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团贷款的优点有哪些如何运用银团贷款产品为大客户、大项目提供综合融资服务方案
银团贷款相对于单个银行而言,除了风险分散化,最大的优势在于汇总各家银行营内销特点以及容风险控制优势,最大程度考虑到项目各种风险。
但目前国内的银团贷款,本质还是类似于卖资金,通过牵头行给借款人。没有充分利用银团贷款的优势。
对于企业而言,同样是能参考多家银行的意见,更深入的理解项目风险,进行项目决策。
当然,目前国内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都是形式化,并没有能体现银团贷款真正意义。
目前,根据银监要求,银团贷款已转为投行在管理,这也体现了银团贷款风险本质更类似投行自营业务。但国内目前银行投行业务还在初级阶段,更多考虑抢占市场份额,对风险忽略较多,风险管理比较弱。
⑵ 银团贷款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专,依属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分类
按银团贷款的组织方式不同,分为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
直接贷款
银团贷款
由银团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贷款。国际银团贷款以直接银团贷款方式为主。
间接贷款
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全部的贷款管理、放款及收款由牵头行负责。
优势
充分发挥金融整体功能,更好地为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企业集团壮大和规模经济的发展,分散和防范贷款风险。
⑶ 1.国际金融市场的分类2.什么是欧洲货币3.什么是银团贷款特点是什么
要闪分离欧洲货币银团贷款的特点,他都是根据国家的
⑷ 中行银团贷款产品优势是什么
中行银团贷款产品优势: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⑸ 什么是银团贷款
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版请期限不应超过权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⑹ 简述银团贷款的特点
1.贷款金额大,参与的银行多
各国银行法很少允许一家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数额超过一定比例。国际银团贷款既可以使借款人获得数额巨大的借款,又使银行不至于承担太大风险和违反法律规定。
2.贷款期限长
大多数国际银团贷款都属于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为5-10年。
3.贷款风险由各贷款银行分担
尽管银团贷款是一个整体,但各贷款行彼此的义务是分开的,并不是连带的,即各贷款行中按各自贷款的比例分别承担贷款风险。
⑺ 间接银团贷款的特点
与直接银团贷款相比,间接银团贷款具有如下特征:
1、牵头行同时是银团贷款的代理行,即牵头行既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又是银团贷款的代理人,其身份具有多重性,并且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
2、间接银团贷款是一种开放的银团贷款形式,参加行在参加银团和退出银团方面均具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成员行的稳定性不强;
3、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与牵头行签订贷款合同,程序相对简单,工作量较少;
4、法律风险较大。关于直接银团贷款,世界各国一般均有比较完备的专门法律予以规定,而对于间接银团贷款,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不但我国没有间接银团贷款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使在一些金融业发达国家亦是如此,这就导致了间接银团贷款要依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因此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⑻ 银团贷款的优点
银团贷款相对于单个银行而言,除了风险分散化,最大的优势在于汇总各家银行营销特点以及风险控制优势,最大程度考虑到项目各种风险。
但目前国内的银团贷款,本质还是类似于卖资金,通过牵头行给借款人。没有充分利用银团贷款的优势。
对于企业而言,同样是能参考多家银行的意见,更深入的理解项目风险,进行项目决策。
当然,目前国内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都是形式化,并没有能体现银团贷款真正意义。
目前,根据银监要求,银团贷款已转为投行在管理,这也体现了银团贷款风险本质更类似投行自营业务。但国内目前银行投行业务还在初级阶段,更多考虑抢占市场份额,对风险忽略较多,风险管理比较弱。
⑼ 直接银团贷款的特点
一般来说,直接银团贷款具有如下特点:
(1)牵头行的作用有限并具有阶段性。在直接银团贷款中,牵头行的作用一般限于组建银团和组织有关谈判、起草有关法律文件等,一旦银团贷款合同正式签订,牵头行的上述职责和作用即告结束,代理行正式开始承担对银团贷款进行管理的职责,此时的牵头行作为银团的一员,与普通参加行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成员行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独立。直接银团贷款中的每个成员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独立的,彼此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即每个成员行均独立享有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均独立承担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某成员行放弃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构成其他成员行亦放弃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某成员行不履行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亦不构成其他成员行不履行各自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同时相应责任由该成员行自行承担,除银团贷款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成员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员行相对稳定。直接银团贷款的成员行在银团组建后就已经确定,并且其均从开始阶段就参与了银团贷款的相关工作,对银团贷款有着深入的了解和明确的预期,轻易不会转让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份额;另一方面,尽管银团贷款合同中规定成员行均有权转让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份额,但银团贷款合同同时对此转让行为又进行了明确的限制,这也使得成员行的组成具有相对较大的稳定性。
(4)所有成员行使用同一份贷款合同,贷款条件相同。直接银团贷款的成员行一起与借款人就银团贷款合同进行谈判并一起与借款人签订同一份银团贷款合同,其贷款条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