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的,结算中心是将下属成员单位纳入集团统一资金后,下属成员单位大部分日常收支结算业务统一通过结算中心办理,结算中心相当于集团的内部银行。
集团设立结算中心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遵循的原则是:
资金所有权不变:对存入结算中心总帐户的收入资金的所有权人仍为各下属成员单位,对下属成员单位而言总帐户只是一个虚拟帐户,对结算中心来说则是一个资金归集帐户,因此结算中心未经授权不能使用此帐户办理任何结算业务。
Ⅱ 子公司资金归集到结算中心,如子公司将该项资金做为货币资金核算,结算中心作往来核算,如何抵销现金流量
子公司和结算中心都不用抵消,集团做合并报表时将子公司在结算中心的货币资金额抵消。
Ⅲ 公司最近在筹备集团结算中心,下属5个子公司的资金由集团统一调配,谁能告诉我具体怎么操作
集团结算中心实际是一个内部银行,可以网络一下企业内部银行,相关的操作内容比较多,这里不重复贴了。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把大家的钱通过内部银行中转后进行集团内外的调配。结算中心要单独设置账套,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核算与集团内外单位的往来以及自身的各项收支。
流动资金的管理,需要经过企业的财务预算,得出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和需求时间,在这些时间段内把钱用到最需要的企业上,增强资金的周转率和运用效果。而定额就是把各分子公司的年平均资金需要量分类计算出来,再予以分配。举个例子,集团的购销、投融资产生的现金流通过结算中心这个“蓄水池”进行收放,资金需要量大的内部单位就给大一点的水管,资金需要小的内部单位就给小的水管。
Ⅳ 财务结算中心与财务中心职能的区别
1、部门不一样
财务结算中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2、机构功能不一样
1)财务结算中心是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子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工作是:集中管理各单位或分、子公司的现金收入,统一现金收入;统一拨付(贷款)各成员或公司因业务需要所需要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企业或集团的资金需要;办理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实施财务控制等。
2、财务中心是强化对成员单位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的财务控制。是对集团所有成员单位的财务和会计业务进行管理的母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是实现财务集约化管理的一种形式。
(4)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适合母子公司吗扩展阅读:
财务管理中心职能
1、财务管理职能。
主要负责整个集团财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制度的建设,以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制定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参与集团公司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分析工作,从事集团财务目标的确定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财务分析,财经政策信息研究;
2、资金管理功能。
至于资金管理,公司现在实行的统收统支、划拨备用金的集中报账资金管理制度,适合规模较小的企业采用,在我们企业现有的条件下,可并入财务管理职能。但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急剧膨胀,集团公司应建立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的资金运作方式。通过成立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引入银行运作机制,统一对集团资金的结算、融资等进行管理,实行统存统贷;
3、会计核算职能。
负责提供公司的财务信息,编制合并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分析,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对内提供管理所需的各种会计信息,制定集团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结算中心
网络——财务控制
网络——财务结算中心
网络——财务管理中心
Ⅳ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有哪些模式各有哪些优缺点适用性如何
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总体目标包括:实现资金流动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使资金调度倾向重点领域,协调余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不同类型的企业集团,资金存量、流量和资金需求量不同,对资金管理的要求就不同。贸易型企业集团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更高;资金沉淀较多的企业集团对资金收益性的要求更高;内部发展不平衡的企业集团对资金调剂余缺的需求更强烈;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集团对融资渠道多元性的需求更迫切。因此,企业集团应根据自身特点和现有管理水平,确定自身的资金管理目标,做出是否要进行资金集中管理、何时进行集中、如何实现集中等决策。
选择适合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有多种模式,包括传统的统收统支、拨付备用金模式,以及现代的内部银行、结算中心以及财务公司模式等。从我国大中型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实践来看,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是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两种模式。
结算中心模式
企业集团设立结算中心通常采用集团公司事业部或专业职能部门的形式,专门办理企业集团成员公司之间资金收付、调剂、往来结算业务。结算中心基本职能包括:
(1)账户管理。企业成立结算中心后,下属企业在结算中心开立独立的账号,进行独立核算,拥有资金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决策权。下属企业账户纳入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各主体就资金划转规则达成协议。
(2)结算职能。成员企业内部结算在内部账户之间进行直接转账处理,使用结算中心的凭证。成员企业对外结算也通过结算中心账户办理,办理业务时使用银行凭证,同时对内部账户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3)资金协调与筹集。成员企业不再单独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而由集团结算中心统一向银行申请授信,提高集团整体信用能力。结算中心对母子公司间资金余缺进行统一有偿调剂和调度,并计算拆借利息。
结算中心模式通过账户管理,实现资金融通、资金流动和投资等决策过程的集中化,各子公司仍然拥有较大的经营权和决策权,母公司也能及时掌握子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结算中心能够促进集团内部资金管理专业化,发挥规模优势,提高管理效率。但是结算中心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通过行政手段约束子公司的行为,不是完全市场化的资金管理模式;同时结算中心缺乏丰富的融资手段,资金的投资管理力度较弱。因此,结算中心模式主要适用于成长速度较快、资金管理要求较低且集团管控力强的大中型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如果选择结算中心模式,还应注意一些问题的处理:(1)成立结算中心涉及权利的重新分配和人员调整,模式认可和接受需要较长时间;(2)在资金调剂方面,应强化公平原则,弱化行政命令的方式,合理调动成员公司的积极性;(3)应就结算中心的收益分配、费用分担等问题与成员公司提前达成协议。
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一般是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作为子公司而成立,担负着集团部分银行职能和理财任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成立财务公司门槛较高,需经银监会审批,对母公司成立年限及注册资本、并表核算成员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等有较高要求。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向集团成员单位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提供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投资有价证券,发行、承销债券,办理财务和投融资顾问等业务。财务公司在投融资和理财方面的功能体现为:
(1)财务公司是集团对外融资的主体,一般运用同业拆借、发行债券及新股、从事有价证券及外币交易等手段,为集团所属的各子公司的项目供应资金,同时监控子公司和投资项目对资金的使用情况。
(2)财务公司是集团资金调剂和对外投资的主体,负责将集团闲置的资金用于集团自身发展的重大项目或投向高效的产业和行业,实现资金效率的最大化。
(3)财务公司是集团的金融服务中介,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业务,为成员公司提供担保。
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必须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方式;财务公司除了担任集团结算中心的职能外,还为集团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因此财务公司在整个集团公司中承担投资中心、筹资中心、结算中心和信贷中心等多重职能。由于财务公司的设立标准较高,对设立企业的公司实力和资金管理水平有较高要求,所以财务公司模式适用于分权化及市场化程度高、资金管理水平强的大型及特大型成熟的企业集团。
集团如果选择财务公司模式,还应考虑以下问题:(1)设立财务公司的审批过程,需与相关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2)企业集团几乎无法利用原有的财务资源,人才聘任、培训、系统建设的成本都要考虑充分;(3)财务公司要按规定提取存款准备金,相当于冻结了集团的部分资金;(4)央行不授予财务公司联行清算号,财务公司无法加入央行支付清算系统,对外支付仍要委托银行,对结算效率与费用有一定影响。
搭建信息化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
企业选择结算中心模式还是财务公司模式,集团都应建立一套便捷、安全、高效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金存量、流量、流向的集中管理与实时监控,保持资金均衡有效地流动,有效地降低组织成本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效果。
集团在购买或开发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时,应重点关注:(1)在功能上,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应包含资金集中管理的各关键要素,如:账户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结算、国际结算、票据管理、存款管理、贷款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信用证管理、风险管理、统计分析等。(2)在接口设计上,应与企业其他管理软件进行数据交互,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同时应实现“银企直连”。(3)在信息安全上,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系统架构和业务功能特点,在不同环节设置相应的安全功能,形成全面、合理的信息安全防护方案。
Ⅵ 内设资金结算中心有何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五个单位将资金存放资金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取得利息收入,属于发生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管子公司应向贵公司开具发票。 结算中心取得的利息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计入其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支付结算中心利息,应取得发票;未取得发票的,该项利息支出不能税前扣除。贵公司支付的利息支出还应按如下规定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Ⅶ 子公司不能统一还款,造成集团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的的巨大资金压力。求解决措施
企业集团,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外围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货币资金,它是企业集团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由于其流动性强、易于变现的特点,要减少或消除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错弊行为,除了依法加强外部监督外,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对货币资金流转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和事后的评价。
对企业集团来说,资金控制涉及集权与分权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在企业集团内部所属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资金使用决策权、经营权。由于资金控制的目标是防止企业发生支付危机,更好地组织和运用资金,并通过现金流动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获取最大收益,所以,资金控制的集权与分权的程度、集团组织设计的变化、战略等,都会影响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平衡,影响企业集团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效率。因此,确立什么样的资金控制模式在企业集团中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控制模式
一般而言,集团公司货币资金有三种主要控制模式:
(一)设立结算中心方式
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结算中心有以下主要职能:集中管理各成员或分公司的现金收入,各成员企业或分公司收到现金收入时,都必须转账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挪用;统一拨付各成员或分公司因业务所需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办理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各分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
(二)设立内部银行方式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一般依附在企业集团总部的财务部。主要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闲散资金,调剂余缺,统一调配,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
(三)财务公司方式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有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我国的财务公司大多是在集团公司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人民银行批准,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的,所以,它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财务公司向集团提供金融服务,追求集团整体效益是财务公司的第一目标,壮大自身利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
财务公司的定位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应体现“两个立足”,办成“三个中心”。“两个立足”:一是立足集团内,依托集团、服务集团;二是立足法规内,严格按照《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三个中心”:指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资本运作中心。
首先,财务公司要主动为集团服务,与集团财务部门一起为集团公司设计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将企业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内部资金结算体系和价格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成“结算中心”;其次,财务公司吸收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提供贷款、投资服务,提供买方信贷、消费信贷、担保等业务,办成“融资中心”;再次,利用财务公司这个金融平台,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连接起来,为企业发行债券,管理上市资金,为成员单位兼并、重组提供服务,协助证券商推荐集团成员单位上市,办成“资本运作中心”。
随着国企股份制改造步伐的加快,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的重要作用日趋明显。财务公司应以资金为纽带,实现在信息、人才和管理上的有机结合。
二、资金控制模式比较
三种资金控制模式各有优缺点,通过对它们的比较分析,可以更好的运用到管理中。
(一)相似之处
三种资金控制模式都是资金集中管理的体现,目标都是为了通过资金流动有效控制经营与财务活动,获取最大收益,这使得三者具体实施时有相似的特征:
1.各分公司都有自身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账号(通常是二级账号)进行独立核算,拥有现金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2.各分公司之间的现金收付和结算事项一般不直接对外进行,各分公司也不直接对外借款,而是由资金管理中心(即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或财务公司)统一对外办理。
(二)区别之处
结算中心、内部银行与财务公司比较而言,各有各的适应对象,同时又稍显不足,可以说财务公司是更理想的资金控制方式。
1.结算中心与财务公司。结算中心与财务公司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财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结算中心仅仅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不具有任何法人效应。由于地位不同而决定了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的功能有着明显的不同。结算中心在对资金进行管理时,各分公司根据结算中心所定的最高现金保存额,将每日超出部分的现金收入转入结算中心设立的专门账户,当各分公司超过核定定额的现金时,必须事先向结算中心提出申请。对申请处理一是逐项审批制,对各项要款必须列明用途、数额、时间,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拨出;二是超权限审批制,超过分公司经理审批权限的部分,必须经过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批准。可以看出结算中心方式并不意味着将各分公司的全部资金集中到资金总库,而其主要职能在于涉及资金动员、资金流动和投资等决策过程的集中化。
从财务公司的功能看,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是把一种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与企业或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资金管理中,使得集团各子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财权,可以自行经营自身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另外集团对各子公司的现金控制是通过财务公司进行的,财务公司对集团各子公司进行专门约束,而且这种约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基础上的。集团公司经营者(或最高决策机构)不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现金使用和取得。随着国企股份制改革步伐的加快,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的重要作用日趋明显。
可以看出,财务公司模式比设立结算中心方式优在职能作用上,能比设立结算中心更全面、更有效地控制资金。
2.财务公司与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是进行企业内部日常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已被证明是实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手段。但是这种制度在企业的实践发展还不平衡,一些企业只是停留于内部资金调度的功能,对控制企业内部资金流量、流向、流程的功能并没有应有的重视。如果内部银行对集中起来的资金使用缺少有效控制,就可能导致重大投资的失误。建立内部银行方式,虽实现了资金的集中管理,调整了原有资金的分布方式,改善了资金的运行机制,盘活了存量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但由于内部银行方式只是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缺乏对外融资、中介、投资等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其潜在的能力,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有限,缺乏市场压力,相对财务公司而言,内部管理的规范较薄弱。内部银行方式只能开展内部结算,且受时间限制,是高度集权控制,资金高度集中,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是金融结构,不能对子公司开展贷款业务,不具备金融功能,行业性强,专业性弱。
Ⅷ 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代下属企业支付资金的凭据,能作为下属企业的支付凭据吗
如果存在代理关系,就是可以的。简单说,就是双联凭证,一联作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记账凭证,另一联作业务回执交下属企业,这一联就是下属企业的支付凭据了。
Ⅸ 企业内部几种结算模式的比较
内部结算的模式有两种:
1、在财务部门设立结算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往来结算,核算工作较简单。
2、在厂内银行结算,具有结算、信贷、控制等职能,但核算工作较复杂,企业可根据管理需要选定适当的组织形式。
内部结算的方式,本着既满足往来结算的要求,又简化手续的原则,选择使用,一般以厂内支票较为适宜,也可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结算中心是由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内部设立的,统一办理企业内部各成员或下属分、子公司资金收付及往来结算,它是企业的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办理各成员之间的资金往来结算、资金调度、运筹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其业务涵盖资金管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运作和计划等。
(9)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适合母子公司吗扩展阅读
资金结算中心主要业务流程的基本设计思路:
1、账户管理
统一管理上市公司的银行资金账户,为上市公司各个控股企业在资金结算中心设立内部结算账户并进行统一管理。对各控股企业在银行独立开设的资金账户实行审核和备案管理,并对该类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控。
2、内部结算
办理各个企业内部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和资金结算业务。为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的控股企业及时办理对内对外资金往来和资金结算业务,及时提供资金账户信息和核对资金账簿。
3、内部资金配置
负责制定各个企业内部资金调度、配置、使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根据公司决策和财务部指令对各个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配置和统一使用,保证资金在体系内的高效循环和流转,从整体上保证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4、外部资金往来业务
作为统一的对外资金管理单位,负责办理各个企业同银行和体系外其它各个单位的存贷业务、资金往来业务和资金结算业务。
5、投资融资
配合资本运营部、财务部进行对外投资和对外融资,具体负责对外投资计划和对外融资计划中资金管理的业务操作。
Ⅹ 如何在SAP中实施企业的内部银行/结算中心是否有必要欢迎大家讨论!请斑竹置顶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你的两个凭证是否可以描述为: Dr 生产成本 Cr 原材料 Dr 内部银行(原料账户) Cr 内部银行(生产账户) 前者是FI的核算凭证,后者体现资金的转移。我觉得光光做这两张凭证好像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我理解似乎你的客户想把实物也量化为资金进行核算,但是这种核算应该产生在两个不同的账号 下才对,也就是说,生产(可能是工厂)和原料(可能是采购)在内部银行是两个储蓄者,存在 着存取结算关系,生产(工厂)问原料(采购)买进了一批原料,于是产生了买卖关系,需要在 内部银行进行结算? 感觉可以用利润中心来玩这个东西,不过像Dr 成本 Cr 内部银行 这种分录估计不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