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对公活期定期账户识别对象有哪些
交易家:
对公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
(1) 活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还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签字代替。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a. 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b.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
c. 国家技术监督局办法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d.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经银行审核后即可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 定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在工行开有外汇活期存款帐户或未在工行开有外汇活期帐户,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保留外汇(或书面批准),均可办理。
中资企业外汇定期存款可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档;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外汇定期存款,分为七天通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六档。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㈡ 公司外币账户怎么做账
收到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香港汇丰银行(外币帐户)
贷:应收帐款
在还没有结汇至人民币帐户时,是不需要做任何分录的。
结汇至建行人民币帐户时,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建行(人民币帐户)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香港汇丰银行(外币帐户)
㈢ 如何判断银行帐户为对私帐户的还是对公账户
对公账户是企业或者个体户需要开通的,对私帐户是自然人开通的。
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个人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也纳入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除办理汇款、支付水、电、气、电话等基本日常费用,代发工资等转帐服务外,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信用支付工具。
(3)对公外汇存款账户扩展阅读:
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这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这是与储蓄账户的明显区别。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办理资金的收付。
3、是活期存款账户。这与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
㈣ 国内银行之间可以美金账户转账吗
可以转账,通过存入美钞再转到他人美钞账户就可以了。
现钞美元可以转入他人的现钞美元账户,现汇美元不能转入他人的现汇美元账户,只能转入同一个人的另一个现汇美元账户。如果一定要转给他人,就只能从现汇账户内取出美元现钞,再转入他人美元现钞账户。
(4)对公外汇存款账户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㈤ 开立对公外汇存款账户的识别对象有哪些
交易家:
对公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
(1) 活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版位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到拟开户权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还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签字代替。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a. 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b.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
c. 国家技术监督局办法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d.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经银行审核后即可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 定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在工行开有外汇活期存款帐户或未在工行开有外汇活期帐户,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保留外汇(或书面批准),均可办理。
中资企业外汇定期存款可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档;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外汇定期存款,分为七天通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六档。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㈥ 对公账户是人民币账户,可以收美金或港币吗
可以的。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 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6)对公外汇存款账户扩展阅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第三十八条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九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3]: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第四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与存款人核对账务。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参考资路来源:网络-对公账户
㈦ 对公外汇存款帐户怎样开立
交易家:复
对公外汇存款帐户的开制立
(1) 活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还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签字代替。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a. 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b.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
c. 国家技术监督局办法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d.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经银行审核后即可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 定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在工行开有外汇活期存款帐户或未在工行开有外汇活期帐户,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保留外汇(或书面批准),均可办理。
中资企业外汇定期存款可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档;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外汇定期存款,分为七天通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六档。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㈧ 公司开户中基本账户,资本金账户,美金账户这三者有什么区别
1,基本抄账户是人民币账户,可以支取现金,发放工资和奖金,也可以用于一般结算。
2,资本金账户是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的,为资本项目账户,受到法规管制。
3,美金账户是外汇账户,用于对外的资金流动。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同的存款人应按下列要求向商业银行相关网点出具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 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外汇资本金账户(Foreign exchange capital account),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而设立的账户,其收入为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支出为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账户。
㈨ 对公外汇存款账户销户时证件过期怎么办
证件过期的话,相应证件会有相关部门的审验、颁发机构,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换证后,然后再办理销户。
法人身份证过期,可以去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新身份证;
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去工商局办理验证;其他具体找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㈩ 境内对公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哪有这样子问问题的,太笼统了,想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说具体些。
比如你是想开立什么性质的外汇帐户,是有进出口业务想开立外汇帐户,还是想借外债开户,还是想引进外资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