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暴力討債是否構成犯罪,可能會構成什麼罪
如果扣押了債務人就是非法拘禁罪
『貳』 萬一討債公司暴力手段討債,委託人到底要負責任嗎
一般委託人不負責任,但並非絕對,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如委託人參與其暴力活動,那就難善其身了。
推薦三法討債
1、帶上相關證據自己去法院起訴追討。或者委託律師追討。
其法理依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第八十八條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2、黑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找幾個同志者設法弄到其人,問其要還錢還是留下手腳,或者留下兩個耳朵做紀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氣,一個人也可以討薪,唐雎曰:「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侵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魚死網破)今日是也。」挺劍而起,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差你的錢還給你就是了」。
其依據是心理學理論。心理學理論認為:「①人是欺軟怕硬的動物」,「②人產生行動的原因是趨利與避害」。
回答者評論:黑白解決方法各有其優缺點。白的解決方法優點是安全,缺點是見效慢,麻煩,是否能夠三兩月解決還是未知數。
黑的解決方法優點是見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決,缺點是搞不好自己會有麻煩事。
3.委託討債公司去討。
優點自己不需要出力勞心,缺點是一般費用較高。
『叄』 法律個案:一人借了貸款公司的錢,到期後無法償還,而貸款公司採取暴力或冷暴力討債,此人不堪重負而自殺
無責,自啥是很愚蠢的行為,目前的法律制度無法追究對方責任,其實是法律給了你們一個答案,你自啥是你自己蠢,怪不得別人。
『肆』 討債公司僱傭社會上混混前來搗亂怎麼辦
受抄害人可以選擇報警處理,公安機關依法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伍』 暴力討債會構成什麼罪
這個可能性比較多,可能構成如下罪名:
1、盜竊罪:
我們都知道盜竊罪往往是竊取他人的財物,以非法的手段不經他人同意私自搬走他人財物的。
此類案件的發生多數是因債權人之前已多次催討未果,再次催討時,正巧債務人不在家,於是一氣之下擅自搬走財物抵債。
2、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討債務未果,便通過誘騙的方式將債務人的子女等騙走,扣押作為人質,要求債務人還款贖回被扣押的子女。
3、搶劫罪: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4、放火罪: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5、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而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5)金融公司僱傭他人暴力討債擴展閱讀:
其他方式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
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系,學會「易貨置換法」准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
然後,圍繞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陸』 暴力討債如何定性,可能構成何罪
1、盜竊罪:盜竊罪往往是竊取他人的財物,以非法的手段不經他人同意私自搬走他人財物的。此類案件的發生多數是因債權人之前已多次催討未果,再次催討時,正巧債務人不在家,於是一氣之下擅自搬走財物抵債。
2、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討債務未果,便通過誘騙的方式將債務人的子女等騙走,扣押作為人質,要求債務人還款贖回被扣押的子女。
3、搶劫罪: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4、放火罪: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5、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而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案例:2014年12月,某縣26歲的無業青年劉某因無聊便參與賭博。經常賭博的幾個賭徒賭技較高,他們先讓劉某贏錢,誘使其陷入後,3人多次合夥設局「捉弄」劉某。最終,「贏取」劉某6萬余元和一輛高檔摩托車。
劉某發覺後,要毀賭債、退出被拒,後以』報案相威脅。放高利貸的王某不管兩方爭執催要自己的賬。
可是,劉某自己並沒有錢,但劉某家裡搞蔬菜批發生意還掙了些錢。當催還高利貸未果後,一天中午,王某便僱人將劉某綁架到該市南塬上一戶人家,將劉某五花大綁、拳打腳踢後,逼其給母親打電話讓交7萬元贖人,不交錢或者報案,要砍去劉某的一隻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即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刑。
『柒』 企業催款的方法有那些,暴力討債方法可取嗎
一.企業催款的方法有那些
催款是件令人頭痛的事,本來對方欠你的錢,你上門要賬,是天經地義的事,可對方卻找來眾多理由想不還。作為企業,你要怎樣去催款,成功率才高呢?下面介紹幾種方法。
1。以一種視察公司產品在客戶處有無缺陷作為開場白。
2。耐心聽取客戶的意見,並表現出同情,接受批評。
3。表現出對客戶的關心,讓客戶作專家,你作聽眾。
4。讓客戶大肆心中的不滿,你得毫無生氣地,耐心也聽取教誨。
5。在客戶心平氣和時提出催款一事。
二.暴力討債方法可取嗎
暴力討債方法不可取
解決債務糾紛,是有很多法律上的規定的,但是現實中仍然存在著大量的債務糾紛,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現就這個問題談五點意見:
一、聘請律師協助討債。在討債遇到困難時,要聘請律師來協助,律師協助討債具有參謀、預防和敦促作用,能夠幫助債主作出較好的討債方案,預防欠債人逃脫債務責任,搜集有效的討債證據,敦促欠債人還款,同時,律師還可以與工商、金融、法院等部門相配合,加強討債力度。
二、討債要早要快。通常債務形成在一個月內抓緊清欠,基本上都能解決,當債務在三個月以上,解決的可能性只有90%;當債務在六個月以上,解決的可能性只有70%;當債務在1年以上,解決的可能性不足50%。因此發生債務,債權人越早清理越有利。本來一件很簡單的欠款事件,拖久了就會節外生枝,形成糾紛,給清欠工作帶來困難。
三、盡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會信譽體系。使那些欠債不還的人步幅艱難,寸步難行。現在有的地方做出了限制欠債者的一些規定,這是一個進步,但是依靠某一個部門,只在某一個地區做出一些規定,是遠遠不夠的,要形成整體社會的信譽體系,要從多方面對欠債不還者做出限制。有人擔心這樣會不會影響經濟發展,恰恰相反,欠債人對國家經濟建設只有危害,而沒有任何益處。建立起社會信譽體系,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會更快、更好。
四、建立債務公司。這個債務公司具有國家資產公司承接銀行不良資產的性質,也有當鋪的性質,當債權人急於用款,又不能盡快要回欠款時,可將債權轉讓給債務公司,由債務公司付給債權人一筆錢,以解決債權人的急需,債務公司取得債權追訴權,可以以公司的力量和智慧追討欠款。這會大大的減少債務糾紛激化的局面,從而為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和諧的局面。
五、加大法院執行力度。法院執行難,這個難是比較而言。法律賦予了法院的執行權力,法院也具有執行的力量,這個力量是國家機器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
『捌』 [400分急問!]萬一討債公司暴力手段討債,委託人到底要負責任嗎
首先,委託合同當然是有效,委託協議具備合同要件雙方自由自願,當然有效。
主張合同無效的觀點,大概是基於免責條款吧。這里當事人與討債公司的免
責,我認為是這樣:條款是有效的,但是只在協議雙方內部生效,不能對抗第三
人。原因:代理人得到授權代理,其行為直接及於被代理人,當然與被代理人承
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的雙方其實是一種共同債務的關系,雙方當然可以就債務
達成雙方協議,由其中一人償還,但是不對抗第三人。也就是說,對於被侵害的
第三人可以主張討債公司或者本人承擔責任,或者共同承擔責任,在這里是連帶
的。但是討債公司與委託人之間分擔債務的協議有效,就實說委託人在承擔連帶
責任之後,可以像討債公司追償,依據協議主張討債公司承擔所有債務。所以,
這里的免責條款基於雙方生效,不違法,合同是有效的,此條款在雙方之間生效。
另外,代理行為主要是民事法律行為,在刑事方面都為獨立責任人,不存在
代理責任及於他人的說法。所以若有犯罪行為,被代理人肯定不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有共同故意的除外。民事責任就是上面分析的,對外連帶,對內追償。
最後,回答下其他問題~~1找律師也是一種方法 2 委託協議有效 3快遞這
個。。。。其實這兩者是不同的民事行為不能混淆的,快遞是一種運輸合同
(可能還是多式聯運合同)他的責任承擔有其特殊規定的像是不可抗力下標的
物毀損滅失的,承運人就不承擔賠償責任,委託承運人也不承擔支付運輸費用
討債這個沒有特殊形式的合同規定,應當屬於代理行為,其責任就是上述所說。
4 這跟法人資格好像沒什麼關系,不是法人,自然人委託代理討債也是可以的啊
『玖』 僱傭黑社會討債犯法嗎
僱傭黑社會討債如果威脅到他人人身安全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屬於違法行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就是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9)金融公司僱傭他人暴力討債擴展閱讀
荊門三男子非法討債領刑:
荊門三男子催人還錢,不僅毆打對方,還限制其人身自由。近日,三男子的行為因構成非法拘禁罪均經東寶區檢察院公訴,被法院判處緩刑;對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涉案的三男子分別為曾某、賀某、劉某。2014年底,劉先生因欠他人25萬元,債主喊劉先生一起商談債務的問題。雙方約定,將劉先生債務轉到曾某的名下。當時,劉先生答應一個星期還3萬元。由於資金不足,劉先生僅支付給了曾某7000元。支付這筆錢後的第二天,曾某找到劉先生,讓他繼續還錢,劉先生表示暫時沒錢,讓曾某緩一緩。
2015年1月4日下午,曾某碰到劉先生在城區泉口一路一茶樓跟朋友談事情,遂找他還錢,劉先生說沒錢,於是曾某便帶著賀某等人從外面進來,毆打劉先生,強行將劉先生帶到城郊聖境山毆打拘禁。1月6日,民警到現場將劉先生解救。經鑒定,劉先生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腦外傷,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案發後,曾某等三人賠償劉先生醫療費,取得諒解。
東寶區檢察院主辦檢察官認為,曾智、賀某、劉某為索取債務,結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三人在拘禁過程中有毆打他人情節,應從重處罰;但三人當庭自願認罪,賠償當事人損失,並取得諒解,均可酌情從輕處罰。曾某等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賀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拾』 暴力討債會構成什麼罪名
這個可能性比較多,可能構成如下罪名:
1、盜竊罪:
我們都知道盜竊罪往往是竊取他人的財物,以非法的手段不經他人同意私自搬走他人財物的。
此類案件的發生多數是因債權人之前已多次催討未果,再次催討時,正巧債務人不在家,於是一氣之下擅自搬走財物抵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2、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討債務未果,便通過誘騙的方式將債務人的子女等騙走,扣押作為人質,要求債務人還款贖回被扣押的子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3、搶劫罪: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4、放火罪: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5、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而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0)金融公司僱傭他人暴力討債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針對暴力討債行為以及有關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適用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採用堵門、擺勢等手段擾亂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結伙斗毆、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為追討債務,長時間尾隨跟蹤且在跟蹤過程中,多次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採用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等方式侵害公民人身權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採用打砸等手段,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暴力討債,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可能會涉及侮辱罪、誹謗罪、盜竊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奪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