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托业的行业现状
经过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记发牌的信托投资公司普遍经过了资产重组,卸掉了历史的债务包袱,充实了资本金,改进了法人治理结构,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革新了市场经营观念,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夯实了发展的基础,提高了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以诚信为前提条件的信托业必将逐步获得社会的认可。 进入2001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信托业基本结束了长达三年的 “盘整”格局,跃出谷底,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2002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2002]第5号令,根据《信托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再次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内容较原《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开展的可操作性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使信托投资公司在发起设立投资基金、设立信托新业务品种的操作程序、受托经营各类债券承销等方面的展业空间有了实质性突破。
按照新《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直接作为投资基金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而无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信托投资公司设计信托业务品种可完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而无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报批核准。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颁发,并在7月18日正式实施,进而为信托投资公司开展资金集合信托业务提供了政策支撑。至此,由《信托法》、新《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和规定构建起来的信托公司规范发展的政策平台已经趋于完善。 某些“新观点”顺应信托业发展趋势。
最近,信托业界对围绕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传出的一系列新的观点(下简称“新观点”),反应较为强烈。新观点提出了涉及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关联交易、资本金、合格投资人、受益权转让、资金信托合同份数、异地信托等八项措施,核心是固有业务压缩、信托业务规范、关联交易清理。
某些“新观点”顺应信托业发展趋势
关于固有业务,新观点要求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定位下,信托公司应取消现有业务范围中的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并将投资业务范围界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和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原则上取消实业投资,充分保证资产的流动性。
具体操作上,信托投资公司可采取公司分立、业务剥离、公司转制等方式逐步压缩固有业务,限期达到上述要求,同时信托公司不得办理存款、资金拆入、发行债券、资产回购等任何形式的负债业务。不得以经营资金信托或者其他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降低对外担保比例,限定不超过净资产的一定比例。
对于信托业务,新观点要求对信托业务范围进行梳理,大致分为信托业务和兼营业务。信托业务按信托产品进行描述,如资金信托计划、企业年金信托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动产信托、事务管理型信托等;兼营业务包括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代保管等投行业务和中介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财产用于贷款和卖出回购业务。
而对于关联交易,则进行限制——取消善意关联,禁止逆向关联。关于善意关联,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的有价证券;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信托与固有账户、信托财产专户之间不得办理没有交易背景、没有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款项划拨、垫付甚至混用。
关于逆向关联,即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向关联方融出资金,转移财产,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融资,不得接受关联方股权作为信托财产进行受益权分割。
关于信托份额限制,新观点还对取消200份限制,允许开展异地信托业务,资本金浮动管理,以及合格投资人、受益权转让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对取消资金信托合同200份和异地信托业务的限制,顺应了金融领域对外全面开放后信托业务的发展趋势。
“新观点”令信托公司找不着北
多年来一直对信托业十分关注,不断提及自己事业发展的第一桶金得益于信托的上海远景投资有限公司张远景怀着对信托业的良好期盼,对上述新观点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信托的本质是设计,信托业务具有多样性,对信托业务的过多限制,是否有利于信托公司生存和发展?取消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经营等业务,信托公司的金融性将大打折扣,而以保证资产流动性为目的,对实业投资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未尝不可,投资实业并非资产不流动,资产证券化的结果同样可以保证资产流动性。信托业务一定要具有多样性、流通性,其多样性表现在,除传统资金信托外,亦有企业年金信托、不动产信托、事务管理型信托、教育信托、公益信托、离岸信托、产业投资信托、投资理财等,而信托产品流通性表现为,流通是风险的最好防范,增强流通才能降低风险,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因此如何设计信托产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托产品证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证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张远景说,信托业务和非信托业务区分确定,有广义、狭义之分,谁能说信托公司现有的兼营业务就不是信托业务?对受益权转让设限,妨碍了信托业务发展,也缺乏法律依据。而就关联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关联交易,而是关联交易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应明确关联交易过程中的两个合法依据: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金融监管领域中的相关规定。
张远景认为,美国的信托投资人多为自然人,中国更多的自然人成为信托投资人是趋势,信托公司应做的是风险提示和按照约定经营。信托工具多为富人运用,他们应该具备较多的风险意识。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数,不是防范风险的办法,而应在信托公司发展和风险防范上找平衡点。
他感慨,长期以来,信托公司一直在探讨发展之路并不断博弈,结果是五次整顿和随之而来的一连串严厉监管。如今的信托公司面临的问题是在十分狭小的空间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础是什么?他比喻,如今的信托公司处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鱼,有水但不够深,缺氧。既然放了水养鱼,就要够鱼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养鱼又不给足够的水量和氧分,鱼在水塘中必然会上窜下跳。
谈到信托公司的出路时,张远景说,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信托业务领域亦将得到扩大和延伸,对信托公司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信托公司改制或与商业银行合并成为信托银行,是值得思考的,这是美国、加拿大、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金融信托发达地区都相继走过的道路。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信托公司缺乏信用基础,现金流不足,抗风险能力差的状况,并能实施有效的商业银行治理模式,彻底改变信托公司现状。 2015年8月3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2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显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15.87万亿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万亿元环比增长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长27.16%。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连续7个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同比增长率逐季下滑后,首度迎来回暖态势,信托业迈入“15万亿元时代”。
❷ 请大咖通俗解释下:什么是信托资产谢谢
来信托资产是指自根据信托文件的要求,由受托人受托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客户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信托资产来源分为短期信托资产来源、长期信托资产来源。
短期信托来源是指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资产来源,包括应付信托账款、代扣代缴税金、待分配信托收益、应付受托人收益及应付其他受益人款项等。
长期信托资产来源是指一年期以上的信托资产来源,包括资金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投资基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
❸ 请问资产管理和信托有什么区别啊!
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
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❹ 信托业务中的底层资产指的是什么
就是指
信托计划所依托的东西。这个信托计划依靠什么东西成立的。这个东西就是底层资产。
一般有房子。股权。债权。财产权。这些都可以做为底层资产来设立信托计划。
❺ 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在经营内容上有什么区别
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如果你说的狭义的资产管理公司,那就是四大,也就是一般意义的处理银行坏账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你说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那是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的子公司,其他的那范围就更多了
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投向特定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本质与其很类似。
但是在国内发展情况有点变化,信托公司更加倾向于给房地产融资、给工商企业融资,给政府融资,然后打包成产品,卖给高端客户,当然,也有业务是接受私募基金的委托,一共成立阳光私募信托计划,投资证券市场(一般是二级市场的股票),卖给高端客户。国外的财产信托,遗产信托等国内目前还没法做。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三块业务,一个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很类似,其高端版本是限额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个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一客户委托进行委托理财,这点和信托公司的单一信托很类似,还有一个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目前主要来做资产证券化。
从投资范围来说,都可以投证券市场,但是信托公司一般给企业提供融资多点,证券公司产品更丰富点,比如债券、股票、股指期货都可以;从投资比例来说,都比较灵活,投资者人数,基本都是一样,比如证券公司限额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一样,客户最低要买100万,客户人数不超过200人,但是如购买超过300万的客户数不在200之限。费率么,看具体产品,不能一概而论,从类信托业务来说,证券公司是后来者,所以费率会低点。托管机构都是一样的,商业银行。
❻ 请问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指的是哪些资产
据鑫风口介绍,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指该公司自有的资产,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资产。
❼ 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如果你说的狭义的资产管理公司,那就是四大,也就是一般意义的处理银行坏账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你说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那是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的子公司,其他的那范围就更多了
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投向特定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本质与其很类似。
但是在国内发展情况有点变化,信托公司更加倾向于给房地产融资、给工商企业融资,给政府融资,然后打包成产品,卖给高端客户,当然,也有业务是接受私募基金的委托,一共成立阳光私募信托计划,投资证券市场(一般是二级市场的股票),卖给高端客户。国外的财产信托,遗产信托等国内目前还没法做。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三块业务,一个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很类似,其高端版本是限额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个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一客户委托进行委托理财,这点和信托公司的单一信托很类似,还有一个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目前主要来做资产证券化。
从投资范围来说,都可以投证券市场,但是信托公司一般给企业提供融资多点,证券公司产品更丰富点,比如债券、股票、股指期货都可以;从投资比例来说,都比较灵活,投资者人数,基本都是...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如果你说的狭义的资产管理公司,那就是四大,也就是一般意义的处理银行坏账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你说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那是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的子公司,其他的那范围就更多了
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投向特定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本质与其很类似。
但是在国内发展情况有点变化,信托公司更加倾向于给房地产融资、给工商企业融资,给政府融资,然后打包成产品,卖给高端客户,当然,也有业务是接受私募基金的委托,一共成立阳光私募信托计划,投资证券市场(一般是二级市场的股票),卖给高端客户。国外的财产信托,遗产信托等国内目前还没法做。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三块业务,一个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很类似,其高端版本是限额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个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一客户委托进行委托理财,这点和信托公司的单一信托很类似,还有一个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目前主要来做资产证券化。
从投资范围来说,都可以投证券市场,但是信托公司一般给企业提供融资多点,证券公司产品更丰富点,比如债券、股票、股指期货都可以;从投资比例来说,都比较灵活,投资者人数,基本都是一样,比如证券公司限额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一样,客户最低要买100万,客户人数不超过200人,但是如购买超过300万的客户数不在200之限。费率么,看具体产品,不能一概而论,从类信托业务来说,证券公司是后来者,所以费率会低点。托管机构都是一样的,商业银行。
❽ 我们的钱给信托机构定向投资的话算信托公司的资产吗
只能算是信托公司代为管理的资产,不属信托公司的资产。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回委托他人管理、处答分信托财产的人为委托人,受托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为受托人,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为受益人。
您委托信托公司定向投资,就属于委托人了,一般情况是委托人会将信托的收益人指定为自己,即成立了自益信托。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和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并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本合同约定权益以外的利益;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信托受益人返还信托财产。
❾ 个人做信托怕不怕信托公司把资产给败光了
谁都怕。毕竟都是辛苦钱。但是要明确的是,信托公司做投资有一整套流程的。除非庞氏。不然每一个项目都有具体的资金投向。
❿ 信托资产的基本解释
信托项目对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包括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设立日的账面原价或余额、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信托期间等),并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确认和计量。如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仍应由委托人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信托项目不应对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如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仍应由委托人采用权益法核算,信托项目不应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会计期末,信托项目对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不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二)信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三)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应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来源类科目应按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 信托业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全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急剧膨胀之下,信托业凭借“无边界服务、无障碍运行”的先天制度优势,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获得了高速发展。
2007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为9358亿元,2011年底接近5万亿元,2012年底更是突破7万亿元。5年来,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迅速膨胀,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惊人的50%。
从受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来看,在2012年新发的信托产品中,权益类、贷款类和其他类投资信托为主要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发行规模分别为1406.67亿元、1540.87亿元和1104.72亿元,三者共占2012年全年新发信托产品总数的62.66%。其中,权益类信托规模同比下降9.82%,占比由2011年的26.37%降至21.75%;贷款类信托规模同比增加14.35%,占比由22.31%同比上升至23.83%;其他类信托规模同比增长80.10%,占比由10.37%同比增至17.08%。
占比同比降幅最大的是股权投资信托,规模同比下滑62.74%,占比由2011年的18.86%降至6.43%。2012年新发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首次跌出三甲,其他类新发信托产品异军突起。
从受托资金的投资方向来看,据统计,2012年,基础产业的信托产品数量占信托产品发行总数的22.43%,金融市场信托产品占21.77%,房地产信托产品占15.91%,工商企业信托产品占17.08%,其他信托产品占22.81%;相较2011年,基础产业产品占比从8.31%上升14个百分点,在2012年这一年中增长迅猛,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均超过了房地产信托产品。
事实上,从2011年年底开始,新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数量便呈现下降趋势。据多家券商研判,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下滑,主要源于市场需求的萎缩,投资者出于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产品能否到期后顺利偿付的忧虑,在一定程度上选择避开房地产信托产品。
而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基建类信托产品在2012年大幅攀升。申银万国分析师朱赟认为,该类信托产品高增长的原因之一在于,2012年地方政府进入债务偿还期高峰,加上监管层对银行平台贷的控制,发债和信托融资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重要融资来源。
据统计,2012年全年新发基建类信托产品共计333只,较2011增长了3倍。基建类信托产品的“井喷”弥补了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低迷对信托业整体业务收入的影响。
据中信建投统计,2012年信托业营业收入预计为662亿元,较2004年的29亿元增长18倍;2012年信托业净利润预计为466亿元,较2004年的8亿元增长6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