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互聯網金融崛起對產品設計的發展趨勢帶來哪些影響
信息技術的發展已經由單一的計算機和區域網階段進入到計算機與通信技術相結合的互聯網時代。互聯網技術引發的信息技術革命的升級帶來了新的經濟運行方式——互聯兩電子商務,也再次引發了人們對以計算機為核心的信息技術發展對社會和經濟發展深遠意義的探討,在金融領域也不例外。有關問題的討論和實踐目前還主要集中在金融機構如何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上,本文則選擇「金融資金運行」這一貫穿金融活動方方面面的范疇為研討對象,對互聯網技術可能給金融領域帶來的變化做一個整體性的、基礎性的分析,進而對金融投資、金融服務和金融監管的發展戰略提供一些參考性的建議。
一、金融資金運行的內涵
從資金是能夠帶來價值增值的價值這一定義出發,我們可以把金融資金定義為,在金融活動中,能夠帶來價值增值的價值,通俗地說就是資本化了的貨幣,其存在形式是各種貨幣化的或證券化的資產,例如,能夠帶來利息收入的各種存款、能夠帶來股息和資本升值收入的股票等。
金融資金運行強調的是貨幣的資本化過程,它以貨幣的增值為動因,在一定組織機制下,通過貨幣的使用權在不同交易主體之間的轉移,實現貨幣向價值創造領域的流動,最終實現貨幣的增值。因此,金融資金運行不僅把金融領域中的各個主體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也把實現貨幣資本化的虛擬經濟活動與實質經濟活動緊密地結合起來。
需要明確的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金融資金運行都是通過市場交易活動實現的,金融資金的運行應等於廣義的金融市場(涵蓋借貸市場和證券市場)運行,它明確了從投資者出發的研究立場和角度。資金配置機制除了市場之外還存在計劃管理機制,因此,金融資金運行的適用范圍較之金融市場運行的概念要廣。
回顧社會經濟發展史,每一次新技術革命都會帶來生產力的革命和生產方式的創新。以電子計算機為核心的信息技術發展將為我們帶來生產的智能化。互聯網技術把信息技術革命帶入了一個新階段,我們也不妨從效率和方式這兩個方面探討它對金融資金運行深遠的影響。
二、如何理解互聯網技術對金融資金運行效率的提升作用
金融資金運行的動因和目標是要實現貨幣資產價值的增值,運行效率的提高自然就是指價值增值能力的提高。由於金融資金運行不屬於社會財富生產的范疇,其價值增值只能以實質經濟部門的生產經營為基礎。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資金運行效率的提高最終體現為,金融市場能否形成有效的價格機制,引導金融資金流向最有效率的經濟部門,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
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將從兩個方面提升金融資金運行效率:其一是產生了新的產業,給經濟帶來了新的利潤增長點,為貨幣資產價值增值提供了新的物質基礎;其二是提高了金融市場價格對信息反映的充分性和靈敏性,使資源配置更有效。前者是從增量的角度提升金融資金運行效率。後者則是從存量角度提升金融資金運行效率,是對金融資金運行機制的又一次完善。我們可以利用西方現代投資理論中的有效率市場假說來說明後者。
有效率市場假說按照市場價格所反映的信息種類和程度,把市場效率分為三種水平狀態,市場價格所包含的信息越多,市場的效率水平就越高;當市場價格只是充分反映了歷史數據提供的信息時,市場處於弱效率水平狀態;當市場價格不僅反映了歷史數據提供的信息,還包合了其它各種公開信息時,市場處於中等效率水平狀態;當市場價格不僅反映了各種公開信息,連內幕信息也都包含進去了的時候,市場處於高效率水平狀態。當市場處於高水平效率狀態時,所有存在的信息都已反映於價格水平中,市場價格將是資產現實價值的反映,亦即資產的市場價格與價值同一。不難看出,價格對信息反映的充分性與否,是市場是否有效率的關鍵。而價格對信息反映的充分性直接取決於信息的公開化程度與速度以及市場參與者對信息反映的靈敏度。
互聯網作為信息技術發展的最新成果,為上述反映的靈敏度提供了技術支持,互聯網技術的出現,將無數電子計算機聯系起來,形成了一台無邊無際的、具有無窮威力的超級計算機。形成信息技術革命發展的一個新階段。互聯網的實時性和共享性會使信息迅速傳播,很少有人能再憑信息優勢獨享壟斷利潤。
當然,先進的技術並不能一定保證市場達到完美的狀態,效果如何還要受人的因素的制約,這其中,除了人的主觀能力的差異外,還有人的主觀動因的問題。互聯網技術的主要優勢體現在信息的傳散方面,但不具備識別信息真偽的功能;互聯網對信息自由傳播的貢獻也「使謠言販子如虎添翼」。虛假信息的廣泛傳播也會造成市場價格和資產實際價值的偏離。這說明,高度發達的信息技術會有效地提高金融資金的運行效率,但也仍然不會使金融資金的運行保持在絕對的完美狀態。從有效率與無效率的辯證關系來看,在技術水平落後的情況下,無效率是絕對的,有效率是相對的。而高度發達的信息技術是否會使有效率成為絕對的,無效率成為相對的呢?高度發達的信息技術畢竟為價格充分反映信息提供了技術支持,並具有同樣強的糾偏能力。
B.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ETF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通常又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簡稱「ETF」),是專一種在交易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開放式基金。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的一種特殊類型,它結合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投資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同時,又可以像封閉式基金一樣在二級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買賣ETF份額,不過,申購贖回必須以一攬子股票換取基金份額或者以基金份額換回一攬子股票。由於同時存在證券市場交易和申購贖回機制,投資者可以在ETF市場價格與基金單位凈值之間存在差價時進行套利交易。套利機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閉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價問題。
C. 金融工作會議之後,「互聯網金融」未來該如何發展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概況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伴隨著互聯網在中國的快速發展,以及移動互聯網及其應用在國內的大范圍普及,自下而上地推動了整個行業的市場化進程。
聯網金融估值維持較高水準
當前互聯網金融板塊市盈率(TTM)73 倍,處於 2006-2017年(除 2015 年極高估值外)平均估值62倍上方。互聯網金融熱潮從2014年下半年開啟,第三方支付、P2P/消費金融相繼成為市場熱點。
行業發展迅速,業績持續暴發,屬於景氣度較高的行業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統計,以計算機板塊中14家互聯網金融相關股票為樣本,前三季度共實現營業收入171.12億元,同比增長19.25%,增速基本與行業平均持平。互聯網金融板塊前三季度共實現凈利潤24.56 億元,同比增長104.05%,行業發展迅速,業績持續暴發,屬於景氣度較高的行業。
移動支付線下滲透及快速增長
第三方支付牌照只減不增,續展從嚴,存量消化。①、自2011 年到2015 年央行一共發放271 張第三方支付牌照,且繼2015 年僅發放2張之後,2016 年沒有再新發牌照,與此同時,2016 年4月央行下發文件對支付機構分級分類監管,8月給首批支付牌照續展時稱「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重點做好對現有機構的規范引導和風險化解工作」,標志著第三方支付牌照進入存量時代。
②、截至2017 年6 月底,市面上正常運營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還剩247 家,其中112家僅支持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一項業務,且絕大多數還受到地域限制;支持全國范圍銀行卡收單的僅剩37 張,支持移動支付的僅有48家,而同時具備開展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和銀行卡收單三項業務的僅有26 家。被注銷的24 家包括10 家被合並,10 家未能續展,3 家違規被注銷,1家主動注銷。
移動支付發展趨勢
截止到2016年12月,中國使用網上支付的用戶規模達到4.75億,較2015年12月,網上支付用戶規模增加了5831萬人,年增長率為14%。中國網民使用網上支付的比例從60.5%提升至64.9%。其中,手機支付用戶規模增長迅速,達到4.69億,年增長率為31.2%,網民手機網上支付的使用比例由57.7%提升至67.5%。
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快速增長,主要擴張動力同樣來自移動端
①、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支付用戶由PC 端向移動端遷移。移動端購物、網貸、在線貨幣市場基金等互聯網金融服務迅速增長,疊加掃碼支付和NFC
支付在線下場景的快速布局,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呈現出爆發式增長。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盛,通過手機購物的人群也逐漸龐大。有移動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數據顯示,到2016年,移動電子商務的銷售額佔到中國所有網路零售額的一半以上。
2016年,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行業交易規模則達58.8萬億元,移動支付將逐步成為網民購物的常態支付手段。
消費金融成為互聯網金融企業轉型的重要方向
我國互聯網消費金融市場交易規模在2017年預計突破1萬億元,到2019 年有望達到3.4萬億元,三年復合增速接近 100%。
從中美對比來看,美國的消費金融佔GDP 的19.7%,而我國這一比例是6%。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嘗試和使用消費金融服務,尤其是85後、90後消費人群正在崛起。
第三方移動支付雙寡頭格局穩固,戰火已經從線上蔓延至線下場景
①、截至2017 年Q2,支付寶和財付通占據國內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份額超過94%,其餘包括壹錢包、聯動優勢、京東支付、銀聯商務等在內的40餘家移動支付牌照方合計佔有份額不足6%,預計大多尾部公司幾乎處於無業務狀態。
②、以淘寶為代表的電商以及互聯網金融的興起給移動支付帶來了足夠的線上成交額,但巨頭已經開始搶占線下,例如阿里積極布局新零售,收購三江股份、銀泰集團,入股百聯集團,推動傳統門店升級,盒馬鮮生、永輝超市更是「新零售」的代表,同時支付寶還推動線下支付收款碼激勵政策,移動支付將逐漸成為線下實體零售領域的標配。
D. 如何理解互聯網+的政策要點解讀
一、互聯網在政府心目中的作用與地位明顯提升
統計發現,《政府工作報告》中直接提到「互聯網」的地方有8次,其中包括「互聯網+」、「移動互聯網」(2次)、「以互聯網為載體」、「工業互聯網」、「互聯網企業」和「互聯網金融」(2次)。與2014年報告相比,互聯網的基礎性與重要性地位明顯提升。
我國正處於由「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過渡的重要階段。互聯網不僅可以成為未來幾年中國經濟的新引擎之一,更加重要的是,它還將改變經濟增長的模式,提高經濟增長與發展的質量。《政府工作報告》對互聯網的關注程度空前,既表達了政府對互聯網的理解程度加深,也表明互聯網在政府心目中已經升級為國家級主導產業——「互聯網+」時代的風來了。
二、互聯網+,著重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的融合改造
報告指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要推動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製造業是我們的優勢產業。要實施『中國製造2025』,堅持創新驅動、智能轉型、強化基礎、綠色發展,加快從製造大國轉向製造強國」。
1、「互聯網+工業」,將會是2015年業界發展的重頭戲之一,這是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二次轉型,是順應新一輪工業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與德國的「工業4.0」概念異曲同工。如何做好工業互聯網?工信部部長苗圩希望從「智能製造」和「把互聯網引到工業企業行業中去」兩方面切入。智能製造是工業互聯網的一個主攻方向。預計未來智能家居、智能機器人等會成為發展主流。2013年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推進工業機器人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培育3至5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和8至10個配套產業集群,高端機器人方面國產機器人佔到45%左右市場份額。」2014年11月4日,中國首套工業4.0流水線亮相第十六屆中國工業博覽會。
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也積極關注這一話題。全國政協委員、網路CEO李彥宏帶來中國大腦的提案,在兩會中對人工智慧的廣泛應用充滿期望。全國人大代表、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懷進鵬則明確建議,把工業互聯網作為未來發展的重要新引擎,作為支撐智能製造、推動兩化融合的重要抓手。全國人大代表、小米董事長雷軍建議要加快制定智能家居行業標准,激發智能家居的爆發式發展,帶動我國從「製造大國」向「智造大國」轉變。
兩會閉幕不久,2015年3月19日消息稱,工信部牽頭制定的《中國製造業發展綱要(2015-2025)》即將上報國務院,希望通過十年的努力,我國能進入全球製造業第二方陣。可見政府著力推動工業互聯網,推動製造業升級,已經排在日程之中。
2、「互聯網+農業」方面,相較於傳統農業,現代農業是以互聯網經濟為導向,以市場機制為聯結,從而實行企業管理信息化、產銷經營網路化。
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建議,應當用互聯網思維做農業,用互聯網做農業市場體系;用互聯網技術提供農村金融、農村科技支持,將中產階級新知農民納入成為中堅力量。
但各個互聯網公司現有移動互聯網產品業務在這方面普遍較為弱勢,若能藉此機會找准發力點,未來可想像空間較大。
3、「互聯網+服務業」,是目前發展較為深入的領域。報告中提及的「醫療、養老、住房、交通、教育、旅遊、流通和物流」等行業,業界都有深度參與和成功落地產品。通過連接信息孤島,可以幫助實現公共服務便捷化、社會治理現代化。兩會中,代表委員們圍繞互聯網醫療、互聯網交通、互聯網旅遊、互聯網金融方面也提出很多意見建議。
互聯網與傳統產業的融合,不能理解為是互聯網產業在搶傳統產業的飯碗。互聯網企業介入,是在發揮生產方式上的「鯰魚效應」,將新舊生產方式的比較效果凸顯出來,從而推動舊的生產方式向新的生產方式演變。
4、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特別提出要「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對於中國互聯網企業來說,在發達國家還缺乏核心競爭優勢,在用戶體驗和產品能力上沒有根本性突破,且這些國家對用戶隱私保護的規定更加嚴格。因此預計巴西、俄羅斯、印度及非洲等新興市場國家在未來一段時間里會是中國互聯網公司走出去的主攻路線。
三、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利政策環境
報告指出,「大力發展眾創空間,著力促進創業就業。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
今年的政府報告順應了萬物互聯的發展熱潮,以鼓勵創業創新為核心,以創業帶動就業,為我們展現了政府推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規劃藍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源於國家自身變革的深刻需求。互聯網正在拉平以往高大上的創業門檻,為廣大青年及草根營造史上最好創業環境。
1、在市場准入制度方面,國家進一步為創業企業松綁,優化創業環境。今年將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建立規范行政審批的管理制度。明確政府權力清單,加強事後監管。
2、在資金扶持方面,放寬民間投資市場准入,政府採取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設立基金等辦法,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重點項目。
3、進一步降低外資進入門檻,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全面推行普遍備案、有限核準的管理制度。 修訂外商投資相關法律,健全外商投資監管體系,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4、增強各類所有制經濟活力,讓各類企業法人財產權依法得到保護。
5、積極鼓勵大學生創業,以創業帶就業,有效緩解就業壓力。
6、國家設立400億元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要整合籌措更多資金,為產業創新加油助力。
7、政府重點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鼓勵原始創新。增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中小微企業將大有可為,「草根」創業創新將蔚然成風。
全國人大代表、溫州晚報主持人鄭雪君觀點非常有代表性,呼籲給予線上線下小微企業更大力度的稅收扶持政策,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為小微企業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
在政策扶植方面,兩會前後,國務院密集出台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以及《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力挺創業投資、科技創新、草根創業。
E.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怎麼劃分業務歸屬領域
一、防控金融高杠桿風險
(一)防範金融產品風險。組織開展金融產品杠桿風險排查,確保金融產品風險指標滿足監管要求。加強銀行理財資金對接資產管理類產品的監管,規范資金投向、限額和交易對象,嚴控通過夾層投資、「名股實債」、「抽屜協議」、回購協議等方式進行高息融資操作。規范開展票據業務,嚴防套取、挪用票據資金。加強對各類股市杠桿融資的風險防控,確保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業務杠桿率合規。高度關注保險公司「萬能險」等投資型產品風險。(牽頭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二)加強銀行業風險防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的管控能力,強化對地方政府性債務、房地產業等重點領域和行業的風險防範,確保銀行不良貸款率穩定在合理區間。探索建立金融創新備案管理和台賬監測制度,加大統一授信、名單管理等制度的落實力度,從源頭上加強信貸管理,預防多頭貸款、過度授信,強化風險動態管理。加強過程行為監管,全面推進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的錄音錄像和網點專區建設,嚴肅查處員工銷售「飛單」、參與非法集資等行為。(牽頭單位:重慶銀監局)
(三)加強證券市場風險防範。督促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完善客戶分類制度和動態評估機制。強化上市公司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范運作。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誠信守約、依法合規經營,嚴懲承諾保本保收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高度關注公司債券、銀行間市場融資工具、企業債券等產品可能存在的兌付風險。(牽頭單位:重慶證監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重慶營管部)
(四)加強保險行業風險防範。持續抓好保險機構滿期給付和非正常退保風險防範,防範和化解發生保險欺詐等案件的風險。推動保險反欺詐中心建設,完善篩查欺詐線索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設。密切監測互聯網等新技術與保險融合可能帶來的風險,嚴厲打擊誤導銷售、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等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牽頭單位:重慶保監局)
(五)建立高杠桿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按照「透明、隔離、可控」的原則,重點關注銀行、證券、信託、互聯網金融等機構跨行業跨市場經營風險。強化交叉性高杠桿金融業務風險防控,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信息共享、重大風險事件報告等機制,嚴防隱匿、轉嫁和放大風險。研究制定高杠桿風險應急處置措施,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建設。(牽頭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二、防控地方金融風險
(一)防範要素市場風險。嚴格要素市場機構和業務審批,嚴格實施「五個不準」,即不準開展期貨交易等高杠桿業務,不準高息攬儲,不準無固定對象的亂集資,不準違規建立「資金池」,不準開設網路借貸中介公司或業務。關閉高風險非主營業務,開展展業代理機構風險排查。加強合格投資者管理,強化投資者的准入資格管理和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審查,加強資金運作全流程的杠桿測算和風險研判,切實執行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制度,強化投資者風險意識和風險警示。加強交易保證金監控,限制過度炒作,鼓勵商品合約類交易場所擴大現貨交收比例。(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工商局)
(二)防範新型金融機構風險。加強對小貸、擔保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推進行業減量增質,提高風險撥備覆蓋水平。盤活小貸公司抵押資產,防範化解流動性風險,守住「三條紅線」,即不準非法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不準發放利率違反法律有關規定的貸款,不準採取暴力、恐嚇等手段非法收貸。加強互聯網小貸公司監管。利用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換證的契機,推動機構退出,促進政府性擔保公司整合重組,加快市場出清。組織實施融資租賃、典當、保理行業風險排查。對申報從事金融活動的投資咨詢類公司等非金融企業,加強源頭管理和動態監控。(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商委、市外經貿委、市工商局)
(三)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全面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積極穩妥、有序化解,明確分工、強化協作,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的原則,通過摸底排查、甄別分類、清理整頓,切實防範和化解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確保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十不準」負面清單管理政策落實到位。對風險事件,督促落實涉事機構主體責任,通過訴權、債權、股權轉移,實現風險有效緩釋和化解處理。規范清理各類新型金融機構互聯網業務。(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提高打非工作常態化、信息化、社會化水平。加強基層網格化管理,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全面開通投訴舉報平台,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建設風險預警平台系統,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推動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加大積案清理力度,提高案件結案率。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覺防範和抵制非法集資意識。落實維穩屬地責任,制定非法集資信訪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進展定期通報制度。(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三、穩妥化解不良金融資產
(一)加強風險協同處置。督促銀行、擔保、小貸等機構加強溝通協調,完善銀擔協同風險分擔機制。對債務規模較大並有3家以上債權銀行或5家以上債權小貸公司的信用風險違約事件,以及同時涉及債權銀行、小貸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重大信用風險違約事件,成立債權人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處置措施。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加大核銷力度,做到「應核盡核」;對存在潛在風險的貸款,要提前介入,盤活資產,提升貸款質量。支持金融機構組建各類企業信用風險緩釋平滑機制,為去產能去庫存服務。妥善處置各類信託產品、資產管理產品兌付風險,完善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
(二)提高信用違約案件依法處置效率。推動訴訟案件加快審理、判決和執行。探索在信貸業務中引入公證、仲裁等機制,提高依法清收效率。推進實現擔保物權的特別程序,提高處置抵押物與不良資產效率。強化打擊騙貸和逃廢債行為。(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配合單位: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三)拓展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支持國有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我市民營資產管理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推動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不良信貸資產收購、託管、轉讓、處置等業務。積極探索不良貸款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拓展批量處置、代理處置、委託處置等新渠道和新方式。(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四、降低企業財務杠桿
(一)支持企業置換高息債務。摸清企業高息債務底數,抓住「債轉股」等政策機遇,多渠道支持企業降低過高融資成本。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的企業承擔的非銀行不合理高息債務,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構建風險補償和信用增進等配套機制,引導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協助企業進行債務置換。積極做好債務置換統計分析工作。(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二)完善企業資本金市場化補充機制。大力推動國有和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加強擬上市企業資源培育。做好股票市場改革對接和項目儲備,利用好新加坡、香港等資本市場,拓展海外直接融資渠道。持續擴大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融資規模,加大永續票據、定向可轉換票據等可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推動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公司(OTC)爭取新三板掛牌推薦試點資格,盡快實現與全國市場互聯互通。發揮好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作用,發展重點行業和區縣引導性基金。積極探索開展投貸聯動、股債結合等業務試點。(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證監局)
(三)加強監管引導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統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監管政策和財政政策,引導改變金融機構經營模式、經營行為、資金配置和收益成本測算。完善重慶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督促金融機構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鏈條」,規范服務收費和銷售行為管理;將轉貸應急周轉資金、小貸公司融資中心、再擔保體系等風險分擔補償機制落實到位。規范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收費行為。改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的盈利考核方式。(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四)發揮要素市場平台降成本功能。進一步強化要素市場降低交易成本、價格發現、優化資源配置、規范市場秩序和實現金融結算等五大核心功能,加快建設集交易、物流、結算和信息四大中心於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提高要素市場交易平台的信息整合功能,幫助交易各方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簡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強化要素市場倉儲物流、質量監控等服務配套,減少交收成本。做強要素市場結算功能,為交易雙方提供便捷結算服務,支持要素市場降低交易手續費用。(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
F. 一個8年的投資者給到理財的幾點建議
「你不理財才不理你」這句話經常被用來「說教」那些不懂的財富積累的人。 (沃普惠,全力打造集「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於一體的網貸信息中介服務平台。平台基於移動互聯網金融生態圈的產品創新,踐行「普惠金融」政策,為廣大投融資者提供安全、便捷、靈活的投資理財新境界。年化收益在8-14區間,投資期限1-12個月)。
方法/步驟
1、不參與風險性高的投資活動。為了保證家庭生活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個人理財所追求的收益應該是穩定性高的類型。
2、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和投資關系。投資理財師一種獲得收益的方式,絕對不能代替工作。
3、不要借錢進行投資。借錢投資本身就是一種變相的使用杠桿行為。
4、不要夢想一夜暴富。個人理財是一個貫穿一生理財生活方式,它不是賭博,也不是投機。個人投資者理財首要目標是保證資產的不貶值,其次才是取得收益。
5、不要買流動性較大的投資品種。
6、不要購買不了解的投資品種
22、主流理財產品種類有哪些
目前理財產品種類有股票、基金、銀行理財產品、信託類產品、貴金屬投資、互聯網金融理財等。以下是理財產品種類簡單分析:
方法/步驟
一、股票:
投資風險:風險高。
收益: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
投資門檻:最少買100股。
點評:股票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方式。
二、基金:
依據風險程度不同,一般基金的種類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大多數資金投資於股票,屬於高風險理財產品,同時高風險也會帶來高的收益,一般年收益率可以在15%-20%。
2.指數型基金:指數型基金是根據某個指數的漲跌而漲跌。風險中等,一般收益在10%-15%。
3.債券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以債券作為主要投資對象,風險相對更低一些,一般年收益率在5%-10%。
4.貨幣性基金:貨幣性基金主要投資銀行存款和企業債券等,幾乎沒有風險,年收益率和銀行定存年收益率差不多,一般在3%-10%之間。
三、銀行理財產品:
投資風險:風險小於股票和基金。
年化收益:4%左右
投資門檻:5萬起。
點評:相對於股票和基金風險較小,一般分為保本型與非保本型兩種。
四、信託類產品:
投資風險:有一定的風險。
年化收益:6%-10%左右。
投資門檻:一般100萬人民幣起。
點評:投資門檻較高,項目有一定的風險。近些年也有10萬、30萬 、50萬起步。
五、互聯網金融:
投資風險:有一定的風險。
年化收益:6%-12%左右。
投資門檻:一般100元起投。
點評:目前國家監管政策越來越規范化,互聯網金融理財平台創新能力在政策的引導到初見成效。比如:沃普惠專注供應鏈金融領域,居於供應鏈上線游的嚴格風控審核。
G. 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
2017年1月22日,中抄國互聯網投資基金在京成立,並與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達成多項戰略合作協議。[1]
在基金成立儀式上,還進行了多項戰略合作簽約。其中,與中國工商銀行、中信國安、中郵保險、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6家戰略出資企業簽署合夥協議,基金首期300億元資金募集認繳到位。[1]
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由國家網信辦和財政部共同發起,基金規劃總規模1000億元人民幣。設立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具體實踐,是推動實施網路強國戰略的有力舉措。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將秉持「專注專業、引導引領、扶優扶強、共享共贏」投資理念,堅持國家戰略導向、市場化運營、專業化管理,聚焦互聯網重點領域,通過市場化方式支持互聯網創新發展,為優秀互聯網企業助力,為網路強國戰略服務,推動互聯網更好造福國家和人民。[1]
此外,基金與中國工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3家金融機構簽署投貸聯動協議,為基金所投企業提供銀行授信、金融服務等一攬子支持舉措,授信總額達1500億元人民幣。[1]
H. 跟互聯網金融體制有關的主題
一、要用法治的思維看待互聯網技術在金融領域的發展
應當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高度出發,並運用法治的思維對互聯網金融業發展進行頂層規劃。一定要清楚地認識到,互聯網金融一定是在合規有序、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才能得以健康發展,打著「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旗號無規則的發展和叢林式的競爭違背創新的基本准則,過度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是一種潛在的金融法律風險,必須依法予以矯正和規制。
以第三方支付為例來說,起初是作為商品交易的支付工具,主要是立足小額支付,國家當初給第三方支付頒發牌照的初衷也是為了滿足一種通道型的商品交易型支付,而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已演變為截留資金或是資金對資金的純粹劃轉,有的甚至是在洗黑錢。
這就是為什麼央行發布的《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要限制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以及個人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的原因。
再如P2P網貸平台,不少網貸平台不僅沒有採取第三方資金管理平台,有的甚至動用投資人的資金,特別是一些網貸平台出現管理者隨意從平台借款幾千萬,用於企業經營,達到自借自用,風險無人控制也無人承擔,其背後隱藏著巨大的資金風險,這也是為什麼不少平台出現跑路的原因。還有些網貸平台已涉嫌非法集資和放高利貸,比如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在此類模式下,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還有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用於自己生產經營,有的經營者甚至捲款潛逃。
因此,P2P平台必須依法規制其運營模式和控制其運營風險,建立統一強制性的第三方平台託管制度,由第三方平台進行資金監管,將平台自有資金和貸款人資金相互隔離;平台還要建立嚴格、規范、專業的風險管理體系和業務操作流程,平台只提供中介服務,不得提供擔保和變相的攬儲,更不能直接參與借貸行為,必須讓P2P網路借貸平台回歸其中介本質。
針對民間借貸的泛濫和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無序狀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4年3月31日聯合下發了《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指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互聯網金融中眾籌模式大致有4種,即股權類、債權類、回報類和捐贈類。其中,股權類眾籌模式目前最大的法律風險是涉嫌非法集資犯罪。非法集資罪有一條紅線不能碰,那就是向社會公開宣傳。《意見》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中的「向社會公開宣傳」做出擴充解釋,即包括以各種途徑向社會公眾傳播吸收資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資金的信息向社會公眾擴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意見》還明確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案情復雜、性質認定疑難的案件,可參考有關部門的認定意見,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性質認定。也就是說,金融主管機關的認定意見將是司法機關的重要參考意見,這已經是司法機關第三次專門針對非法集資做出指導意見或司法解釋。
國家應當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合規、風險、創新的邊界中尋找監管的最佳路徑。在積極支持互聯網金融領域創新的前提下,應當在政策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支持,同時控制互聯網金融發展中的法律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積極推進金融體制的改革和創新,以便在新一輪的國際化競爭中佔得先機,預防國家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不被侵害。
二、應當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出發,對互聯網金融進行規制,使其有序健康發展
應當提高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層級,建議以完善和修訂我國現行的金融基本法為主線,不要就互聯網金融監管出台若干個層級較低的部門規章。我國現有的金融基本法的規制對象主要是傳統金融領域,如《商業銀行法》、《保險法》以及《證券法》都是基於傳統金融行業和傳統金融業務的立法,這些金融基本法在互聯網金融時代不但無法規制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業務和行為,而且還會造成一定的法律沖突,致使互聯網金融企業遊走於法律盲區和監管漏洞之間。
以第三方支付為例,第三方支付中的各方權利義務關系及其法律性質,目前在法律上尚未做出明確的界定。從第三方支付業務本身看,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是提供了一項支付服務,但是這個平台卻聚集了大量的資金,已經具備了商業銀行的性質,但是卻又不受相關商業銀行法律法規的規制,其業務明顯存在吸納儲蓄的嫌疑,用戶資金的時間價值(利息)已近成為其主要的利潤來源,這顯然涉及到基本金融業務的范疇。因此,國家應當盡快完善現行的金融基本法,增加有關互聯網金融安全、准入、交易、認證、監管、退出、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法律責任等規定,尤其是要規制網路安全給互聯網金融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同時要提高互聯網金融違法的成本。
要清楚認識到網路安全事關國家安全,網路安全是國家政治穩定、社會安全、經濟有序運行的全局性問題。建立完善的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是互聯網金融立法的前提和基礎。互聯網金融伴隨網路經濟的發展不斷成長,是網路經濟的產物,運行高度依賴計算機系統、網路通信技術和交易軟體,互聯網金融因此具有高虛擬性特徵,各互聯網金融企業具有廣泛的物理關聯特性,極易爆發系統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圍攻擊。在傳統金融中,安全風險只帶來局部損失,而在互聯網金融中,安全風險能造成整個網路的癱瘓,是一種系統性風險,會導致嚴重的客戶資料泄露、交易記錄損失、流失大量客戶、損害互聯網金融聲譽。
三、實現金融業的混業經營,並設立國家金融監管委員會
隨著全球金融一體化和互聯網金融浪潮的極速推進,混業經營已成為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導趨向。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美國、歐洲和日本,都實行了混業經營。在互聯網金融飛速發展的國際大環境下,中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應該成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
我建議將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進行「三會合一」,成立一個國家層面的金融監管委員會,將互聯網金融納入重點監管范疇,明確監管部門及其職責界定。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不同,監管部門的選擇也應有所側重,切忌一刀切管理或者多方監管的混亂現象發生。要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部門的歸屬,監管部門還應充分尊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自身規律,尊重互聯網金融從業人員的開拓創新精神,讓市場在互聯網金融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引導和支持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通過行業自律,完善管理,守法經營,實現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依法經營、控制風險,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理性發展。
四、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應採取寬松審慎的態度
從金融監管部門的角度來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整體性評價,目前尚缺乏足夠的時間和數據支持,因此要保留出一定的觀察期。對互聯網金融的全面、客觀評價,仍有待於時間來證實。我以為,目前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企業的沖擊不僅僅是來自余額寶,而是來自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事實上,互聯網金融正在加速利率的市場化進程,倒逼著銀行等傳統金融企業加快變革,積極參與互聯網時代的競爭。比如在互聯網金融的浪潮下,多家銀行推出了隨時贖回、隨時變現的貨幣市場基金,而此前銀行是不做這種難賺錢的生意的;也有不少銀行開始上浮存款利率至最上限,還有許多基金公司也在不斷降低基金的管理費、託管費和傭金,同時開始謀求與互聯網企業進行協同合作,不斷關注市場的長尾效益,重點關注客戶體驗等等。
對此,我建議在誠信合規和系統性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互聯網金融採取包容性的監管策略,一切有利於包容性增長的互聯網金融創新、金融活動和金融服務,都應該受到尊重和鼓勵。現階段,在互聯網金融合規與風險的監管前提下,要鼓勵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包容失誤和非系統性風險的出現,為行業發展預留一定空間,有必要對前期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行審慎寬松的監管政策,這樣才可能在修改金融基本法律和制定監管政策時做到有所為和有所不為。制定互聯網金融法規和監管政策要使所有的程序公開和透明,不但要考慮金融監管的需求,也要兼顧和平衡管理相對人的利益,為金融機構進行互聯網時代的金融創新提供一定的空間。特別是要引導互聯網金融業從單純的產品創新向產權制度創新、經營體制創新、組織體系創新、市場結構創新等方向發展。
I. 互聯網基金的主體框架有哪些
在基金市場上,存在許多不同的參與主體。依據職責和作用不同,可以將參與主體分為基金當事人、基金市場服務機構、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三大類。
J.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ETF
一、什麼是ETF?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 Exchange Traded Fund)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產品,交易手續與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資產是一攬子股票組合,這一組合中的股票種類與某一特定指數,如上證50指數,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隻股票的數量與該指數的成份股構成比例一致,ETF交易價格取決於它擁有的一攬子股票的價值,即"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ETF是一種混合型的特殊基金,它克服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缺點,同時集兩者的優點於一身。ETF可以跟蹤某一特定指數,如上證50指數;與開放式基金使用現金申購、贖回不同,ETF使用一籃子指數成份股申購贖回基金份額;ETF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於ETF簡單易懂,市場接納度高,自從1993年美國推出第一個ETF產品以來,ETF在全球范圍內發展迅猛。10多年來,全球共有12個國家(地區)相繼推出了280多隻ETF,管理資產規模高達2100多億美元。
研究表明,ETF在我國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有助於吸引保險公司、QFII等機構和個人儲蓄進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而且能夠活躍二級市場交易,增加市場的深度和廣度。
二、推出ETF的意義
1、貫徹落實國務院「9條意見」,推動證券市場的產品創新,並為今後包括指數期貨在內的新產品推出打下基礎;
2、通過擴大產品種類提高中國證券市場相對海外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3、通過ETF的規模交易進一步增強大盤藍籌股的流動性;
4、順應目前國際上指數化投資的市場潮流,ETF目前已成為歷史上發展最快的金融產品,其數量從1993年3隻基金8億美元增加到2003年280隻基金2100億美元;
5、滿足各方面投資者的市場需求,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一個用小資金投資大盤的機會,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新的套利模式。
三、ETF優點
1、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
投資者購買一個基金單位的華夏-上證50ETF,等於按權重購買了上證50指數的所有股票。
2、兼具股票和指數基金的特色
1)對普通投資者而言,ETF也可以像普通股票一樣,在被拆分成更小交易單位後,在交易所二級市場進行買賣。
2)賺了指數就賺錢,投資者再也不用研究股票,擔心踩上地雷股了;但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目前不存在做空機制,因此目前仍是「指數跌了就要賠錢。」
3、結合了封閉式與開放式基金的優點
ETF與我們所熟悉的封閉式基金一樣,可以小的「基金單位」形式在交易所買賣;與開放式基金類似,ETF允許投資者連續申購和贖回。但是ETF在贖回的時候,投資者拿到的不是現金,而是一籃子股票;同時要求達到一定規模後,才允許申購和贖回。
⑴與封閉式基金相比:
相同點:同樣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就像股票一樣掛牌上市,一天中可隨時交易
不同點:①ETF透明度更高。由於投資者可以連續申購/贖回,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凈值和投資組合的頻率相應加快。②由於有連續申購/贖回機制存在,ETF的凈值與市價從理論上講不會存在太大的折價/溢價.
⑵與開放式基金相比
優勢:
①一般開放式基金每天只能開放一次,投資者每天只有一次交易機會(即申購贖回);而ETFs在交易所上市,一天中可以隨時交易,具有交易的便利性。
②開放式基金往往需要保留一定的現金應付贖回,而ETF贖回時是交付一籃子股票,無需保留現金,方便管理人操作,可提高基金投資的管理效率。當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常常迫使基金管理人不停調整投資組合,由此產生的稅收和一些投資機會的損失都由那些沒有要求贖回的長期投資者承擔;而ETF即使部分投資者贖回,對長期投資者並無多大影響(因為贖回的是股票)。
4、交易成本低廉
雖然ETF在交易所交易的費用還沒有最後確定,但估計不會高於封閉式基金的費用,這就遠比現在的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費低。
5、給普通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當天套利的機會
例如,上證50在一個交易日內出現大幅波動,當日盤中漲幅一度超過5%,而收市卻平收甚至下跌。對於普通的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投資者而言,當日盤中漲幅再大都沒有意義,贖回價只能根據收盤價來計算。而ETF的特點就可以幫助投資者抓住盤中上漲的機會,由於交易所每15秒鍾顯示一次IOPV(凈值估值),這個IOPV即時反映了指數漲跌帶來基金凈值的變化,ETF二級市場價格隨IOPV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投資者可以盤中指數上漲時在二級市場及時拋出ETF,獲取指數當日盤中上漲帶來的收益。
四、ETF品種
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的上證50ETF,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計劃推出的第一隻ETF。此後,上海證券交易所還將陸續推出上證180ETF、高紅利股票指數ETF、大盤股指數ETF、行業ETF等。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和華夏基金管理公司一起為中國內地首隻ETF的推出作最後的准備。
1、第一隻ETF――上證50ETF
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上證50指數授權給華夏基金使用,華夏基金管理公司拔得頭籌,成為中國第一個ETF的管理人。
華夏上證50ETF產品將採用完全復製法,緊密跟蹤上證50指數,組合中的股票種類和上證50指數包含的成份股相同,股票數量比例和該指數成份股構成權重一致,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在上證所上市交易後,其申購與贖回也將通過上證所系統進行。
整個ETF的運作,包括公開募集現金認購、公開募集股票申購、上市交易、申購和贖回、套利、投資組合管理、會計和估值、信息披露以及客戶服務等9個環節。
此次ETF的發行,首先將採用現金認購和一籃子股票申購相結合的所謂「種子資本+公開發行」多階段發行方式。現金認購經由交易所系統網上網下同時進行,分別適用於中小投資者和大額投資者,現金認購的方式主要是方便中小投資者和像保險公司這樣不能直接買股置換基金的特殊投資者認購。在現金認購結束後,ETF即告成立,開始將現金買成組合需要的成份股,並按照上證50指數指數值的千分之一折算成單位凈值,進行份額的標准化,依照2004年7月7日上證50指數923.86收盤點位,其每份單位凈值應該為0.92386元。之後,基金將開放股票申購,這是為了方便上證50成份股持有者申購。
此外,一種名為集合創設的方式,也適合於證券公司利用股票申購方法和其他投資者合作,採取合規方式將庫存股票轉化為ETF,增加資產的流動性。在這一切程序結束後,ETF將申請在上證所上市,展開其日常的正常運作。
ETF申購贖回的基本單位初步設定為100萬份單位,摺合目前市值約92.38萬元。由於股票停牌等原因,ETF的申購贖回還將引入現金替代模式,允許投資者在遇到股票停牌、成份股流動性差以及成份股調整時以不高於申購總值5%的比例進行現金替代。現金替代的溢價金額計算基礎為單位股票的最新價,在正常交易時採用最新成交價,股價漲停時採用漲停價格,停牌且當日有成交時採用最新成交價,停牌且當日無成交時採用前收盤價。方案初步確定,基金管理人可以確定現金替代的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對現金替代合理出價,並及時處理因申購進入的現金。
除了靠股票現金紅利和新股申購收益正向抵消外,基金管理人也將以盡可能低的操作費用予以彌補,在正向因素收益超過基準3%時,基金收益將實行分配。ETF的申購贖回組合股票清單的披露內容,將包括股票名稱、數量權重和預估現金余額,並標明可以用現金替代的股票及替代價格。這個信息每一交易日開盤前將通過上證所及華夏基金的渠道公開發布。單位基金凈值(IOPV)的發布,上證所將會根據申購贖回清單中成份股的價格行情變動實時計算估值,並和交易數據一起通過衛星實時傳送發布。
五、ETF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對交易所而言:增加了市場的吸引力
ETF的推出,也使市場豐富了交易品種,完善了品種布局,有助於市場吸引更多具備實力的大盤藍籌公司股票的加盟,有助於引導儲蓄資金向證券市場的分流,有助於市場產品創新的進一步深入進行。
2、對投資者而言:增加了投資機會
作為指數化產品,ETF的交易,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投資某一特定板塊、特定指數、特定行業乃至特定地區股票的機會,那些以特定板塊為目標的指數,除了繼續發揮價格揭示作用外,將可以用作投資者的投資工具。而且,這種無現金管理的ETF,還可以極大地提高基金資產的使用效率,規避因應付經常性贖回不斷調整組合而平添的交易成本和稅負,有利於保護基金投資者的長期利益。
3、ETF交易對股票市場交易量的影響不確定,可能加大市場波動
具有贖回選擇權的ETF的較大日交易量可能產生構成指數的基礎股票的交易增加。然而,如果一些投資者運用這些股票作為跟蹤總體市場運動的多樣化組合的一部分,ETF交易可能減少基礎股票的交易量。ETF對股票市場交易量和股指期貨的交易量有增加與否的影響實證檢驗中,Park和Switzer(1995)、Switzer等(2000)、Lu和Marsden(2000)等人在不同的市場也出現不確定性的結果。
由於ETFs一般會採用程序交易機制,即一籃子地批量買入和賣出標的指數的股票組合,因此,在我國股票市場的標的股票組合容量還較有限的情況下,ETF的推出有可能加劇我國股票市場的波動,對股票市場產生「助漲助跌」作用。
4、ETF的推出與基金「封轉開」的直接關聯度不大
今年6月1日《基金法》正式實施後,我國基金「封轉開」在法律上已經不存在障礙,但具體何時實施試點,我們以為,現在與其說是取決於管理層的態度,還不如說更取決於市場是否走好。在市場行情走好的過程解決這個歷史問題是我們目前的看法。
5、ETF對現有的或者正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影響不大
盡管ETF具有兼封閉和開放的優勢,但因其為指數化投資基金品種,因此,ETFs的推出,與開放式股票型基金等品種的在申購贖回上的沖擊並不大,可能更多地僅僅是對開放式指數化基金品種構成一定沖擊。
六、ETF在全球的發展
自從1993年美國推出第一個ETF產品以來,ETF在全球范圍內發展迅猛。2002年,全球280隻ETF管理的資產為1416億美元;而2003年,281隻ETF管理的資產卻增加到2100億美元。
成熟市場的資產管理業一直有這樣一個理論,即長期來看積極投資很難戰勝市場,其長期績效要低於市場的平均水平。以美國市場為例,1984-1994年間,積極股票基金盡管取
得了12.15%的平均年回報率,但仍低於SP500指數年均14.33%的回報率。在我國已有指數基金運作的背景下,有業內人士指出,在交易便利性、信息透明度和費用成本上,不用現金申購贖回、實時揭示凈值的ETFs,具有不可替代的市場地位和作用。
國內首隻ETF開發大事記
1、2001年,上證所戰略發展委員會研究產品創新時,提出最初的ETF設想。由於缺乏合適的指數,當時曾考慮以現金模式進行。
2、2002年初,針對國有股減持的方案設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開始了交易所交易基金ETF(ExchangeTradeFunds)的基礎研究工作。
3、2002年4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國際發展部的建立了交流ETF研究成果的聯系。
4、2002年7月1日,上證所推出上證180指數。
5、2002年8月,應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邀請,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參加了上證所在青島舉辦的「上證180ETF設計方案研討會」,並就ETF的方案設計做了專題發言。
6、2002年10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向證監會基金部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國際發展部提交了ETF的專項研究報告:《上證180ETF總體規劃》。
7、2002年11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與中國銀行、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聯合進行了ETF的市場需求調查活動,有關調查結果已提交上證所。
8、2002年12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專程拜訪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國泰君安證券公司一同就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設計的ETF產品與業務方案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ETF聯合研究小組」進行了專項報告。
9、2003年1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參加了由上證所在浙江嘉興舉辦的ETF產品方案研討會。
10、2003年4月,上證所向證監會報告ETF進展,報送《關於盡快推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報告》。
11、2003年上半年,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向上證所提交了多份研究報告。
12、2003年6月,應上證所邀請,參加了上證聯合研究計劃,並向上證所提交了專題報告《上證180ETF發行模式與運作管理研究》。另外,2002年至2003年,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張玲,在上證所實習期間,參與了ETF項目的研究工作。
13、2003年10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與道富銀行、道富環球投資咨詢公司簽訂技術合作協議。
14、2004年1月1日,上證所推出上證50指數。
15、2004年1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參與上證所ETF投資管理人招標並獲得首批合作人資格。
16、2004年4月,上證所正式申請開發ETF。
17、2004年6月ETF獲國務院認可、證監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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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違規檢舉侵權投訴|2006-11-23 07:50 qq110026 | 三級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 Exchange Traded Fund)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產品,交易手續與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資產是一攬子股票組合,這一組合中的股票種類與某一特定指數,如上證50指數,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隻股票的數量與該指數的成份股構成比例一致,ETF交易價格取決於它擁有的一攬子股票的價值,即"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ETF是一種混合型的特殊基金,它克服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缺點,同時集兩者的優點於一身。ETF可以跟蹤某一特定指數,如上證50指數;與開放式基金使用現金申購、贖回不同,ETF使用一籃子指數成份股申購贖回基金份額;ETF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於ETF簡單易懂,市場接納度高,自從1993年美國推出第一個ETF產品以來,ETF在全球范圍內發展迅猛。10多年來,全球共有12個國家(地區)相繼推出了280多隻ETF,管理資產規模高達2100多億美元。
研究表明,ETF在我國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有助於吸引保險公司、QFII等機構和個人儲蓄進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而且能夠活躍二級市場交易,增加市場的深度和廣度。
二、推出ETF的意義
1、貫徹落實國務院「9條意見」,推動證券市場的產品創新,並為今後包括指數期貨在內的新產品推出打下基礎;
2、通過擴大產品種類提高中國證券市場相對海外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3、通過ETF的規模交易進一步增強大盤藍籌股的流動性;
4、順應目前國際上指數化投資的市場潮流,ETF目前已成為歷史上發展最快的金融產品,其數量從1993年3隻基金8億美元增加到2003年280隻基金2100億美元;
5、滿足各方面投資者的市場需求,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一個用小資金投資大盤的機會,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新的套利模式。
三、ETF優點
1、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
投資者購買一個基金單位的華夏-上證50ETF,等於按權重購買了上證50指數的所有股票。
2、兼具股票和指數基金的特色
1)對普通投資者而言,ETF也可以像普通股票一樣,在被拆分成更小交易單位後,在交易所二級市場進行買賣。
2)賺了指數就賺錢,投資者再也不用研究股票,擔心踩上地雷股了;但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目前不存在做空機制,因此目前仍是「指數跌了就要賠錢。」
3、結合了封閉式與開放式基金的優點
ETF與我們所熟悉的封閉式基金一樣,可以小的「基金單位」形式在交易所買賣;與開放式基金類似,ETF允許投資者連續申購和贖回。但是ETF在贖回的時候,投資者拿到的不是現金,而是一籃子股票;同時要求達到一定規模後,才允許申購和贖回。
⑴與封閉式基金相比:
相同點:同樣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就像股票一樣掛牌上市,一天中可隨時交易
不同點:①ETF透明度更高。由於投資者可以連續申購/贖回,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凈值和投資組合的頻率相應加快。②由於有連續申購/贖回機制存在,ETF的凈值與市價從理論上講不會存在太大的折價/溢價.
⑵與開放式基金相比
優勢:
①一般開放式基金每天只能開放一次,投資者每天只有一次交易機會(即申購贖回);而ETFs在交易所上市,一天中可以隨時交易,具有交易的便利性。
②開放式基金往往需要保留一定的現金應付贖回,而ETF贖回時是交付一籃子股票,無需保留現金,方便管理人操作,可提高基金投資的管理效率。當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常常迫使基金管理人不停調整投資組合,由此產生的稅收和一些投資機會的損失都由那些沒有要求贖回的長期投資者承擔;而 ETF即使部分投資者贖回,對長期投資者並無多大影響(因為贖回的是股票)。
4、交易成本低廉
雖然ETF在交易所交易的費用還沒有最後確定,但估計不會高於封閉式基金的費用,這就遠比現在的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費低。
5、給普通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當天套利的機會
例如,上證50在一個交易日內出現大幅波動,當日盤中漲幅一度超過5%,而收市卻平收甚至下跌。對於普通的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投資者而言,當日盤中漲幅再大都沒有意義,贖回價只能根據收盤價來計算。而ETF的特點就可以幫助投資者抓住盤中上漲的機會,由於交易所每15秒鍾顯示一次IOPV(凈值估值),這個IOPV即時反映了指數漲跌帶來基金凈值的變化,ETF二級市場價格隨IOPV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投資者可以盤中指數上漲時在二級市場及時拋出ETF,獲取指數當日盤中上漲帶來的收益。
四、ETF品種
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的上證50ETF,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計劃推出的第一隻ETF。此後,上海證券交易所還將陸續推出上證180ETF、高紅利股票指數ETF、大盤股指數ETF、行業ETF等。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和華夏基金管理公司一起為中國內地首隻ETF的推出作最後的准備。
1、第一隻ETF――上證50ETF
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上證50指數授權給華夏基金使用,華夏基金管理公司拔得頭籌,成為中國第一個ETF的管理人。
華夏上證50ETF產品將採用完全復製法,緊密跟蹤上證50指數,組合中的股票種類和上證50指數包含的成份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