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购汇六大禁令是什么
个人购汇六大禁令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回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和借用购汇额度;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尽管个人购汇流程更复杂,用途监管更严了,但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对个人出境旅游、留学等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没有任何影响。
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按规定进行完整、真实的信息申报;超过便利化额度的,提供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就可以购汇;出境旅游,可以在便利化额度内按需购汇,也可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用汇不受影响。
(1)禁止购买外汇扩展阅读
个人购汇时,如您为境内居民个人,当您有外币资金需求的时候,银行可为您提供人民币购外汇的服务。个人购汇业务须在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办理个人购汇业务说明:
境内居民个人在银行购汇当年累计购汇金额不超过等值2万美元的,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申报购汇用途后,即可用人民币换得外汇。
境内居民个人在银行购汇当年累计购汇超过2万美元年度总额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标有明确真实费用金额的需求凭证,经银行审核后仍可按实际需要外汇金额购买,无金额限制。
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需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委托授权书。
所购外汇资金可当时提现等值2000美元,其余资金可转存本人汇户存款,可以对外支付(汇款、汇票、旅支)、存入国际卡。
2. 个人购外汇有何规定
境内个人购汇:年度便利化额度内:每人每年等值5万(含)美元以下,凭本版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权;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境内个人还需根据外币资金用途不同提供相应的有交易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95566人工或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3. 为什么不能私自买卖外汇
境内机构非法使用外汇行为包括:(1)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2)擅自经外币作质押;(3)私自改变外汇用途;(4)非法使用外汇的其他行为。
境内机构有上述非法使用外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非法买卖外汇罪,对于非法买卖外汇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4. 买卖外汇违法吗
我国允许在复法律允许范制围内买卖外汇。
例如网上购买外汇:
交易币种及金额起点: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的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德国马克。交易的起点金额为100美元(含100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对于单笔交易超过一定金额的实行优惠政策。
交易方式: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及网上交易方式包括外汇买卖即时交易和外汇买卖委托交易。外汇买卖即时交易是指客户按我行交易系统的即时报价当即成交的交易方式;外汇买卖委托交易是指客户委托我行在即时汇率达到其指定的汇率水平时,将客户指定的一定金额的一种货币,按当时我行汇率买卖为客户指定的另一种货币。
5. 什么叫不允许民间持有外汇是不可以用外汇去市场上买东西么
我国有一项政策,普通公民只能持有五万美元每年银行有外币兑换的限额系统;不光美元,兑换其他货币也是等值五万美元的限制。
这是旧时代的政策了,是指老百姓手中的外汇都必须强制换成人民币。因为以前中国外汇储备太少,国家必须集中民间的外汇,好去国际市场采购急需的产品、技术跟设备。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截至2015年,中国位居世界各国政府外汇储备排名第一。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有大量民间外汇储备,国家整体外汇储备远高于中国。
6. 私下买卖外汇违法吗
私下买卖外汇违法。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禁止购买外汇扩展阅读:
台湾男子非法私下买卖外汇经营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获刑。
今年50岁的台湾人庄某,十多年前来到广州做面料生意。在经营过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户和台湾商人有生意联络,便萌生了做新台币和人民币兑换生意,从中赚取差价的念头。
2011年,庄某让亲友到工行等几大银行为其办理20余张银行卡,又让亲友到台湾永丰银行办理了数张银行卡。2011年7月,庄某开始在广州的寓所内,利用上述银行卡从事人民币与新台币的网上兑换业务,并雇佣甘某为其转账。
据庄某交代,当台湾有客户需要汇钱到大陆时,他便让对方把钱打至上述办好的台湾银行卡上,然后他按照比当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汇率稍高的汇率,支付人民币给客户的大陆下家;如果大陆客户需要汇钱至台湾,他便以比当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汇率稍低的汇率操作,从中赚取差价。
经调查,从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开立的44个个人账户中,剔除账户之间互相来往金额后,对外经营人民币及新台币兑换业务的转入金额近9.27亿元人民币,转出金额近9.98亿元人民币,共计约19.25亿元人民币。庄某实际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庄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已追回违法所得100余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买卖外汇,仍为其划转资金,其行为也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人民网-台湾男子非法买卖外汇经营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获刑
7. 非法买卖外汇对国家有什么危害
在中国,投资者不经过国家指定的中国银行外汇交易平台去操作外汇买卖,而是通过一些其他私利机构或是个人平台、或私下进行外汇买卖交易,来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为都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等涉地下钱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涉地下钱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不但涉及经济领域的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渠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非法买卖外汇主要包括倒买倒卖外汇、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等情形。对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外汇管理局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形严重,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经营外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以“5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将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1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8. 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8)禁止购买外汇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9. 新刑法有没有非法买卖外汇罪
在刑法中没有明确的条款,但为了打击这种犯罪行为,出台以下决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四、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我国对外汇实行强制管理,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外汇买卖、结汇业务,都必须获得我国外汇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在规定的交易场所内进行。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