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融资行为。
融资可分资本金融资和债务资金融资,自有资金就是资本金融资的一种。资本金融资还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融资。
㈡ 融资盘怎么使用啊手机能操作吗需要单独开通吗
需要开通融资业务
㈢ 现在开融资账户需要什么条件吗
一.确认开户券商是否拥有融资融券交易资格。
该点为大前提,只有在版拥有融资融券交易资格权的券商开立证券账户,才能在后续开立融资融券账户。
一般询问开户券商的工作人员即可知道券商是否拥有交易资格。
二.确认投资者自身是否有开通资格。
目前规定的门槛是投资者在开户券商开立账户时间满6个月,个人资产大于等于10万。
三.通过证券公司的征信流程。
一般征信的目的是对投资者的交易风格,个人财产等基本信息做清楚的了解。只有满足券商的征信条件的客户才可以开立融资融券账户。
四.通过征信流程后,和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
文件的签订,可以使投资者清楚融资融券的额度,保证金状况,融资融券交易的时间等交易细节性问题。具体的项目券商工作人员会和投资者做细致讲解。
五.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上面的四步流程之后,交易者就可以在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了。即所称的融券融券账户。
㈣ 融资融券要单独开户吗
恩,是的。需要开通新的账户和挂三方。和股票一样,开户后你有信用账户股东卡。每个公司对融资融券开户都有要求,像是国泰君安需要客户有50万以上资产和1年半开户时间。有什么疑问可以问我!
㈤ 我想开融资融券,但要50万还得借20万才行,有谁有办法啊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融资融券放开后带来的好处1、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2、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现在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3、刺激A股市场活跃: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吴春龙和陈祥生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4、改善券商生存环境: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5、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是配套联在一起的,将会同时为资金规模和市场风险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㈥ 我想开公司,需要融资
开公司看你做什么项目,如果你的项目市场前景比较大,可以考虑通过市场融资,如果只是小打小闹就着身边的朋友去做好了,我接触了很多投资人,大部分投资人还是非常看重项目模式
㈦ 什么叫做融资啊 几个人合伙开一家公司,算是融资么
简单地说就是找别人给你的项目投钱,可以是借钱也可以是找人入股,看你的需要了。开公司只是开始,不算融资,要有具体对应的项目才算融资。
㈧ 如果散户想做融资融卷,需要到券商营业部单独开通这个业务吗
目前融资融券只有部分券商可以做,不是所有券商都有资格开展该项业务的。
融资融券业务在试点阶段,虽然交易所规定开户必须满六个月,但券商的规定都是要求开户满18个月,开户时账面资产合计达50万元。这两天是硬杠杠。
该项业务需要向开户营业部单独申请,申请后经券商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通了。
㈨ 一个公司需要钱,干嘛要自己开个融资公司去融钱,而不是去其它借贷平台融资,为什么啊
(1)借贷平台融资成本高,平台的钱也是从用户那里借来的,平台自己再赚个差价版,权提个管理费,最后企业通过借贷平台的融资成本普遍在20左右,甚至更高。
(2)自己去融资,省去了中间环节,节省了融资成本,融资效率也会高一些,不过这种情况一般不合规,因为会涉及到自融风险。
㈩ 个人融资算犯法吗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进行非法集资就是违法的行为,而且数额一旦过大或是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的时候,就已经构成相关的犯罪了。所以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因为其是违法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10)单独开融资扩展阅读:
个人融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情形: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