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投行发展潜力
关于商业银行投行的业务
但实际上,商业银行和券商投行的业务,差别还是非常大的,现阶段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发行类业务。
这方面倒是跟券商投行债券方向的有点像,不过专注的市场不太一样。
比如帮助企业发行银行间债券(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债等可以在银行间交易的债券)以及目前比较热门的 ABS——资产支持证券。
商业银行具有网点众多、客户广泛、承销能力较强等特点,这些构成了商业银行债券投行业务的基础,奠定了商业银行在此领域的绝对优势。
第二种是财务顾问类业务。
说白了,不自己出钱,但出银行的服务去帮客户去搞融资,拉皮条,
主要包括企业并购、证券承销、项目融资顾问、集合财务顾问等。
其中,财务顾问业务利用银行的客户网络、资金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等,为客户提供资金、风险、投资理财、企业战略等多方面、综合性的咨询服务,事实上通常所说的财务顾问业务就是客户资源承揽业务。
第三种是杠杆融资类业务。
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信贷等资金,帮助企业获得上市、配股、并购、股份制改造等活动所需的资金。
简而言之,虽然各家可能设置不同,一般而言商业银行投行部都不直接掌管资金,跟金融市场部、资管部条线对应,本质上也是为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主要业务包括债券承销、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等,非标融资比较多,包括其他融资撮合的业务;
除了在发行债券上和券商投行的比较类似,而且还主要是银行间市场市场,包括短融中票的承销等;
除此以外,并不能直接涉足监管所赋予券商投行的其他“牌照业务”。
啥IPO、并购、再融资之类的业务,都不能搞。
这个是和券商投行最大的区别。
商业银行投行的本质是“资产集中营”
相对而言,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类似券商投行的“牌照业务”反而是“辛苦活”,本质上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利差”,而且商业银行所具备的资金和渠道优势是券商所难以比拟的;
如前所述,任何机构在做“投行”的时候,都是带有自身本质牌照和业务属性的“特点”,银行投行部核心自己是一个“优质资产的集中营”,主要利用客户和资金的优势,为客户出具一揽子的金融方案,解决融资需求;
2. 请问关于如何控制融资成本的思考
首先,应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适度宽松和基本稳定,为银行资金成本下行进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造条件。近年来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源于银行对自身负债成本上升的转嫁。在现行融资体系中,商业银行往往是直接的或最终的资金供给方,银行负债成本对于企业融资成本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利率市场化与金融深化提高了银行负债成本,在高额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存贷比考核机制作用下,银行资金运用也受到一定限制。
其次,继续大力发展股票和债券融资,拓宽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除少数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满足部分资金需求外,绝大多数企业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基本上依赖于银行信贷资金。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降低权益融资门槛,创新债券融资工具等,对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意义重大。
第三,也是更关键的是,应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近段时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包括运用开发性金融手段支持棚户区改造、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定向降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等,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差别化的政策,目的在于引导金融资源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特定领域倾斜,切实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在调结构中稳增长。
除了在资金供给上下功夫之外,可辅以结构性的需求调控,坚决控制不合理资金需求,允许违约风险可控释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资金流向最需要的地方。
总体看,“总量稳定、结构优化”将是未来一段时间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应从结构上下功夫。如果未来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可供货币当局选择的手段还包括:定向放松贷存比等监管约束;在限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础上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由央行直接或间接开展资产购买计划提供定向流动性支持;推进保障房建设等重要基建领域的“非标”转标;继续推动专项债券发行等。
3. 定融计划是什么
怎么做定融计划
定融/定投基本概念 定向融资计划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通过金交所平台以非公开且非公众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进行的特定融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融资产品。
定向投资计划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通过金交所平台以非公开且非公众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进行的项目融资,以及投资者通过金交所平台以出资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未来收益的投资产品。
核心优势1、通过金交所可以形成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合规的进行产品创新
2、属于直接融资,省去了融资过程的部分中间环节,省去了通道费、管理费等
3、解决了资质较好企业的融资需求
4、融资规模均进入企业资产负债表,属于表内融资行为,与信托、资管等不计入表内的融资行为相比,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5、定向融(投)资计划是前置备案,资金效率高。
4. 房地产融资“供给侧改革”启动 楼市“去杠杆”全面展开
2020年最后一天,一则金融领域的文件发布,宣告房地产业正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中国境内的所有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具体为,将法人银行分为五档,根据各银行所处的不同档位,对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设定上限。其中,前者最高不超过40%,后者最高不超过32.5%。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一文件被认为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一部分,虽然设置的额度比例并不苛刻,且监管层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但政策的信号意义仍然不可忽视。
过去多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购房者的限制近乎严苛。限购、限贷、限售等一系列“限”字诀政策的推出,在保护刚需的同时,也令购房者“加杠杆”变得越来越难。2020年8月,“三条红线”政策提出,从房企的角度对融资需求进行量化管理。而此次“涉房贷”集中管理制度的推出,则是对资金供给端的收紧,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被认为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分五档考核房地产贷款占比
按照《通知》规定,法人银行将被分为五档。具体为:6大行+国开行为第一档,12家股份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北京、上海、江苏银行为第二档,民营银行+除去北京、上海、江苏外的城商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为第三档,县域农合机构为第四档,村镇银行为第五档。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指标方面,第一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32.5%,第二档分别为27.5%、20%,第三档分别为22.5%、17.5%,第四档分别为17.5%、12.5%,第五档分别为12.5%、7.5%。
按照监管层的说法,上述分档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确定,而管理要求的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2020年12月末数据为界,并对不同的超出比例分别给予了2年、4年过渡期。同时明确,各地可以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等特点,在增减2.5个百分点范围内适当调整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此外,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银行是房企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有金融机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算上开发贷款、按揭贷款,以及非标融资、信用贷等其他渠道,房企每年从银行中获得的贷款额度在5万亿左右的水平,占其资金来源的三成左右。因此,此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额度管理,会很快引发行业关注。
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仅从额度上看,这一规定并不苛刻。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2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19.8%,平均水平低于管理目标限制。目前设定的管理比例要求基本符合2020年的情况,意味着2021年市场投放的额度总量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同时,监管层根据年末银行的实际情况设定了过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过渡期时间越长,让银行和贷款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平稳调整,避免过大变动。因此,许小乐认为,“该方案对短期市场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同样明确了这一点。据介绍,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但新规“堵漏洞”的作用仍然不容忽视。按照贝壳研究院的说法,新规实施差异化管理要求,从规模和防控风险能力两方面为依据制定分档。也就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去杠杆之路
过去多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购房者的限制近乎严苛。限购、限贷、限售等一系列“限”字诀政策的推出,在保护刚需的同时,也令购房者“加杠杆”变得越来越难。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框架下,从2020年开始,楼市“去杠杆”的过程逐渐延伸到房企的融资环节。
2020年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首次提出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会议还提出,以“三道红线”为原则,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实施管理。
所谓“三道红线”,是指对房企设置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等三个指标,根据触线情况不同,将企业分为“红、橙、黄、绿”四档,对有息负债规模增速进行量化管理。
据悉,“三道红线”已经对房地产业产生了实质影响,近期,房企已经在销售回款、拿地销售比、债券发行规模增速方面进行了实质调整,一些企业还设定了具体的降档期限。
按照许小乐的说法,“三道红线”是在资金需求端的管理,而此次的“涉房贷”集中管理制度则是在资金供给端的收紧。
他还认为,对“涉房贷”进行集中管理,不仅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未来,该政策将和“三道红线”一起,成为楼市调控的常态。
多数受访者指出,随着资金供给侧的管理全面收紧,房地产领域的“去杠杆”行动也将全面展开。
许小乐指出,近年来的楼市调控,主要沿着“去杠杆”的方向进行,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及实体经济平衡发展。他表示,过去一段时间,金融信贷中涉及房地产的比例较高,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杠杆水平,也挤占了社会信贷资源,不利于构建国内大循环。
北京某房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人口红利、土地红利逐渐消退后,金融红利也在消失。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将告别红利下的高增长,转而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5. 非标资产是什么,怎么理解
非标资产全抄称非标转化债权资产袭,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投资门槛较高,投资期限较长,在国内还未形成成熟的交易市场,以至于多数投资者对这类投资标的望而生畏,对于大众所期望的低投资门槛、高流动性投资标的,非标资产项目显然还难以达到。
6. 私募ABS,发债和非标资产 这四个进行融资的区别
私募ABS,发债和非标资产 这四个进行融资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融资规模
鉴于ABS产品的融资规模的预算取决于资产包和未来现金流,故ABS产品与发债和地方交易所非标资产的可比性并不高。ABS标准化产品相较于ABS非标准化产品,对于资产包的认证会更为严格,故融资规模会相对更小一点。 在发债与地方交易所非标资产进行比较之前,需要明确的是,通常情况下,相同类型的产品,公开发行的融资规模要小于非公开发行的融资规模。而地方交易所非标资产虽然是非标准化非公开化发行的产品,但由于其自身流动性较差,故一般情况下其融资规模并不大。所以通常情况下,发债的融资规模要大于地方交易所的非标产品。
二.票面利率
在通常情况下公开发行产品的票面利率要低于非公开发行的产品,标准化产品的票面利率要低于非标准化产品的票面利率。 ABS产品无论是标准化ABS(证券交易所发行),还是非标准化ABS(其他场所发行),均为非公开发行产品。所以一般而言,非标准化ABS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公募的债券产品。
三.融资流程
ABS、发债和地方交易所非标资产的融资流程标准化程度都较高,且差异并不悬殊,详细的申报文件及审批流程皆可在各审批机构的官网上下载查询相应的指引。 具体选择哪种融资方式最为合适,还是需根据自身的需求,因地制宜,量身考量,为企业设计最为适宜的融资方案。
——恩美路演
7. 什么叫非标类私募基金
非标类私募基金是指投资于非标资产的私募基金。
非标资产的定义如下: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券、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型融资等。
(7)非标融资需求扩展阅读:
私募基金的特点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
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
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8. 什么是银行非标业务
银行业务中说的“非标业务”:即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1、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够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2、非标这种东西,本质就是需要融资的公司通过券商或者信托或者有资质的其他机构,把融资需求包装成一种产品,通过产品的销售募集资金。而产品中可能是某种收益权质押,可以是信贷资产,可以是应收账款等等资产。
3、法律要求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有非标准化债权类投资,并设订理财产品余额为35%的上限,且不得超过银行上年度总资产的4%。
4、监管指向2012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增长潜在的风险隐患。
5、针对理财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中存在之风险,银监会重申一贯强调的,即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应做到一一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6、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8)非标融资需求扩展阅读
2014年以来,监管层针对“非标”业务的监管新政频频出台,“非标”业务一度陷入被“围堵”的境地。2014年5月,央行[微博]和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监会还发布了《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两份文件在对银行同业业务规模上限作出规定的同时,还对同业业务作出了重新划分,并给出了操作规范。
同年12月,银监会就理财业务监管办法出台征求意见稿,要求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投资“非标”的,都应回表,提取风险拨备。
同年12月,银监会就理财业务监管办法出台征求意见稿,要求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投资“非标”的,都应回表,提取风险拨备。
9. 非标是什么意思
非标指的是非正规标准,一般是按照客户定制的要求而制作生产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