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在4s店貸款買的車,4s店要收取金融手續費和貸款購車風險金,合理嗎,請大家幫忙
買車分期來銀行只收利息不用手續費,手自續費是銷售員自己私吞或4S店和銷售員分成,他們不會寫任何收據或發票,唯一的借口就是公司的規定,非常不合理。如果強行要收,建議大家用手機錄音投訴。內行人他們是收不到的,他們這種行為非常可惡,希望大家一起抵制。另外,如果要分期直接向銀行咨詢即可,不用通過4S店,如果銀行負責的審核的人也說需要手續費,記住他的銀行工號投訴他。
在4S店裡買車,貸款買的,現在貸不下來,可要求退還定金,但4S店可不予退還。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Ⅱ 被汽車4s店收了金融服務費,是不是被坑了
就目前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來看,無論是做銀行貸款,抑或是汽車金融公司貸款,4S店均會收版取金額不等權的手續費(有的也叫金融服務費),因為這筆款項也是汽車經銷商重要的利潤來源之一,究其收費合理性還有待進一步界定,如果認為自己承擔的費用較高,可到當地工商局主管部門進行申訴,但估計起不到什麼實質性效果,建議還是多多對比一下各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選擇手續簡便且利率較低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才是真正的為自己省時省錢!
Ⅲ 4S店變相收取客戶貸款服務費!
這個費用相當相當良心了,你還要起訴人家?
你買車是買車,貸款是貸款。內
不願意出服務費你容可以自己去申請貸款,不用4s店的人幫你申請。
一般市場上買車貸款服務費用是1000-5000。
平常貸款服務費是貸款額度的8%-30%。
Ⅳ 4S店沒有金融許可證收取協助辦理按揭服務費投訴那個部門
4S店如果沒有金融許可證,卻收取了按揭服務費,可以投訴金融主管部門或是市場主管部門
Ⅳ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GPS費強賣保險違法嗎
現在是不允許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強賣保險肯定是違法的。
Ⅵ 全款買車,4s店還要收金融服務費,合理嗎
全款買車的話,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是不合理的。因為全款買車設計不到金融服務。只有在貸款買車的情況下,才涉及到金融服務。才可以收取金融服務費。
Ⅶ 4s店買車收取服務費不合理,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到工商局進行檢舉維權。
在我國只有兩種貸款收取手續費時有法律依據。
其一為委託貸款即自然人將錢委託給銀行,銀行收取相關費用;另一個為信託即消費者拿錢買信託產品,會要求收費。而所謂的貸款購車收取手續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商家收取「服務費」的行為涉嫌欺詐。
根據《消費權益保護法》第20條規定,商家明確標價,將真實全面的信息反映給消費者,這一點上你們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有的商家只是在取車時才告知這筆款項,根據《合同法》第53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或違背另一方意願所簽訂的合同,另一方有權向法律申請撤銷。55條還明確提出構成欺詐還需交3倍金額的賠償金。服務費收取違法,涉嫌欺詐行為,根據消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三倍賠償。
(7)投訴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全體公民消費權益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分總則、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附則8章63條。
Ⅷ 被4S店收取了3000元金融服務費,還被迫買了2年保險,是否可以退款
購買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條款內容,覺得不合理的話及時提出來。這種情況就算你不要車了,這些錢也退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