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开联通支付 有跨境支付机构吗
跨境电商是指处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第三方支付平台若想拥有跨境支付机构,必须获得外管局跨境外汇结算业务试点资格,目前全国27家有跨境支付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联通支付 也是其中之一。
⑵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的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试点期间支付机构违反本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可要求其整改、停止版试点等。权
支付机构如出现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其分支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予以处罚。
⑶ 支持海外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哪些
1、paypal全球支付平台霸主
2、Google checout(荷兰)
3、Google checout(美国)
4、worldpay(英国)
5、Authorize.net(美国)
⑷ 如何玩跨境支付
现在的跨境支付平台都能承办很多业务的,首先一般会看客户是哪个行版业,常见的比如外贸权、旅游、电商、留学、结算等等。要想做好跨境支付一定要先懂该地区以及该行业的一些信息才行。
跨境支付平台会根据业务类型给客服一些基本的目标市场调研信息。拿巴西这个国家来举例,一般拉美地区都会用pagsmile这个第三方支付公司做跨境结算和支付,他们一般会提供一定的市场调研给客户,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对接不同类型的支付方式,比如电商类的公司适合用BOLETO、本地借记卡、本地信用卡、在线转账这些方式,pagsmile就会对接这些接口。同时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般也都会提供实时汇率咨询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结算。
⑸ 环讯支付有获跨境外汇支付牌照吗
有的。首批共有1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了此项试点资格,其中上海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环迅支付也获得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
不过请注意识别了,不是”讯“,没有“环讯支付”,只有“环迅支付”!
⑹ 第三方支付机构怎么申请到跨境支付牌照的
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跨境支付牌照的正是名称为《外管局跨境外汇结算业务试点资格》,这个是有外管局核准的。目前智付等27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有跨境支付资质。
⑺ 有哪些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首批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
快钱等数家支付机构获悉,首批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获准进行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但试点的业务领域有所限定,主要是出国教育、货物贸易
⑻ 请问,第三方支付机构哪些有跨境支付资质
银联,快钱,财付通,支付宝,开联通支付等,央行在2015年批准外管局跨境外汇结算业务试点资格,目前全国共有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有跨境支付资质。
⑼ 跨境电商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国跨境电子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购汇方式(含第三方购汇支付、境外电商接受人民币支付、通过国内银行购汇汇出等)、跨境收入结汇方式(含第三方收结汇、通过国内银行汇款,以结汇或个人名义拆分结汇流入、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收结汇等)。
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发生的外汇资金流动,必然涉及资金结售汇与收付汇。
(9)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扩展阅读
支付机构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客户采取实名认证制,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支付机构应通过有效方式核验银行支付账户开户人信息与客户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支付机构仅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范围包括货物贸易交易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同意的服务贸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开展无外汇支付业务。客户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应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汇收支运用应遵循现行机构外汇管理规定。
支付机构可集中为客户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但应实现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轧差收付汇和结售支付,不得汇。机构应在日内办理结售汇业务据与户约定或实际交易情况,及时向客户支付,不得故意延迟支付。
支付机构在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时,可接受客户人民币或自有外汇支付客户向。支付机构划转外汇时,银行应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额、支付机构名称等信息的网上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经核对金额和支付机构账户名称后办理,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注“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划转”字样。
⑽ 除了支付宝和智付,获跨境支付资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有哪些
银联,快钱,财付通,支付宝,智付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5年发布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钱宝高级银行合作经理樊丽芸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根据自身多年行业经验给大家做了一些解读。
一、关于试点资格申请——全面放开
《指导意见》对开办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采取名单化管理,支付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只需经外汇局分局审核后,即可在20个工作日内获得正式书面文件,并完成“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仅针对货物贸易),同时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2013年(仅限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五个城市,全部由总局审批)相比,试点资格申请已全面放开,原有的22家试点机构将面临众多新增支付机构的挑战。
二、关于单笔交易金额——提升到5万美元
《指导意见》将原有的“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服务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修改为单笔交易金额上限一律为5万美元。此处提高单笔交易限额对于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有推动意义,更大程度地满足了无人飞行器等技术含量高、货品单价高的小型跨境电商结汇需求。
三、关于备付金收付——允许轧差结算
《指导意见》规定,在满足交易信息逐笔还原要求的情况下,支付机构可以办理轧差结算。此项修改将大大节约跨境电商和支付机构的结算成本,同时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目前,因试点情况良好,交易量迅猛增长,在大部分操作还是手工处理的情况下,轧差交易能够减轻支付机构和合作银行较多的工作量,有利于试点业务进一步发展。同时须注意应对实际收付款和原始收付款两类数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四、关于合作银行——不再限制数量
《指导意见》不再对备付金合作银行及备付金账户数量进行限制,给予了支付机构更大的操作空间,有利于促进支付机构与更多银行开展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
五、关于信息申报——小金额汇总录入
对于单笔金额等值500美元(含)以下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指导意见》要求合作银行将区分币种和交易性质汇总后,以支付机构名义逐笔录入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系统,不再需要全部逐笔录入。此项修改也将大大简化合作银行的信息申报工作,有助于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