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業信息科技非駐場集中式外包服務納入監管評估哪個單位負責
銀行業的外包復風險管理是近幾制年銀行監管的重點,銀監會為此先後發過幾個文: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非駐場集中式外包監管評估工作的通知》;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外包風險管理指引》;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9994
㈡ 請高手解答有關貸款服務外包業務
LZ你好,本人就在這行業工作,友情相助一下。貸款服務外包,屬於商業銀回行服務外答包中的一種。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外包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定義:外包是指商業銀行將原本應由自身負責處理的某些實務委託給服務提供商進行處理的經營行為。服務提供商包括:獨立第三方,商業銀行或其所屬集團設立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或附屬機構。因此,包括貸款外包在內的銀行外包行為,在規章層面已經得到了中國銀監會的承認和支持。
從實例來看,以行業典型企業國內知名的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分類來看,在其接受銀行等金融機構委託,提供的全程貸款流程中、包括但不限於貸款營銷、調查、信用評級、評審、審查、擔保物評估、擔保登記、放款審查、台賬管理、貸後管理、催收清欠等貸款服務。
㈢ 金融外包公司要擔保人
一、金融服務外包行業總體簡介
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在其公布的《金融服務外包》中將金融外包定義為:「指金融機構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實施原由自身進行的業務活動。」
當前,我國金融業呈現出核心業務和非核心業務、前台業務和後台業務、標准流程業務和非標准流程業務加快分離的趨勢。國內金融機構開始更多關注自身核心業務的發展創新和整體經營效益的提升,逐步形成了金融機構專注核心能力、服務供應商提供其他專業服務的金融產業鏈生態環境。而將如數據中心、清算中心、銀行卡中心、研發中心等金融後台服務與前台經營分離。金融服務外包主要有三種形式,分別是信息技術外包(ITO)、業務流程外包(BPO)和知識處理外包(KPO)。
金融服務外包的意義在於金融機構重新進行戰略定位,將其非核心的業務外包,利用企業外部更優質的資源來完成這一部分業務,通過開放式創新將資源集中於相對優勢領域,從而使企業集中所有資源專注於其核心業務,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提升自身的競爭優勢與核心競爭力。因此,金融外包行業將迎來廣闊的發展前景。
委外清收行業屬於金融服務外包中業務流程外包(BPO)的細分行業。業務流程外包關注的是支持進入機構內部運作和客戶的後端服務,通過業務流程的優化組合,提高整個業務的生產效率和競爭力,從而提高利潤水平。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始於2000年的信息技術外包(ITO),至今信息技術外包仍舊占據了金融服務外包60%的份額。但是業務流程外包(BPO)越來越受到各金融機構的重視,所佔的比重也越來越大,由2006年的17%上漲到2014年的33%。知識處理外包處於整個產業的最高端,對從業人員各方面能力要求很高,因此所佔的比例較低。
根據IDC的統計,業務流程外包領域的市場規模從大到小以此是:保險外包、信用卡外包、其他銀行業務外包、其他外包。國內信用卡外包服務主要集中於運用平台,如資料錄入、信息核對、呼叫中心、逾期賬款清收等板塊。從外包業務內容來看,信用卡外包服務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外包內容是邊緣化的業務,相對低級,操作標准化,對銀行的價值貢獻較少,如資料錄入、呼叫中心、信息核對等業務;一類是外包內容屬於需要技術支持的核心業務,但銀行本身不具備支持該業務的技術能力或成本較高,如信用卡發卡業務、逾期欠款清收等,這類業務對外包服務商要求較高,對銀行的價值貢獻也相對較高。其中,發卡業務及預審業務作為風險控制的核心環節之一被銀監會明令禁止外包。委外清收行業則是可以進入的,且由於信用卡及個人貸款的增多和壞賬率的提升有較廣闊的發展前景和進入空間。
二、金融外包行業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金融服務外包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但是近年來發展十分迅猛。隨著我國金融業的發展,競爭日益加劇,將有更多的金融機構選擇外包服務。根據IDC的調查,2014年的信息技術外包規模達到51億美元左右,業務流程外包規模達到13億美元。而2014年全球的信息技術外包和業務流程外包規模分別達到了740億美元和250億美元。相較於全球的金融外包服務行業規模,中國的金融外包服務規模較小。
但是,中國金融服務外包的增長速度遠高於全球的水平。信息技術外包的平均增長率為13%左右,業務流程外包的平均增長率為18%左右。而全球信息技術外包和業務流程外包的平均增長率均僅為5%左右。尤其是業務流程外包的增長率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也高於信息技術外包的增長水平,越來越成為金融服務外包的重點。
我國金融服務外包行業的主要特點有以下三點:
1、承接的金融服務以在岸為主,離岸市場在逐步開拓中。我國金融外包服務的市場規模在岸和離岸之比大約為10:1。而目前我國金融外包支出約占金融業運營支出的0.53%,而美國為1.86%,因此在岸的金融服務外包市場還有很大的空間。同時,隨著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步伐加快,跨國金融機構也會越來越多選擇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公司。
2、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呈現金字塔結構,跨國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示範效應明顯。最上端以國際巨頭為主,中間層次則以中國本土企業為主,第三層次則是眾多的中小型國內企業為主。跨國服務提供商帶來了成熟的外包運營模式和管理理念,對本土服務商產生示範效應,提升了整體服務質量。
3、國內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市場開拓能力增強,開始拓展價值鏈高端業務。以華道數據、萬國數據等為代表的一批金融服務外包企業,通過專注國內市場不斷充實自身的競爭優勢。這類服務商長期同國內金融機構保持良好合作,建立了牢固的地位與影響力。在發展國內市場的同時,將逐漸開拓海外市場,支撐企業新的成長。同時,這類企業正在逐步通過服務創新提高附加值,提供更多元化服務模式。
我國金融服務外包行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相較於國際領先服務外包公司,國內金融服務外包企業規模較小。根據《中國外包行業深度研究報告》,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平均人員規模200人左右,超過1000人的企業僅220家,占企業總數的2.5%。而IBM、HP、埃森哲等達到上萬人、幾十萬人的規模。從營業收入來看,2010年度評選的中國服務外包企業最佳實踐50強中,服務外包企業最高營業收入不超過50億元;而IBM、HP等營業收入均超過200億美元。
2、相較於國際領先服務外包公司,國內大部分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承接的業務以低端為主,提供服務的能力較弱。雖然業內領先的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有意識的開拓高附加值的業務,從總體上看,大部分國內金融服務外包供應商目前尚不具備承接高技術含量外包業務的能力,大多業務處於價值鏈低端。金融服務外包商往往不能為金融機構提供全面業務范圍的外包服務,尚不具備為金融機構提供咨詢和支持的能力,還沒有出現提供全方位業務范圍的金融外包提供商。
3、金融服務外包人才缺乏,隨著金融外包的發展加快,人才匱乏已經成為制約金融服務外包發展的瓶頸。人才總量存在較大缺口,尤其是缺乏精通外語、外包行業規則,擁有豐富金融知識、計算機技能的專業性高端人才。一些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受限於自身規模,不得不放棄一些較大的外包項目。
隨著國內商業銀行信用卡和個人貸款業務規模進一步擴大,銀行現有風險管理人員規模無法適應其業務的增長。逾期欠款清收業務是勞動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相結合的工作,但更多的體現為勞動密集型,需要清收人員與客戶進行一對一的溝通,有技巧的進行逾期欠款的清收。各大銀行為了提高核心競爭力,優化生產流程提高運營效率,均會選擇將逾期欠款的業務外包給第三方服務公司。而專業的第三方逾期欠款清收公司以其專業的操作流程和有專注的業務目標,能夠有效的提高欠款的回收率,幫助銀行控制不良資產規模。
委外清收行業的市場規模取決於我國信用卡和個人貸款的不良資產規模。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各季度的《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的數據,截至到2015年第1季度,國內信用卡授信總額達到6.23萬億元,近四年平均年增長率達到29%,增長勢頭猛勁,信用卡市場規模進一步擴大。2010-2014年,僅四年的時間內,信用卡授信總額擴大為原來的3倍。
相比快速增長的信用卡數量和授信額度,信用卡壞賬率以更快的速度上升更值得注意。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4年,未償信貸總額從73.2億上升到357.6億,規模擴大了4.9倍,而授信總額擴大了不到3倍;其中,2013年第一季度到2014年第二季度,未償信貸總額連續五個季度增速超過10%。委外清收業務的市場容量增長迅速。
委外清收行業有以下三個特點:
1、國內已逐步開放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經營許可權。2007年起,上海工商管理部門向中外資催收工商放款了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經營許可權,允許清收公司經營「信用卡繳款提醒通知專業服務」。目前,中外資催收公司已經站在同一起跑線,致力於「陽光」下的信用卡催收外包工作。
2、目前國內的逾期欠款清收公司資質良莠不齊,缺少評判標准。銀行主要通過實地調研,或向其他銀行打聽清收公司的口碑。因此,業內公司要通過合法合規的作業流程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金融機構的委託。
3、逾期欠款清收公司相較於銀行等金融機構處於弱勢地位,議價能力較弱。由於外包的逾期欠款質量不同,回收率和清收難度大相徑庭。由於信息不對稱,清收公司並不能事先判斷委託案件的質量和清收成本。一些清收公司為了中標不惜超低報價,卻在服務過程中降低服務品質,造成不良的影響,破壞了行業的良性競爭。
三、行業主要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目前涉及不良個人貸款和信用卡透支委外非訴清收的主要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如下:
①《國務院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67號)明確提出「十三五」服務外包產業的重點領域、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科學謀劃服務外包產業集聚區布局,盡快形成產業集聚,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加強金融服務:拓寬服務外包企業投融資渠道;支持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指導下依法合規創新發展,加大對服務外包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境外並購等業務的支持力度,加強服務外包重點項目建設。
②《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09]60號)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實施催收外包行為的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催收外包機構選用標准、業務培訓、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等,選用的催收外包機構應經由本機構境內總部高級管理層審核批准,並簽訂管理完善、職責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單純按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方式支付傭金。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持續關注催收外包機構的財務狀況、人員管理、業務流程、工作情況、投訴情況等,確保催收外包機構按照本機構管理要求開展相關業務。對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機構損害欠款人或其他相關人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相應的外包風險管理責任。
③《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銀監發[2011]02號)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欠款催收管理制度,規范信用卡催收策略、許可權、流程和方式,有效控制業務風險。發卡銀行不得對催收人員採用單一以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考核方式。
發卡銀行應當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採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對催收過程應當進行錄音,錄音資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
信用卡催收函件應當對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額,催收事由和相關法規,持卡人相關權利和義務,查詢賬戶狀態、還款、提出異議和提供相關證據的途徑,發卡銀行聯系方式,相關業務公章,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內容。發卡銀行收到持卡人對信用卡催收提出的異議,應當及時對相關信用卡賬戶進行備注,並開展核實處理工作。
④《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
《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0]44號)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外包業務的風險管理做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承擔外包活動的最終責任;制定外包的風險管理框架以及相關制度,並將其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其外包戰略發展規劃,確定與其風險管理水平相適宜的外包活動范圍;進行外包活動時應當對服務提供商進行盡職調查,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建立嚴格的客戶信息保密制度,並依法履行告知義務;應當關注外包服務提供商分包的風險,並在合同中明確相關事項;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服務提供商不得將外包活動轉包或變相轉包;應當定期對外包活動進行全面審計與評價;應當定期向所在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遞交本機構外包活動的評估報告;在開展外包活動時如遇到對本機構的業務經營、客戶信息安全、聲譽等產生重大影響事件,應當及時向所在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根據需要對外包活動進行現場檢查,採集外包活動過程中數據信息和相關資料,並將檢查結果納入對該機構的監管評級。
同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外包合同中應當要求外包服務提供商承諾的事項,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外包管理團隊的職責進行了列示。
四、影響該行業發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產業政策支持,《國務院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67號)
意見中明確提出「十三五」服務外包產業的重點領域、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科學謀劃服務外包產業集聚區布局,盡快形成產業集聚,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加強金融服務:拓寬服務外包企業投融資渠道;支持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指導下依法合規創新發展,加大對服務外包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境外並購等業務的支持力度,加強服務外包重點項目建設。
②2012年8月,廣東省政府發布了《關於加快發展服務外包產業的意見》
意見提出創新服務外包企業孵化模式,支持專業化服務外包企業設立和發展。對從事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在市場准入、工商登記中給予便利。加強本地服務外包企業投融資服務和上市培育輔導,鼓勵有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通過兼並、收購、重組、聯營等方式,擴大企業規模。鼓勵企業獨立或合作建設研發機構、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對外包企業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及技術轉讓、專利申請等,按規定落實財稅優惠政策。
③相關監管措施逐步出台,有利於行業的規范發展
在沒有相關法規和監管出台之前,催收行業在某種程度上處於灰色地帶。近幾年,在銀監會出台的多個文件中,對外包催收行為做出了一系列規范與要求,如《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同時,各商業銀行也制定了詳細的業務規范和指引,使催收業務更加透明合規。隨著這監管、規范力度的加大,委外催收行業逐步走向正規,也有利該行業的發展。
④市場規模的快速增長
隨著國內信貸市場的急速擴張,大量的信用卡、消費金融、P2P、小額貸款、車貸等逾期賬款開始涌現。這些不良資產的增多對於金融行業本身是個消極的信號,但卻委外給催收公司的發展和壯大提供了機遇。
⑤大數據的應用
在如今「互聯網+」的時代里,任何行業都可以從大數據分析中獲利。目前,有不少,大型催收公司利用大數據,對逾期信貸進行有效的分析和管理,提高了公司業務的效率和質量。可以預見的是,越來越多的催收公司將利用大數據,進行科學的管理,從而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與規范。
2、不利因素
①行業亂象帶來的社會不良印象
雖然委外清收行業近年來發展勢頭強勁,並且逐步得到規范,業內出現了不少規模較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外包服務公司。但是,業內也存在眾多小型催收公司服務質量良莠不齊,在清收過程中存在不合規情形,不但會損壞公司的聲譽,更會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阻礙行業良性發展。
②提供的服務種類單一,議價能力較弱
國內委外清收企業規模普遍較小,提供的服務也較為單一,附加值較低。在面對規模龐大的金融機構時,處於弱勢地位,議價能力較弱。而且由於業務的特殊性,存在信息不對稱,一些小公司為了爭取到委案會壓低報價,但是在服務過程中降低服務質量,導致行業的不良競爭。
③缺失高素質、綜合性人才
雖然委外清收行業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累積了一批有豐富清收經驗的人才,但是還缺失高素質的綜合性人才。特別是金融服務外包行業要向高附加值產業鏈轉型升級,向金融機構提供綜合性強、附加值高的服務,擁有管理能力、技術研發能力等綜合實力的人才是必不可缺的。如果不能吸引到高素質的人才,會影響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㈣ 政府下屬有個機構叫金融辦,因為不怎麼聽說,誰能給介紹一下他和銀監局是什麼關系誰是誰的上級誰管
金融辦,就是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金融辦是地方政府的下設機構,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金融辦和銀監局兩者之間不存在相互管轄,也就不存在誰是誰的上級。因為銀監局是中國銀監會在地方的派出機構,而中國銀監會是中央政府管理經濟的「一行三會」之一(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單位。
銀監局管理本轄區的各人民銀行分行、國有銀行分行和股份制銀行分行,金融辦的職責更多的是協調本轄區的金融發展與規劃。銀監局是專業型的管理機構,金融辦是行政性的管理機構。
如果一定要說誰的管轄權更大,那就是銀監局了,因為專業型優先於普通型。但是金融辦的涉及范圍更廣,因為金融業不僅包括銀行,還有其他擔保、貸款等行業。
(4)銀監會金融外包服務擴展閱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於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立了36家銀監局,於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立了銀監分局,於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立了監管辦事處,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㈤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的簡介
銀發〔2010〕193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版)城市中心支行、副省權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拓寬融資渠道,著力緩解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的融資困難,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
㈥ 銀監會和一些金融詐騙機構勾結是真的嗎
不作正面回答
㈦ 銀監會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哪六類
非銀行金來融機構,是指包括經自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境外非銀行金融機構駐華代表處等機構。不知道你說的銀監會是泛指銀監會系統還是專指正部級的國家部委,銀監會總部為正部級國家部委,原則上只管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人機構(也就是總公司)和境外非銀行金融機構駐華代表處。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㈧ 金融服務外包,信貸催收服務以及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合法嗎
貸款服務外包,屬於商業銀行服務外包中的一種。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專理委員會《商業銀行外包屬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定義:外包是指商業銀行將原本應由自身負責處理的某些實務委託給服務提供商進行處理的經營行為。服務提供商包括:獨立第三方,商業銀行或其所屬集團設立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或附屬機構。因此,包括貸款外包在內的銀行外包行為,在規章層面已經得到了中國銀監會的承認和支持。
從實例來看,以行業典型企業國內知名的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分類來看,在其接受銀行等金融機構委託,提供的全程貸款流程中、包括但不限於貸款營銷、調查、信用評級、評審、審查、擔保物評估、擔保登記、放款審查、台賬管理、貸後管理、催收清欠等貸款服務。
㈨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的介紹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版》(國發〔2009〕36號),進權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拓寬融資渠道,著力緩解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的融資困難,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㈩ 商務部、銀監局審批的融資性租賃公司有何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內融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的發起人包容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20家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進行監管,而80家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稅務總局批准設立,450家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批准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