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暴力催收”说NO!广州发布全国首个汽车融资租赁收车规范
汽车融资租赁助力汽车新零售发展
长期以来,汽车产业保持广州第一大支柱产业地位,形成了广汽、东风日产等龙头企业和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联系在一起的汽车产业链集群。会上,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技术与贸易相结合的创新金融工具,是产融结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汽车融资租赁是汽车金融的一片蓝海,可以在汽车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助力汽车新零售的发展。”
会上,融资租赁企业、律师、仲裁、公证等机构代表针对“汽车融资租赁经营管理的合规边界及物权保障”主题进行了研讨,普遍认为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依法合规展业,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应予以共同抵制,共同维护行业正常秩序。
据了解,广州融资租赁产业联盟成立于2013年12月,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目前拥有全国10省100多家会员单位。成立以来,联盟主要协助政府开展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产融结合,建立融资租赁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现已成为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行业组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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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融资租赁是不是一个大骗局
不是抄。
㈢ 融资租赁有哪几种形式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版买,然后再以收取租权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的形式有:简单融资租赁、杠杆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国际融资转租赁等。
㈣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1、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2、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3、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2、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返还租赁资产
1、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留购租赁资产
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结转固定资产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会计处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
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期末
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将减值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
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原减值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收回租赁资产:
存在担保余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不存在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存在担保余值,也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不存在担保余值,但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
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上述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留购租赁资产:
收到购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如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㈤ 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怎样做一个正确分录
融资租赁会计核抄算过程如下:袭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在满足资本化的条件下,应当计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帐务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㈥ 个人(自然人)能否以融资租赁形式向公司法人提供出租物并获得收益诚请专家帮忙
1自然抄人作为出租人租赁标的给法袭人的融资租赁交易,确实没有接触过,我查阅了法律中有关融资租赁的条文,没有发现对自然人作为承租人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融资租赁在国内还没有明确的立法,在民法商法合同法会计法中,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条文。
2自然人出租汽车给汽车租赁公司这种商业行为是合法的。
3按期收款问题只要合同约定,你到约定的时间就可以拥有部分的债权,相信这部分是合法的,和分期付款合同差不多。
车辆出事可以借由保险解决,租赁期间车辆的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收益人为出租人。这也是现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标准方式。
挺有意思的一个问题,也引起我的思考,反过来要谢谢你。
我是融资租赁的从业人员但并不是专家,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供您参考。
㈦ 该怎么去注册一个融资租赁公司
注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做外资或中外合资,如果是中外合资:则要求外方公司一:专占股25,成立一年以上属。二:三名高管三年以上金融或租赁行业的工作经验得是本科学历。这两点也是做外资的要求。如果中方公司要成立一年以上,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
㈧ 我今年6月份大学毕业,是个女生。第一份工作进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做了业务员。压力很大,每天加班。坚持
我正准备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希望可以交流一下
㈨ 天天说融资租赁,到底是个啥
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则地说: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笼统地说: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上述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等造成的损失等;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
银监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科学地说: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商务部把融资租赁看成是一种服务贸易在《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就融资租赁给定义,只对设立公司限定了一些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税目注释》按照租赁的实质说: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凡融资租赁,无论出租人是否将设备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按本税目征税。(按照当时的理解融资租赁是按照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标准征税)
国家外汇管理局只管外汇方面的租赁,和外汇无关的他不关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说:国际金融租赁,指境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租赁。
海关总署只管跨境租赁,如果设备不复出口,一般不认为是跨境租赁。非跨境租赁只关心免税设备的监管,其他不关心。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只提到租赁进口,没有详细说明。
各部门因为职责不同,因此对融资租赁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对融资租赁的本质认识并没有矛盾,在管理上基本没有越位。如果说现在还没有搞清中国的租赁,在此简单说一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说法,租赁,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我觉得准确地描述了租赁的广义定义。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把广义租赁狭义地分为“租赁”和“融资租赁”,我认为准确地划分了租赁基本的不同类型。并不是谁说融资租赁不是租赁就不是租赁。至少在会计上已经明确租赁都包含什么。
这两类租赁到底有什么不同,尽管说法很多,也没有什么文件明确比较两者不同的地方,但是根本的区别在于租金计算的方式,所有的文件都没有脱离这个意念:狭义的“租赁”租金是按照承租人占用出租人租赁物件的时间计算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始终不转移给承租人。“融资租赁”的租金是按照承租人占压出租人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计算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可转移也可不转移给承租人。
㈩ 融资租赁定义和案例,求大神给个通俗的解释吧,谢谢啦
例如你承包了一个工程,需要一台挖掘机,但你没钱,你就可以找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掏钱买来挖掘机,租赁给你,你按月交租赁费,就好像租赁公司借给你钱买挖掘机,你按月还钱一样的。这就叫融资租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