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理解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第二十九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最佳用途,是指市场参与者实现一项非金融资产或其所属的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值最大化时该非金融资产的用途。
第三十条 企业确定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应当考虑法律上是否允许、实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财务上是否可行等因素。
(一)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使用在法律上的限制。(二)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实物上是否可能,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实物特征。
(三)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财务上是否可行,应当考虑在法律上允许且实物上可能的情况下,使用该资产能否产生足够的收益或现金流量,从而在补偿使资产用于该用途所发生的成本后,仍然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所要求的投资回报。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确定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非金融资产的现行用途可以视为最佳用途,除非市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场参与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该资产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三十二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基于最佳用途确定下列估值前提:
(一)市场参与者单独使用一项非金融资产产生最大价值的,该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将其出售给同样单独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价格。
(二)市场参与者将一项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者其他资产或负债的组合)组合使用产生最大价值的,该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将其出售给以同样组合方式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价格,并且该市场参与者可以取得组合中的其他资产和负债。其中,负债包括企业为筹集营运资金产生的负债,但不包括企业为组合之外的资产筹集资金所产生的负债。最佳用途的假定应当一致地应用于组合中所有与最佳用途相关的资产。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判断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是单独使用、与其他资产组合使用、还是与其他资产和负债组合使用,但在计量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假定按照本准则第七条确定的计量单元出售该资产。
② 为什么对不同资产或负债采用不同计量属性
从不同的时间,空间,角度去观察企业来的资产负债,会有不同的价值体现。不同情况下哪种计量属性提供的信息更科学,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就是源不同计量属性产出的原因。大部分情况下应用历史成本计价,因为历史成本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具有账目稳定性,不用经常调账,减少了会计工作的繁琐,简化了核算手续。但是成本计价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百问题,比如说通货膨胀,计量的价值不能根据市场变化而变化。重置成本主要适用度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盘盈并购。可变现净值主要适用于存货的期末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问孰低法确定存货价值。现值适用于非流动资产的计价,如融资租赁租金的计量。公允价值主要适用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和外币业务期末汇率的结算。答
手工自己回答的答案,希望能帮上忙,供参考。
③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固定资产原价怎么计算
固定资产应该是历史成本计量,至于原价,不是购买价吗?进项税可以抵扣的。
④ 对非金融资产估值的前提主要有哪些
非衍生金来融资产,是指除衍自生金融资产外的金融资产,比如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
而衍生金融资产: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它合同: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或其它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有类似反应的其它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从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来理解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等都属于衍生金融资产,总的来说衍生金融资产是一种衍生的权利
⑤ . 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并举例说明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成本如何进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涉及补价,只要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不相同,就一定会涉及损益的确认,因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通常是换出
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予以实现。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的收入
和按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涉及相关税费的,如换出存货视同销售计算的销项税额,换入
资产作为存货应当确认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视
同转让应缴纳的营业税等,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确定。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20×9年10月,对乙公司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甲电视机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交换丙电视机公司拥有的一项液晶电视屏专利技术。在交换日,甲公司
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60万
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丙公司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累计
已摊销金额为16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3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
。丙公司原已持有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从甲公司换入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后,使乙公司成为丙公司的联营企业。假设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
费。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6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00 000
投资收益 1 4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 000 0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6 000 000
累计摊销 1 60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 000
营业外支出 100 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8 000 000
(二)涉及补价的情况
【例15—3】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
公寓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交换。甲公司的公寓楼符合投资性房地
产定义,但公司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公寓楼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已提折旧1 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
均为8 0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
50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于处理该幢公寓楼,乙公司仅支付了450万元给甲公司。乙
公司换入公寓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甲公
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转让公寓楼的营业税尚未支付,假定出营
业税外,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75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5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90 0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0 000 000×5%) 4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 000 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75 000 000
银行存款 4 5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9 5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 80 0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0 000 000
银行存款 4 500 000
投资收益 15 500 000
⑥ 新会计准则下,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是什么,都是如何计量的
企业方金融资产复的分类
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初始价值 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初始价值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项按其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公允价值下降幅度较大或非暂时性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⑦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B,通常情况下,企业对非金融资产的当前用途可视为最佳用途,除非市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场参与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该非金融资产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⑧ 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问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这句话并不是说预计的减值损失不计入其它综合收益,而是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包括减值和汇兑损益的价值变动计入其它综合收益,在预期减值时,预计减值金额还是要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
⑨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第八章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十九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最佳用途,是指市场参与者实现一项非金融资产或其所属的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值最大化时该非金融资产的用途。
第三十条 企业确定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应当考虑法律上是否允许、实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财务上是否可行等因素。
(一)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使用在法律上的限制。(二)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实物上是否可能,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实物特征。
(三)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财务上是否可行,应当考虑在法律上允许且实物上可能的情况下,使用该资产能否产生足够的收益或现金流量,从而在补偿使资产用于该用途所发生的成本后,仍然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所要求的投资回报。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确定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非金融资产的现行用途可以视为最佳用途,除非市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场参与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该资产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三十二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基于最佳用途确定下列估值前提:
(一)市场参与者单独使用一项非金融资产产生最大价值的,该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将其出售给同样单独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价格。
(二)市场参与者将一项非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者其他资产或负债的组合)组合使用产生最大价值的,该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将其出售给以同样组合方式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价格,并且该市场参与者可以取得组合中的其他资产和负债。其中,负债包括企业为筹集营运资金产生的负债,但不包括企业为组合之外的资产筹集资金所产生的负债。最佳用途的假定应当一致地应用于组合中所有与最佳用途相关的资产。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判断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是单独使用、与其他资产组合使用、还是与其他资产和负债组合使用,但在计量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假定按照本准则第七条确定的计量单元出售该资产。
⑩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第六章 金融资产减值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第四十一条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六)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七)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八)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九)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第四十二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第四十三条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第四十四条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第四十五条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六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第四十七条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八条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四十九条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