(如适用)
不同产品要求提供的资料各有差异具体以检测机构所列清单为主
咨询公司根据认证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列出的文件清单协助企业对产品的相关文档提出修改意见,审核,改进,便与企业报送。
E. 修船厂存在哪些污染
首先每天会有刺鼻的油漆味和烧橡胶皮的味道。会有窒息感透不过来气,空气严重污染,这个气味对人体严重伤害。
还有就是修船厂排污水会污染水源,如果有河流,里面有鱼,会导致河里鱼死亡。或者河水用来洗衣服,反正你们如果有用处,就会带来污染和伤害。
修船厂作业时会飘散出铁锈色粉尘及噪音等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让居民无法生活的。船厂主要污染应该有噪声,油类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
以上纯手打,把你看见的,听见的都写出来然后好去投诉。再给你一份某修船厂做环保的报告,你可以参考一下。
污染分析
1)废气污染物
喷砂废气
船体修理过程的打砂环节产生大量的粉尘。本项目船坞喷砂废气的产生源强为27kg/h,从而可以计算出本项目船坞年产喷砂粉尘48.74t/a。
1.2喷漆废气
项目喷涂最多产生甲苯0.9t/a、二甲苯0.8t/a。
1.3焊烟
气体成份复杂,较难定量化,本环评仅作定性分析,而对焊接烟尘则作定量化分析。
2. 废水污染物
2.1生产废水
2.1.1船舱清洗水
平均每天废水产生量约为0.1m3/d,年产生量36m3/a
2.1.2压仓水
平均每天废水产生量约为0.5m3/d,年产生量为180m3/a。
2.1.3船体清洗废水
待修船舶进坞后,在检修前,一般均需使用高压水枪对船舶外壳进行简单清洗。平均每天用水量约0.2m3/d,年用水量为70m3/a。
2.1.4空压机等产生的废水
目前空气压缩水、冷却水合计产生量约80m3,年排放量约28880m3/a。
2.2 生活与办公污水
包括职工食堂污水、车间办公废水、办公污水、船坞的生活与办公污水等。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船舶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等生产垃圾,以及码头定期疏浚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等。
3.1一般生活垃圾
本项目现阶段每年修船3艘,根据近年的相关经验统计,船舶生活垃圾按在船人数计,发生系数按1.5kg/人日计,则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0.5吨/年。
项目员工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平均约0.3kg/d,年产生量为5t/a。
食堂隔油池每天产生废油约5kg,则年产生量约为1.8t/a。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2一般生产固废
(1)废钢材
废钢材是本项目最主要的生产固废,主要来源于被修理船舶的更换的各种废弃部件,以及机加工、下料等产生的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50t/a。
(2)废胶条
主要船舶更换的密封与减震部件,年产生量为0.8t/a。
(3)废焊条
废焊条包括焊接留下的根,全部分类收集后出售,年产生量为0.5t/a。
(4)废铜件
废铜件主要为修理船舶更换的一些专门的铜部件,以及废弃的铜线缆、漆包线圈等,由于这类固废销售价格较高,一般均单独收集后出售。
(5)疏浚污泥
3.3 危险废物
油漆桶、乳化液桶、油污棉丝、废机油、废乳化液等
4 噪声
修船厂作业区常用的机械设备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本项工程主要的噪声源有:起重机、高空车、发电柴油机组、空压机、叉车等。机动车辆为非稳定噪声源。车辆行驶中,其发动机和冷却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亦会产生噪声。当有待修船舶进入码头,或修好后准备出航,为防止水上交通等事故产生,需要鸣笛,其噪声一般在85dB(A)左右.
F. 船上都有哪些职位这些职位都是干什么的
帮你找了些 希望对你有帮助!
商船:最高是船长(captain capt.)
甲板部: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匠,水手 大厨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机工长,铜匠,机工
一、船员组织结构
船员组织结构的形式随船舶科技进步而演化。
目前,一艘有甲板部、轮机部和事务部,客船还有客运部等。一般货船船员组织结构如图所示,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迅速提高,无人值班机舱和一人驾驶台的快速发展,STCW公约提出功能发证,船员可跨部门从事其适任证书许可的职能。表现为一职能多人和-人多职能,可根据情况需要灵活地组织值班。基于职能配员的船员的组织结构,打破了部门的界限,共享人力资源,能随时调集足够的技术力量解决某职能的问题,职能配员使船员总人数得到较大幅度的减少。
二、各级船员的主要职责
(1)、船长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船长对船东(船公司)负责,是船舶安全生产、航行指挥、行政管理、技术业务和涉外工作的负责人。船长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规和规章,国际公约和条例,以及地区性规定,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船东(船公司)对船员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领导船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持船舶适航、适货和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的安全生产。
船长负责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线规定,不得超载。在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物品时,船长应亲自监督;负责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的运输生产和维修保养方面的航次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体船员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防海盗、防偷渡、防走私等各项防范措施;负责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定期主持救生、消防等各种演习;负责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电台日志的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证书到期前应及时申请检验或更换。
开航前,船长应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督促二副备齐并改妥所需海图和其他航海图书资料,审定安全经济的计划航线;制定并落实航次计划,备足航次所需的燃料、备件、物料、淡水、伙食等;检查备齐各种船舶证书、船员证件、运输单证以及港口文件.办妥离港手续。
航行中.船长应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航行计划及相关措施,及早布置和落实防暴风、防台风、防冻、防碰撞以及雾航等安全生产措施。在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狭水道或船舶密集海域、航近冰区、礁区以及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或遇到法定的其他情况时,船长应上驾驶台亲自指挥或指导。即使有引航员引领时,船长仍负有安全责任。夜间航行时,应将有关航行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记入"船长夜航命令簿"。
在停泊期间,船长应布置值班注意事项,并督促检查值班情况。
在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应按规定发出扼要的海事声明或海事报告,连同航海日志摘要在船舶抵达第一港口时送交有关部门签证,并按需要申请检验。
船舶发生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故时,船长应及时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沉没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做出弃船决定,但应尽可能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在弃船时,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并尽可能携带国旗、航海日志和其它重要文件。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为保障水上人命与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水域环境,可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水上人命。
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水域污染事故,船长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力防止损失扩大,并撰写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或水域污染事故报告书。
在修船时,船长应认真审批各部门修理计划,检查进厂前的准备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工伤等工作。修理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严格监修和验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修船任务。
(2)、政委 (部分国企航运公司还有)
政委是船舶领导人之一.受上级党委和行政双重领导,负责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兼管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作为船舶党支部书记还负责船舶的党务工作。
(3)、大副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是甲板部的负责人。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除航行值班外,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以及甲板部的维修保养工作。
大副负责编制甲板部的维修保养计划,组织甲板部人员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负责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和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负责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和污水沟(阱)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或移注工作.以及管理淡水的补充;负责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和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负责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
大副全面负责货物装卸。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船舶的装载能力,合理配载,不得超载;计算并保持良好的稳性和适宜的吃水差,布置有关人员监督装卸,防止发生货损货差;在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物品时,应指定水手长检查装卸设备和绑扎、加固等情况,并亲临现场监装监卸。
开航前,大副负责检查各种货物单证是否齐全、甲板部船员是否到船,以及淡水储备量、封舱、活动物件绑扎固定等情况,并会同轮机长、电机员试舵,确认良好并记入航海日志。
大风浪侵袭前.大副应督促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船上易移动物件并予以绑固,并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关闭货舱通风口和外侧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大副在船首负责了望,并按船长要求指挥船员进行缆绳、锚等作业的安全操作。
修船时,大副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修船计划,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部门的修船任务。
航行值班时间:04:00-08:00;16:00-20:00。
(4)、二副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台设备,包括各种无线电航海仪器、气象仪器、操舵仪、天文钟和船钟、罗经、国旗、号旗、号灯、号型、海图及其他航海图书资料。
航前,二副应按船长指示备妥所需旗号、海图及有关航海资料并改正到使用之日,设计并画好好计划航线,报船长审批。
航行中,每天填写正午报告;每个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二副在船尾按船长的指示指挥船员进行缆绳等作业的安全操作。
航行值班时间:00:00-04:00;12:00-16:00。
(5)、三副
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开航前,三副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并经大副审核,船长和政委批准后公布执行。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三副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并操纵车钟.记录车钟和船舶的主要动态和情况。
航行值班时间:08:00-12:00;20:00-24:00。
(6)、无线电电子员或操作员
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按时值班,正确使用各种无线电通信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认真完成船长和政委下达的各项通信任务,并做好记录。
(7)、水手长
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开展工作。
负责编制水手航行、停泊及了望轮值表;
按大副指示安排水手进行船体和甲板部设备的维修保养、起落吊杆、开关舱、绑扎货物、清舱洗舱以及装卸和靠离泊的准备工作等;
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品,做好请领、验收和发放等工作。
(8)、木匠
木匠在大副和水手长领导下,负责木工及有关工作。负责请领、保管木工工具和物料;负责定期检查舷窗、水密门、导缆孔滚筒和救生艇吊柱等设备,并适时加油活络;负责每天至少两次测量谈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并作好记录;负责按大副或值班驾驶员指示联系机舱灌注、移注、排出压载水或排出货舱污水;负责操纵起锚机及其外部的清洁保养。
(9)、一级水手
一级水手在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领导下,履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值班时,一级水手应切实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开航前做好检查航行灯、备罢所需旗号等准备工作,航行中按要求正确操舵,协助驾驶员了望,并负责驾驶台的清洁及有关设备的养护工作。
不参加轮值时,在水手长的安排下,履行二级水手的职责。
(10)、二级水手
二级水手在水手长的领导下,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和引航员梯、清洁和维修保养,起落吊杆和开关舱,清舱洗舱,看舱理货,绑扎贷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插编绳结、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以及大副、水手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11)、轮机长
轮机长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无线电通信和甲板部使用的无线电仪器除外)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制定并落实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计划和值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轮机部修船计划、编制修理单和预防检修计划,组织领导修船并验收;负责各种油料、物料、备件的申请、造册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保管机舱设备的证书、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负责审问和签署轮机日志。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轮机长负责指挥机舱人员进行抢修和抢救工作。
(12)、大管轮
大管轮是轮机长的主要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轮机部人员进行机电设备管理、操作和检修工作,教育所属船员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操作规章和劳动纪律,保证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大管轮负责管理主机、轴系及为主机直接服务的辅机,并负责管理舵机、冷藏机,以及轮机部有关安全的设备(如应急舱底阀、燃油应急开关等);负责轮机部通用物料及本人主管机械设备的备件、润滑油的申领、验收和使用;负责机、炉、泵舱的清洁工作。在开航前试车时,大管轮必须在场。
航行值班时间与大副相同。
(13)、二管轮
二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发电原动机及为它服务的机械设备、机舱内部分辅机和轮机长指定的其他设备;负责加装燃油(驳油),并进行燃油的测量、统计和记录工作。
航行值班时间与二副相同。
(14)、三管轮
三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甲板机械、泵间、救生艇、应急救火泵、空调机、副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机舱内部分辅机等,以及轮机长指定的其他辅机和设备。对于不设电机员的船舶,三管轮负责管理全船电气设备。
航行值班时间与三副相同。
(15)、机工长
机工长应具有管理、操作和检修能力。在大管轮的领导下,机工长负责组织、安排机工值班以及机、炉、泵舱等处的清洁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16)、机工
机工在轮机长、大管轮的领导下,在机工长的直接领导和安排下,协助轮机员或独立进行机、电、锅炉设备、管系、阀门等的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值班。
(17)、管事 (现在很多取消)
管事是事务部的负责人,是船长和政委对外联系的助手。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事务部人员工作;负责船员、旅客的生活服务;负责办理联检、现金出纳和船员工资等工作。
(18)、大厨
厨在管事的领导下,领导和分配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协助管事采购、储备和保管粮食、副食品和餐膳用料,保证厨房及食品的清洁卫生。
(19)、厨工
厨工是大厨的助手。在大厨的领导下,负责炉灶、仓库和膳食等工作。
(20)、船医 (由大副或二付兼任)
船医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船的医疗工作,并协同大副监督船舶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全体船员、旅客的身体健康。没有配备船医时,船医的工作由大副(外籍船有的由二副)兼任。
(21)、服务员
服务员在管事的领导下,负责船员、旅客的服务工作。
G. 【注册公司】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一、农、林、牧、渔业
(一)
种业
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
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
(二)
渔业捕捞
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
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
二、采矿业
(三)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
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
(四)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五)
稀土和稀有矿采选
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
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
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六)
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
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
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
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
三、制造业
(七)
航空制造
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
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
(八)
船舶制造
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
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
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九)
汽车制造
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十)
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
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
(十一)
通信设备制造
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
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
(十二)
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
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
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
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
(十三)
医药制造
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十四)
其他制造业
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十五)
原子能
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
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
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
(十六)
管网设施
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
五、批发和零售业
(十七)
专营及特许经营
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
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
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
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十八)
道路运输
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
(十九)
铁路运输
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
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二十)
水上运输
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
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
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
(二十一)
公共航空运输
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
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
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
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
(二十二)
通用航空
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
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
(二十三)
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
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
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
(二十四)
邮政
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
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十五)
电信传输服务
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十六)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
八、金融业
(二十七)
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
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
(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
(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
(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
(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
(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
(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
(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
(二十八)
银行业资质要求
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
(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
(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
(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
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
(二十九)
银行业股比要求
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
(三十)
外资银行
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
(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
(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
(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
(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
(三十一)
期货公司
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三十二)
证券公司
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
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
(三十三)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
(三十四)
证券和期货交易
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
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
(三十五)
保险机构设立
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
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
(三十六)
保险业务
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十七)
会计审计
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
(三十八)
法律服务
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
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十九)
统计调查
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
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
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
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
(四十)
其他商务服务
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四十一)
专业技术服务
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
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四十二)
动植物资源保护
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十二、教育
(四十三)
教育
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
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
(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
(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
(四十四)
医疗
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
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十五)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
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
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
(四十六)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
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
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
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
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
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
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
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
(四十七)
电影制作、发行、放映
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
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
(四十八)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
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
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
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
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
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
(四十九)
文化娱乐
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
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
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
十五、所有行业
(五十)
所有行业
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
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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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船级社认证的意义是什么在何种情况下需做船级社认证
船级社认证的意义是从事船舶检验的机构,通常为民间组织。在船用产品、海工产品、集装箱、海上风电产品、部分船岸码头等产品,基本都是要经过船级社认证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下上海客拉询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全球范围内海事专业技术服务。点击了解认证流程、认可周期及认证费用
中国船级社(CCS)的前身是船舶检验局,成立于1956年,是我国制订船舶规范和对船舶及其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的专门机构。船用产品检验范围根据船级社的《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凡作为重要材料,设备或零部件的船用产品,需申请船级社认证,包括船级社认可和船级社产品认证检验发证,并只有取得船级社签发的船级社认可证书或船级社认证证书后,才能获准使用。海洋工程产品、集装箱、海上风电产品、部分船岸码头等产品及重要,设备或零部件按照相应的规则均需要申请船级社认证,包括船级社认可和船级社产品检验发证,并只有取得船级社签发的船级社认可证书或船级社认证证书后,才能获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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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船上有大副、二副、三副和轮机长,都负责些什么啊
△ 甲板部 高级船员
(1)船长:(18 个月以上的大副工作资历可申请船长考试)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航运公司负责。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2)大副:(12个月以上的二副工作资历可申请大副考试)
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
(3)二副:(18个月以上的三副工作资历可直接申请二副适任证书)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4)三副: (有18个月水手资历再完成1年的航海类教育培训)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 轮机部 高级船员
(1)轮机长: (18 个月以上的大管工作资历可申请轮机长考试)
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大管轮: (12个月以上的二管工作资历可申请大管轮考试)
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3)二管轮: (18个月以上的三管工作资历可直接申请二管适任证书)
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4) 三管轮:(有18个月技工资历再完成1年的航海类教育培训)
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5)电子电气员 :
负责船舶的供电,做好电气电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 甲板部 普通船员
(1)水手长(高级水手):(由资深的木匠或水手晋升担任水手长)
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2)木匠: (由资深的水手晋升担任木匠)
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3)一等水手: (参加海船水手适任培训合格者)
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4)二等水手: (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 轮机部 普通船员
(1) 技工长(高级技工):(由资深的技工晋升担任技工长)
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船舶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安排手下技工日常工作。
(2)铜匠:(有电焊气割等钳工能力的船员担任)
在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机械设备的和管路的焊接维修工作。
(3)机工: ( 参加海船技工适任培训合格者)
在轮机员和技工长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 事务部 船员
(1)厨师:(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并有厨师技能)
负责船上人员的伙食和餐饮,管理船上的后勤工作。
(2)服务员:(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安排高级船员起居和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