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哪個部門
不動產登記中心是國土局下屬的,不動產登記局是國土局的下屬二級局,在縣里一般是副科級單位。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
不動產登記的業務類型主要有:
1、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地役權,抵押權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解封登記。
2、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
3、林權登記。
(1)不動產登記服務金融部門擴展閱讀: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中央編辦已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向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發送批復文件。
中央編辦批復同意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土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
主要承擔不動產登記相關政策、業務、技術等方面支撐工作和國土資源法律事務工作。
中央編辦將對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原有經費自理事業編制進行核銷,並重新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2. 不動產登記中心是由哪個部門管理領導
不動產登記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以下是相關規定: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3. 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屬於哪個部門
一般來說屬於國土部門
4. 不動產登記推行後,房產抵押貸款去什麼部門辦理
帶上
房產證
原件,房產證上的權屬人有幾個,都叫上,都帶上身份證去國土部門辦理,還要帶上銀行給你的資料。
5. 辦不動產證的地方是什麼部門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司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
6.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哪個部門
不動產登記中心在各地屬於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
以深圳市為例:
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是負責深圳市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專門機構,是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的直屬事業單位。
依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圳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粵委[2004]6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深府辦[2004]60號),同時,根據市編委《關於市房地產權登記管理體制及有關機構編制調整事項的批復》([2008]129號),中心統一集中負責全市不動產登記工作。主要職能如下:
1、負責全市土地和不動產初始登記、不動產轉移登記、不動產抵押登記、查封等限制不動產權利登記、不動產變更及其他登記、撤銷核准登記、預告登記等;
2、負責辦理不動產交易鑒證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
3、承擔不動產登記檔案管理及查詢;
4、協助調解處理不動產糾紛;
5、代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收取房地產轉讓、交易過程中的稅費;
6、其他與不動產登記相關的業務。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1)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2)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3)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4)其他相關事項。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採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採用紙質介質。採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並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動產權知識
7. 不動產登記涉及的部門有哪些
繼國務院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後,國土資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該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至此,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組建完畢。
2014年5月7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的通知》,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承擔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
8. 不動產抵押登記應去哪個部門辦理
不動產包括很多種種類,不同種類的不動產需要到不同的部門去辦理登機手續。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部門有: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8)不動產登記服務金融部門擴展閱讀:
不動產抵押的程序較為復雜,通常的情況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時又是抵押擔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也有情況是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請第三人為其作擔保並將第三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系,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系。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范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著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咨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