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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外汇收入

发布时间:2021-06-29 16:20:21

⑴ 非居民个人回国后从境外汇入外汇归还借款,请问:外

5w,这个没有居民和非居民的限制,超过就需要拿着材料去申请去吧

⑵ 个人外汇收入申报

一、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管理(一)目前居民个人外汇收入主要有以下内容:专利、版权:居民个人将属于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非居民而取得的外汇;稿费:居民个人在境外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的外汇稿费;咨询费:居民个人为境外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外汇;保险金:居民个人从境外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性外汇;利润、红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及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红利;利息:居民个人境外存款利息以及因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年金、退休金: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外汇年金、退休金;雇员报酬: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外汇;遗产:居民个人继承非居民的遗产所取得的外汇;赡家款: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捐赠:居民个人接受境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居民个人合法获得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的处理1、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或携入的属于前项1-11所列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银行须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登记备案,予以办理;(3)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4)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2、提供材料居民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1)专利、版权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专利或版权证书、转让或者使用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2)稿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已发表作品、境外完税证明;(3)咨询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咨询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4)保险金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保单、索赔书、理赔证明;(5)利润、红利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投资协议或者股权证明、利润分配决议或者红利支付书、境外完税证明;(6)利息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债券或者债券登记证或者存款利息清单、境外完税证明;(7)年金、退休金: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在境外工作证明、境外完税证明;(8)雇员报酬: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雇佣协议、境外完税证明;(9)遗产继承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公证书、境外完税证明;(10)赡家款: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说明书;(11)捐赠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捐赠协议;(12)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且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真实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有关手续。二、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管理(一)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的主要内容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用汇;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的用汇;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械等用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汇出的用汇;居民个人经常项目的其他外汇支出。(二)个人外汇支出的处理1、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在下列规定标准以内的,必须向银行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银行审核后,按照规定标准兑换外汇:(1)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标准: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2)自费朝觐、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3)其他需要兑换外汇标准:-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按照其学术团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汇出;-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以内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用汇,金额在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由银行兑付;-14岁以下儿童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 2、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持下文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兑换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2)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无〈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予以供汇。3、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交下列有关文件:(1)居民个人因私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兑换外汇除向银行提交本人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已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自费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自费就医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的接收证明;-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定居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提供注有“侨”字的外国人居留证和注有返回签证的护照或外国人出入境证;-出境朝觐人员须提供省级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文件。凡属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居民(其护照附页备注栏内盖有“仅限一次旅游出入境有效”)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凡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银行直接办理兑换外汇手续。(2)居民个人因特殊需要申请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须提供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须提供有关学术组织的证明文件;-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须凭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处方、本人工 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凭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须凭境外公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者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或者病人所在地(单位)的申请或者医院出具的处方;-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需兑换外汇时,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出售证明以及携入境内的海关申报记录或境内原购物发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经常项目下的其他用汇,凭本人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文件和与用汇相关的证明材料。4、居民个人现汇帐户存款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3)一次性汇出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5、居民个人现钞帐户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3)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银行、外汇局在审核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后,须在相应的单据、证明上标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三、居民个人外汇帐户管理1、原则居民个人由境外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均可以开立现汇帐户存储;居民个人从境外携入或者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均可以开立现钞帐户存储。居民个人外汇帐户不得用于办理境内帐户间的划转及结算。2、居民个人将外汇收入存入外汇帐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存入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存入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银行登记备案后予以办理。3、居民个人从现汇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或将外汇帐户中的外汇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比照前文规定办理。4、居民个人从现钞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提钞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提钞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银行登记备案后予以办理。

⑶ 公司的外汇收入要交税吗

需要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3)非居民外汇收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⑷ 个人外汇收入申报单

绝对不能填货款,可以填劳务费,我之前都是这样填的(我是广州这边的支行)内,没有什么问题,容可以结汇,只是不知道东莞那边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中国是个外汇管制的国家,个人接受外汇汇款如果单笔折合美元在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需要向银行进行申报,即要填外汇申报单,所以建议你如果有大于2000美元的款项要收,叫汇款方分开来付。这样就不用进行申报,随时结汇。

⑸ 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如何判定其为居民还是非居民

1、居民外汇是指在我国境内居住期限在一年以上者,及各级政府、各种经济类型的金业、团体(包括外国侨民)持有的外汇。其中也包括侨汇、托收国外财产和外国货币,这部分外工在外汇管理上较严,只能持有,不能私自转移境外,使用时必须通过中国银行兑换成人民币。

2、非居民外汇是指境内居住期限在一年以下者和境外全业、外国驻华机构持有的外汇。对这部分外汇在外汇管理上较松,可以自行保存,存入银行,换取外汇兑接券或人民币,汇出和携出境外。

(5)非居民外汇收入扩展阅读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⑹ 外国人不能直接购汇,是因为中国实行外汇管制制度吗

是的,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1)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2)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

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注: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后,一律以钞户性质的外币存入)

(3)外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人民币收入的兑付需审核材料包括:

①书面申请

②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

③雇佣证明

④人民币收入清单

⑤税务凭证。

(6)非居民外汇收入扩展阅读:

外汇管制制度基本方式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⑺ 做外贸 银行打电话问我外汇收入美金来源,怎么说

1.国内个人帐户国内个人私人账户可以接收单笔金额小的外汇。但结汇是限额专的,每人每年不要超过5万美金属或等值的外币,如果金额太大,银行要求您出具资金来源证明,可能不接收汇款。2.国内公司代理很多个人外贸人通过外贸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帮忙收外汇,出去代理收款费后,付款给您。3.离岸公司帐户,以香港公司账户为例香港公司帐号有:香港本地开设的本地帐号,国内开设的离岸帐号。注册香港公司后,在香港开设的香港帐户资金进出不受外汇管制。在国内开的香港公司离岸帐户上的外汇进出是自由的,可以让你自由收汇和转出.你可以转账给你内地的工厂或外贸公司这是没有限制的。您可以将离岸帐户里的资金以佣金的方式划入个人帐户,然后提现,但是从个人户提现时会有限制,每人一年结汇不可超过5万美金,如果金额多你也可以打到亲人,朋友的户头上。三个人就是15万美金。

⑻ 什么是涉外收入申报

涉外收入申报指的是接收境外汇入的外币汇款,由于资金来源性质不同需要进行的申报。

根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第三条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并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8)非居民外汇收入扩展阅读: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第七条 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保存期限至少为24个月,保存期满后可自行销毁。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境内银行应按照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有关规定,将涉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项下的纸质《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外汇局留存联”报送外汇局。

⑼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非居民为本国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什么记在借方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非居民为本国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记在借方是因为,国际收支平衡表按照现代会计学的复式簿记原理编制的。凡是引起本国外汇收入(或外汇流入)的项目,记入贷方,用“+”表示; 凡是引起本国外汇支出(或外汇流出)的项目,记入借方,用“-”表示。所以非居民为本国居民提供劳务或从本国取得收入,属于借方账户,本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或从外国取得的收入,属于贷方账户。
对于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的理解:我们可以把全部的账户分为五类,分别是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成本费用类。任何账户的左方就是借方,右方就是贷方。基本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扩展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成本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等号左边的账户增加记左方(即借方),等号右边的账户增加记到右方(即贷方)。增加确定之后,减少就自然记到另一方。例如:出口,是本国资产减少,记贷方; 进口,是本国资产增加,记借方; 出国旅游,是费用的增加,记借方; 非居民来本国旅游,是收入的增加,记贷方;等。

⑽ 境外个人非居民在国内划转外汇给境内个人居民,需要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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