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都有哪些都有哪些优缺点
您好,常见的股权激励有以下九中方式: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❷ 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股份分配、复股份与资金来源制、激励目的、激励模式、激励对象与考核、股份管理等。
股权激励制度,旨在通过有条件的给予企业员工一定的股份权益,如分红权、增值权和表决权等,使企业与企业员工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从而使员工以主人翁的心态去工作,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种中长期的激励制度,有着绩效奖励等传统激励手法难以达到的效果。无论是对内激励企业员工,还是对外激励上下游,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都能为企业释放股权核能。
(2)信托股权激励扩展阅读:
具体来说,股权激励的优势如下:
(1)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
(2)绑定老板和员工的利益,整合上下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发展;
(3)解决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潜在问题;
(4)让公司的发展目标成为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推动企业全速发展;
(5)对一些创业期的公司来说,前期现金流压力较大,通过股权激励给予员工未来收益的预期,从而减少现金流的支出。
❸ 请问信托持股,代持和股权激励平台的优劣分析
信托代持股还有很多实际操作上的问题,实务中多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代持股或作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❹ 上市之前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不要选择期权方式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
(2)股权激励要跟企业内部考核机制配套实施,保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方面都要有相关保障措施保证股权激励的落实。
(3)用于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不能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
(4)不正规的股权激励计划容易导致股权不清晰而成为IPO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尽量避免采用信托、代持等方式;
(5)以增资方式获得股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应该注意,增资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6)加上股权激励的人数改制时股东总数不得高于200人,不要全员持股
(7)股权激励实施中须注意相关税务问题
(8)对于企业自身已经设立股权激励机制的,需要按照上市的要求进行规范
(9)设立高管持股,需要考虑以下风险。
拟上市企业如果上市前进行了股权激励,且股权实际过户给高管个人,则可能会产生以下问题与风险,需予以关注。
1)辞职、离职或辞退情况对于股权如何处理;
2)高管成为股东后难以管理;
3)难以起到长效激励的作用;
4)新加盟的高管或公司引进高管的激励股权来源问题;
5)终止原承诺造成高管对公司或大股东的产生不信任和怀疑;
6)终止后的补偿方案如果不能使得高管满意,则新的方案容易引发内部心理上的对抗,影响工作积极性;
7)死亡/离婚或刑事处理,能否继承。
(10)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最好在上市之前就完成
(11)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该合理测算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
(12)在申报前6个月,尽量不要再股权调整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❺ 股权激励政策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而W公司首期(2006--200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购入的并用于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10%。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奖励给公司职工的,所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股权激励的实施程序作了规定,可分为七步走。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4)、律师出具法律意见。(5)、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报告(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6)、报中国证监会备案。(7)、证监会核准无异议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6.对于股权激励的账务处理问题,财政部财企【2006】67号文(下称"67号文")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在转让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金;低于库存股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所需资金应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
7.库存股不得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应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反映。信托财产中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享有由购入股票所带来的一切衍生权益,其所获收益纳入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中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❻ 目前股权激励做的比较好的公司有哪些
1、华一世纪的股权激励是最全面的,适合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帮助每个企业量身定版制,同时也做大权企业的咨询类的;
2、郭凡生的股权激励适合比较大的家族型企业,而且方法比较单一,主要是参考他们自己企业来给你做方案,局限性有点儿大;
3、贾长松的股权激励基本可以不用看,他的专业是组织架构,不过后来因为股权激励是大势所趋,所以他也加了一点儿进来,不过跟上面的比起来就差多了
4、薛中行的股权激励在北方那边做的多,没了解过。
5、其他机构基本做的是这3家的代理,后期服务会差点儿
❼ 如何解决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问题 股权激励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所谓的资金,即行权时用以购买股权的资金,其来源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而言,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股权激励的出发点而言,是希望激励对象一直持有股权,以从其所创造的长期业绩获得资本利得,希望激励对象持有的时间越长,以便于获得更多的增值,甚至希望激励对象不要在行权日行权,之后仍然持有股票而不是立即兑现。但作为长期性的激励或者作为一种机制而言,不断的行权意味着不断的资金投入,这是客观上对激励对象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
同时,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以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商业银行也同样不得向居民提供贷款用于购买股票的相关规定。正因为如此,不少激励对象往往选择行权后在没有限制条件的情况下卖出股票。这对于公司非高管人员的激励对象来说,可能是一个很现实的选择,但对于公司高管人员来说,还存在股票流通上的额外限制,比如只能卖出上年所持股票总额的30。因此,行权资金依然是公司高管人员面临的棘手问题。
行权资金的压力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影响激励计划的吸引力和激励性,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不排除部分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激励计划的可能。行权资金的压力大小,一方面取决于激励力度的大小,具体体现在激励额度与非风险性年薪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绝对股价的高低;另一方面取决于激励对象个体可支配资金的大小。激励力度越大,股票价格越高,意味着非风险性年薪中的很大比例需要用于行权,一旦这个比例超出激励对象可自由支配资金的范围,对行权就造成了困难。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务院国资委限定国有控股公司激励对象的激励额度不超过其总薪酬的30,尽管依然无法解决股票市价高低的问题,但事实上缓解了行权资金的压力。国内企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金,其来源通常有以下4个渠道:
1.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据了解,当前多数企业的行权资金仍以自己筹措为主,其他方式为辅。比如,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披露的激励草案中提到,国内高管的购股资金将由公司和个人按1∶1比例分别承担。公司要求激励对象自筹部分资金的同时,会以股权授予时相应业绩年度的超额净利润为基数,提取一定比例的购股资金。
2.提取的各类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只要股东大会同意就可以了,换言之,就是股东同意与管理层、员工进行“利润分享”。虽然这种提取奖励基金的做法是符合有关政策的,但是从一些激励方案来看,不少企业是把奖励基金作为经营成本列支的,这涉及到企业的税收问题,还需有关国家政策的支持。
3.通过信托方式垫资
通过信托公司解决行权资金的方式有2种:
① 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成为信托资金名义上的所有人,公司成为信托的委托人同时也是受益人。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
② 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并指定资金专门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并设定公司与激励对象为共同受益人。信托生效后,信托公司成为目标公司名义上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并获得股东收益。在扣除相关的费用和报酬后,信托公司将股东收益按事先的约定比例和条件分别支付给公司和激励对象。
4.其他的变通之计
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不足的问题是十分常见的,由此就出现了各种变通之计,如非现金行权,即激励对象并不需要拿出任何的现金而通过一种折股买进的技术设计即可完成行权。比如,当股价从10元涨到20元时,获授员工可以不出钱,以折股买进的方式从公司得到半股。
以上就是经股网的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❽ 股权激励怎样实施,怎样最为有效
第一,行政职位持股,即公司管理层或核心骨干持股,这种持股人的选择更多是以行政管理任职为主,例如副经理以上人员持股。例如,万科集团在2006年—2008年进行第二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为万科受薪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总经理提名的业务骨干和有卓越贡献人员。为期3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却有了一个并不圆满的激励结果。2008年度则是因为业绩欠佳不达标,激励被迫终止。
第二,全员持股,即公司内部全部员工都参与。例如,剑南春与华为均采用员工持股政策。剑南春从“实际”的员工持股,到目前的信托受益证明,逐步变成了“虚拟股票”。华为则从1990年的全员持股,再到2001年发行虚拟股,员工手中股票彻底变成一种受益权。虽然两家公司的改革路程不尽相同,但是最终的结果趋同:员工为实际出资人,但是持股方实为工会,员工本人没有对股票的操作权,员工只有受益权。
第三,选择性持股,即设立一定的持股条件,当员工满足相应条件之后可进行是否持股的选择。例如,在IBM,公司50名高级经理和3000名主管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人事管理和激励的重点,他们的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与公司盈利情况直接联系的工资和奖金,二是由认股权、业绩股票等构成的长期激励奖励。按照IBM的说法,“建立股份持有方针的目地是为了提高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利益相关,使其利益同股东利益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这些方针规定:“根据个人职责范围,5年内高级经理对IBM的股票投资所得应达到每年基本工资每年激励目标总和的两到4倍。”
❾ 利用信托对股票期权有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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