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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平互聯網金融報告連載

發布時間:2021-02-27 19:55:36

互聯網金融理財平台分析作文2000字

最後一篇互聯網金融的文章了。在第一段做了互聯網金融的定義,所以僅限於討論狹義的互聯網金融。其他所謂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就不扯了。至於股權融資,目前也未成氣候。還有待進一步觀察。水平有限,而且這篇相對務虛,邏輯也有點亂,讀起來也晦澀難懂,請諒解!

一、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業內觀點很多,爭來爭去也很難有定論,我自己的感覺要弄明白什麼是互聯網金融,還是要先弄明白什麼是金融?

金融本義是資金融通,廣義上說,跟貨幣發行、保管、兌換、結算相關的都是金融,但是狹義的金融,一般僅指貨幣的融通,所謂貨幣融通,就是資金在各個市場主體之間的融通轉移的過程。這個轉移的過程,一般主要表現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個方式。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

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

這兩類融資方式直接就是構成了狹義上的金融概念,就是信用貨幣的流轉,這個流轉是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至於其他廣義上的金融的概念,還包括了商業銀行存款的吸收和付出,以及有價證券的轉讓買賣,以及資金的結算等等。狹義的金融和廣義的金融的存在,使得互聯網金融其實也存在狹義和廣義之分,理論上任何涉及到了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審核、金融中介等模式。

但是從狹義的金融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則應該定義在跟貨幣的信用化流通相關層面,也就是資金融通依託互聯網來實現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稱之為互聯網金融。從這個理解來看,其實無論是何種方式的資金融通,直接也好,間接也好,只要用了互聯網的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其實就是互聯網金融了。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只是,顯然,大家對互聯網金融的要求可能並不是如此定義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

他對這種模式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

單純從定義來看,其實,這個第三個模式,無論闡述的效率如何,支付多便捷,信息程度多高,以及是否有金融中介存在,回歸到核心點,其實還是擺脫不了企業是直接還是間接融資這個命題,按照純金融理解,其實第三種互聯網金融模式核心是努力嘗試擺脫金融中介的行為,這種行為的定義其實最終還是被歸類到直接融資方式,他並不改變資金在不同市場主體之間轉移的這個核心行為,所以這個互聯網金融模式,很難界定是第三個融資模式,而且他也沒有改變金融本身,但是,這個模式的設想里,有個很重要的一個點就是,他試圖改變其實是市場參與的主體。這個模式要摒棄金融中介的存在,所以對互聯網金融的最終定義中,這個成為了核心。

在對未來互聯網金融的暢想之中,很多人認為可以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最終可以讓金融機構離開資金融通過程中的曾經的主導型地位,因為互聯網的分享,公開、透明等等的理念讓資金在各個主體之間的遊走,會非常的直接,自由,而且低違約率,金融中介的作用會不斷的弱化,從而使得金融機構日益淪落為從屬的服務性中介的地位。不在是金融資源調配的核心主導定位。

事實上,我對這個提法是贊同和認可的,金融中介機構在過去的幾百年歷史之中,能成為社會經濟活動中主導型的地位,其實有很多的原因,專業化分工也好,制度性保護也好,都使得大量的社會閑散資金是通過這些金融中介進入到實體領域中去的,他們是社會經濟活動的中樞系統,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的改變著社會的各種經濟活動,也會日益改變金融中介機構在資金融通中的主導性地位,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而且互聯網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所以是有可能出現金融中介日益被摒棄的可能性的,事實上,目前涌現出來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其實核心都是沖擊著原先的金融中介的模式,都是意圖撇開金融中介,實現資金融通雙方的直接對接。

② 謝平什麼時候提出的"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謝平復在2012年4月7日"金融四十人年會"上首次制公開提出了"互聯網金融"概念。在短短幾年中,互聯網金融已經成為中國金融界和IT界熱門的詞彙,相關創業活動也非常活躍。互聯網金融目前的六種主要類型--金融互聯網化、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互聯網貨幣、基於大數據的徵信和網路貸款、P2P網路貸款、眾籌融資。
謝平,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互聯網金融"概念提出者。
中國投資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常務理事會副主席。
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非銀行金融機構司司長、湖南分行行長、研究局局長、金融穩定局局長,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央匯金公司總經理。
曾經三次獲得過「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研究領域涉及貨幣銀行學、中央銀行貨幣政策、金融體制改革、金融市場、金融監管等。
著有《中國金融制度的選擇》、《中國金融資產結構分析》、《轉向市場經濟過程中的貨幣政策》、《新世紀中國貨幣政策的挑戰》、《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改革的爭論》、《中國金融腐敗:從定性到定量》、《中國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等多部學術著作。

③ 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影響

主要影響有三方面:
1、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的影響。
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形成挑戰的互聯網金融服務,主要有以余額寶為代表的新基金銷售模式和P2P信貸服務,尤其是余額寶模式不僅具有傳統存款的特點,並且具有比銀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和更好的流動性,獲得了廣大用戶的青睞,直接降低了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的競爭力,獲得了較好的發展。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是否具有充足的存款是開展其他業務活動的基礎,余額寶和P2P信貸服務的出現,不僅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產生了影響,並且因為存款受到影響,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和其他業務活動的開展也產生了負面影響。
2、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產生的影響主要來自P2P貸款和眾籌模式。P2P貸款和眾籌模式的出現,為潛在的貸款需求企業和個人在融資的過程中有了更多的選擇,而與商業銀行復雜的貸款手續不同的是,使用P2P貸款和眾籌的方式進行貸款不僅手續簡單,而且貸款的流程也大為簡化,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
3、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支付業務的影響。
支付業務是商業銀行提供的傳統服務,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我國政策允許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和發展,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業務不僅使用方便而且費用較低,而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業務,手續復雜,不同的商業銀行間辦理支付業務時還面臨較多的困難,而互聯網金融服務有效的克服了商業銀行支付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對商業銀行支付業務的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④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是謝平什麼時間提出來的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是謝平在2012年4月7日"金融四十人年會"上首次公開提出的。

⑤ 一份關於支付寶和銀行誰是壟斷者的分析報告

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董希淼
四大商業銀行,總是被習慣性地貼上「高富帥」「壟斷者」的標簽。這次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先後下調了快捷支付的限額,似乎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韙。究竟這是要鬧那樣?支付寶和銀行,誰是壟斷者?
誰是壟斷者:支付寶還是銀行
3月22日,建設銀行(4.70, 0.31, 7.06%)下調快捷支付限額至單筆5000元、月累計50000元。至此,工行、農行、中行、建行等四大行均收緊了快捷支付限額,工行還將多個快捷支付介面統一整合到浙江。3月23日,阿里巴巴[微博]集團主席馬雲[微博]在「打敗你的可能只是一個文件」高論之後,又發表了一篇很悲情的戰斗檄文《支付寶[微博],請扛住》,「匪夷所思」地引發了一波關於互聯網金融的輿論戰。
四大商業銀行,總是被習慣性地貼上「高富帥」「壟斷者」的標簽。這次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先後下調了快捷支付的限額,似乎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韙。究竟這是要鬧那樣?
綜觀各方面的表態,我們不難看到――首先,調整限額是出於安全考慮。快捷支付確實為客戶提供了各種便利,但與銀行普遍採用的密碼和硬體相結合的認證方式相比,其客戶信息和賬戶的安全性存在明顯隱患。盡管支付公司宣稱快捷支付很安全,沒出過大問題,但這是自說自話,未經獨立機構的權威認證。
其次,調整限額也是無奈之舉。在工行與在支付寶關於快捷支付是否「合法」的爭論中,雙方都無法迴避的事實是快捷支付在直接驗證客戶身份方面存在缺失,而這個缺失造成的法律和監管風險,目前仍然由銀行方面承擔。農行副行長李振江也表示,下調快捷支付額度原因之一是落實反洗錢的要求。
銀行和支付公司考慮的都比較具體,而監管部門就高瞻遠矚了。3月13日央行[微博]暫停了二維碼支付和虛擬信用卡,正在徵求意見的《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擬對個人支付賬戶轉賬進行限額。在一片口水聲中,可以發現這其實反映了監管部門嘗試對第三方支付進行再定位:小額快捷的支付方式,基於商品的真實交易。
第三方支付本質上應該是一個資金通道,不應越位到資金清算。而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日前也表示,金融機構和金融互聯網企業都要嚴格防範支付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對互聯網企業介入銀行業務,要實行線上、線下一致的功能性監管。從監管部門的角度看,金融市場的秩序、穩定和安全更重要,這超越了個別銀行或支付公司的商業利益。
當然,監管部門怎麼考慮,普通民眾往往是不會也不用去操心的。普通民眾擔心的是:銀行與支付公司之間的紛爭,是否會殃及民眾這個「池魚」?
事實上,這次快捷支付限額的調整,並不會對絕大多數網民的支付習慣產生多大影響。建行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大的合作銀行,據該行統計,2013年建行客戶在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每筆支付金額平均是295元,單筆支付超過5000元的交易筆數僅占總筆數的0.65%。也就說,99.35%的支付交易不會在這次限額調整中受到影響。即使是那0.65%的客戶,仍然可以通過建行銀行的賬號支付、網銀支付等方式實現自己大額資金的支付需求。在有網銀盾等安全工具的保護下,建行客戶網銀支付單筆最高限額可達50萬元。所以,對馬雲所指責的「也不知道誰給銀行們權力,可以傷害儲戶支配自己資金的權力」,我們也就只能表示「呵呵」了。
因此,四大銀行先後調整快捷支付限額,更多地被理解為是一種市場行為。一方面,作為服務提供者,銀行有責任為客戶的信息和賬號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而限額管理恰恰是網上支付領域一種常見的風險防範方式。建行自己開發的賬號支付,即使交易安全由銀行方負責,其限額也是一直執行單筆5000元,與這次調整後的快捷支付單筆限額相同。另一方面,作為市場競爭者,銀行有權對自己的經營內容進行調整,即使這樣的調整無助於競爭對手的商業利益。
銀行是金融企業,在不違法違規的情況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本無可厚非。正如知名互聯網金融評論家陳宇(江南憤青)所指出的,「如果覺得限制額度不爽,那麼可以更換銀行,完全是自主行為」、「馬雲說誰給他們這個權利,那麼回答就是是雙方自我約定的,是客戶給了他們這個權利」。
陳宇還在微信上進一步強調,「銀行作為市場競爭主體,當然可以決定提供什麼服務,不提供什麼服務,就如阿里可以選擇不給微信開放介面一樣的道理。」對於這句話,我倒是不完全贊成。這里可能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市場這只被亞當·斯密稱之為「看不見的手」並不總是有效的。銀行也好,支付公司也罷,並非所有行為都是理性的、有效率的。因此,我們還需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發揮作用。這就可以解釋監管部門的角色和責任了。
從法律的角度看,銀行和支付公司的自主競爭是有前提條件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是不能觸及反壟斷法律的相關規定。馬雲也口口聲聲吶喊,「決定市場勝負的不應該是壟斷和權力」。那麼,我們就來看看到底誰是壟斷者,以及什麼是壟斷行為。
國際上一般把市場份額的情況當作評價市場壟斷或競爭的重要標准。銀監會發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情況表》顯示,到2013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資產為151.4萬億,其中大型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交)總資產合計達65.6萬億,五大行佔比為43.3%。剔除交行的這部分,四大銀行的佔比僅為39.4%(據交行3月30日發布的年報,2013年總資產為5.96萬億)。
這次與支付寶交鋒最為激烈的工行,市場份額情況又是如何?據工行3月28日發布的年報,該行2013年底總資產為18.9萬億,占銀行業金融機構的12.5%,僅僅只有八分之一的市場份額。要知道,工行是全球上市銀行中市值最大的一家,位列英國《銀行家》雜志全球1000家銀行榜首,號稱「宇宙第一大行」。與快捷支付關聯最為密切的銀行卡發卡量,四大行由於歷史及網點等因素,市場份額略高,不過合計也就佔50.7%。
看上去「高大上」四大銀行,市場份額遠沒有想像中的高,可能讓很多小夥伴們都驚呆了。相反的是,阿里巴巴集團及支付寶公司的市場份額,可能會讓各大銀行羨慕嫉妒恨了。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艾瑞咨詢[微博]等獨立機構分析,2013年B2B的市場份額阿里巴巴佔44.5%,B2C的市場份額佔52.1%。
這次輿論戰的核心領域是移動支付。據易觀智庫「2013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監測」報告,在2013年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中,支付寶公司佔比更是高達69.6%。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啊!支付寶自己也宣稱, 2013年通過支付寶手機支付金額超過9000億元,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移動支付公司。
根據2007年8月頒布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九條,有三種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毫無疑問,支付寶公司占據移動支付市場近70%的市場份額,具有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如果支付寶公司不是市場壟斷者,那麼還有誰是市場壟斷者呢?
當然,市場份額的多寡,反映的是市場經營者的壟斷地位。壟斷地位更多的是一種結構判斷,是一種狀態分析,在反壟斷法上,壟斷地位(狀態)一般並不違法。事實上,一些自然壟斷的企業,其市場份額還要更高,如電力、供水等公司,但並不需要去破除這些壟斷,除非它們濫用其壟斷狀態。而反壟斷法所規范的主要對象,是各種壟斷行為。也就說,如果那些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其壟斷行為就應該受到反壟斷法的約束。
2011年10月,淘寶商城置150萬賣家利益於不顧,毫無徵兆發布新規,大幅度調高技術服務費和商鋪違約保證金,終使中小賣家發動了「十月圍城」事件。2011年當年,淘寶商城的市場份額為53.3%。而去年8月,淘寶方面開始封殺微信二維碼入口;今年2月,支付寶祭「三不」招數,全面停止受理微信場景下的支付申請。這意味著那些在微信上建立店鋪、用支付寶收付款的商家不得不花時間建立其他支付渠道或重建購物流程,甚至舍棄經營許久的公眾賬號。無論是「淘寶十月圍城」還是掐斷微信介面,阿里巴巴和馬雲捫心自問過自己的壟斷行為嗎?對其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有關部門進行過查處嗎?
很多人對當下銀行業的市場結構和競爭狀態並不了解,對四大銀行的看法可能還停留在二十年前。近日,有一位互聯網公司的董事,在一個IT企業峰會上,言詞鑿鑿地說,市場份額佔80、90%的四大行聯手封殺支付寶,應被起訴。這位董事先生可能是從星星來的,要麼是從二三十年前穿越而來。當然,不可否認,由於受到政府嚴格管制,加上一些歷史因素,四大銀行盡管不具有壟斷地位,但還是擁有一定的市場領先優勢。
對銀行業實施政府管制,盡管是國際普遍做法,但在事實上也帶來了一些弊端,比如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要解決這些問題,努力的方向在於適度放鬆管制,包括放鬆利率的管制和准入的管制。事實上,這幾年,對銀行業的政府管制一直在放鬆,比如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民營資本逐步進入銀行業等。而四大銀行在這樣的進程中,市場份額逐年降低,銀行間的競爭性越來越強。
孟德斯鳩說,「有商業的地方,便有美德」;哈耶克認為,商業是最大的公益。我們不否認,阿里巴巴曾經是一個優秀的公司,支付寶曾經是一個優秀的產品,馬雲曾經是一個優秀的商人。我們質疑他們,無關利益之爭,不是道德潔癖,而是因為他們作為影響力巨大的公司和個人,具有明顯的外部性。在更早的時候,馬雲和他的公司帶來的更多是正外部性,而現在,負外部性越來越大。謝平教授在談及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時指出,「一旦互聯網金融出現問題,從涉及人數上衡量,社會負外部性很大」,這值得我們每個人深思。
(本文作者介紹:零售銀行觀察者、兼職財經評論員,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微博名稱:@東行歸來)

⑥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什麼區別

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信用貨幣的流轉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聯網只不過是把人類底層的結構再往上重新實現了一遍而已。所以說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網上的潛能的,無非是現在大家的操作習慣允不允許這件事產生而已。(這里說下余額寶,它只不過是對接了一個貨幣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並不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他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聯網金融作為第三種融資方式來看待的,當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都看做互聯網金融。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其中最關鍵我認為是要明白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意義是實現去中介化,即所說的金融脫媒。 希望能夠利用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讓大量金融機構的職能不斷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聯網金融or金融互聯網?】業內有種觀點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金融互聯網。我認為這樣生生把他們倆割裂對立開來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維做互聯網,或者用互聯網的思維做金融,無非爭論的是誰服務誰的問題。
而我所認同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把原來線下的金融產品放到網上去販賣,更多的是用互聯網的「精神」來做傳統金融行業做的事,而傳統的互聯網精神是什麼?是開放,是平等,是協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戶體驗至上!!從短期來看,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心點還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還只是工具而已,大體遵守的還是金融規則。你看在國外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P2P在中國卻因為沒有有效的風控被做成金融互聯網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來應該是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成為了還是無法脫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質上成擔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為了銀行,利用構建資金池,讓自己成為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銀行,這種變形,其實是已經典型的背離了互聯網金融應該有的模式了。他們的本質其實就是金融機構。這兒就不舉例了。

⑦ 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影響有哪些

1.互聯網金融改變商業銀行的價值創造和價值實現方式
近十年來,中國商業銀行實現了持續快速穩定的發展,總資產和總負債年均復合增長率近20%。但到目前為止,商業銀行的發展模式和盈利方式基本上還是傳統上「重投入輕效益、重數量輕質量、重規模輕結構、重速度輕管理」的外延粗放式增長模式,「一高二低三優」的內涵集約化經營任重道遠。當前,利差仍然是中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2011年,我國銀行業非利息收入佔比盡管有所提升,但僅佔19.3%。從商業銀行傳統的價值創造和價值實現方式看,因為其客戶主要是對貸款有穩定需求的大企業客戶以及高端零售客戶,安全、穩定、低成本和低風險是客戶的基本訴求,銀行的價值創造和價值實現主要是以其專業的技術、復雜的知識和冗繁的流程向客戶提供安全、穩定、低成本和低風險的金融產品與服務。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目標客戶類型發生了改變,客戶的消費習慣和消費模式不同,其價值訴求業發生了根本性轉變,使得商業銀行傳統的價值創造和價值實現方式被徹底顛覆。市場參與者更為大眾化和普及化,中小企業、企業家和普通大眾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參與各種金融交易。金融產品或服務提供商是那些聚焦於為客戶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務的新興金融機構,其社會分工和專業化被大大淡化。客戶主要是追求多樣化、差異化和個性化服務的中小企業客戶及年輕消費者,方便、快捷、參與和體驗是客戶的基本訴求。
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競爭基礎是網路技術、信息技術和數據處理技術,需求響應、期限匹配、風險定價與管理等業務流程被大大簡化。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金融機構為客戶提供的產品與服務是在數據分析上的模塊化資產組合,以往傳統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的那種基於密集知識和復雜技術的金融產品的優勢被削弱了。根據破壞性創新理論,互聯網金融使傳統商業銀行的競爭基礎發生了演變,由安全、穩定、低成本和低風險轉向快捷、便利和體驗,進而從金字塔的底端開始對銀行核心業務進行破壞。
2.互聯網金融導致商業銀行支付功能邊緣化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動支付為基礎,其通過移動通信設備、無線通信技術來轉移貨幣價值以清償債權債務關系。互聯網金融進一步加速金融脫媒,使商業銀行的支付中介功能邊緣化,並使其中間業務受到替代。例如,支付寶、財付通、易寶支付和快線等已經能夠為客戶提供收付款、自動分賬以及轉賬匯款、機票與火車票代購、電費與保險代繳等結算和支付服務,對商業銀行形成了明顯的替代效應。
迄今為止,央行為前後5批、共計197家第三方支付企業頒發了支付業務許可證,其中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盛大、網路和Ebay等互聯網巨頭。目前,第三方支付的業務范圍已經涵蓋行動電話與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支付、貨幣匯兌、預付卡發行受理、互聯網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所提供的服務由單純支付、結算滲透至為整個產業鏈提供行業解決方案,區域范圍突破京滬和沿海擴大到河南、山西、四川、重慶、內蒙古、黑龍江等中西部地區。
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中國的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虛擬貨幣的發行和流通量越來越大,涉及的用戶越來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據易觀智庫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市場全年交易額規模達2.16萬億元人民幣,較2010年增長99%。盡管與當年全國支付系統近2000萬億元的業務處理金額相差甚遠,但第三方支付組織已將手伸向了銀行的核心業務,且在電子支付領域奠定了優勢地位。業界人士預計,未來幾年其交易額將迎來爆炸式增長,業務佔比會不斷提升。
3.互聯網金融重構已有融資格局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互聯網金融搜索平台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了一個機會發現的市場,同時現代信息技術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對稱性和交易成本,雙方對對方信息基本實現完全了解,資金中介將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資金信息中介。
例如,2005年3月成立的全球第一家人人貸公司——Zopa,在資金借貸過程中充當了信息中介的功能:在 Zopa網頁上,貸款者可列出貸款金額、利率和想要出借款項的時間;借款者可以在無中介的情況下自由尋找適合自己的貸款產品,而借貸雙方達成的借款利率,主要因貸款人的風險喜好程度而定,風險偏好型的貸款人會追求較高的利率水平,而風險厭惡的貸款人則會確定較低利率以規避相關風險。類似的,國內融360也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融資貸款搜索服務,實現用戶和業務人員的直接對接,讓用戶通過搜索就能獲取更高性價比的融資貸款產品。
需要強調的是,互聯網金融在服務中小企業融資及個人消費貸款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包括貸款審批流程簡單、放款速度快、產品類型豐富多樣等。例如,專注於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的阿里信貸,其淘寶商戶貸流程包括:3分鍾申請、沒有人工審批、1秒到款到賬。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發展勢頭異常迅猛,其中阿里金融自2010年成立以來,已累計為超過13萬家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貸款總額達280億,2012年上半年就累計發放貸款130億,新增獲貸企業4萬家,不良貸款率為僅為0.72%。
另據報道,甚至有專家預測,「如果阿里巴巴拿到銀行牌照,三年內超過民生銀行不成問題!」。因此,互聯網金融模式不僅可以達到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而且還能大幅減少交易成本。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謝平指出,20年後「互聯網直接融資市場」或「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形成一個既不同於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運行機制。
4.互聯網金融挑戰商業銀行傳統金融中介理論
Mishkin(1995)指出,金融中介的存在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規模經濟和專門技術,能降低資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專門的信息處理能力,能夠緩解儲蓄者和融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引發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此,資金中介和信息中介是商業銀行作為金融中介最為基礎的兩個功能,分擔風險、提供流動性和信息也成為銀行最主要的服務。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和興起商業銀行傳統金融中介理論的存在基礎形成了有力挑戰,具體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互聯網金融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銀行直接融資以及股票和債券市場間接融資盡管對資源配置和經濟增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但也產生很大的市場交易成本,包括貸款信息收集成本、銀行與客戶簽約成本、客戶信用等級評價成本、貸後風險管理成本以及壞賬處理成本等。這可以從銀行和券商高昂的利潤體現出來,如根據2012年三季度報告顯示,2471家上市公司1-9月份的實現凈利潤1.49萬億,其中16家上市銀行就高達8127.67億元,佔54.5%。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資金供求方運行完全依賴於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網路進行聯系和溝通,並可以實現多方對多方同時交易,客戶信用等級的評價以及風險管理也主要通過數據分析來完成,交易雙方在信息收集成本、借貸雙方信用等級評價成本、雙邊簽約成本以及貸後風險管理成本等極小。
其次,互聯網金融降低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商業銀行存在的重要基礎之一。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交易雙方之間信息溝通充分、交易透明,定價完全市場化,風險管理和信任評級完全數據化。例如,一位上海客戶需要申請一筆貸款期限為12個月、金額為10萬元消費貸款,當通過融360專業貸款搜索平台進行融資時,他可以在10個商業銀行以及9個非銀行金融機構所提供的27個貸款產品中進行選擇,並且每個產品都有獨特的產品特點。
再如,Zopa平台在承擔資金借貸中介功能時,首先會參照該借款人在Equifax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分的基礎上對借款人進行風險評級;其次,錄入借款人的家庭情況、借款用途、借款金額、願意支付的最高借款利率及信用評級,並將其安排進入相應等級的細分市場;最後,特定信用評級的貸款人參考借款人的信用評級,結合貸款期限,以自身貸款利率參與競標,利率低者勝出。
第三,互聯網金融加速金融脫媒。互聯網金融中大量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涌現和崛起,大大加速金融脫媒。在傳統的支付產業鏈中,電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銀行扮演著各自的角色:電商為用戶提供網上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建立網關服務平台,實現消費者、商家、金融機構之間的在線支付,並提供現金流轉、資金清算服務;銀行則是最終資金結算服務的提供者。
但隨著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發展壯大,他們已不不滿足於只做銀行的網關支付平台,而是藉助其數據信息積累與挖掘的優勢,開始直接向供應鏈融資、小微企業信貸融資等領域擴張。盡管目前互聯網金融由第三方支付所衍生出的信貸業務占仍比較小,但由於其為資金借貸雙方之間提供了直接連通的通道,成為商業銀行戰略和業務轉型的重要方向。

⑧ 互聯網金融需要什麼樣的人才

大部分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人才構成都在摸索中,現在都沒有定型。因為金融內和互聯網兩個行業交融並容大發展的時間太短,從央行下發各類支付牌照,到謝平的研究報告,最後到余額寶橫空出世加速發展,也就僅僅幾年時間。所以現在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對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下面列舉一下一個優秀互聯網金融方面人才所具備的的能力。

1. 具備金融實體從業經驗、對互聯網數據和用戶行為漏斗、用戶特徵有理解的數據挖掘人員,包括數據挖掘、風控建模、信貸審核工作內容等。

2. 具有「跑會」經驗和人脈的風控合規人員,斗得了一行三會科員主任、穩的住地方監管部門領導。

3. 具有金融產品知識(至少知道產品賣點與原理、優缺點、適用人群),又懂得互聯網銷售漏斗的營銷策劃/運營人員。

4. 有金融產品客戶服務經驗的客服,學習快、待客溫和有禮有序,抗壓能力強。

5. 有金融系統產品建設經驗的互聯網產品經理、程序員。

6. 有金融產品人脈、懂得金融產品本質、有好的談判技巧和內外協調能力的BD/金融產品經理,負責拿來好東東

總的來說就是看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包括學習能力、分析能力、預判能力……最重要的就是各方面的綜合能力,無論是互聯網方面還是金融方面。

⑨ 互聯網金融這個領域都有哪些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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