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安徽蚌埠市用公积金贷款,各大银行首套房如何认定
您好
大连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公积金贷款的最新利率为4.00%,五年以上为4.50%。 - 2012年7月6日的最新利率
② 蚌埠市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吗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的职工;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条件: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两个月以上。单位因故办理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原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除外。
2、职工因购房或建房提取的,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年之后,再次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的程序提取。夫妇双方每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职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应在翻建、大修后,一年内提取。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大修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情况到现场实地勘察,确定是否允许提取。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4、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完全偿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两年以上,每次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须先补足所欠贷款本息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购房提取和偿还贷款提取,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在贷款前已办理购房提取的不再享受此项规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不按此项规定执行。
对未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能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直至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5、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在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满二年以上,仍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账户。
提取程序: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财务预留印签;
2、职工(或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支取审批柜台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提取的说明原因;
3、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后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单位结算账户中,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单到单位领取;
4、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和家庭有特殊情况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定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中心要求提供的手续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银行储蓄折中。
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③ 蚌埠市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一样吗
蚌埠市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一样的。
④ 为什么蚌埠市不允许异地公积金贷款
应该是可以的,具体要问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
其本质是在职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即住房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专款专用,职工在职期间中能用于购、建、大中修自住住房,以及支付房租等住房方面的消费。对于申请公积金住房抵押(委托)贷款,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明确的规定:
贷款条件
一、个人申请贷款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有规划、土地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有购房总价值的50%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5、同意按规定办理贷款的抵押担保手续及抵押物的保险,其保险期必须长于货款期限半年。
二、单位申请贷款
1、单位及其职工已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贷款项目已列入本市的年度购建房固定资产计划;
4、贷款单位具有购建房资金总额30%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5、确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做抵押,抵押物折价按《贷款通则》规定执行;
6、同意按规定办理抵押物的保险,保险期限长于贷款期限半年。
贷款额度
一、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核定为最高不超过职工购建房总价值的50%;
二、单位申请贷款额度,按该单位名下职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70%核定。对个别居住条件较差的单位,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
贷款期限
一、个人购建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但个人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 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单位建房贷款期限,根据建房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
贷款利率
一、单位垡利率:在规定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基础上加1.80%利差,贷款期每延长一年,增加0.54%;
二、职工个人贷款利率:在规定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基础上加1.80%利差,五年期以下每延长一年加0.36%,五年以上(含五年)每延长一年加0.54%;
三、单位和个人贷款利率随国家规定利率变动而相应调整。
贷款程序
一、由贷款单位或个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中心”对贷款人的贷款资格和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
二、“中心”审查批准后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货款合同,负责发放贷款和回收,并按季结算。
附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表
贷 款
利 率
个 人
单 位
调整前 月息%
调整后 月息%
调整前 月息%
调整后 月息%
1年
4.95
4.32
5.55
4.62
2年
5.25
4.62
6.00
5.07
3年
5.55
4.92
6.45
5.52
4年
5.85
5.22
5年
6.3
5.67
6年
6.75
5.67
7年
7.2
5.67
8年
7.65
5.67
9年
8.10
5.67
10年
8.55
5.67
⑤ 在蚌埠买房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