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02136129888是哪个公司,好像是一家贵金属期货投资公司
是的,好像是融金汇银吧
❷ 贵金属投资是传销公司吗在里面工作靠谱吗
有的公司可来能是打着贵金属投资口自号做传销,并不排除这种可能,但是并不是做贵金属投资的就是传销公司,你要看他们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还有它公司是哪个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去上面查一查是否属实,我现在就在贵金属公司工作,我觉得是正规的公司都靠谱,你自己小心识别喽
❸ 贵金属投资骗局有哪些特点
1、 冒充自身为某某交易场所的行员单位,称自身为交易场所第XX号成员,在仔专细查询之下,发现该交易所属并没有此单位。另外就是冒充交易场所。
2、 贵金属投资公司其实不包括现货经营或期货经营业务,却向投资者介绍不存在的业务品种,其交易平台也自然是虚拟搭建的。
3、 交易平台和客户之间为对赌关系,客户交易资金并没有流入市场,都流入黑平台运营商内部,平台和客户作相反方向的交易单,只要客户赢钱,平台就是亏的,若客户要求出金,还直接把客户的账号和密码注销,告知客户是因违规操作而无法再次交易。
4、 平台报价被交易商恶意操纵,包括看盘即时报价,入市价和止盈止损价,不管投资者是手动平仓还是单子自动平仓,在非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价位都与投资者的实际设定价格出现一定偏差,甚至高达金银固定交易点差的水平,这也是人为滑点的一大特征。
5、 客户端界面上,投资者无法就已经产生浮动盈利的仓位,执行手动平仓,另外在止盈点位自动平仓时刻,交易平台客户端突然卡顿,网络连接失效。最终目的是交易平台让客户无法对已获的浮动盈利执行平仓。
❹ 贵金属投资骗局
1、 冒充自身为某某交易场所的行员单位,称自身为交易场所第XX号成员,在仔细查版询之下,发现该权交易所并没有此单位。另外就是冒充交易场所。
2、 贵金属投资公司其实不包括现货经营或期货经营业务,却向投资者介绍不存在的业务品种,其交易平台也自然是虚拟搭建的。
3、 交易平台和客户之间为对赌关系,客户交易资金并没有流入市场,都流入黑平台运营商内部,平台和客户作相反方向的交易单,只要客户赢钱,平台就是亏的,若客户要求出金,还直接把客户的账号和密码注销,告知客户是因违规操作而无法再次交易。
4、 平台报价被交易商恶意操纵,包括看盘即时报价,入市价和止盈止损价,不管投资者是手动平仓还是单子自动平仓,在非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价位都与投资者的实际设定价格出现一定偏差,甚至高达金银固定交易点差的水平,这也是人为滑点的一大特征。
5、 客户端界面上,投资者无法就已经产生浮动盈利的仓位,执行手动平仓,另外在止盈点位自动平仓时刻,交易平台客户端突然卡顿,网络连接失效。最终目的是交易平台让客户无法对已获的浮动盈利执行平仓。
❺ 有谁了解中天晟成华地贵金属湖南运营中心的,我收到面试通过通知,要我去培训,有哪位了解这个公司的
目测是坑爹的。我随便去玩一下 也叫我去培训,我培他大爷,。。貌似华地贵金属的 湖南运营中心不是中天晟元。这个可以去华地的官网查。。华的在湖南的运营中心叫湖南金伦运营中心
❻ 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的主犯非法获利被判14年
豪车、房产、事业有成,80后楚维曾是朋友们羡慕的“少帅”。2010年2月,楚维与妻子赵丹,在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情况下,建立了“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接收客户交易保证金共计约23.57亿元。这样的违法行为,使得昔日的“少帅”与其他9人,都因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10月25日,这起震惊全国的“维财金”案在长沙开福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维财公司)总经理楚维非法获利3.7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
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楚维被判14年
在今年5月该案的开庭审理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楚维表示没有异议。辩护人提出,楚维对湖南维财公司的经营行为性质认识错误,在主观上没有非法经营的故意,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楚维在成立湖南维财公司之前就接触过期货类业务工作,应该对一系列程序有明确认知,且湖南维财公司也完全超出了核准的经营范围。因此,可以认定楚维是故意非法经营,且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期货业务,非法获利3.7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情节认定方面,公诉机关认定10名被告人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该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则认为,刑法对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类犯罪认定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非法经营额和非法获利额为基础,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影响、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认定。楚维、赵丹、邹龙飞、周志义、黄波都应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但对许争艳等5人,则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认定楚维为主犯,赵丹、邹龙飞等其他几人都是从犯。
因此,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楚维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赵丹有期徒刑6年,罚金80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解冻“维财金”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交易账户中交易客户个人账户内资金,分别还给各交易客户。冻结扣押在案的款物分别没收,上缴国库或依法处理。
听到判决结果,受害者称“很失望”
从外地赶来的部分受害者,在法院附近的宾馆讨论着,大家对这一判决结果都表示“很不满”。
“代表110名受害人,我对这样的判决表示很遗憾。”部分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北京市英政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振勇认为,这一判决结果没有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郝振勇认为,楚维等人的行为应该构成诈骗罪,但现在是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属于重罪轻判,而且根据赵丹的违法行为,应该定为主犯,现在也只定了从犯。
“最让受害人不能接受的是,法院判决对受害人损失的退赔不到位。”郝振勇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中提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而楚维等人账户上的钱都是受害人的财物,应该返还。
受害人表示,下一步会通过法律途径,希望能获得退赔。
律师观点参与者难处可理解,但钱难追回
对于此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曙认为,湖南维财公司没有获得批准许可就从事这种交易,其行为就是非法经营。因为楚维等人的目的不是直接占有交易人的钱,而是通过交易人的钱不断地在平台上交易而赚取佣金,因此,他们的行为不能定为诈骗罪。这些钱既然是非法经营所得,属于违法所得,因此法院才会判决上缴国库。受害者的难处也可以理解,但因为参与者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这些钱很难受到法律保护,难以追回。
法院提醒投资时务必看清经营者资质
开福区法院提醒市民,许多“地下炒金”公司以境外黄金公司在境内的代理商名义大肆发展客户,并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参与地下炒金活动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货交易中,个人的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市民在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时,务必确认经营者的经营资质,通过合法途径,走正规程序,买卖正规交易所的上市品种,才能让违法经营者无机可乘 。
❼ 贵金属投资骗局是真的吗
那得看平台,小平台太多了,一般银行的贵金属应该问题不大,我买的农行
❽ 谁知道湖南中天晟元公司有没有开发云南保山南红玛瑙的股权
100% 骗人:如果你深入了解这个公司的背景及原来的经营模式,你会不寒而栗!该公司是以贵金属、原油交易平台起家(这个你该懂了,我就不赘述了),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后,想转型包装,在表面看,是实物交易 (就是你说的南红玛瑙),而在表面的那层膜下面,还是虚拟的,炒作的。万变不离其宗,收取你高额的手续费,一步步榨干你!你盈利了,会让你大肆交易,你亏损了,会让你翻本(他都不会和你说,你自己都会不甘心,翻本)。一样的套路,只是表面看起来合法而已!!
❾ 金属投资公司,投资贵金属公司,贵金属投资公司合法吗
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有准备想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