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公司的風險與利益
信託公司風險:
在目前國內金融分業經營環境下,信託投資公司橫跨貨幣、資本和產業市場,以受託融資、投資管理和咨詢顧問為核心的基本業務經營模式,必然使信託投資公司面臨的風險類型具有自身的特徵。
1、市場風險弱化。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由於利率、匯率波動的加劇,市場風險成為金融機構風險環境中的重要因素,而信託投資公司的自營業務在缺少負債業務和信用創造能力的前提下,自有資產規模增長和風險暴露有限。而以信託工具使用為特徵的集合管理資金信託業務,信託財產的市場風險最終將由受益人一方承擔,市場風險在信託投資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中被大大弱化。
2、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凸顯。在目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模式的限制下,能夠倚重的集合管理資金信託業務平均預計年收益率在4%至5%之間,而據測算,銀行的利息支付率平均為1.66%,巨大的資金成本差異導致信託公司的資金使用必然導向高風險、高收益項目,全面提升了信託公司的信用風險水平。
信託業作為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意義在於配置金融資源,提高社會經濟運行效率,而信託功能和信託效率的充分發揮依賴於具體的制度規則支持,「一法兩規」距離構建一個成熟的行業還存在一定的距離。
3、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信譽風險等其他風險類型在信託業呈現不同的特徵。信託投資公司面對的流動性風險,表現為集合管理資金信託計劃在投資失敗或交易對手違約的情況下,不能按期清算出現的大額資金缺口。信託產品交易結構設計的復雜性和配套制度的缺失,導致信託投資公司也很容易落入法律風險的陷阱。
提升信託公司風險決策能力
全面風險管理實現的是對公司經營全過程的風險管控,面對信託投資公司靈活多變的業務模式和創新業務類型,在缺少定量模型和批量化處理的前提下,提升信託投資公司的風險決策能力,構建完善的風險決策系統,實現風險的前端控製成為推進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核心。
1、信託投資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基本結構
按照現代公司治理和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風險管理制度,構建以董事會為核心的覆蓋公司整體的矩陣式風險管理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公司董事會及下屬的風險管理委員通過風險管理意圖的逐級向下傳遞,實現對公司經營風險的前端控制和縱向風險信息的傳遞。(2)設立董事會領導下的具有高度獨立性的風險管理部門(3)在業務前端設置風險管理專員。
2、橫向的風險分析報告與縱向的風險控制規則
風險管理部門的核心工作成果,體現為橫向的風險分析報告和縱向的風險控制規則。透過橫向的風險分析報告,公司董事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能夠適時的調整公司總體的風險管理戰略、政策和最高風險承受水平,同時綜合風險評價信息能夠反饋到業務前端部門,動態的改進具體的風險管理策略。縱向的風險控制規則包括重點行業和業務類型的風險量化標准、盡職管理指引、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准則,同時需要根據公司的經營發展階段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對縱向風險控制規則進行不斷的調整和維護。
3、針對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的重點防範
現階段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模式,決定了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成為信託投資公司風險防範的重點。現代意義的信用風險不僅包括違約風險,還應包括由於交易對手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上的變化,導致信託投資公司資產價值發生變動遭受損失的風險。然而,由於數據積累、報表質量、資產回收率預測等信息不完備因素的制約,信託投資公司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防範還將集中於定性信用分析、信用評級與監控、風險損失准備等方面。雖然操作風險的管理方法仍在不斷迅速發展,但近期內無法准確量化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因此,加強和改進信託投資公司的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風險控制規則,提高內控體系的完備性和有效性,將成為改善信託投資公司的操作風險管理狀況的有效途徑。
收益: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http://ke..com/view/537.htm
2. 金融各行業(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最大的信用風險點是什麼分別各自闡述其信用風險點和理由
銀行最大風險當然是不良債權了,說白了就是信用違約,爛賬。保險業目前回還好,主要的信用風險是來答自一種類似於保險的金融衍生產品,比如CDS,當銀行信用違約集中出現時,保險公司也會出現賠付率不足。信託,目前國內的信託業收益是強制固定的,但是國家不會管你信託公司在資本市場行情不好的時候怎麼過~
3. 信託產品的風險點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品的風險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受託人的道德風險
《信託法》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都規定了受託人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利益,要對受益人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是由於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監督,使得有些信託投資公司利用信託財產謀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現在:
一是利用不當關聯交易,對實際控制人進行利益輸出,或者掩蓋風險,或者抽逃資本金。
二是將超過信託合同約定產生的信託財產收益化為信託投資公司的收益。
三是挪用信託資金進行投資。
因為信託產品跨機構跨市場,形成了一個較長的金融產品鏈,涉及很多利益主體,很容易將其中一環的其他主體和市場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傳染到信託產品。
政策法律風險
這首先表現在最近兩年一些信託產品本身就是規避監管、利用制度缺陷進行創新而設計出來的。
其次是一些信託產品是以土地、財政收入作擔保進行信用增級的。而政策和法律在這些方面的規定是不完善的,極易造成擔保無效和非法。
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沒有規定,缺乏配套措施。
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的領域非常廣,投資的方式非常靈活,但大部分是以貸款和股權投資方式運用於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投資領域廣,投資方式靈活,需要多方面的專業技術知識和專業的風險管理能力,信託投資公司往往准備不足,經驗不夠。
4. 信託投資公司主要的業務是什麼,一般是如何運作的
信託投資是金融信抄托投資機襲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 以投資者身份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是目前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這種信託投與委託投資業務有兩點不同。第一,信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信託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及穩定的長期信託資金,而委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與之相對應的委託人提供的投資保證金。第二,信託投資過程中,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參與投資企業經營成果的分配,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對委託投資,信託公司則不參與投資企業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續費,對投資效益也不承擔經濟責任
5. 什麼是金融信託投資公司
按照委託人指明的特定目的或要求,收受、經理或運用信託資金、信託財產的金融業版務的公司。金融信託投權資公司可以吸收下列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信託存款;(1)財政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2)企業主管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3)勞動保險機構的勞動保險基金存款;(4)科研單位的科研基金存款;(5)各種學會、基金會的基金存款。
6. 投資固定收益信託產品有哪些風險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最大風險是信譽風險,信譽對於信託行業來說是最重要的,所以信託產品一般都有內嚴密的風控措施,容融資方的抵押、擔保等曾信措施。對於得到新的金融許可證的信託公司都是值得相信的。
最壞結果,就是您的預期收益沒有達到,本金不必擔憂。建議選擇一些資金實力雄厚,有政府背景的信託公司。
7. 試述金融機構經營面臨的主要風險
我國金融市場當前存在的問題: 從國際比較的角度來看,我國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水平還比較低,與發達國家甚至於一些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相比,在行業規模、競爭能力、創新能力、市場開拓、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還存在明顯的差距。 第一,金融服務業發展的總體水平較低,增長速度過於緩慢,內部行業結構和區域發展結構不協調。發達國家金融服務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一般在6%左右,2003年美國金融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經達到了8.3%,而我國僅相當於美國的一半。近年來我國金融服務業的發展速度過慢,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支持乏力。金融服務業內部結構不均衡,銀行業居絕對主導地位,而證券經紀與交易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的比重相對偏低。而且,金融服務業發展的地區差異較大,農村金融服務的供給嚴重滯後,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改善的需要。 第二,金融服務各行業競爭力較弱,不能有效提供經濟發展所需的金融服務產品。從2004年全球1000家大銀行的排名來看,排名第一的花旗銀行的一級資本為744.15億美元,不良資產比率為2.06%;而國內排名最高的中國銀行的一級資本為348.51億美元,而其不良資產比率卻達到了5.12%,四大行中中國工商銀行不良資產比率甚至高達18.99%。保險業方面,根據瑞士再保險的統計,截至2004年底,我國保險業佔全球保險市場的份額排名雖居第11位,但保費收入規模僅521.71億美元,保險密度在全球排名第72位,人均保險金額為40.2美元;保險深度排名第42位,保費收入佔GDP的比重為3.26%。證券業方面的表現更讓人擔憂,2004年底我國共有證券公司140家,總資產3781億元,總負債2765億元,全年實現利潤為-78億元,整個行業處於虧損狀態。 第三,國內金融機構的業務創新能力不強,外資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務創新上具有絕對優勢。一方面,國外金融工具種類繁多,能夠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而且對新型金融產品的開發能力相當強;另一方面,目前中資金融機構的金融開發技術比較落後,電子化程度較低、金融工具和品種單調、缺乏自主創新能力,在金融創新中處於被動模仿的地位,利用金融創新獲取利潤和佔領市場主動權的能力較差。 第四,國內金融機構開展跨國業務的能力低下。除中國銀行以外,其他銀行海外業務的拓展尚在起步階段,而外資銀行在綜合化經營模式下,通過大規模的並購和重組,其分支機構早已遍及全球。在業務開展方面,國內銀行大都以傳統的存貸業務為主,而發達國家跨國銀行已經把業務重點放在如利率互換、出口保理及福費廷等一些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上,利用金融創新來獲取利潤和規避風險。 第五,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監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發達國家大都有支持金融發展的現代化交通、通訊、計算機網路以及其他配套服務設施,並且非常注重適時頒布和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對金融業加以規范,對新業務、新工具進行認證。相比之下,我國金融立法比較滯後,專業性法律層次較低,法規操作性較差,在實踐過程中還經常存在不能嚴格執行的問題。監管體制方面,我國金融監管主要依靠「三會」(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社會監管層次基本還處於空白狀態,而且監管內容大都以合規性監管為主,對預防性監管的關注不充分。 今後應採取的發展策略: 第一,培養金融業的服務理念和意識,使其真正成為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重要產業。 第二,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根據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趨勢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金融服務體制。 第三,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有效控制和防範各種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 第四,注重金融服務內部各行業和地區的均衡協調發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制,較好地滿足農村金融服務需求,促進農村經濟的較快發展。加快證券、保險和信託等其他金融服務行業的發展,進一步完善與實體經濟體系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加強金融服務業的資源配置功能,促進金融資源合理流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務質量。 第五,大力培養金融人才,建立科學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