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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泉系信托

发布时间:2021-04-25 17:28:58

『壹』 中国信托现在有多少家哪些是安全性好收益也高的,求推荐

这69家你慢慢挑的话不怕挑花眼吗?劝你只考虑这69家有执照的就好了,干嘛还要那些没有执照的呢。选择了一家好的,就不要再选了,一直买下去就好了,你说的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大望路那里,我也正在考查这家公司,但还没下定决心,还想请你指点下呢,谢谢

『贰』 汇丰银行替梅艳芳做的那个信托到底怎样

目前就新闻报道看来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听说信托基金蚀本
而且尽责的限制梅艳芳她妈去胡乱动用信托基金

『叁』 梅艳芳家族信托是失败案例吗

马华桂律师 京师上海律师所
回看梅氏信托,我们解读其中的成与败
很难堪,无爱的处理方式
明星梅氏的信托Karen Trust(以下简称梅氏信托)经常见诸报道,一些内容刺激观众的神经:
各大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震惊了整个财富管理圈——“梅氏92岁母亲欠房租被强制搬家,坐地痛哭不愿离开!
一代巨星梅氏的3000项遗物,包括新秀冠军奖座、波鞋、公仔连贴身内衣裤被信托受托人香港汇丰信托进行拍卖……
如果信托公司与信托受益人即梅妈提前协商,将这些估价不高、意义特殊的私密物品,以实物形式交付梅妈,既维护了受益人的利益,也恪尽了受托人的职责,公众将更容易接受。
梅氏家族信托的设立简述
2003年,12月30日在香港养和医院梅氏病逝,终年40岁。在医院治疗期间,在专业人士帮助下,梅氏完成了其信托的设立,是一个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酌情信托(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从公开的资料看,香港罗兵****会计师事务所为税务筹划,汇丰国际HSBC受托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也是遗嘱的执行人,但是设立过程中没有咨询独立的第三方,尤其是律师。梅氏信托赋予了受托人HSBC较大的权力,如取得和管理信托投资收入、变更受益人、认定被排除人士等。
除了信托协议和遗嘱,梅氏确认了受托人备忘录(Trustee memoranm)。在该备忘录中,梅氏向受托人表达了以下意愿:
(1)在梅母在世期间,受托人应为梅母持有信托资产,并每月向其固定分配7万港币;
(2)将两处分别位于Happy Valley和伦敦的房产赠送给好友刘培基;
(3)留出170万港币用于4名侄子侄女的教育:在这四人25岁前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时,梅氏信托每年将给付10万港币给相应的受教育者,但每人最多不超过40万港币,剩余10万港币作为HSBC的管理费;
(4)在梅母去世后,信托资产全部分配给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New Horizon Buddhist Association Ltd.)。

还有一个大前提值得特别提醒:梅氏原本想设立的应该是生前信托,可惜在圣诞节期间就过世了,没来得及将信托财产转入信托,只能借助兜底性工具信托意向书、受托人备忘录、遗嘱等文件成立并将财产注入信托,梅氏信托得以遗嘱信托形式出现。因这两类信托在生效起点、功能和稳定性上区别巨大,引发纷争不断。
梅氏信托是开曼信托,为何香港法院有管辖权?
就梅母在香港法院提起的一系列诉讼,梅氏信托的受托人HSBC主动接受了香港法院的管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信托管辖权这一问题,虽然梅氏信托的适用法是开曼Cayman法律,但是如果梅氏信托的受托人和主要资产均在香港,受托人也同样在香港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香港法院也可能会对梅氏信托有管辖权。
母亲覃氏的诉讼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梅氏在医院治疗期间因用药等原因而丧失了行为能力为由,要求撤销遗嘱信托的安排,是对遗嘱效力的不认可。由于此时梅氏已经故去,要审查其行为能力只能靠人证与物证了。起到关键作用的是何冠昌太太的证言,一则她当时每天都陪在梅氏身边;二则她与本案遗产无任何利益瓜葛。毕竟是专业人士参与设计的遗嘱内容,它当然不容易被推翻。法官认定梅氏的遗嘱及信托安排有效,并经过高等法院、终审法院的一致肯定。后梅母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 第一阶段的诉讼梅母虽败诉,但关键的诉讼中法院对其倾斜照顾,由梅氏遗产支付其诉讼费及律师费。
第二阶段,梅母与信托受托人及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发生了长达10年的多次诉讼。是在信托生效后,就受益权安排不合理性提出的诉求,诉讼的结果是梅母一再取得胜利。确实在设立之初,梅氏信托没有考虑房租水平上升、物价上升、医疗费用的增加等因素,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而且生前信托未生效很多有益的保障条款无法生效,基于梅氏保护受益人的目的,法院一再判决梅母胜诉,最终每个月获得的生活费从7万增加到了2016年的21万。同时,也因无力支付长期多次诉讼高昂的律师费,梅母一度陷入个人破产的境地。
破产后,覃氏仍然不懈通过各类诉讼讨要生活费,由于请不起律师,其只能以90岁的高龄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法官实在于心不忍,曾破天荒地判给了已破产的覃氏一笔律师费,保障其得到充分的法律服务;2014年10月,覃氏因无力支付各类上诉所需要的保证金,请求香港终审法院豁免,但遭到上诉委员会的驳回。由于覃氏并没有大量资产支付律师费,所有的费用几乎都来自于其从信托收益中的“透支”,最终无力支付的时候,便只能宣告个人破产,沦落到穷困潦倒的生活状态。信托所管理的资产也因此大幅缩水,梅氏的大爱慈善目的大打折扣,遗愿或难实现。

梅氏信托技术上值得借鉴也值得反思
从结果来看,梅氏所设立的信托,似乎并未达到其生前“保障梅母体面生活”的遗愿,但并不能因此否认梅氏所设立信托的意义。
从技术上来说,梅氏信托还是有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首先,该项信托设立了多顺位、多层次的受益人。其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的受益人,享有终身的受益权;其侄女及外甥,则享有固定数额的教育基金;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获得剩余的信托财产(如有)。这样的安排并不算复杂,但是能满足设立人诸多不同的需求。
其次,在这样一个亲人索取无度的家庭中,如果不设立这样的信托,那么家人之间发生争执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在梅母的屡次挑战下仍然未被击破,有效发挥了资产隔离和保护的作用,依然保障了梅母在梅氏去世后大部分时间的基本生活。
基于财富传承的考虑,在家族信托中,委托期限往往跨越委托人的生命周期,甚至长达几代人,可以说信托是委托人从坟墓中伸出来的一双手,呵护后几代人的幸福。而委托人去世时,受益人不一定具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甚至不一定掌握财富传承的隐私信息,这就需要委托人在信托内容涉及中非常的细致、专业、周到和制衡。
如果没有足够的智慧去应对人性之叵测,再完美的计划也只是一种可以被人颠来倒去的工具。这一点,是所有拥有大额资产、传承筹划需求的人士所必须警醒的。梅氏信托所聘用的产品设计、规划的专业人士无可指责;但信托的设计更是一门艺术,尤其家庭情况各异,特点不同,挑战性就会更大,切忌照抄。

笔者认为,如果在当时在一些信托条款设计上引入信托保护人,保障和监督受托人完整、真实按委托人梅氏订立的家族信托协议和遗愿履行,比如将内衣等私密物品从信托财产拍卖物之列剔除,比如阻止梅母不理性的诉讼行为等。当然,本案是家族信托失败的一个典型案例,设计上远不仅仅是这点疏忽。我们作为相关律师,也非常期盼通过我们的努力,善良人的合理意愿都够在信托中得到良好表达,并受到法律的良好保护和实施。

梅氏信托有诸多制度设计的不足,可以进行六个方面的优化:
一是没有来得及制定一个统领性的家族宪法,作为家族最高法律,将自己秉承的价值观融入家族宪法中,使用到家族财富管理、家族事物运作的方方面面,使得所有的信托角色都必须遵守。如,家族宪法可以最高效力来设定诉讼的惩罚机制,如果受益人不合理地提起诉讼,经过信托保护人审核,受益人将面临损失更大收益权的可能。同时也没有对信托各角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教育,使他们明白他们的位置,明白设立人的一片苦心,明白违反信托的法律后果。
二是家族信托的投资和分配应当更加灵活,而不应当是固定分配的方式。同时不应该将家族中的某些人排除在受益人范围之外,可以适当的给一些分配以求家族的和平。如果完全不给梅兄任何利益,那么他必然会通过对孩子、母亲监护权来谋取利益。如果梅母、梅兄的诉求如果在信托设计时候可以得到更合理的灵活调整和照顾,那么他们对信托的安排应当更加满足。
三是家族信托应当设立纠纷调解机制。即使受益人仍有不满,也可以通过调解机制去做有效协商,合理调整,不经过内部诉讼纠纷机制,绝不能走到对簿公堂的局面,而诉讼应当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保证家庭关系和稳定得以有效维护,这也是信托设立的基本目的,逝者在九泉之下难堪,最后一点儿尊严也不会被亵渎。
四是家族信托应当设立制衡机制。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设立保护人或监察人,享有如“撤换受托人”、“按要求变更受益人”和“决定、修改家族信托的投资和决策分配”等制衡的权利。保护人委托家族利益的代表,与受托人、受益人形成三者的制衡关系,并且在变化来临时临时改变家族信托的安排,以便更好抵实现委托人的目的。如此,梅母和梅兄的荒唐行为便不可能实现。
五是梅氏在设立信托之前没有向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咨询,该信托的受托人出于自身经营管理的方便,信托设置相对简单更容易管理。不设置信托保护人,其权利不会受到过多的干预。是啊,天底之下谁愿意主动限制自己权利,给予他人更多权利呢?
六是年轻时候对风险思考不足够,没能做好风险防范性准备。待病倒后才启动信托设立程序,可惜时间仓促,梅氏信托个性化设计有限。由于节假日没法办理财产登记,梅氏没有等到变登记就过世了。于是,生前信托没有生效,该信托只能够按照遗嘱的内容设立信托,使得她的诸多意愿得不到实现,终酿成苦果。上帝不公,梅氏的爱没有敌过时间。
总结为,族信托的条款不必要规定的过于呆板,导致缺乏信托的制衡和调整机制,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切勿轻易挑战信托独立性
从“梅氏信托”事件上,我们可以发现信托受益安排上的两个突出特点。
首先,梅妈挑战遗产信托诉讼耗资巨大,但最后事实证明香港司法支持了信托的有效性,这充分说明了在一般情形下要挑战或质疑信托是不可能的,同时也足以彰显信托顺利实现财富传承的强大功能。
其次,“梅氏信托”设立的受益人受益条件,实际上充分体现了信托对受益人的约束兼保障功能。信托对受益人的正向激励及反向约束,是信托的在所有传承工具中最明显的优势,信托激励后代的成长,然后获得更多的受益权和更多的财产支配权,鼓励后代发展事业,并提供资金支持。
显然,梅妈今天的遭遇,是其固执坚持无谓诉讼的一个必然结果。同时劝告作为信托受益人,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应该是谨遵信托合同游戏规则,不要轻易挑战信托独立性,否则如同玩火。
最后四点小忠告
家族文化的建立和传承很重要,维护家族的和睦是传承的基础。
有效的财富管理安排不仅能够帮助财产保全和增值,还能够减少家庭冲突发生的可能。
家族信托的首要目标是资产的有效隔离和安全性、家族信托架构的柔性和灵活性,法律对家族诉求和家族信托的尊重、对家族适当的权利保存的认可是设计的基础。
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往往作为兜底性的工具,而不建议把遗嘱作为唯一的传承工具,因为太容易发生纠纷。

『肆』 美国十大财团和日本六大财团个是哪几个

美国十大财团
洛克菲勒财团 摩根财团 第一花旗银行财团 杜邦财团
波士顿财团 梅隆财团 克利夫兰财团 芝加哥财团
加利福尼亚财团 得克萨斯财团

洛克菲勒财团
(Rockefeller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是以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垄断为基础,通过不断控制金融机构,把势力范围伸向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美国最大的垄断集团。创始人J.D.洛克菲勒以石油起家,1863年在克利夫兰开办炼油厂,1870年以该厂为基础,扩大组成俄亥俄标淮(原译美字)石油公司,又很快垄断了美国的石油工业,并以其获得的巨额利润,投资于金融业和制造业,经济实力发展迅猛。资产总额在1935年仅66亿美元,至1960年增至826亿美元,25年中增长了11.5倍。其后又继续获得巨大发展,1974年资产总额增达3305亿美元,超过了摩根财团,跃居美国十大财团的首位。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有16家,其中有8家属于洛克菲勒财团。

洛克菲勒财团是以银行资本控制工业资本的典型。它拥有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大通曼哈顿银行为核心,下有纽约化学银行、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公平人寿保险公司等百余家金融机构。通过这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了许多工矿企业,在冶金、化学、橡胶、汽车、食品、航空运输、电讯事业等各个经济部门以及军火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它控制下的军火公司有:麦克唐纳·道格拉斯公司、马丁·马里埃塔公司(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斯佩里·兰德公司和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等。洛克菲勒财团还单独或与其他财团共同控制着联合航空公司、泛美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环球航空公司和东方航空公司等5家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

1973年能源危机以后,石油输出国组织国家同美国垄断资本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给洛克菲勒财团以沉重打击。该财团采取各种措施挽回这种不利的局面。首先参与美国国内石油的开发,争取国内沿海地区近海油田的租赁权,1976年获得阿拉斯加和大西洋沿岸中部的石油租赁地130万英亩。又与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共同开发英国北海油田。它还渗入能源工业的其他有关部门。此外,还大力向石油化学工业发展。

洛克菲勒财团不但在经济领域里占统治地位,在政府中也安插了一大批代理人,左右着美国政府的内政外交政策。它还通过洛克菲勒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等组织,向教育、科学、卫生以至艺术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渗透,以扩大其影响。

但是洛克菲勒财团80年代以来,经济实力日益衰退,地位也随之下降,已为摩根财团所超过。主要是因为美国财团互相渗透,洛克菲勒财团所属的大企业如埃克森公司等和大银行如大通曼哈顿银行等,都已受到别的财团的渗透而成为共同控制的企业。

摩根财团
(Morgan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为统治美国经济的垄断资本财团。创始人J.P.摩根在其父J.S.摩根资财的基础上,1871年与人合伙创办德雷克塞尔—摩根公司,从事投资与信贷等银行业务。1894年合伙人逝世,由其独资经营,1895年改名为J.P.摩根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大本营,向金融事业和经济各部门(诸如钢铁、铁路以及公用事业等)扩张势力,开始形成垄断财团。1912年,摩根财团控制了金融机构13家,合计资产总额30.4亿美元,其中以摩根公司实力为最雄厚,称雄于美国金融界,华尔街的金融老板称摩根公司为“银行家的银行家”。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摩根财团大发横财,战后以其雄厚的金融资本,渗入国民经济各个部门;30年代,摩根财团所控制的大银行、大企业的资产总额占当时美国八大财团的50%以上。

由于财团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其他财团又无不以摩根财团为进攻的主要目标,因而其实力地位相对下降,曾一度为洛克菲勒财团所超过。为挽回颓势,它采取了多种措施。在金融方面,利用雄厚的金融基础,扩展实力。在工业方面,积极开拓新兴技术工业,60年代以来,在电子计算机、高速复印机和微型胶卷等工艺部门中,已跃居首位。财团所属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是全世界生产电子计算机最大的企业。财团原来基础较好的电器设备、电力设备和原子能设备等工业也取得很大发展。在军火工业方面,摩根财团控制的通用电气公司、通用动力公司和格鲁曼飞机公司,名列美国国防部最大军火承包商的前茅。至70年代后期,摩根财团的信托资产迅速增长,大大超过了其他财团,加以电子计算机等尖端技术工业的兴起,又使该财团的经济实力成倍增长。摩根财团不论在控制的企业数目和拥有的资产方面,又都凌驾于洛克菲勒财团之上。

摩根财团在金融业方面拥有雄厚的基础。其主要支柱是J.P.摩根公司。摩根公司是世界最大跨国银行之一,在国内有10个子公司和许多分支行,还有1000多个通信银行。在国外约20个大城市设有支行或代表处,在近40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中拥有股权。其经营特点是大量买卖股票和经营巨额信托资产。它控制着外国37个商业银行、开发银行、投资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股权。此外,还有制造商汉诺威公司、纽约银行家信托公司以及西北银行公司、谨慎人寿保险公司以及纽约人寿保障公司等。在工矿企业方面主要有国际商业机器公司、通用电气公司、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美国钢铁公司以及通用汽车公司等;在公用事业方面则有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南方公司。

第一花旗银行财团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是战后兴起的东部大财团。历史虽短,但其控制的资产总额已超过几家老财团,跃居十大财团的前列。该财团以第一花旗银行为核心,依靠它的巨额资金,向军火工业(如火箭、导弹以及飞机等)和民用工业(如电子、化工、石油以及有色冶金等)扩张势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业和大公司。它也是对外扩张最活跃的财团之一。

第一花旗银行的前身是创立于1812年的纽约花旗银行,该行为华尔街最老的银行之一。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受斯蒂尔曼和洛克菲勒两大家族的控制,作为标准石油系统(美孚石油系统)资金调度中心,并因此获得迅速发展。30年代受到世界经济危机的打击,业务一蹶不振。在50年代发生的企业兼并浪潮中,它又重新活跃起来,1955年与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合并,更名为纽约第一花旗银行,1962年改用现名。以该银行为核心形成了第一花旗银行财团,挤入美国十大财团的行列。

第一花旗银行财团所以发展得如此迅速,主要是由于该财团的经济实力是由第一花旗银行同与军火生产有密切关系的大公司和大企业所构成。它所控制的从事军火生产的波音公司和联合飞机公司,除生产大型民航客机外,历来都是美国主要的军火承包商,主要承包喷气式轰炸机、民兵Ⅲ洲际导弹、阿波罗计划以及制造火箭和宇宙空间发射器等军用产品,每年从军事订货中获得惊人的高额利润。财团所属其他企业还有大西洋里奇菲尔德石油公司(与摩根财团共同控制)、菲利普斯石油公司(与摩根财团共同控制)、施乐公司、明尼苏达采矿与制造公司、履带拖拉机公司(与摩根财团和杜邦财团共同控制)以及生产电子计算机的国民现金出纳机公司。在商业方面则有彭尼公司(与摩根财团共同控制)和珠宝商店(与芝加哥财团共同控制)。上述企业都在国内外居于垄断地位。

波士顿财团
(Boston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也是美国最老的垄断财团之一。它是由19世纪经营奴隶贸易而致富的波士顿地区的洛威尔、劳伦斯、亚当斯以及洛奇等家族同新兴的肯尼迪家族联合组成的。当时,这几个家族把从海外殖民掠夺中积累起来的巨额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保险事业和投资公司,并依靠这些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经营纺织、制革、制鞋、服装、食品以及化工等轻纺工业。由于轻纺工业发展迅速,至20世纪初,波士顿这几家世代互相通婚的家族,便以波士顿第一国民银行为核心,形成了波士顿财团。

波士顿第一国民银行创立于1859年。1903年与马萨诸塞银行合并后,仍称波士顿第一国民银行。它是美国最早的一家跨国银行。除银行外,波土顿财团还拥有4家著名的保险公司,以约翰·汉科克互惠人寿保险公司和马萨诸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为最大。

波士顿财团在工矿企业方面的实力不及东部大财团。它所控制的工业原来主要是轻纺工业,从50年代起,利用麻省理工学院的科研成果发展新兴技术工业,从轻纺工业转向电子、光学、空间、导弹等方面发展。例如它所控制的特克斯特隆公司,战后兼并了许多中小公司,实力壮大,经营方向也由轻纺工业转向宇航工业和电子工业发展,成为拥有70多家子公司的多样化公司。它既制造航空和宇航产品、各种电子部件、飞机部件,又经营钟表发条、家具和家禽等行业。它的一家于公司贝尔宜升飞机公司,是一家军火出口商,为五角大楼和外国制造直升飞机。波士顿财团在发展新兴技术工业方面具有优越的技术力量,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著名大学的科研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波士顿地区尖端工业的发展。其所属特克斯特隆公司、雷锡昂公司和波拉罗伊德公司等,由于新兴技术工业的刺激,经济实力增长很快。在政治上,波士顿财团曾联合格克菲勒财团支持J.F.肯尼迪担任总统。肯尼迪人主白宫,替波土顿财团争得大批军事订货,引起摩根财团的强烈不满。1963年11月盟日肯尼迪遇刺身亡,给波士顿财团一大打击,使它在同其他财团的竞争中地位不断下降。

梅隆财团
(Mellon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是以梅隆家族为中心,以金融起家的大垄断资本集团。创始人T.梅隆于1869年创办托马斯.梅隆父子银行,发展迅速。1902年改名梅隆国民银行是梅隆财团赖以起家的金融支柱。它以此为起点,逐步与工业资本融合,财团逐步形成。梅隆财团所控制的金融机构,除梅隆国民银行外,还有匹兹堡国民银行和通用再保险公司。长期来,梅隆财团通过这些金融机构控制了匹兹堡地区的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

梅隆财团所控制的工矿企业,资格最老的是美国铝公司。它的前身是匹兹堡冶炼公司,1890年就为梅隆父子银行所控制。1910年以来,美国铝公司一直垄断着美国铝的生产,是梅隆财团的工业支柱之一。另一个重要工业支柱是海湾石油公司。它是美国最大的石油垄断企业之一,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开采、提炼、运输和销售;80年代以来扩大了石油化工和乙烯的生产能力,在美国化学公司中占第三位。梅隆财团在钢铁工业生产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拥有阿姆科钢铁公司(与洛克菲勒财团、克利夫兰财团共同控制)、国民钢铁公司(与克利夫兰财团共同控制)及惠灵—匹兹堡钢铁公司、阿勒格尼—勒德卢姆工业公司等4家大钢铁公司。此外,财团还拥有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与洛克菲勒财团共同控制)、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与洛克菲勒、芝加哥及克利夫兰财团共同控制)及罗克韦尔国际公司。罗克韦尔公司末受任何财团渗透,专门设计和制造飞机、导弹以及火箭,长期以来一直是五角大楼和国家宇航局的主要承包商,获利甚巨。

克利夫兰财团
(Cleveland Finan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以所在地克利夫兰得名。

19世纪后半叶,克利夫兰地区的几家相互密切联系的富豪家族,主要有马瑟、汉纳、汉弗莱、伊顿等家族,利用当地丰富的煤铁资源,创办钢铁工业,获得巨额利润后,又投资于银行业,并向橡胶工业和铁路运输方面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具备了财团的条件,1935年拥有资产14亿美元,为当时美国的第八家财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又获得进一步发展,1955年资产增达157亿美元,上升为美国第六家财团。60年代,由于财团所处的地区限制,实力衰退。

克利夫兰财团的经济实力以钢铁、橡胶、铁路运输等部门为主,在美国基本工业中有一定的地位。钢铁工业是该财团的主要利益所在,它控制了美国最大10家钢铁公司中的4家,即共和钢铁公司、莱克斯—杨斯顿公司、阿姆科钢铁公司(与梅隆财团、洛克菲勒财团共同控制)和国民钢铁公司(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克利夫兰财团在美国橡胶工业中也有重要利益,美国最大的两家橡胶公司——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和费尔斯通轮胎橡胶公司,均为克利夫兰和其他财团共同控制。克利夫兰财团金融资本薄弱,它拥有的克利夫兰信托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实力有限,筹措资金只得仰赖东部财团,特别是摩根财团的金融机构。

芝加哥财团
(Chicago Finan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是美国中西部地区的财团。20世纪初期,由当地的富豪家族麦考密克家族、伍德家族及新兴的克朗家族组成,以芝加哥地区为活动中心而得名。

芝加哥地区气候适宜,雨量充足,土地肥沃,宜于发展农牧业,很早就成为美国重要的粮食区和牲畜区。农业和畜牧业发达,肉类加工和农业机械工业随之发展,很快就使芝加哥地区成为仅次于纽约的工商业中心和金融中心。这些富豪家族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垄断财团。1935年拥有资产43亿美元,在当时美国八大财团中居于第四位。

芝加哥财团的金融实力比较雄厚,拥有5家大银行:大陆伊利诺伊公司、第一芝加哥公司、哈里斯银行公司、北方信托公司以及美国银行公司。此外,还有两家保险公司:西纳(CNA)金融公司和各州保险公司。近年来,芝加哥财团受到华尔街大财团的排挤,金融实力远不如前。大陆伊利诺伊公司受到摩根财团的渗透,已成为两家财团共同控制的公司;第一芝加哥公司又为洛克菲勒财团所控制,芝加哥财团实际上已从属于这两个大财团。

芝加哥财团所控制的工业部门,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工业和传统的农业机械制造业以及以农业地区为对象的商业。在农产品加工工业方面,它控制了12家肉类加工公司,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埃斯马克公司和联合食品公司。在农业机械方面,它拥有国际收割机公司、履带拖拉机公司(与洛克菲勒财团两家财团共同控制)以及迪尔公司。这3家农业机械公司生产的拖拉机占全国拖拉机销售市场的60%。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芝加哥财团在石油工业方面的扩展引人注目,它在属于洛克菲勒财团的印第安纳标准石油公司和德士古公司拥有大量投资,而且有重要的人事结合。

芝加哥财团在商业方面占有重要地位。拥有西尔斯—娄巴克公司、联合百货公司、珠宝商店和马歇尔·菲尔德公司等巨大的商业零售公司。西尔斯—娄巴克公司创立于1866年,20世纪初经营邮购业务获得巨大发展,零售商店和供应点遍及美国各地,1982年公司资产增366亿美元,全年销售额300亿美元,在美国的百货公司中居于首位。

加利福尼亚财团
(California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倔起的新兴大财团,包括美洲银行集团、旧金山集团及格杉矶集团。这三个集团的经济实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随着加利福尼亚州军火工业的迅速发展而获得急剧增长,特别是金融资本的增长速度尤为惊人,形成以美洲银行为金融中心的大财团。1974年拥有资产1671亿美元,在美国十大财团中居第三位,在美国的政治、经济生活中起着主要作用。它与南部财团组成一股新兴的军火工业集团势力,成为与东北部老财团相抗衡的力量。

加利福尼亚财团的金融资本极为雄厚,拥有的主要商业银行有美洲银行、西方银行公司、安全太平洋公司以及旧金山地区的韦尔斯·法戈公司和克罗克国民公司等。

美洲银行是加利福尼亚财团的金融核心,其前身为意大利移民后裔A.P.基安尼尼于20世纪初所创办的意大利银行。由于业务的迅速发展,至20年代就成为美国西部最大的银行;30年代初,与加利福尼亚美洲银行合并,改名为美洲银行(全称美洲国民信托储蓄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它带来了巨额利润,超过了当时纽约的大通国民银行,成为美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只是美洲银行的最大表决权已为摩根财团和第一花旗银行财团所控制,加利福尼亚财团在美洲银行的势力远不如前。

加利福尼亚财团所控制的工矿企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以农业和采矿业为主;大战期间和战后,由于加利福尼亚州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军火生产基地,该财团所控制的工业公司以军火生产为主。例如洛克希德飞机公司、利顿工业公司以及诺斯罗普公司。这些公司都是美国前十名的军火商和军火出口商。战后,洛克希德飞机公司在美国国防部的军火订单中,长期居于首位。但是这些生产军火的公司的控制权,逐渐落入东部大财团的手里,加利福尼亚财团的实力地位已相对下降。

得克萨斯财团
(Texas Financial Group)

美国十大财团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得克萨斯州倔起的一个新财团,主要是依靠石油工业和军火工业发展起来的。以K.W.麦基逊、S.理查逊、H.L.亨特、J.柏朗、J.A.埃尔金斯等创立的家族为代表。

得克萨斯财团的银行资本比较薄弱,虽拥有4家银行和3家保险公司,但没有形成强大的金融中心。4家银行是:达拉斯第一国民银行、休斯敦第—城市国民银行、达拉斯共和国民银行和得克萨斯商业银行。得克萨斯财团所控制的工矿企业以休斯顿的坦尼科公司为最大。它本是美国最大的一家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公司,现已发展成多种经营的综合公司,该公司因受到洛克菲勒财团的渗透,已成为两家财团共同控制的公司。在军火工业方面,得克萨斯财团控制了两家著名的公司。一家是LTV公司(原译林—特姆科—沃特公司),创办人J.J.林,善于兼并,在1960年兼并特姆科飞机制造公司,后又于1961年兼并沃特公司(制造飞机和导弹)。80年代以来进行多样化经营,但仍以制造军火为主,获利甚厚,发展迅速。另一家为休斯飞机公司,创办于1933年,经营业务本限于设计和实验性制造,1942年才开始商业性生产,制造飞船、侦察摄影机以及各种飞机零件。80年代上半期,该公司生产的电子控制系统和其他电器部件,在美国飞机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因此该公司生意兴隆,营业额大增。此外,得克萨斯财团还拥有一些生产尖端技术工业产品的公司,如得克萨斯仪器公司。

日本六大财团

三菱财团
成立于1954年,共有28家大企业组成,是日本数一数二的巨大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有:东京三菱银行、三菱商事、三菱重工、三菱电机、本田技研、麒麟啤酒、旭玻璃等。该集团主要以汽车、成套设备、军火、电子、石油化学、飞机、造船、核能等产业为重点,并致力于城市住宅开发和新材料开发等,控制着日本的军火工业,1977年后开始积极开展与我国经济交往。经理会称“金曜会”(金曜会,每月第二个星期五聚会,日语星期五为“金曜日”)。
三井财团
成立于1961年,目前有25家大企业组成。其核心企业有樱花银行、三井物产、新王子制纸、东芝、丰田汽车、三越、东丽、三井不动产等。该财团在化工、重型机械、综合电机、汽车制造、房地产、核发电、半导体、医疗及办公电子设备等行业拥有优势。经理会称“二木会”(“二木会”,每月第二个星期四聚会,“木”,日语的星期四为“木曜日”)。
住友财团
成立于1951年,目前有20家大企业组成。该财团在金属业、金融业以及电气产业方面有较强的实力。其核心大企业有住友银行、住友金属、住友化学、住友商事、松下电器、日本电器(NEC)、三洋电机、朝日啤酒等。在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精细化工等部门有基础,后来又经营海洋开发和核能。经理会称“白水会”(白水会,住友财阀起源的“泉屋”的“泉”字分拆为“白水”)。
富士财团
日本人称富士山为"芙蓉之峰",所以富士集团又称芙蓉集团,成立于1966年,目前有29家大企业组成。该财团在日本制造业、商业和金融业等各重要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其核心企业有富士银行、日产汽车、日本钢管、札幌啤酒、日立、丸红、佳能、以及日本生产轴承最大企业“日本精工” 及农业机械最大厂家“久保田”等。以纺织业起家的丸红商社(MARUBENI)为日本的大型综合商社,是广东省的“省长顾问”企业,在广东省的投资企业有10多家,今后积极寻求与中国的物流业方面的合作是其目前经营目标之一。经理会称“芙蓉会”(芙蓉会,得名于“芙蓉集团”)。
三和财团
成立于1967年,目前有44家大企业组成。其核心企业有三和银行、日商岩井、日本电信电话(NTT)、日棉、科思摩石油、神户制钢所、夏普、日本通运、积水化学工业等。其中日商岩井及日棉居日本九大商社之列。该财团在钢铁制造业、通讯业、液化气、陶瓷、橡胶等行业有较强实力。经理会称 “三水会”(三水会,每月第三个星期三聚会,日语星期三为“水曜日”)。
第一劝银财团
成立于1978年,目前有48家大企业组成。该财团是六大财团中成立时间较晚而成员最多的一个财团。其核心企业有第一劝业银行、伊藤忠商事、富士通、兼松、清水建设、川崎制铁、旭化成工业、富士电机、横滨橡胶等。该财团在化工纤维、金融、光通讯、计算机、石油开发、食品等方面较有优势。经理会称“三金会”(三金会,每月第三个星期五聚会,日语星期五为“金曜日”)。

『伍』 新希望集团有哪些下属公司

新希来望集团有限公司自下属公司有:

一、集团产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

二、化工与资源产业: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600155)、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甘肃新川化工有限公司。

三、地产与基础设施产业:

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新希望房地产开发公司、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

四、金融与投资产业: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最大股东)。

(5)成泉系信托扩展阅读:

目前新希望集团产业涉及农牧与食品、化工与资源、地产与基础设施、金融与投资四大领域。

已逐步成为农牧为根基,适度多元发展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其中,农牧与食品是核心主业,涵盖的三条猪、禽、奶牛产业链已经具备2000万吨饲料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一)、13亿只家禽加工能力、850万头猪加工能力、100万吨奶加工能力。

2005年,新希望适时提出了“打造规范、环保、领先的世界级农牧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2011年新希望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农牧上市公司。‍

『陆』 40岁丧夫继承70亿遗产,12年后资产翻倍,最神秘女首富是谁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相互致意……”

『柒』 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具体业务是什么

这个根本不用再问了吧,现在网上关于信托方面已经有很多文章了,既然版你问了那我就再给你说说吧:信权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其实很难说哪一个信托好或者是坏,因为所谓好是个很难界定的说法,对于在信托这个架构中不同的角色,只能笼统的说先看信托公司的评级,再看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再看盈利能力,最后看一下股东的背景。
信托公司现在据统计有执照的总数为69家,其中北京华夏泉盛业务良好,如果你想投资信托的话,这家公司值得你关注。

『捌』 春泉产业信托,冠君产业信托,阳光房地产基金中哪个REITs的涨跌周期主要由中国房地产市场决定呢

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周期决定跌涨的是内地房地产联盟决定的

『玖』 中国推出REITs没有

业内一直呼声颇高的中国版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已再次搁置,何时推出仍遥遥无期。
继新加坡推出REITs之后,香港首支真正意义上的REITs领汇基金已于12月份在港证交所正式挂牌上市。然而,目前中国内地还没有一款真正意义上的REITs产品。 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REITs) 通俗地来讲,是指投资人将资金投资在由专家管理的房地产投资组合里,主要用来购买有稳定租金收入的成熟物业,以得到的收益来回报投资人。由于采取公开募集,并发行上市交易的收益凭证的形式,所以被定义为大众投资工具。迄今为止,中国现在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只是一种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REITs。它们之间的共同点:首先是将房地产投资作为基金投资的重要目标;其次是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投资专家进行投资,所以被通称为房地产投资基金。(和讯财经原创)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REITs具有鲜明的特征。它投资期限长,以成熟的商业物业为主,资金来源多是公募形式,对投资对象(限制开发项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属于一种大众投资工具,监管严格。每份房地产投资信托凭证都代表对某个物业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有固定资产作后盾,因而也较容易用于质押或担保融资,收购物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反,信托产品一般期限短,资金募集对象多为特定对象。实际上,早些时候,中国内地信托公司曾企图通过说服监管部门批准降低信托单位金额下限,以期扩大募集面,这只能算是一次逼近REITs的创新尝试。目前,中国市场上没有真正意义REITs产品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托。亚洲第一支REITs选择在新加坡上市,在2000年以前新加坡已经有REITs上市的法规。而香港也在今年6月份宣布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正式生效。但是中国内地至今没有设立相应的产业基金法。(和讯财经原创) REITs堪称2005年最热的名词之一,近期正有一大批内地物业泉涌般计划于新加坡或香港上市。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允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即REITs)投资世界各地的房地产项目,这把在内地的房地产项目纳入了在香港以REITs方式上市的范围内。(和讯财经原创) 在目前,中国内地有大量多元化融资需求的情况下,首先应当发展本土化的REITs。可以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成功经验,为中国内地市场中更多的人分享REITs提供机会。(和讯财经原创) 事实上,中国内地一旦出现REITs产品投资于成熟物业,将会对商业地产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一个成熟开发的物业如果没有放到房地产信托基金上,有可能发展商还是一个大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方式在持有物业,那么,他们所投的资金很大一部分就锁定在物业里面。但是,如果将物业放入房地产信托基金中,就等于把物业卖给了信托基金,那么大部分投资就可以收回来,这些基金还可以开发新的物业。(和讯财经原创) REITs这类产品最大的卖点是低风险、高回报。相对于股票,它不仅投资风险较低,而且投资收益率又高于股票的回报。REITs所投的不是单个开发商,买的不是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而是优中选优,把已开发好的项目中成熟的、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挑出来作为投资产品,然后长期持有,以获取租金作为投资回报。那么,既然在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中可以允许股票这类证券产品存在,为何没有REITs呢?(和讯财经原创) 当然,不能因为现阶段暂时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约机制,就放弃这种产品走上内地证券市场的机会。所以,尽早确立产业基金法,是中国政府眼下最应首要进行关注和研究的。(和讯财经原创) 而从当前新加坡、香港的REITs发展来看,REITs操作的水平和方法趋于成熟,国内发展REITs完全有例可循,能降低风险,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所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中国内地推出本土REITs正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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