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风险有哪些,应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请用辩证法的观点分析助学贷款的作用与风险
辩证法的观点?
最主要的风险当然是有意或无意使贷款逾期。
1、事物都是版普遍联系的。有权可能天灾人祸,有可能信用风险,也有可能国家制度改革,最终使贷款产生风险;
2、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助学贷款可以增加银行存款(风险补偿金)以及贷款数量,也能对经办银行的信誉产生社会影响,有促进作用,但助学贷款也是高风险品种,如果没有控制好会降低银行资产质量;
3、质量互变规律。助学贷款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经营适当提高银行资产及信誉,运用不当则带来巨额损失;
4、辩证否定观。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助学贷款也一样,由刚开始的产生大量不良到整体质量的改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5、相对和绝对。对助学贷款来说,不良贷款的增加只是一个短期、相对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只是一部分,绝大多数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6、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助学贷款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矛盾,风险是次要矛盾,虽然助学贷款风险度是非常大的,但可以通过对绑定共同还款人、增加风险补偿金、账户绑定等形式加以控制。
B. 助学贷款有何风险
风险倒是没什么,就是在毕业前是不用交利息的,毕业后马上就开始算利息了,而且利率也挺高的,要在规定年限内还清,不然个人信用会在银行被涂黑的。再者就是学校先给你毕业证,直到你还清贷款为止。大概情况就是这样子。、
希望可以帮到楼主。
C. 关于助学贷款不良率的降低问题
从2003年大面积进入还款期以来,工行上海市分行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开始逐渐显现。“目前的不良率维持在30%左右。到2005、2006年,达到40%~50%的不良率完全有可能。”该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坦言。
一边是政策,一边是市场。对于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业务来说,游离还是坚持?这是一个问题。
“商业银行现在要拼命降低不良贷款,但是面对这种高风险、低收益的政策性贷款,是该商业银行来发放,还是由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来支持?”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他还没有在助学贷款的相关条文中找到答案。
与商业银行同时在等待的,还有全国数百所高等直属院校。开学在即,依然没有人告知到底哪家银行才是他们的助学贷款发放行。8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学的一位老师在迎接新生的时候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是和建设银行合作,但现在不知道变成哪家银行了。”
上海招投标
谁是助学贷款发放行?静候回音的不仅是国家直属院校,还有上海本地所属的高等院校。
今年8月份,上海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由市教委牵头组织了一场浩大的助学贷款招投标。
以招标方式选择助学贷款的发放行还是第一次。这种实施机制的转变缘于今年6月12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一纸公文。根据转发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助学贷款业务一改往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据参与竞标的商业银行透露,上海此次共组成了4个大小依次递减的包,每个包内搭配了不同的院校和学生人数。但是各包内具体有哪些院校组成,则未向竞标的商业银行披露。
与普通的竞标不同,它的标价以风险补偿资金为参照。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和高校各出资50%设立,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最高补偿资金为贷款额的15%。
8月30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称,目前招标工作还在进行,而结果还没到公布的时候。
上海市教委的说法与商业银行方面有些不同。据参与竞标的某国有银行人士透露,此次参与竞标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而结果在上周已经出来,前两个最大的包已经“名花有主”,胜出者之一是中国银行。这两个包的中标价均按照贷款标的的15%给予风险补偿资金。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两个相同中标价的出笼并非巧合。“商业银行对这项业务的风险有着清醒的认识,目前助学贷款的违约率明显高于15%,15%的补偿金应该是最低的保障。”
不过,本次招投标工作尚未顺利完成。另据参与竞标的银行透露,还有两个学生人数较少的包遭到了流标的命运,原因可能在于商业银行提出的风险补偿资金比率超出了最高的限额标准。
风险问题,成为让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望而却步的一个巨大障碍,也成为高校急盼的发放行迟迟未有定夺的主要原因。
四部委助推
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风险的谨慎态度,在上海银监局的统计数据中有着清晰的表现。
这项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的业务,在上海连续两年缩水。截止到2004年7月末,上海市助学贷款余额为6.8亿元,新增贷款比年初减少0.29亿元,比2003年初减少0.55亿元。
与上海的景况雷同,从2003年开始,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遭遇寒流。多位商业银行个贷业务部人士表示,在高达30%~40%的违约率面前,大面积的贷款停、缓执行成为商业银行的避险通径。
但另一方面,助学贷款的市场需求却继续旺盛。
上海交通大学负责助学贷款业务的老师介绍,助学贷款的申请比例很高,“提出申请的学生大约占学生总数的1/4到1/3”。这位老师说,目前交大的本科生人数约为3900多人,依此计算,需要助学贷款的学生约为1000~1300人,但实际上,每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加起来才有约1000人获得贷款。在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学校会优先选择特困生给予支持。
“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失学。”这句教育部在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提出的口号,曾经圆了不少贫困生的大学梦。截止到今年6月底,商业银行实际发放贷款52亿元,惠及83万贫困生。
但如今的情形却变得冷峻。如何保障贫困学生的就学机会,成为每年开学在即之际的一个迫切问题。
“最关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风险防范体系。助学贷款是在客观环境与风险防范体系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推出的,导致现在的后遗症很多。”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认为,助学贷款作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不仅高风险而且投入产出不成正比。该分行的助学贷款业务占了上海市场的半壁江山。从去年大面积进入还款期以来,不良率开始逐渐显现。“目前的不良率维持在30%左右。到2005、2006年,达到40%~50%的不良率完全有可能。”这位负责人坦言。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和央行等四部委开始联合发力,使助学贷款工作有了新进展。
8月29日,周日。银监会的官方网站于头版头条登出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这是继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四部委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后,监管层对于助学贷款的落实再次发出的严厉督导。
在这份通知中,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并且,要求各银监局要联合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于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要依法严格查处”。
在四部委的推动下,全国直属高等院校的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在8月底得以顺利完成。
据银监会政策法规处人士介绍,这次主要根据北方和南方的地理界限,将全国160余所直属高校分成了南方院校和北方院校两个包,全国共有9家商业银行参与了竞标。竞标的结果是:中国银行大获全胜,取得了两个包的助学贷款发放权,中标的风险补偿资金分别为6%和8.2%。
如何保证还款?
控制助学贷款的风险仿佛一场没有胜负的战斗。在政策性支持与商业化经营面前,无论是中标的银行还是有承诺贷款协议的银行,摆在面前的压力依然不轻。
个中关键就在于,四部委颁布的助学贷款新管理办法所提出的五大解决办法(参见相关链接)能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这五项办法对商业银行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建立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个贷部人士说。
但以上两条在具体执行中颇有难度。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而由于毕业生就业的流动性很强,更增加了这个系统建立和更新的困难。正是由于这套体系的缺失,致使对失信的惩罚措施执行不力,违约风险当然高居不下。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个业务依然是个高风险的业务。而银行此前之所以承揽这个业务,部分原因在于由其可能带来的其他业务。”某国有银行信贷部人士说,这些业务包括学校的项目融资、代发工资、对公存款等。
为了控制风险,有专家建言,助学贷款的发放必须从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改变从学府所在地发放贷款的方式,而改由生源地银行来发放贷款,并由家庭提供担保或者抵押;二是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其来完成。
对于前者,浙江省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并收效甚好。而对于后者,持不同观点的学者提出,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有限,推进这项贷款业务会有障碍。
目前,新的助学贷款办法所形成的由财政部和高校分担风险补偿资金、由银行承担剩余损失的利益捆绑方式,对降低信贷风险仍然不够有说服力。谁将是力挺助学贷款的赢家,还很难说
D. 我国助学贷款有哪些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目的是帮助贫困大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国家政策,而商业银行又以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因而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矛盾。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助学贷款的利润空间较小,多笔数小额度,管理成本较大;助学贷款依靠的是个人信用担保,还款拖欠风险完全由银行自身承担,风险太大。因此在一些商业银行眼里,助学贷款就如同“鸡肋”,他们承办助学贷款更多的是为了完成指令,而不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呆坏账问题也并不全然是“借口”,而确实是影响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积极性、导致银行“嫌贫爱富”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高校中有大量贫困学生需要救助,国家助学贷款业已成为救助贫困生的主渠道之一,因此,如何化解国家助学贷款难题,完善助学贷款政策,是一个必须加以重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化解国家助学贷款难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其一,改进助学贷款的还贷方式,延长还贷期限。应该看到,在违约拖欠还贷的大学毕业生中,确有相当一部分人暂时不具备还贷能力,他们或没找到工作,或薪水太低,或家庭负担过重。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大学生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否则便视为拖欠,这对于很多大学毕业生而言确有相当难度,不是赖账不还,而是无钱可还。从国际比较眼光看,助学贷款的6年还款期限也是较短的,有的国家采用的是按大学生毕业后收入的比例来还款,收入高的还款期限短,收入低的还款期限长,这些经验可资借鉴。改进还贷方式、延长还贷期限,是解决助学贷款呆坏账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当然其前提是,政府给予银行的贴息期限也要相应延长。
其二,如前所述,助学贷款的高风险与商业银行追求风险最小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助学贷款既然是国家为了保证教育公平而发放的政策性、救助性贷款,那么这种贷款的主体就是国家与贫困生,银行只是代为操作方。帮助贫困生上大学、顺利完成学业,政府理应在救助贫困生方面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承担起助学贷款的拖欠风险。据悉,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中,政府已经给予贷款银行相应的风险补偿。和商业银行相比,政府在追讨违约欠款方面具备更多的优势,由政府出面给贫困生贷款提供担保,承担拖欠风险,解除了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更利于助学贷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助学贷款是件好事,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光靠怒斥商业银行“嫌贫爱富”是不够的,而必须依靠助学贷款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银行状告学生,也许实属无奈。 大学生违约拖欠助学贷款,增加了银行承担的经营风险。几年来,各大商业银行发放了上百亿的助学贷款,收获的却是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在北京、上海等高校集中的大城市,助学贷款的不良率高达20%—40%.在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银行的追贷成本远大于贷款本金。除了求助于司法机关,银行可能没有更好的选择。
大学生违约欠贷,有些是因为诚信意识淡薄的恶意拖欠,但还有很多完全是囿于还款能力不足的无奈选择。目前大学生就业遭遇“寒流”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起薪点都随行就市、不断下调,还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现象。那些靠助学贷款才读完大学的寒门学子刚出校门,就要偿还几万元的银行贷款,可能有点力不从心。
尽管社会一直在“强推”助学贷款,但想想对簿公堂的银行和学生,不得不承认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漏洞———风险分布也许存在不均衡的问题。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收益与风险应当成正比分布。然而,在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安排下,风险分布却存在问题。
高校是助学贷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却没有承担应有的风险。据新华社前日报道,每年全国几百亿的大学收费,没几个人能说清楚其收费标准和成本明细。个别高校甚至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助学贷款算是帮了个别高校不少的忙。若是没有助学贷款,不少寒门学子将与大学无缘,个别高校自然少了不少财源。助学贷款看似落到学生手里,其实不过是经学生之手打入了学校的财务账户。可是,一旦出现欠贷行为,学校却不承担很多实质性的责任,既不用掏钱还债,也不用帮忙追贷,空背一个“担保”的名头。
银行是助学贷款制度的最小受益者,却承担了最大的风险。银行是以经营货币为主业的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就投资回报率而言,助学贷款小于其他商业贷款,发放助学贷款并非最佳的市场选择,机会成本很大;助学贷款发放期限高达8—10年,流动性风险较大,而个人征信体系的缺失又让银行承担了巨大的信用风险。无论从资本回报率还是风险防控的角度考虑,发放助学贷款利润空间小,还容易蚀老本。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银行只能兵行险着。一旦出现呆账坏账,可能只能用自己的资本金和利润核销。
当然,另一个受益者就是地方政府,也没有承担足够的风险。政府应当是助学贷款的最大潜在受益者。助学贷款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地方政府对于银行资本金的损失却缺少实质性的补偿;相对于银行承担的资金损失而言,政府现行的“贴息”政策可能是杯水车薪。
受益最多者理应承担最大风险。在助学贷款制度安排中,应尽快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在政府、学校、学生、银行四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风险,学校和政府应承担应有的责任。
E. 国家助学贷款存在很多金融风险,以下不属于金融风险的是哪个
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中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信用的评价机制的缺乏 由于缺乏个人信用体系造成的信息不对称, 极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降低了商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 积极性。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两种情况: (l)贷款前的逆向选择。 那些最积极寻找贷款、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通常是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譬如,某些有超前消费 意识的学生,尽管家庭经济较好,但他可能是最努力获得贴息贷款的申请者;反之,一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品 学兼优的学生可能出于“自尊”而消极对待国家助学贷款。 (2)贷款后的道德风险。 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道德风险突出表现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有可能用这笔钱去从事非学业 活动,不认真学习,以至受到学校开除等处罚,甚至还有少数人会故意逃避还贷义务。
2、政策法规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助学贷款的法律法规,银行现在发放助学贷款多按《担保法》《贷款通则》等金融 、 法律法规发放,而现行金融法律法规都是针对生产性贷款制订的,因而对助学贷款不完全适用。 此外还应该看到,我们对欠贷问题的追究还只是停留在行政规定的层次,缺少法律的约束力和稳定性,同时 缺乏切实可行的追讨贷款的办法, 对故意拖欠贷款的学生处罚力度不够, 对银行和学校的不作为行为缺乏监管机 制,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不够全面和清晰,这此问题都间接的加剧了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
3、大学生毕业生履约能力不高 借款学生毕业后归还贷款面临三重困难,即 ①就业的不稳定。 ②地区收入的不平衡。 ③低收入,高消费。学生刚毕业,既要为就业、再就业继续投资,又要为恋爱、结婚和孝敬父母花费大量的 资金。 这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恪守信誉与维持起码生存的两难选择境地。
4、缺乏担保,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 国家助学贷款从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政策性,但却又定性为商业贷款,从银行方而看,商业银行目前正处在 上市的关键时刻,对金融不良资产的管理非常严格,造成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不高; 其次, 助学贷款是纯粹的个人信用贷款, 在目前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银行几乎承担了所有的风险, 从贷款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贷款笔数多、金额少、成本高、收益低,一旦发生呆帐坏帐,收账成本高于收益。 因此,银行对助学贷款能拖就拖,能不办就不办,造成目前助学贷款中间冷(银行)两头热(学校和学生)的局 面。
F. 助学贷款信贷风险防范研究
助学贷款风险如何防范
http://www.pbcti.cn/main/show.php?id=4987
国家助学贷款:财政担当风险主体?——长沙办助学贷款专项审计调查之三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60921/1141939544.shtml
要做好助学贷款风险防范工作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jcyd/200404290140.htm
http://www.wenloo.com/WenLooPage151347-4.htm
G. 助学贷款上大学有何风险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延期,但逾期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对就业的影响来说,你还清了就没事。没还清的话学校可能会扣你的毕业证学位证之类的,对就业来说多少有点阻碍。还有就是银行征信上会有不良记录,你以后贷款或者开信用卡都会很麻烦
H. 怎样防止助学贷款风险
http://news.ccidnet.com/art/1032/20060327/489957_1.html
I. 助学贷款论文除了写信用和风险管理还可以写什么啊
你在这问,没什么人帮你的。现在这个商业社会,没办法。去那个浅论天下看下,写的论文还不错, 我也是在那写的,自己想想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