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我公司進行銀行理財業務,應該計入金融資產的那個科目
該區分情況,請您參考
1. 保本並且收益固定,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存在活躍市場報價,且管理層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圖,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1年內到期的,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不存在活躍市場報價,則符合貸款和應收款的定義(以固定金額收回),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其他應收款核算)
2.
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不掛鉤,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計量,也可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如果1年內到期的,在報表中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掛鉤,則該理財產品在屬於在債務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屬於混合金融工具,應按如下處理
1)選擇分拆,將主合同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2)如果不分拆,則整體指定為以公允計價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3.
保本但收益浮動,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不掛鉤,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計量,也可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如果1年內到期的,在報表中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浮動收益與市場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掛鉤,這種理財產品是在債務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屬於混合金融工具,應按如下處理
1)
選擇分拆,將保本部分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分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如果不分拆,則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採用預期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貳』 公司要購買一款產品,是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嗎
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管理,銀行推出的定期理財產品屬於長短期投資基金。
『叄』 按揭買房是什麼意思
您好,按揭貸款是指申請人以購房為目的,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房款,然後再將貸回款按一定年限答分期還給銀行,同時銀行收取利息的一種信貸行為,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肆』 如果公司的營業執照上經營范圍是實業投資管理、資產管理。那公司屬於其他金融業還是其他金融業賞!
經營范圍實業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屬於管理咨詢或者服務(其他金融業)
實業投資是要辦理金融業許可證(經濟委員會)
『伍』 不屬於金融資產的是 A企業持有的股票期權B持有其他單位的權益工具C持有其他單位的債務工具D企業發行的認股
不屬於金融資產的是:D企業發行的認股(權證)。
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 作為企業持有資產的一版種,其確認權首先應具備資產確認的基本條件,即1.由企業擁有或控制;2.能為企業帶來利益流入。
在您所列的:A企業持有的股票期權、B持有其他單位的權益工具、C持有其他單位的債務工具、D企業發行的認股(權證)四項中,ABC三項都由企業持有並能為企業帶來利益流入的金融資產,而D項企業發行的認股(權證)(Warrant)只是授予持有人一項在到期日前(也可能有其它附加條款)以行使價購買公司發行的新股(或者是庫藏的股票)的權利的憑證。它不能為企業帶來利益流入,而只是在規定條件下實施某項行為的權利。所以D項企業發行的認股(權證)不屬於企業金融資產。
僅供您參考!
『陸』 公司買房子做辦公用是入固定資產嗎
當然要做為固定資產
要按月計得折舊
『柒』 企業名字叫XX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屬於什麼行業呢在線等
目前資產管理公司分4大類: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包括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業務是承接國有銀行剝離的不良貸款,約束的相關法規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業務風險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委託代理業務風險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收購業務風險管理辦法》;
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批准,依法登記注冊、受託管理保險資金的金融機構,一般在保險集團旗下,利用保險資金投資。約束的相關法規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其中有具體的投資范圍限定;
3、證券公司下的資產管理部,主要業務是採取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等證監會批準的業務模式。約束的相關法規有:《《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等;
4、其他工業集團下的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是私募性質,從事股權投資,投資咨詢等業務,對於這類公司,受一般的《公司法》、《合同法》等限制,屬於灰色地帶。
綜上,1、2、3類資產管理公司或機構屬於金融機構,需金融監管機構前置審批,第4類資產管理公司僅需工商管理局注冊即可,不需前置審批。
————以上是我辛辛苦苦查了各類法規辦法,問了各路高人後總結出來的,快把懸賞分給我吧!
『捌』 個人公司掙的錢老闆拿來買房是屬於什麼財產
當然屬於老闆個人的私有財產了。
『玖』 長期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嗎
(1)法律規定的國際對比。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有較大的差異:
A、歐美的投資顧問服務指證券市場資產管理服務行為,涵蓋共同基金、對沖基金、財富管理(賬戶全權委託)、投資建議及理財規劃服務等;
B、我國香港地區9類證券業務牌照中,第4類牌照是證券投資咨詢牌照,第9類牌照是資產管理牌照,證券投資咨詢與資產管理分牌照管理。
C、我國台灣地區《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投資顧問機構經許可可以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投資建議)、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委託人的賬戶);
D、日本對投資顧問業務的管理與我國台灣地區類似,符合基本條件的投資顧問機構可以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符合較高條件的投資顧問機構經核准可以從事賬戶全權委託業務。
綜上,在歐美市場,投資顧問服務即資產管理行為,券商(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共同基金和對沖基金的管理人均注冊為投資顧問。在台灣地區和日本,投資顧問機構符合一般標準的,可以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符合較高標准,經核准可以同時從事賬戶全權委託業務。在香港地區,有大量的投資顧問機構同時取得第4類證券投資咨詢牌照和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也有近100家投資顧問機構僅取得第4類牌照。從實踐看,僅取得第4類牌照的機構,只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生存發展也面臨困難(與境內市場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類似)。
(2)今後境內市場的探索。投資顧問與定向資產管理業務(賬戶全權委託)均站在客戶利益的立場,幫助客戶實現資產增值。實踐中,證券公司可以依託資產管理部門提供投資顧問服務,基於客戶具體需求,向客戶提供定向資產管理或者組合管理建議服務(投資顧問服務),提供顧問服務的人員應當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注冊為證券投資顧問。
從境內市場多年的實踐和香港地區的實踐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單純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生存和持續發展壯大存在一定困難。《證券法》第171條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因此,目前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存在實質法律障礙。從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長遠發展來看,探索分類管理,借鑒香港地區、台灣地區和日本的經驗,對於符合較高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可以逐步研究核准其從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