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叫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当市场上某些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变得虚高时,敏感的投机者会及时地察觉这种现象,于是他们会通过借入股票来卖空,从而增加股票的供给量,缓解市场对这些股票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抑制股票价格泡沫的继续生成和膨胀。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现其内在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证券价格的波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⑵ 什么股票会被调出融资融券标的 - 百度知道
沪深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沪深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海市场)
(六)股票交易未被沪深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沪深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沪深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沪深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深交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沪深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⑶ 什么叫融资
融资
拼音(rongzi)
英文(Financing)。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专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属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融资通常是指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广义的融资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金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资金的融人(资金的来源)和融出(资金的运用)。狭义的融资只指资金的融人。
⑷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证监会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17号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7月1日
⑸ 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5)融资出令扩展阅读
融资的常见方式: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
⑹ 企业融资的流程有哪些
1、撰写
BP:撰写商业计划书,用于应对不知何时会遇到的投资人或投资经理。撰写商业计划书不仅是一个包装和表达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清产品思路的过程。
2、找到投资人。
3、路演:参与有组织的路演让你有机会一次接触许多投资人,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同时,此类路演活动可以让你接触到其他创业者,也是一个不错的渠道。
4、与投资人单独约谈:路演给投资人留个好印象,第一印象过关的话,就有机会展开私密的约谈了。
5、交易价格谈判:约谈是让投资人了解你的项目和团队,至于具体投不投还要看玩法,估值、出让比例、附带权利比如优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权、是否配备反稀释条款等。令投资人追捧的好项目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争做好产品永远比谈判技巧更有用。
6、签订投资意向书: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条款并三思而行,由于创业者一方参与签订的往往仅创始人(CEO)一人,CEO
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团队的利益,不能坑害合伙人。建议有余力的创业者在一切融资交易环节聘请律师。
7、签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处为正式合同而非协议,请谨慎对待。
8、股权变更:并非简单的双边协议签署,此步骤需与工商局、银行等机构协同完成。
9、获得注资:投资正式到账。
10、主动联系投资人汇报公司状况:以一定的频率(月或季)向投资人提交财务报表及运营报表。
11、准备下一轮融资:一轮融资到账时就该考虑下一轮融资了。
⑺ 股权融资的条件有哪些
1、股权融资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内有限公司;
2、公司主营业容务突出,并且具有发展潜力,未来市场广阔;
3、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团队结构合理,核心团队优势明显;
4、公司不存在影响上市的重大风险与障碍。
⑻ 融资的流程有哪些
1、项目筛选
一般来说,天使投资人会在自己的办公室约见创业者,听创业团队陈述自己的创业想法和项目进度、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如果时间比较宽裕,天使投资人也希望听关于创业者的工作经历和创业经历以及创业团队合作方面的故事。有的天使投资人会把后者安排在比较轻松的场合交谈。例如,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谈论这些轻松的话题。
通过与创业者的会晤,投资人能够获悉更多的商业计划书上无法得到的信息,如企业的创业者是否具有领导力和创新能力,是否善于管理公司(市场、生产、财务和管理等)等。
2、尽职调查
投资人与创业者见面会晤后,如果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共识或协议之后,如果企业已经创建,那么投资人一般会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团队、企业产品研发情况、商业计划书的真实性等等。到企业实地考察能够让投资人真实全面的了解企业的特色、经营管理模式、工厂的环境等,在现场还可以和管理人员、一线员工交流,从侧面了解企业。
如果创业者还未创建企业,投资人当然也就无从实地考察,但投资人一般会对团队做进一步的了解,以确信这个团队具有创业者的必备特征,增强投资信心。
3、项目估值
天使投资人对于被投项目的价值评估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对刚刚创建的企业进行估值,无法采用PE倍数和折现模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天使投资人的项目估值更像一种艺术。
4、协议谈判
天使投资的协议谈判主要集中于投资价格、利益分配、团队激励、管理参与、和利益保护几个方面。天使投资人希望其投资能够顺利的退出,收回投资实现投资效益;而创业者则希望能够获得其所需要的资金,启动企业项目并最终取得成功。
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无法完全了解创业者的努力程度,因此,需要设定投资条款对创业者进行激励和制约。
天使投资人和创业者双方将根据投资项目预计所需的资金,以及投资人对项目的估值来确定最终的投资额和股权比例。天使投资通常采用分期投资的方式,不会一次性投入全部资金,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分期投资的每次投资额以及投资的时间和条件。天使投资人所采用的投资工具通常有三种,即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5、投后管理
投后管理取决于天使投资人的投资风格。有的天使投资人坚持要一席董事会席位,有的则可有可无;有的要求更大程度的参与,有的则不要;有的要求每周一次工作汇报,有的则只要季度或年度汇报即可。
在实践中,大多数天使投资人会积极参与被投企业的管理。在他们看来,如果企业家仅仅要他们的资金,他们是没有兴趣参与的。只有那些既需要天使投资人的资金,又需要他们的经验、经历和建议的创业者才会得到天使投资人的真正帮助。
6、资金退出
天使投资人的投资目的并不在于长期经营该企业,而在于通过投资的退出获利。天使投资人一旦退出他们所投资的企业,便完成了天使投资的完整过程。职业天使投资人可以把自己的资本金投入到新一轮的资本增值活动中。
采用出售股份的方式实现退出,相比IPO退出则更加现实和常见,退出速度也更快。出售股份的对象往往是行业内的大公司或者相关的战略投资者。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对象为该企业或者该企业的创业者本人时,则构成股份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