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外汇指定抄银行指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16家银行以及在我国设立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外汇指定银行参与外汇市场的经营活动主要有3方面:(1)代客户进行外汇买卖;(2)进行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以调整自身的外汇头寸;(3)作为“做市商”(Market Makers),起着组织和创造外汇行情的作用,并利用外汇市场行情的波动赚取利润。
2. 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交易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什么叫主要任务啊 主要任务就是赚钱.因为有这个需求,所以银行就提供这种服务来赚钱.
3. 商业银行持有的外汇属于一国国际储备吗
一般而言,一国的国际储备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日常弥补赤字和干预外汇市场专的需要,属称为交易性储备;另一部分用于不可预测的突发性内外冲击,称为预防性储备。前者与弥补赤字和干预外汇市场所需储备量保持一致,后者则需按照分散原则进行投资。
从国际清偿力的角度看,国际储备的构成包括以下两种:
(一)自有储备的构成
自有储备即国际储备,主要包括一国的货币用货币性黄金、外汇储备、在IMF的储备头寸和特别提款权。
1.货币性黄金
2.外汇储备(外汇储备是当今国际储备中的主体。)
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地位(储备头寸,即“普通提款权”)
4.特别提款权(SDR)
国际储备资产一般必须同时具有三个条件:可获得性、流动性和普遍接受性
1.一国金融当局必须具有无条件地获得这类资产的能力;
2.该资产必须具备高度的流动性;
3.该资产必须得到国际间普遍接受。
所以商业银行持有的外汇不属于一国国际储备,了解更多可以到歪歪9218-9318听课
4. 银行外汇买卖如何操作
做外汇买卖,必须手中持有一种外汇,你只有人民币,必须先换成外币,比如银行等。然后在外汇账户进行交易,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1、如果你手上有欧元,希望多获得欧元,就可以在欧元兑美元高的时候,把欧元换成美元,比如10000欧元,换成14600美元,这是1:1.4600的价格,当欧元回落时,你再把美元换回欧元,比如1:1.4200,那么就是14600美元换成10281欧元,那么你就多赚了281欧元;
2、各大商业银行,你本人带身份证开户,最好开上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因为这样交易既方便又灵活。开外币户,存入外币,就可以交易了;
3、炒外汇是没有手续费的,通常是点差。就是有2个报价,比如当你用1:1.4659把欧元换成美元,就在这一时刻换回来是1:1.4639,你损失的0.0020,就是点差。但当欧元回落后,你把美元换成欧元赚钱以后,对你而言,并没有产生额外费用,所以说是没有手续费的。
(4)商业银行外汇交易属于扩展阅读:
外汇交易就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进行交换。与其他金融市场不同,外汇市场没有具体地点,也没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过银行、企业和个人间的电子网络进行交易。 "外汇交易"是同时买入一对货币组合中的一种货币而卖出另外一种货币。 外汇是以货币对形式交易, 例如欧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 (USD/JPY)。
参考资料:外汇买卖-网络:网页链接
5. 外汇买卖帐户是不是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帐户
要是国内的话就是,国外的就不是了
6. 境内外的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外汇交易么,是外汇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么
全球商业银行只要有资质的都可以进行外汇交易,它们是构成全球外汇交易的一员,也可以理解为我们通常所说的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在外汇平台上进行交易之后,正规平台会把该交易请求发送至上一级交易商(银行),直至汇集到全球顶级交易流动性中。
7. 银行参与外汇交易的原因
外汇银行 担当外汇买卖以及资金的融通、筹措、运用与调拨,是外汇市场的主体专,90%左右的属外汇买卖业务是在外汇银行之间进行的。
外汇银行是经中央银行批准可以从事外汇经营活动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外汇买卖、汇兑、押汇、外汇存贷、外汇担保、咨询及信托等。证券咨询机构、报业、声讯服务、广播业、电讯网络业也参与其中的一些咨询信息等服务。全球互连网的迅猛发展也为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基础。
8. 商业银行外汇交易的目的是
1.保值:轧平外汇头寸,降低风险。
2.投机:从外汇交易中获取汇率差价带来的利润。
自己去展开吧。
9. 我国对商业银行外汇交易有何规定
【阅读次数】335 在当今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是紧密联系的。一国的海外融资也是和该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两者又都受到一国外汇管制法规、政策的制约,例如外债的筹措是否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本国货币的可兑换程度,汇率的产生机制等。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外汇业务是其国际业务的重要内容,开展和进行外汇业务同样要接受国家外汇法规、政策的管制。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即实行了外汇管理。1980年12月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以后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外汇管理的条例。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我国从1994年 1月 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 这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改革的近期目标是要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1996年 1月 8日,国家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外汇管理进一步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历史时期。到1996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国达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协定第八条款的要求,人民币已经实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 经过改革后的外汇管理体制较以往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实现汇率并轨,实行由外汇市场供求决定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禁止外汇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和人民币逐渐向资本项目乃至完全的可自由兑换过渡,无疑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发和拓展外汇业务,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 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79年 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国务院领导的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它是我国专门从事外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分支局。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外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报经国务院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国家外汇收支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和国际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管理对外借款;审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并对其进行监管;管理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单位和个人的外汇收支,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等。 在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除了要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还要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从性质上看,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属于中央银行的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本国中央银行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核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管制,主要目的是集中使用该国的外汇、防止外汇投机,限制资本流出入,稳定货币汇率,改善或平衡本国的国际收支。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管理更加侧重对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本身的管理,具体讲,它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进行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国家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进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创造一个稳定的外汇金融环境,保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金融机构在平等基础上竞争,保证外汇管理的增收节支,提高利用外资的使用效益。促使金融机构有效地筹集外汇资金,运用外汇资金,以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1)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审批、扩大、停办和终止; (2) 颁发和换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3) 实收资本金和提取资本准备金的管理; (4) 金融机构向外借款、发债、投资,向境外放款,对外提供担保,在境外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等项业务的审批和管理。 (5)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 (6) 金融机构报表的编制、报送和汇总; (7) 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检查和考评。 二、对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管理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外汇交易的中心,也是外汇市场上的主力军;随着我国外汇储备和居民持有外汇的增加,商业银行开展的外汇业务在其业务总量中也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下面,我们就国家对中资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现行管理规定进行比较详细的讲述,这也是本讲的重点所在。 1993年 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这是目前国家对银行外汇业务进行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据这一《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外汇业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 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保证支付、良性循环的原则。并应根据有关规定严格监督客户的外汇收支活动。 (2) 银行可自行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由其总行统一管理。并可自行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境外金融机构开立外币帐户,其使用范围为:境外发债借款所筹的暂存资金;偿还外债之前的偿债暂存资金;境外同业存款;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办理自营或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业务等。如银行超过上述规定的帐户使用范围在境外开立外币帐户,应提交有关文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如违反上述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暂停或撤销境外外币帐户,并予以处分或罚款。 (3) 银行向境外金融机构或向境内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存、拆外汇资金,必须建立信用额度控制制度,对每家金融机构的具体控制额度应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兑换率。银行办理贸易、非贸易结算、外汇与人民币兑换等业务,所收入的属于国家的外汇应按规定办理移存,所需的外汇可按规定提取。如违反上述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以处分或罚款。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实行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如自有外汇资金占外汇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外汇负债加外汇担保为自有外汇资金的最高倍数,外汇流动资产占外汇流动负债的最低比率,外汇流动资产占外汇总资产的最低比率等。上述这些具体比例数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需要确定和调整,银行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比率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除责令其限期调整外汇资产负债比例外,可给予暂停或限制经营有关外汇业务的处罚,并予以处分或罚款。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自行或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外汇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并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外汇资产质量情况;外汇业务收益情况;外汇业务经营管理能力;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等。 (一) 对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管理 1、 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申请 在我国,并非所有的银行都可以经营外汇业务,而是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提出申请并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通过的商业银行才能够经营外汇业务。具体讲,申请开办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外汇资本上的要求,申请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该具有法定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全国性银行有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区域性银行有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
10. 关于中国银行外汇买卖的问题
中国银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也称“外汇宝”,是指个人客户通过柜面服务人员或版通过其他权电子金融服务方式,所进行资金账户不可透支的、在我行可允许办理、可自由兑换外汇(或外币)之间的交易。
主要包括储蓄柜台操作(市价即时交易、查询交易)和电子渠道交易(即时交易、委托交易、撤单交易、查询交易)。电子渠道包括电话银行(仅支持挂单交易)、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终端等。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您可详询中国银行客服热线或者网点工作人员。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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