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基金就是把家族(或家族企业)的财产设立信托基金,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专门机构或者个人(受托人)依据拟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人(委托人)的指令,设立专属于家族的信托基金,进行专业的管理和运用,避免财产被分割或侵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家族信托属于私人银行业务的最顶端,具有非常强的私密性,具体操作和运行都收到严格的保护,是各银行和信托机构的商业秘密。目前国内像招商银行、平安信托和歌斐资产等都启动了家族基金管理业务。
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目的主要是资产保护、合理避税、财富传承(遗产分配、接班人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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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和客户建立信托关系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的义务
以信托账户个别管理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2007年9月实施), 有关外汇保证金交易, 由客户那里收取的资金, 是必须与公司的 资产分开作个别管理的。由本公司所管理的客户的资产, 是利用本公司于信托银行开立, 为保存客户资产 而设的专用信托账户进行个别管理的。这个信托的委托人是本公司, 但受益人是客户, 所以即使本公司发 生破产等严重事情, 每一相对顾客账户清算值之金额, 将会通过受益人代理直接归还予客户。紧急情况时 之退款与本公司的一般债务分开处理, 它是比一般债务优先获得处理的。还有, 所谓“信托”, 是指身为受托 人的信托银行可免受破产等的风险。另外, 本公司已与取得穆迪(Moody’s) “Aa2”级、标准普尔评级(S&P) “A+”级和评级投资情报中心(R&I) “A+”级的三井住友银行签署了有关信托合约。
信托保管的对象金额及向信托财产的转移信托保管的对象是保证金之有效结存, 是在由客户处接受了预托的保证金、未实现之损益以及替换损益(但 只限截至两个交易日前已获认可的东西)之上加上下一个交易日的预算支付金额的东西。另外, 以外币接受 预托的保证金亦将被换算成日圆, 成为信托保管的对象。
信托保管的对象金额于每个交易日的终结时间(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时, 日本时间即下一个交易日早上7 时或早上6时[夏令时间])进行计算, 当确定必需的金额后, 于东京下一个交易日的早上11时(在日本时 间即同一天)预托到信托账户。
另外, 本公尺透过将自己的资金投放到信托中, 令信托账户时常保持于对客户必要之退还额以上之, 即使有意外发生, 亦可保障客户的资产得以全数归还。
此外, 有关新的或后加的受托保证金, 由客户预托时开始至信托完成设立期间, 亦将依据法规, 与本公司 自己的资产明确地分别处理。
受益人代理当执行信托财产之管理时, 我们任命了能够作出公正判断的外部第三者公认会计师为”受益人代理”, 以代 表受益人, 即客户之利益。
此外, 我们亦任命了本公司的风险管理负责人和监控负责人为”受益人代理”的”副代理”, 这名”副代理”除 了要负上保管金额的验证之管理和监督责任外, 亦需于每一交易日确认信托财产之金额有否在应受信托保 障金额之上, 并将结果向”受益人代理”汇报。另外, 万一发生本公司破产等之事情, 信托财产将透过受 益人代理, 由信托银行退还给客户。
信托保管服务的注意事项信托保管不是对本公司处理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作出保本的保证。在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时, 因汇率急剧的变动, 客户或会有损失超过本金之风险。
外币资产将根据每个交易日NY收市时之汇率换算成日圆, 再以日圆作单位全数进行信托。因此, 收取客户的外币资产时, 与以日圆作单位退还给客户的外币资产的金额未必一致。
万一本公司发生中止付款或破产等事宜, 本公司将清算与客户之买卖合约, 将外币资产转换成日圆, 扣除所有费用后, 再确定分配予客户之金额。我们将此作为分配的”限额”, 相应清算时客户的资产算出分配额, 再由受益人代理分配予客户。
当本公司破产时, 客户为了能得到金钱之分配, 必须根据”本人确认法”亲自进行确认手续。客户的个人资 料只是必要时才提供给受益人代理和信托委托人三井住友银行。
只是向本公司要求信托的资产进行管理。因此, 三井住友银行不会代替本公司负上对客户 支付资金等的义务。客户不能直接要求银行退还保证金等之款项。
⑶ 信托投资的投资条件
信托投资一般具有投资数额大、期限长、技术性强和风险性大的特点。因此在办理信托投资业务时,应严格掌握项目具备的投资条件。
1、有批准的立项文件
按照中国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凡是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报经中央或省、市计经委及主管部门等审批。
2、有落实的投资资金,不留缺口
信托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要正确、全部投资要落实。这是防止半拉子工程形成,使投资项目按期竣工、按期投产,实现预期效益的保证。一般可采取下列几种方式投入:
以人民币、外币现金投资;以动产或不动产实物投资; 以专项技术、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等。
3、要有广阔的产品销售市场
生产性的投资项目,其产品必须有广阔的销售市场,若产品没有销路,说明其项目产品不是社会所需,投资效益就不能实现。只有投资项目的销售条件广阔,销售渠道畅通,项目产品才能成为社会产品、实现预期经济效益。
4、有良好的供应条件
投资项目的供应条件是否良好,主要是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是否有保证。供应条件不理想,往往会造成投资项目开工不足或生产不正常,从而影响投资效益。
5、工艺技术设备先进
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是投资项目产品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生产成本低以及产品销路通畅的决定性因素。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投资项目的成败。
6、有较高的企业素质
企业素质的高低,决定投资效益的高低。企业素质高,各种生产要素能够有机的组合,产供销三环节相互衔接,企业经济效益就高;企业素质低,各生产要素不能有机组合,供产销相互脱节、即使技术设备再先进,企业经济效益也不会高。
⑷ 如何成立信托投资公司
1、成立信托公司的限制条件很多,注册资本金仅是其中一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2、按照规定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a.具体审批部门:银监会非银部 b.依据及全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主席令第11号,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银监会令[2006]第1号);《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c.办理程序及时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d.上报材料清单及表格银监会网站下载 提请楼主注意以下问题;楼主如果拟新成立信托公司非常困难,没有强大的股东背景,很难通过审批。08年开始,即使实力强劲的集团,如华能、中粮、信达、建银投资等大集团公司,也都采取的是收购原有经营不善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这种金融机构投资、融资等方面运作非常活跃,因此银监会对其做过四次大的整顿,最新的一次是从07年开始,既然活跃,风险也就较高,监管部门不会轻易批新的执照的。在当前市场中,只有两家信托公司还有机会被大家购买,但是已经20多个买家盯着,因此若您真要建立信托公司,难度较大。如果您只是想了解流程,以上我提供的文件已经非常全面。
⑸ 成立信托公司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首先,请楼主先阅读《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到银监会网站上搜索就有。
简要回答如下楼主问题如下:
1、成立信托公司的限制条件很多,注册资本金仅是其中一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2、按照规定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a.具体审批部门:银监会非银部
b.依据及全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主席令第11号,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银监会令[2006]第1号);《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c.办理程序及时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d.上报材料清单及表格银监会网站下载
提请楼主注意以下问题;楼主如果拟新成立信托公司非常困难,没有强大的股东背景,很难通过审批。08年开始,即使实力强劲的集团,如华能、中粮、信达、建银投资等大集团公司,也都采取的是收购原有经营不善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这种金融机构投资、融资等方面运作非常活跃,因此银监会对其做过四次大的整顿,最新的一次是从07年开始,既然活跃,风险也就较高,监管部门不会轻易批新的执照的。在当前市场中,只有两家信托公司还有机会被大家购买,但是已经20多个买家盯着,因此若您真要建立信托公司,难度较大。如果您只是想了解流程,以上我提供的文件已经非常全面。
⑹ 想在长安信托设立我的家族信托,怎么样呢
按道理是这样的,长安信托的家族信托业务规模一直是行业前列,是国内最早从事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之一,业务能力很好的。你能以低于家庭净资产的金额在长安信托设立家族信托,将自己的子女设置为受益人,并规定信托受益权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这样以后如果是负债不能偿还,该信托财产也不受影响的。
⑺ 不动产信托的成立条件
不动产信托的法律关系与一般信托,并没有差异,所不同者只是其信托财产为不动产,而且须办理信托登记而已。因此,要了解不动产信托的成立要件,除须了解一般信托之成立要件外,尚须了解不动产成立之特殊要件。
一般信托的成立要件有三:一为当事人,也就是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三者;二为信托财产。不动产信托以不动产为信托财产。不动产之信托财产不以不动产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建物所有权)为限,土地的使用权、甚至于不动产的租赁权等,也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至于其范围,应依信托行为成立时的信托目的及当事人所签订的信托合同或所立遗嘱的内容而定;三为信托行为意思表示。信托行为由设定信托意思的原因行为与移转所有权或为其他处分的处分行为所构成。
不动产信托成立的特殊要件,就是必须办理信托登记。由于信托财产具有财产的独立性与物上代位性属性,为顾及受益人及第三人的的权益,使信托财产得以明确无误地确定,以保障交易安全,对于特定的不动产信托财产,必须进行信托公示,也就是办理信托登记。各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均有信托登记规定,就是以应登记或注册的财产设立信托的,非经信托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动产是典型的依赖登记确定物权的财产。不动产权利因成立信托关系而移转或为其他处分,应当依照信托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权利变更登记,这里所称“权利变更登记”,是指移转所信托的不动产的占有和管理权予受托人,使受托人依信托本旨而为管理、处分的一种登记,其登记原因为信托,而不是以交易买卖、赠与、交换等为登记原因,后者的产权过户形式是所谓“产权变动登记”,前者则为“信托登记”。
我们的信托登记制度在《信托法》生效多年后仍然迟迟未能建立,从而导致目前开展的不动产信托及其他财产、财产权信托,实际上有先天的缺憾,虽然信托公司也试图以抵押登记之类的方法替代信托登记,但是其法律效力是存在疑问的。
⑻ 成立信托投资公司的条件!
私人不可以成立信托投资公司,现在我国只有56家正式挂牌的信托公司,信托牌照是金字招牌,要经过银监会的严格审批。
想当初,2001年信托公司最火的时候有一千多家……
我国好像还没有听说自然人成为受托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