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建议金融从业者去考个CFA,FRM,尤其是银
快速发展的金融业
在星展银行和安永刚刚发布的报告《中国金融科技的崛起》显示,虽然英国和美国始终被公认为全球金融科技的领导者,但中国已经一跃而起,无可争议地成为了全球金融科技中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众多国内城市持续增加对金融业的支持。
去年年中至今,全国掀起一场具有标志意义的“抢人大战”。各大城市针对人才推出的福利优惠政策不胜枚举,上海、北京、深圳、郑州、成都等城市相继推出金融人才引进政策。
根据报道,上海出台《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到2020年,上海将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流动自由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基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配置力的国际金融人才高地。
在此前召开的广州金融人才工作会议上,广州明确将通过系列举措打造华南金融人才高地,为金融从业人员获取执业资格提供便利条件,尤其对获得CFA等国际金融认证的人才提供专门奖励政策,以及包括推进5家高端金融智库落地。
而四川直接参战“抢人”,目标直指金融高级人才。只要你是人才,最高直接赠送200万!
而在之前的采访中,工行的负责人表示,从2007年开始工行引入了19项国际上具有较高认可度的资格认证,比如CFA、ACCA、FRM等,全方位覆盖风险管理、金融投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个人理财、融资租赁、财务会计、信息科技、内控审计等重点金融专业领域。
对于金融从业者来说,目前国内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省市。企业对金融人才的重视,既是机会也是挑战。因为在机遇之前,还有对金融人的高要求。
金融人应具备的核心竞争力
金融行业对于人才的要求很好,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关专业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功底,如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获得CFA证书,则将更具竞争力。
知识要求: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关专业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功底,对于投资分析,风控管理有较高的能力。
技能要求:需要有很强的分析和预测评估能力,能够在各式各样的金融项目中做出最具有升值空间和潜力的推动作用;还要有极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压力承受力。
经验要求:通常要求具有较长的从业经验,涉及包含风险管理、金融投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个人理财、融资租赁、财务会计、信息科技、内控审计等重点金融专业领域。
职业素养:具有战略性思维、以及对市场变化的敏锐性、国际化的眼光,前瞻的投资眼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由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行业对人才的高门槛,要求金融从业者需要具备较强的持续的学习能力,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避免被淘汰。
据CFA Institute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6月因为CFA考生人数激增,考试将分两天进行,由此可见未来金融行业人的竞争只会更加激烈。金融人在前进中,通过考CFA和FRM证书,提升个人的价值也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CFA
CFA全称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 (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是全球投资业里最为严格与含金量最高的资格认证,被称为金融第一考的考试,为全球投资业在道德操守、专业标准及知识体系等方面设立了规范与标准。自1962年设立CFA课程以来,对投资知识、准则及道德设立了全球性的标准,被广泛认知与认可。《金融时报》杂志于2006年将CFA专业资格比喻成投资专才的“黄金标准”。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月1日,我国除港澳台外地区的CFA持证人共计5058位,主要集中在北上广,累计达4545位,占比近九成。与此同时,香港CFA持证人达7379位,台湾为491位,澳门为37位。此外,在中国金融行业内细分行业对人才的争夺中,投资管理行业是继VC、PE之后最具吸引力的细分行业,人才净流入高达18%。目前中国金融人才四大聚集区块已经逐渐明晰:北京为核心的京津冀地区、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地区、成都为核心的西部地区。
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前12个月即大四即可准备CFA一级考试,毕业之后能通过一级,在就业时也会起到很大的帮助。另外CFA考试内容包含了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另类投资、公司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经济学等所有与金融相关的内容。CFA几乎是给专门从事投行、投资、基金类从业者的加分项。
CFA公司适合的公司类型:投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商业银行、四大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业务部门、VC 、PE 、财务租赁公司,大型企业投资部门等。如果你想就职于以上企业,CFA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FRM
FRM(Financial Risk Manager)是全球金融风险管理领域顶级的权威国际资格认证,由美国“全球风险管理协会”(Global Association of Risk Professionals ,简称GARP)设立。
在上文提到的对工行负责人采访中,工行通过培训持有FRM证书员工人数已超600名,近似占全国FRM持证人数的25%,也就是说每5个FRM人里就有1个来自工行。
另外GARP官网也显示,工行已经成为FRM的全球最大雇主,碾压榜单名次在其下的花旗集团、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等等一众国际知名金融机构。
对银行内工作人员来讲,如果想要转行,也可以考取FRM证书,例如柜员想要转型银行后台进入风险管理部门,可以选择FRM;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想要进入银行,也可以选择FRM,因为只有两级考试,大一就可以开始准备;两级考可以于同一天上下午完成,复习周期短。不管是对平日工作繁忙却想要考证提升自我的在职人员,还是在校大学生来说,无疑都是个好消息。
小编发现,目前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在招聘金融人才的时候,都会将具有CFA、FRM资格者列入了优先考虑的行列。所以对于金融人来说,想要取得更好的发展,CFA和FRM是不错的选择。
⑵ 苏州免联考EMBA哪个好
苏州的西埔国际学院不错,可以报读尼斯大学EIPB金融方向和EDE数字经济方向,这两个学校都不错,就是专业方向不一样。
尼斯大学EIPB金融方向主要面向所有意向在金融行业获得提升的年轻人特别开设,旨在培养学生通过金融案例知识和金融市场工具,在复杂的全球金融环境中分析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学生未来就业面广,可以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管理等高端金融业以及咨询业等行业担任重要的管理、研究、顾问咨询等岗位。
EDE属于尼斯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的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管理方向。EDE和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合作,毕业后获得尼斯大学区块链与数字经济高级管理硕士证书和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紧缺人才证书。行业权威证书。
尼斯大学区块链与数字经济高级管理硕士(EDE)是免联考的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管理的在职硕士项目。入学申请主要采用资质审核和现场面试的方式考核学员资质。资质审核主要考查学员的学历和管理年限等硬性指标;现场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管理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面试一般由尼斯大学授权的两位中方教授担任面试官,面试语言为中文,面试时间为30-40 分钟。
如果有MBA类的问题,欢迎私我ღ( ´・ᴗ・` )比心~~~~点击咨询
⑶ 新加坡莎顿国际学校有4年教育信托认证吗
日前,新加坡旅游局联合新加坡私立教育理事会公布了教育信托(ETrust)认证计划实施以来新加坡私立教育概况和最新进展。据悉,新加坡共有68家私立学校获得了教育信托认证,这对提高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标准以及增强私立教育机构信誉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新加坡管理大学卓越服务研究所2011年一项关于消费者满意度数据显示,在满分为100分的评分中,私立教育领域得分由2010年的65.5分升至74.5分,学生对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的信心明显增加,并且对他们在私立学校求学经历满意度也有所提高。
新加坡素质级私立教育机构标志(SQC)和消协保证标志(CaseTrust)的双认证以往是留学生择校的一个参考标准,但双认证只能保障该院校的合法性,如果想要深入了解其教学质量,学生最好能与校方招生官或该校学生直接交流,可惜这种机会并不常有。
现在,学生除了可以看私校是否具备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之外,还可以通过ETrust认证看新加坡官方推荐的、有保障的私校。通过重重考核,私校将获得星级认证(有效期4年)、普通认证(有效期4年)、临时认证(有效期1年)中的其中一种ETrust认证。这等于把新加坡私校按其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国际学生能够有一个更量化的择校参考标准。
⑷ 在信托公司做销售好做吗
信托公司销售是很有竞争力的一个岗位,原因如下:
1.正规金融机构(和银行、券商、保险齐名)
2.客户都是富人(信托产品门槛100万起,和土豪接触,有更多的机会,客户素质也高)
3.培训健全。
⑸ 子女教育信托产品有哪些特点
教育信托产品的复特点
小编制为您解析教育信托的特点:
1、分年赠与财产,并可以合法节税。
2、长辈生前事先规划,身后无后顾之忧。
3、财产受信托法保障,产权独立避免恶意侵占。
4、受托金融机构需遵守各项法规,客户权益有保障。
5、信托机构具备专业资产管理能力,定期提供报告。
⑹ 志诚学院是不是新加坡教育信托认证的学校
根据新加坡私立教育理事会官网,是的 (看截图)。。。
不过是等级是基础级版。。。
基础级的权有效期是1年。。特点是“教育信托(基础级)证书,是授予在管理的各个关键领域和提供教育服务方面表现达到基本水平的教育机构。获颁此证书,该教育机构应该要意识到其现有的管理制度及服务提供还需进一步的改进,并且努力做到这一点。”
⑺ 什么是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六类分别是: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非银行金融机构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在于信用业务形式不同,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
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这种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
(7)信托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非银行金融机构整改建议:
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安排,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有近30年的历史,但很长时间内缺乏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信托公司出现风险控制弱化、资本金不足、违规经营及亏损严重等问题;财务公司出现行政干预过多、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问题。
这些都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因而,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⑻ 信托机制是什么
信托就是设计到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开展的,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专遗嘱规定,为自属己或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权转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你想了解更多实际操作中的关于信托业务的信托机制,可以参加一下培训,推荐——信泽金培训,也可以订阅免费版的信托周刊或到信托法律网上自己学习一下。
⑼ 上海个人理财规划培训机构
<pre>关于我国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政策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中国经济的货币化、金融化进程得到了迅猛的推进[20],而以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代表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成熟,无疑是这一进程中中国经济领域所发生的最为深刻的变化之一。十年风雨兼程,中国股票市场在促进储蓄—投资转化、产业结构升级、企业治理结构转换等方面起到了无法替代的功能,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之一。但客观地评价中国股票市场,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其这十年的发展可谓“命运多桀”——市场股价指数波动频率之高、波动幅度之大,为世界所少见,已经成为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扰动因素。
股票市场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推动。从中国股票市场的实践来看,银行信贷资金[21]进出股票市场规模的变化很可能是影响股价涨落的一个重要因素。银行信贷资金的进入,一方面推动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其无序性也带来了中国股票市场上价格的无常变动,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因此,探讨中国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路径的变迁,测算进入股票市场的银行信贷资金的规模,进而加强对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监管,就成为我国金融监管当局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历史回顾
在市场经济中,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一些途径进入证券市场,是市场发展的一种必然——这不仅仅是银行信贷资金“逐利”的本性使然,也更是银行自身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客观要求,客观上有助于实现并促进银行体系与证券市场的互动式发展,进而构建一个真正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发达金融体系。因而,即便在美国这样一个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长期实行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下,银行信贷资金与证券市场资金之间的融通渠道一直存在,并没有法规上的严格限制——银行不仅可以直接购买债券,也可以通过发放“经纪贷款”等方式间接把信贷资金投入股票市场。
当然,美国证券市场作为世界发达金融体系的象征,其发达程度远远非新生的中国证券市场所能比拟的,因而中国不能简单地套用美国的一些做法。但在中国的经济实践中,自1990年新生的股票市场出现以后,关于是否、以及如何让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问题,就一直受到中国宏观管理当局、经济学者以及包括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者等在内的众多证券从业人士的关注,也是理论研究中较为敏感、争论颇多的话题之一。可以说,中国股票市场这10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问题总是以或明或暗的不同表现形态出现,与股票市场的走势紧密相连。
(一)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监管规则的演变
在中国股票市场诞生之初,由于当时股市带有某种“试验”的性质,发展带有一定的随意性,这就客观上造成了有关股票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远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从监管视角度来看,最初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没有提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也没有明确的限制。但作为改革“试验”的产物,中国股市在最初的制度设计中带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痕迹,使得中国股市自产生之日起就处于一种“金融压抑”的状态之中。[22]制度上的这种“金融压抑”,加上中国股市作为新兴市场所具有的一些特点,使得中国股市一开始就为投资者提供了惊人的投资回报率。[23]畸高的收益率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同时也将巨量的资金引导进入股票市场,其中就包括了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实际上,相对于中国初生的流通盘极小的股票市场而言,信贷资金就成为推动市场走势的决定性力量。
当时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尤其是金融运行的现状,客观上对信贷资金入市问题提出了监管,或者说规范的要求。所以我国金融监管当局为了稳定金融秩序,避免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开始发布有关法规,明令禁止银行信贷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如199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1995年8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重申对进一步规范证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办理回购业务,必须有百分之百属于自己所有的国库券或金融债券,并将这些证券集中在一家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极大地限制了资金从银行向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流动。
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和《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国务院也批转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这三个文件的下发和执行对遏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起来了很好的作用。[24]此后,银行信贷资金以任何形式进入股票市场都属于违规行为。
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证券法》起草小组编写的条文释义指出:“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从事股票买卖业务。二是证券公司和其他企业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股票买卖”。显然,银行信贷资金虽然不能“违规”入市,但“合规”的方式应该是允许的,这样就从法律上为银行信贷资金合法进入股票市场提供了依据。但非常遗憾,在《证券法》中,只是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并没有指出银行资金合法进入股票市场的渠道。
然而,在金融监管领域,“管制的辨证法”始终存在——金融管制本身并不能阻止市场客观需要的存在与发展,进而微观主体 “合理性” 行为与监管当局的“合法性”规定的冲突一直会在“管制与反管制”的“斗争”中演变、发展着——我国股票市场中信贷资金入市的历史,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
从我国金融的实践来看,在我国股票市场经过近10年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改革风险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之后,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从而为银行信贷资金间接进入股市提供了合法的通道,应该说时机已经比较成熟了。实践的发展呼唤着法规的跟进与完善。1999年的下半年可以视作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信贷资金入市在监管态度上的一个转折点,有关监管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1999年8月20日和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首次为银行信贷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间接入市提供了一条合法通道;2000年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 </p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