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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政首套认定

发布时间:2021-01-24 09:32:14

『壹』 2019上海购房政策

外地人口(中国国籍)在上海买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仅限购买一套住房,也就是说内你首先需要有结容婚证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这个一般都有)。

最主要的就是您或您的配偶在上海最近63个月内累积缴满60个月社保或者最近63个月内累积缴满60个月个人所得税税单(即工资税单)

限购缴税年限变为5年及以上。缴税5年限购政策,现在已是全国最高门槛。北京也是5年,但不要求已婚;上海新政除了有5年缴税要求外,还附加了已婚条件。

以上三条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只要同时满足以上三点那么您就可以在上海买住宅房了!

『贰』 上海关于首套新政,11月20号开始以什么为准,网签日期

据网络传闻称“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已获得申万地产证实,其表示四大行将出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贷款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透露这一想法,目前还在吹风阶段,预计该政策或将较快出台。
2014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注:所谓“首套房”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2014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 全国六大限购城市广东占一半
据中新网、人民网报道,9月22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出《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共提出七项新规,其中第三项明确提出,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从即日起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购住房证明。
2014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在南京执行了三年半的限购令终成历史,南京成为全国倒数第七个取消限购的城市。目前,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还未取消限购。其中广东有三城,占据半壁江山。

『叁』 上海最新的首套买房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就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住房限售规定,以及配合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除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二、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应执行《实施意见》中的限售规定,购买住房的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
1、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见附件2)的,房地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
3、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前,应当向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按规定出具《查询结果》(见附件3),由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一并提交。
4、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预告登记时,应当查验《申报表》,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受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根据《查询结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径,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凡预告登记已查验的材料,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不再提交。
5、对违反限售规定购房的,已办理合同备案、尚未办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转移登记;已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得受理相关转移、抵押等登记(银行实现抵押权等情形除外)。凡不予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交易中心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对于上述应当限制的情形,应在交易登记系统中予以注记。
三、各区县房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督促房地产企业妥善处理因违反限售规定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引发的解除合同等问题。对房地产企业违反限售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可按规定暂停网上备案,并将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名单提供给市局,由市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的要求,统一提交市规土、税务、工商、银监、公积金等部门。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我局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www.fangdi.com.cn)下载)
2、《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
3、《查询结果》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肆』 上海首套房普通住宅新政策标准是多少

非普通住房,是不限购的商住房或商业房。
规定此类住房买入不分面积和住房套数,征收全额契税3%没有优惠。

『伍』 最新政策首套房与二套房怎样界定

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先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
家庭这样定义:
1、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
2、成年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
以下情况认定为首套房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
给大家总结几种常见的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需要注意的是,像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南京、合肥等一些限购城市,不管贷款是否结清,都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首付、利率都相应提高。

『陆』 新政策下上海首套房界定及相关问题

第二抄个问题既然清楚,不回答了

第一个问题,1、你把孩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那么房地产登记档案中会保留,可以电脑查询到

2、以后政策还会有变动,以后事情以后说了,

3、如果你担心,就把孩子的份额过户到你的名下,孩子没有房产记录了,就是第一套房了

『柒』 上海的首套二套政策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 通知》2016-11-28,自 11 月 29 日起:

(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 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 1 套住房的。

上海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如下:

1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 式里弄等;

2 单套建筑面积在 140 平方米以下;

3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 倍以下,坐落于内环 线以内的低于 450 万元 / 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 310 万元 / 套,外环线以外 的低于 230 万元 / 套。

在上海,所购住房凡不满上述任何一条的,即属于非普通住宅。

『捌』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下如果之前有商贷未还清能认定为首套吗

如果之前的贷款未还清;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政策解读:
为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同意,本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本次调整政策自管委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文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见附表)

『玖』 2011年上海最新首套房认定标准

估计不算首套的,现在房子认房认贷,你可以试试把你名下的房产抹掉,然后让你老婆做主贷人,有希望是首套,前提,你老婆没有办理过房贷,名下无房产。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参考资料:易贷中国官方网站(更多贷款相关详见我“空间”)

『拾』 上海买房首套二套政策

购买住宅项目:(1)目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内无商业性住容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a.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宅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b.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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