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认真学习党章 自觉遵守党章
这段时间,我对《党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重温和学习,通过进一步学习,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入党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党章》的一些心得体会。 《党章》第一章第二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根本的要求,这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念;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是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就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特权,要永远保持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本色。这里关键是永远二字,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地位、条件、环境怎样变化,都要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党中央明确提出,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要把党章作为学习的重点。我作为一名党员,应当将党章作为自学的重点。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发生的深刻变化,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为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先进性建设指明了方向。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党章作为学习重点,就是根据党章的这一特点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立足于从最基本的要求入手,有的放矢地引导党员以党章为思想武器,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对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在先进性教育学习阶段通过多次学习党章和支部会议的讨论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内容的理解。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学习好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增强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八荣八耻”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认为学习党章,保持党员先进性就要树立党员意识。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深刻理解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鲜血和理想。要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时刻牢记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树立党员意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中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以上是我学习《党章》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要牢记党章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把工作做好,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推动学院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2. 为啥说现在是抱着党章进a股的时候
在上周由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办的2016中国资本市场投资策略报告会上,任泽平表示内,目前A股底容部已经确认,现在就是拿着党章冲进A股的时点,A股已经没有下降空间了。
任泽平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周期回升,经济复苏会持续到二季度末到三季度初,并且随着政策面的持续友好,我们认为四五月份仍然是乐观的。
提及股市时,任泽平称其对A股没以前悲观,目前市场逐渐安全起来,绝大部分风险也已释放。未来市场应该是震荡筑底的节奏,向下的空间不大。
任泽平认为,除非中国经济系统性坍塌,不然A股在目前的区间相对安全,投资者可以做些交易、波段、结构性行情,或挖掘能穿越周期的牛股等都是可以的。
提及投资建议时,任泽平称,震荡市中会出现一批穿越周期的牛股。鉴于目前风险偏好转低,震荡市中讲故事是行不通的,那么市场最认可的就是业绩,未来靠业绩说话的公司股价有可能会不断创出新高。
具体领域方面,任泽平建议投资者关注业绩不断增长、供给端收缩、成本节约和在新技术、新模式上有突破的行业。
3.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什么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全会强调,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4. 求最新的国民党党章!!
中国国民党党章
中华民国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民国十五年一月十六日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修正
中华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修正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一日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修正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六日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四次修正
中华民国四十一年十月十七日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修正
中华民国四十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六次修正
中华民国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七次修正
中华民国五十八年四月四日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八次修正
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九次修正
中华民国七十年四月一日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次修正
中华民国七十七年七月十一日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修正
中华民国八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修正
中华民国八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修正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次修正
中华民国九十年七月二十九日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修正
前 言
中国国民党,系 总理孙中山先生创立,历经艰难险阻,领导国民革命,建立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由兴中会、同盟会、国民党、中华革命党而中国国民党,一脉相承,历久弥新,而奉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宗旨,力行民主宪政之理念,追求国家富强统一之目标,始终如一。愿我全党同志,秉持传统革命精神,互策互励,共信共行。
第一章 总 纲
第 一 条
中国国民党(以下简称本党)为民主的、公义的、创新的全民政党。本党基于三民主义的理念,建设台湾地区为人本、安全、优质的社会,实现中华民国为自由、民主、均富和统一的国家。
第 二 条
本党结合全国及海外信仰三民主义之同胞为党员,恪遵 总理 总裁与蒋故主席 经国先生之遗教,融合族群,团结全民,复兴中华文化,实行民主宪政,反对共产主义,反对分裂国土,共同为中华民族之整体利益而奋斗。
第 三 条
本党之组织原则,以党员为党的主体,以干部为组织的骨干,结合广大民众,贯彻民主精神,以实现有组织的民主,有纪律的自由。
第 四 条
本党之领导方式,以民主建立共识,以思想结合同志,以组织凝聚力量,以政策主导政治,以行动贯彻使命。
第 五 条
本党之党政运作,依主义制订政策,以政策决定人事,以组织结合从政党员,党之决策,经民主程序决定后,责成从政党员贯彻实施。
第 六 条
本党之社会关系,应永远与民众在一起,掌握社会脉动,了解民众意愿,增进社会公义,使党的决策与民众利益密切结合。
第二章 党员
第 七 条
凡信仰三民主义,愿遵行本党党章及党员守则者,得依规定申请入党,经本党许可后为本党党员,党员入党办法另定之。大陆地区反对共产制度,认同三民主义,志愿与本党共同致力国家统一者,均视为本党之精神党员,精神党员有向组织提出兴革意见之权。
第 八 条
党员有左列之权利:
一、在党的会议中,有发言权、提案权、表决权。
二、在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
三、经本党提名或许可参加各种竞选者,有受党的 支持之权。
四、有向组织提出党政兴革意见之权。
五、因致力党的工作而伤亡之党员,党应予抚恤,其本人或遗族对此并有申请之权。
六、因致力党的工作而遭遇困难、失业或疾病无助之党员,党应主动予以扶助。
七、年老贫困或遭受重大危难或灾害之党员,党应予以照顾。
第 九 条
党员有下列之义务:
一、宣扬三民主义,贯彻本党主张,支持本党政策纲 领。
二、出席党的会议,参加党的活动,认缴党费。
三、实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四、参与社会活动,努力为民服务。
五、积极结合党友。
六、介绍优秀人士入党。
七、支持本党对各种选举提名的候选人。
第 十 条
为加强党的组织,应每二年举行党籍校正,每四年举行党籍总检查,必要时得举行党员总登记,其办法均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三章 组织
第 十一 条
本党组织系统及权力机关如左:
一、中央 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委员会。
二、直辖市、县(市)级 直辖市、县(市)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直辖市、县(市)级委员会。
三、区级 区党部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区党部委员会。区分部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区分部委员会。区分部委员会下得设小组。本党除依地区建立各级党部外,得酌设专业党部,其组织系统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 十二 条
本党在海外地区之组织,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 十三 条
本党在大陆地区之组织,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 十四 条
本党为执行重要任务,对各种党部应统合运用,并视工作需要,得于各种团体机构设置党团,其办法均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四章 总理
第 十五 条
本党以创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孙先生为总理。
第 十六 条
党员须服从总理之指导以努力于主义之推行。
第 十七 条
总理为全国代表大会之主席。
第 十八 条
总理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主席。
第 十九 条
总理对于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有交复议之权。
第 二十 条
总理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
附 注:总理已于民国十四年三月十二日逝世,十五年一月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接受 总理遗嘱,并努力实行之,保存此章,以为本党永久之纪念。
第五章 总裁
第 二十一 条
本党设总裁,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之,行使第四章所规定总理之职权。
附 注:总裁蒋先生继承 总理领导革命,垂五十年,不幸于民国六十四年四月五日逝世。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于同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临时全体会议,决议接受 总裁遗嘱,并建议保存此章,经六十五年十一月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作为永久纪念。
第六章 主席
第 二十二 条
本党置主席一人,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单记法选举之。
主席之选举,应于任满当年应召开之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之三个月前,与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之选举同时办理。
本党置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经全国代表大会同意任命之。
主席之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副主席之任期至次任主席就职之时止。
新当选主席于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日就职,原任主席之任期同时届满。
主席综理全党党务,为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常务委员会)之主席;副主席襄赞主席处理党务,为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及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当然之出席人。
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依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之顺位代理之,并于三个月内按第一项规定选举新主席,补足原任所遗任期。补选之新主席应提名副主席若干人,经中央常务委员会同意任命,不受第三项规定之限制。
主席缺位而所遗任期不足一年时,由副主席依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之顺位代理至次任主席就职之时止。
副主席缺位时,于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得由主席另行提名,经中央常务委员会同意任命,并于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提请追认,不受第三项规定之限制。
主席选举办法及副主席同意任命办法另定之。
第七章 全国代表大会
第 二十三 条
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权力机关,每二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之。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四年,其组成如左:
一、由各级党部选举之代表。
二、中央委员。
三、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定之代表。
前项第一款选出之代表,青年、妇女及弱势团体党员之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代表总名额百分之四十;其中青年、劳工、农民、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应至少各有五人;妇女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代表总名额四分之一。其它各级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除青年、劳工、农(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当选名额应至少一人外,余比照前述保障名额规定办理。前项二、三两款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日期及重要议题,须于两个月前通告全体党员。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或有直辖市及县(市)级党部半数以上请求时,得召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
第 二十四 条
全国代表大会之主要职权如左:
一、修改党章。
二、决定政策纲领。
三、检讨中央委员会之工作。
四、讨论党务与政治议题。
五、同意任命本党主席提名之副主席。
六、通过或追认本党主席提名之中央评议委员。
七、选举中央委员会委员。
八、通过本党提名之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执行职务,并对其负责。
第八章 中央委员会
第 二十五 条
中央委员会置委员二一○人、候补委员一○五人,由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其选举办法另定之。
前项中央委员,青年、妇女、海外地区及弱势团体之党员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委员总名额百分之四十;其中青年、劳工、农民、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应至少各有三人;妇女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委员总名额四分之一。
直辖市及县市级委员会委员选举,除青年、劳工、农(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当选名额应至少一人外,余比照前述保障名额规定办理。
海外地区党员当选中央委员之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委员总名额百分之四。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之,中央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中央委员半数以上请求时,得召集中央委员会临时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组织规程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定之。
第二十三条及本条第三项有关各级委员会委员及代表大会代表之选举,于直辖市及未设山地乡之县(市),如其辖区内原住民人口未达一定标准者,及于县(市)其辖区内身心障碍者人口未达一定标准者,得免置原住民及身心障碍者保障名额。前述人口标准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定之。
第 二十六 条
中央委员会之任务如左: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并对外代表本党。
二、讨论及处理党务与政治事项。
三、选举中央常务委员。
四、组织各级党部并指挥之。
五、培养并管理党的干部。
六、执行党的纪律。
七、筹集并支配党务经费。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常务委员会执行职务,并对其负责。
第 二十七 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置常务委员三十一人,由中央委员会委员互相票选之,青年、妇女及弱势团体之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常务委员总名额百分之四十;其中青年、劳工、农(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应至少各有一人;妇女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常务委员总名额四分之一。其选举办法另定之。
第 二十八 条
中央委员会置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至三人 ;中央委员会组织设政策、组织发展、文化传播及行政管理四个委员会及国家发展研究院、考核纪律委员会、投资事业管理委员会三个直属单位。各委员会(院)各置主管一人,其任命方式,均以中央委员会组织规程定之。
第 二十九 条
中央置评议委员若干人,经 总裁聘任者继续连任,余由本党主席聘请,提经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或追认之,其职权如下:
一、关于党政重要兴革之评议及建议事项。
二、关于本党党员之政治言行是否合于本党主义、政策纲领之监察事项。
三、关于重大纪律案件之监察事项。
四、本党主席谘商事项。
五、党务经费及党营事业之监督事项。
中央评议委员以会议方式行使职权;其决议事项由本党主席交中央委员会处理之。
中央评议委员会议,置主席团主席若干人,主持会议,其人选由本党主席提出,经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之。
中央评议委员会议规程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九章 直辖市、县(市)级代表大会
第 三十 条
直辖市、县(市)级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召集临时代表大会:
一、上一级党部指示召集时。
二、本级委员会认为必要时。
三、次一级党部半数以上请求时。
四、县(市)级于所属党员三分之一以上请求时。直辖市、县(市)级代表大会之召集,认为必要时,得由直辖市、县(市)级委员会分别呈经其上级党部核准后,展期举行。
第 三十一 条
直辖市、县(市)级代表大会职权如左:
一、检讨本级委员会之工作。
二、决定本党部组织辖区党务进行之方针。
三、检讨同级从政、从业同志执行党的任务之绩效。
四、研讨策进地方政治及社会建设之方策。
五、选举本级委员会委员。
第 三十二 条
直辖市、县(市)级委员会之任务如左:
一、执行上级党部之指示及本级代表大会之决议。
二、组织所属党部并负责其所辖范围内党的设计、指导直辖市、县(市)统合及考核等工作。
三、督促所属从政、从业同志执行党的决策。
四、联络并团结所在地区社会各阶层人士,支持本党主张,贯彻本党政策。
五、辅导党员开展社会关系,推进地方应兴应革事宜。
六、培养并管理所属干部。
七、在各种选举中,策划并辅导本党候选人竞选。
八、执行党的纪律。
九、筹集并支配党务经费。
第 三十三 条
直辖市、县(市)级委员会置主任委员一人,负责执行党的任务,并视需要得置副主任委员,均由直辖市、县(市)级委员互选之。必要时得由上级党部暂行派代。
直辖市、县(市)级党部置评议委员,由上级党部遴聘。其设置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十章 区党部、区分部
第 三十四 条
区党部为基层工作领导中心,区分部为基层工作行动单位。区党部、区分部党员大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得举行临时大会。区党部、区分部如因所辖区域过广或党员过多,不能召集党员大会时,经上级党部之核准,得召开代表大会。
第 三十五 条
区党部、区分部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职权如左:
一、检讨本区委员会之工作。
二、决定基层党务进行之方针。
三、检讨同级从政、从业同志执行党的任务之绩效。
四、研讨策进基层政治、社会建设及为民服务事项。
五、选举本区委员会委员。
第 三十六 条
区党部、区分部委员会之任务如左:
一、执行上级党部之指示及本区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决议。
二、建立全区党的组织,并指导支持其活动,开展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建设。
三、培养并管理本区干部。
四、实施党员教育,培养党性、党德,增进组织意识。
五、宣传三民主义,反映民情民隐,掌握社会脉动,扩大结合群众。
六、在各种选举中,策划并辅导本党候选人竞选。
七、执行党的纪律。
八、筹集并支配本区党务经费。区党部、区分部置常务委员一人,由各该委员会委员互选之,必要时得由上级指派之,负责执行党之任务。
第十一章 干部与任期
第 三十七 条
凡本党干部应奉行三民主义,贯彻本党政策,团结党员及群众为完成党的使命而奋斗。
第 三十八 条
本党干部分为党务干部、政治干部、社会干部,其选拔、训练、任用及考核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 三十九 条
本党各级组织及领导干部应负责保举各类优秀人才,予以教育、培植与运用,使人才归于本党;并积极鼓励党员发挥专长,义务为党服务。其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 四十 条
各级委员会委员任期如下:
一、中央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
二、直辖市、县(市)级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三、区级委员会委员任期二年。
候补委员任期与委员同。
各级委员会因故延期改选时,其委员之任期延长至次届委员会成立之日为止。
情形特殊之党部,其委员任期由中央委员会另行定之。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时,由本级候补委员依次递补。
第 四十一 条
各级委员会开会时,候补委员得列席会议,委员缺席时,得由列席候补委员依次照额递补,在会议中有临时表决权,但候补委员有表决权者,不得超过出席委员人数三分之一。
第十二章 纪律与奖惩
第 四十二 条
凡党员奉行三民主义、遵守党章、贯彻党之政策纲领、服从党之决议、增进党之利益、维护党之声誉,着有绩效或贡献者,由权责单位予以奖励,其办法另定之。
第 四十三 条
党员有下列行为者,为违反党之纪律,应受党之惩处:
一、违反本党主义、党章、政策纲领或决议。
二、损害党之声誉。
三、在党内组织小组织致破坏党之团结。
四、恶意攻讦本党致损害党之利益。
五、加入其它政党。
六、泄漏党的重大机密。
七、未经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同意,擅自接受非本党籍执政者延揽为政务官。
党员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检肃流氓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洗钱防制法或贪污治罪条例,或犯有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有关公然聚众暴动、施强暴胁迫或贿选等罪、农会法或渔会法之贿选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条所称之性侵害犯罪、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有关与儿童或少年从事性交易之罪或刑法有关杀人、重伤害、抢夺强盗、侵占、诈欺、背信、恐吓或掳人勒赎等罪,经法院判决有罪者,无论判决是否确定,一律丧失参与党内初选资格,并不得由本党提名;亦不得参加本党各级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为候选人。但于办理初选或选举登记前业已判决无罪确定者,不在此限。
党员曾受停止党权一年以上、撤销党籍、开除党籍或注销党籍之党纪处分者,不得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及本党主席。但曾受停止党权一年以上之党纪处分者,经恢复党权满一年以上,或曾受撤销党籍、开除党籍或注销党籍之党纪处分,经恢复党籍满三年以上者,得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
第 四十四 条
党员有违反纪律之行为,分别予以下列之惩处:
一、申诫。
二、停止党职。
三、停止党权。
四、撤销党籍。
五、开除党籍。
党员于本党办理党主席、各级委员会委员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暨党内公职人员提名初选时,有左列行为之一者,除应依前者规定受党纪处分外,其情节重大者并得取消参选或选举资格。
一、利用竞选、助选或连署机会,公然聚众暴动破坏选举秩序者。
二、意图妨碍选举,对于工作人员依规定执行职务时,施强暴胁迫者。
三、对于候选人或具有候选资格者,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它不正利益,而约其放弃竞选或为一定之竞选活动者。
四、对于有投票权之党员,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它不正利益,而约其不行使投票权或为一定之行使者。
五、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书、录音、录像、 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
六、意图妨碍或扰乱投票、开票而抑留、毁坏、隐匿、调换或夺取投票匦、选举票、选举人名册、投票报告表、开票报告表、开票统计或圈选工具者。
第 四十五 条
本党籍政务官及各级民意代表之言行应为党员表率,其考核办法由权责单位分别另定之。
第 四十六 条
凡党员违反纪律时,应由所属党部或其上级党部审查,议定处分,其权责如下:
一、申诫处分由所属党部或上级党部委员会议决后执行。
二、停止党职、停止党权处分由有关权责单位议决并报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核备后执行。
三、撤销党籍处分由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议决后执行。
四、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议决并经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定后执行。
被处分者不服处分决定时,得向上一级党部申诉。
关于违反纪律案件之检举、审议、申诉、执行及党籍、党权、党职之恢复等程序,另定之。
第 四十七 条
各级党部设考核纪律委员会,负责党政工作之研究设计与管制考核,纪律案件之监察纠举与审议,暨财务之稽核与审核等事宜。其委员人选由上一级党部遴派之。
第十三章 经费
第 四十八 条
本党经费之筹措,应以配合党务发展之需要为目标,并以党员缴纳之党费、特别捐、本党经营投资事业之盈余暨其它收入充之。
本党为社团法人,其会计事项、财务处理、财产管理及事业投资等,均应依有关法令办理,并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党员缴纳党费及特别捐之募集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定之。
第十四章 附则
第 四十九 条
本党章解释之权,属于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中央委员会。
第 五十 条
本党党章修改之权,属于全国代表大会,应依左列程序之一为之:
一、由本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十分之一之提议,及会议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之决议得修改之。
二、由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之决议,拟订党章修订案,提请全国代表大会讨论,经会议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之决议得修改之。
三、由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之提议,拟订党章修订案,提请全国代表大会讨论,经会议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之决议得修改之。
第 五十一 条
本党章经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5. 党章党规进校园心得体会作文600字
学习党章的体会最近通过党组织领导的谈话和对党章的学习,以及在网上看到的一些关于党的文章,使我进一步理解了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含义。党章的第一句话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阐述了党是由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所组成,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体。而在中国真正的工人阶级很少,决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农民。同样在旧社会跟着中国共产党,扛着枪南征北战,为建立新中国流过血,甚至献出宝贵生命的人大部分也都是农民,那么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还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呢?通过学习使我了解到工人阶级政党产生于资产阶级政党之后,它是资本主义进入大生产,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发展到自觉阶段,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而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在旧中国,我国工人阶级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工人阶级一样,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它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中锤炼了高度的团结互助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历史上最先进、最革命和具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建国前,由于中国工人阶级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它还具有一些特殊性。首先中国工人阶级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它处于社会的最地层,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比中国其他任何阶层都要沉重,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其次中国工人阶级的分布比较集中。这一优点弥补了中国工人人数少的不足,便于组织起来,形成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第三中国工人阶级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便于同广大农民结成紧密的联盟,使中国工人阶级领导中国革命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工人阶级的这些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它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是现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正是工人阶级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带领占中国决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既然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在本人周围的许多党员并不是工人阶级。通过学习和谈话是我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并不是说其他阶级出身的人不能入党,也不是说那些人入党就改变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党员的出身,并不是党的性质的决定因素。列宁指出确定一个党是不是真正工人的政党,不仅要看它是不是由工人组成的,而且要看它是由什么人领导以及它的行动和政治策略的内容如何。只有根据后者,才能确定这个党是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政党。也就是说只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持工人阶级的立场,一切从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符合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纲领和路线,即使党内的工人成分不占多数,也可以建设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正是这样,在党员中农民出身的党员较多,但党的指导思想、纲领和路线,都是忠实地代表了工人阶级和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所以党始终保持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同时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了不少非工人阶级出身的同志入党,由于他们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抛弃了原来的阶级立场,拥护党的纲领和路线,具备了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条件,并且经过了严格的考察和考验,所以党并没有改变它的先进性。由此得出不论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还是其他想要入党的人,包括本人在内都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注意思想改造,坚持不懈地同非无产阶级思想作斗争,树立起无产阶级地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具备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条件,同时还要经的起党组织严格的考察和考验。只有这样,才能逐步锻炼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用先进的理论加强思想武装,是共产党人始终保持先进性,并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先决条件。邓小平理论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最新理论成果实现思想武装。(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来影响、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战胜困难,为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强化宗旨意识,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本色。共产党员要自觉把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既要坚持物质利益原则,又要有无私奉献精神;既要带头合法致富,又要关心和帮助其他群众或其他地区共同致富;既要千方百计带领群众发展本地经济,又要时刻注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坚持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践“三个代表”,核心是“先进”,关键在素质。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各种矛盾和现象,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要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创造一流的成绩。(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弘扬昂然正气,在危急时刻敢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紧要关头更能检验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急、难、险、重面前,特别是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共产党员要冲锋陷阵,把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把方便和安全让给他人,尽最大努力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积极、坚决同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面对各种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决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满足于洁身自好,更不能同流合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心得在此次党校培训课上,老师主要讲了两大方面的内容,即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老师从总体上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即“一个核心、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在阐述党的指导思想这一问题时,老师指出党的指导思想也即是党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最后,老师指出无论党的理论、党的指导思想在形式如何变化,其实质都不会变,都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听了老师精彩的报告之后,我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学习了本次党校培训课后我也也受益良多,有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通过此次党校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性质的理解。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集中而科学的体现。党的十六大在十二大党章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段话,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党的根本宗旨、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三个方面,阐明了党的性质。此外,我也明白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是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是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党的前途和命运。党的性质问题是党的建设的核心,它决定着党的组织及党的全部活动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并按工人阶级先锋队的要求建设党,党的建设才能有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党才能始终保持先进部队的本色。否则,党的阶级基础就会发生动摇,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宗旨、组织原则都将改变,党也会随之发生质变。第二,通过此次党校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先进性的理解。我们党长期的历史经验表明,党之所以能够在同各种政治力量的较量和竞争中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成为执政党,并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党是中国历史上最先进的党,是能够真正立足于基本国情和各个历史阶段的实际而又走在时代前列的党。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即党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党是以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第三,通过此次党校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解。党的指导思想,是指导我们党全部活动的理论体系,是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理论基础。党的十六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是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集中表现,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十分严整和科学的世界观。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一个政党以什么样的思想理论作指导,不仅关系着这个政党的性质,也关系着它和它所代表的阶级的前途和命运。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历史上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在于它以先进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以上就是我学习了此次党校培训课后的一些心得体会,只有明确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才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党,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真正的从思想上加入共产党。党章概述(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心得自从十七大的召开以后,我们的党章也有了进一步的修改.现代社会的发展核心仍然要以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次党章学习,主要是介绍了自从我党建党以来党章修改的历史.从一大开始,我们的党章都是与时俱进的.虽然有过错误,有过迷茫,但是中国共产党都能够绝处逢生,那都是因为我们的老一辈革命家能够坚持当初建党时的原则.错误与迷茫那都是在探索过程中都必须经历的过程,没有人干什么事能够一帆风顺的.虽然我们因为错误的决定有过文化大革命,以及惊天地,泣鬼神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但这都我们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必须付出的代价.翻看我们现在的党章,与当时的抗战就社会时期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建设新中国时期最重要的就是”打天下”,而现在我们的党章则是指引我们如何"坐天下".我们中国在古代曾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是因为优秀的太久,被朝贡的太久,即使再有原则的人都会渐渐的狂妄自大.我们闭关锁国,固步自封,将一切外来的东西排除在外,这无疑是不符合发展的基本标准的.所以要靠外来的力量来强迫我们打开大门.到了近代,为了驱逐这些外来的势力,我们付出了血的代价,并且很惨烈,导致我们的国旗都被鲜血给染红了,从小佩戴的红领巾也是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们这个事实.所以从一大到六大,中国共产党这个组织还是秘密的,见不得光的.但经过八年抗战之后,我们赫然成了整个国家翻身的主要力量.孙中山先生所带领的国民党既然不能够救中国,那就让我们来完成这个历史性的革命任务.在这当中,党章一直起了带头作用,让我们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有一个原则.曾经的国共合作, ,还有遵义会议前的几场血战, 让我们的共产党差点消失.但次次都可以起回生的奇迹,除了有优秀的领导人,锲而不舍的士兵们,同样有着如朝阳一样经久不衰的党章指引着我们,迈向光明的前方.这就是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共产党顽强的生命力.党的一切都是我们这些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去珍惜的,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经验,那都是前辈们用鲜血换来的.自从上了党校以来,从一个懵懂无知的人到现在一步一步地加深印象,我自己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思想上,我知道已经成熟了不少.每次老师们来讲的有关于党的东西,都让我对我们党的认识重新解释了一番.今后我也会以党章为自己做人,做事的最高原则,以一己之力为党和国家作出应作的贡献.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体会此次通过对《党章》的学习,让我对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更深刻地认识,这也更坚定了我入党的决心。那么在此谈一下我的收获和感悟。党的总纲里阐述了我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和重要性。这让我们明确党的根本思想和依据。我国的现状,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党建的基本要求等都有详细的说明,这我们更好的了解了我们在做什么,一直以来党在走的路。《党章》第一章中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定义,让我更明确了自己努力的目标。其提出了三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也是最根本的要求:第一, 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党员应具备共产主义觉悟,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为此,我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养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第二, 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要做人民的忠实公仆。为此我会学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第三, 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也就是说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特权,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而共产党员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所以我会学着吃苦在前,冲锋在前,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我会为了加入党组织,成为党员而努力做到这三点的。而老师还为我们讲述了党章的历史沿革,这让我感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发展的不易,让我感到党章的与时俱进,让我感到党的思想觉悟是如此之高。在国家发展的漫长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遇到困难。而我们的党却一路走了下来,即使道路再荆棘,再曲折,也不放弃那伟大的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为了延续这条道路,我们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线。能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我们要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进取,不断开拓,学习理论,坚定信念,为民谋利,创新发展,敬业奉献。此次关于党章的学习真的是受益匪浅。而党中央明确提出,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要把党章作为学习的重点。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将党章作为重点学习。党章的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对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我会增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好好学习党章。
6. 填空题 党的十八大党章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成就的内容把()写入党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7. 大学生预备党员学习党章的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2006年5月,我光荣的参加了《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在这短短的五次课上,我们接受了关于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的辅导,学习了列宁同志的建党原则,明确的当代大学生的政治使命和责任,参与了“信仰与行动”这一理论与实践活动,把握了发展党员的基本知识及应具备的基本材料,通过录像学习了《共产党宣言》,并在并在“信仰与行动”小组汇报会上积极发言述活动、谈感受、讲体会,使我们受益匪浅。
首先,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党指导思想的熟悉,深刻的领会了将“三个代表”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我们党自建党以来,经历了革命战争年代、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年代以及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年代,涌现出了无数优秀党员,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邓小平同志的告诫:“坚持党的优良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的党是一个执政党。因此,我们共产党员都要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保持先进性,才能胜利完成我们的使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续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因此,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其次,我进一步明确了入党的基本条件和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的重要性。通过步步深入的学习,我对入党要求的熟悉渐渐从朦胧走向清楚,明白了不仅要在学习中创造入党条件,更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进步,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发展对象。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具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作出贡献;才能够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尽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甘愿“吃亏”、不怕“吃苦”、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价值观;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碰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当四周的同学比自己先入党的时候,不会因此而沮丧和急躁,而是加倍努力。同时,也真正熟悉到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作为入党的唯一动机,才能在入党的道路上越走越近,越走越快,才能真正领悟和实践“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
最后,我深深的感到,作为新时期的先进青年,先进大学生,我们应该在生活里克勤克俭,严格要求;在工作中身先士卒,勤勤恳恳,不断增强贯彻党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在学习上,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边苦作舟”的精神,不断增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我政治理论修养,努力争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建功立业。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精神追求,是实现个人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的最高理想。
尽管这短暂的五次培训尚不能让我在最深刻、最高度的层次上去领会和感受其间的要旨及内涵,但我的收获和启示却是巨大的,也足以让我在对党的理解和党性修养上得到了又一次升华。我认为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一个有志投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当代青年,必须增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个人修养。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是党的英明领导和决策的结果,也是千千万万共产党员,密切联系群众,领导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同时党内也出现了令人痛惜的腐败现象,很多党员甚至是党员干部,包括那些为党的事业做过很多工作的老党员没有经得起新时期经济浪潮的冲击,思想退化变质。腐败不仅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损失,也给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个人修养,是我们这些新世纪大学生的首要学习任务。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是我们事业取得胜利的思想保证,也是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针对目前国家改革处在攻坚期,发展处在要害期,稳定处在敏感期的形势特点,要搞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党的廉政建设,没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只会变成盲目的实践,甚至危急到党在人民群众的地位,我们需要理论的指导,尤其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并且,我觉得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人处事。在课堂上,老师和同学们都提到四周的有些同学,甚至一些党校高级班学员,不具备最起码的社会公德,道德素质,比如某次党课的课堂上,很多党校的学生并没有专心听讲、认真思考,而是写其他科目的作业,与四周同学聊天,发短信聊天,等等。这些现象说明了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让我深切地感到,加强自我修养,应该从我做起,“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切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去做。一名共产党员就是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做一个有抱负有大志,踏实苦干、乐于奉献的跨世纪新人;做一个不计名利和得失,不被灯红酒绿所迷惑的坚强革命战士;做一个有道德良知、遵纪守法的现代公民。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又是重点发展对象,我感到一定要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衡量。
汇报人:
2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