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為什麼要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在我國農村不少地區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不適應農村經內濟社會發展和容農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的問題仍然突出。在繼續優化農村金融基層網點布局、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條件、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網路、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以點帶面,推進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決定在全國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深入組織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
『貳』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中還存在哪些問題
(1)農村金融體系結構與運作機制存在嚴重缺陷,機構網點少。農村金融機構網版點分布不均勻。在東部地區,網點權過於集中,但是在中西部有些鄉鎮都沒有設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
(2)現有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2003年以來,作為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系列問題。
(3)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比如2007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平均數達到13.4%,而這個比例高於全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例。
(4)產品和服務單一,支農功能不強,農村資金外流嚴重,農民貸款難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等問題依然存在。
(5)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沒有形成合力,在農村地區進行信貸資金投放缺乏寬松的政策環境和信用基礎。
『叄』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①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 ②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版范圍。權③探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④在銀行間市場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拓寬涉農小企業的融資渠道。⑤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提高涉農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對符合條件的縣級分支機構合理擴大信貸管理許可權,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推廣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農貸信貸員包村服務。
『肆』 農村金融的介紹
農村金融1「復234就是農村的制貨幣資金融通」(鞏澤昌,1984:P4-20;張琳,1984:P1-10)、「是一切與農村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有關的各種經濟活動」(丁文詳等,1988:P47)、「是貨幣、信用、金融與農村經濟組成的『融合體』」(舒子塘,1989:P10)、「是農村貨幣資金運動中的信用關系」(王世英,1992:P1)、「是以信用手段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活動」(李樹生,1999:P29)、「是指農村貨幣資金的融通」(王紹儀,2002:P115)。「千村調查」是上海財經大學堅持8年的以「三農」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大型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研究項目,2015年的主題是「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覆蓋與使用」。8月27日,從項目發布會上獲悉,調查顯示我國農村金融滲透度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經濟不發達地區金融普惠工作亟待加強。
『伍』 如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提升農村金融服務
一是鼓勵更多的金融服務供給主體參與農村金融服務。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信譽程度高,金融風險小,貸款損失率低,小額信貸市場前景廣闊。國際行動援助的一項調查顯示,小額貸款被許多銀行看作是降低銀行整體風險的一種手段。因此,要打破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金融服務成本高的認識誤區,通過制定恰當的定價策略,實現規模經濟,控製成本,提高效率,保持適當的盈利性,吸引更多機構參與到農村金融服務中來。要發揮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非政府組織等不同類型機構的各自比較優勢,通過提供多樣性金融服務滿足農村地區不同的金融需求,並將這些分散的零售金融機構整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普惠金融體系。
二是充分發揮信貸政策的導向作用。積極探索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管理在推動普惠金融發展中的新模式、新方法,直接和間接地引導各類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將更多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供給延伸到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幫助農村貧困和低收入人口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
三是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要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扎實開展農戶建檔、評級、授信等工作,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同時,可以依託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清算和支付結算功能,將農民的存款和消費記錄等現金存量和流量數據納入農村小額信貸和商業銀行支農貸款的信用評級系統,作為輔助手段,擴大信用評級的參考依據,更加真實地反映農民的信用程度和還款能力。
四是加強農村人民幣流通管理與服務。以助農取款為基礎,開辦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小面額人民幣餘缺調劑以及反假宣傳、反假監測和通信聯絡代理項目,為偏遠農村群眾使用現金、兌換零錢、兌換殘損人民幣提供便利,同時擴大金融宣傳,打擊制販假幣等犯罪行為。
五是開辟農村金融消費維權的新通道。積極開展金融消費維權宣傳,協助金融機構辦理金融消費投訴,按類別指導農民的金融消費投訴維權,解決農民投訴難的問題,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業健康快速發展。
六是構建農村經濟金融動態監測網路。建立常態化的信息搜集和反饋機制,協助金融機構開展經濟金融運行監測分析與調查研究工作,形成農村覆蓋面廣、情況真實可靠、信息反饋快速的監測網路。
七是依託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工作。普惠金融體系向貧困和偏遠地區深入的過程,實際上也是金融知識普及、農民金融意識不斷增強的過程。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可以使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貧困和偏遠地區,逐漸認識並接受各類現代金融服務,共享現代化支付體系的發展成果,推動農村金融服務不斷升級,以此彌補金融供給和需求的缺口,使每一個社會成員能夠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力,將中央提出的「發展金融普惠體系」落到實處。
『陸』 農村金融的農村金融
農村金融的准確定義是研究和解決農村金融發展問題的首要前提。文獻分析發現,雖然農村金融在我國歷史悠久,但「『農村金融』作為一個概念被廣泛運用,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事」。並且長期以來,在「金融,即貨幣資金的融通」的主流金融觀[i]基礎上,「農村金融」的內涵似乎只要給「金融」冠以「農村」就能自然地被定義出來。
事實上,我國既有「農村金融」概念就是這樣生成的[ii],即「農村金融就是農村的金融」(見編者注)這種看似簡單明了,實際卻是望文生義、同意反復的定義,不僅掩蓋了農村金融的自身特性,使之失去了作為獨立範疇存在的邏輯基礎,而且,存在兩個明顯問題。 一是「農村的」指向不明
是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還是存在於農村地理空間的?還是從屬於農村經濟主體的?還是冠以「農」字招牌的?還是在農村從事業務活動的?還是其他兼而有之的?等等這些,其內涵含糊不清。
二是對「金融」的理解流於形式
不僅忽視了「對金融的定義,傳統金融理論和現代金融理論是有區別的」,「存在從不同視角對『金融』所進行的規范性的論證」,其表述林林總總,各不相同,「直到今天,……,尚無普遍被接受的統一的理論界定」的事實。
而且,沿襲了主流金融觀—「金融,即貨幣資金的融通」,只是概括了金融活動的外表,卻將其本質隱藏起來的形式化定義。「有『望文生義』之嫌」,沒有深刻地認識到:「金融的實質其實並不是資金的借貸」,而是「財產(Property)的借貸或財產的跨時(Intertemporal)交易活動」,「『金融』就是信用轉讓」的金融本質屬性。顯然,僅依此形式化的定義,難以把握「農村金融」的內涵,更難以進一步透視出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本質和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的要義。 「農村金融」的本質蘊藏於農村金融產生和發展的歷史過程之中,其定義實際上是不同歷史背景下的農村金融現實,在人們觀念上的反映。依據這一哲學認識,聯系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實際,深入分析可以發現,導致上述缺陷的原因在於:1978年開始的中國農村改革,是在沒有觸動整體經濟和金融體制背景下自發進行的,農村改革取得成功後,改革的重心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便在政府主導下,轉向了城市和工業。雖然,伴隨經濟、金融體制改革,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也從未停止,但由於工業化和城市化偏好的強烈驅使,農村金融改革始終沒有能擺脫計劃經濟時期,工業和城市傾斜發展戰略下,農村金融外生於農村經濟,改革的目標只是暫緩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經濟矛盾的被動局面。
從而致使研究和認識「農村金融」的範式,最終沒有能跳出計劃經濟和城鄉「二元」金融背景下,基於傳統貨幣銀行理論形成的,以「農業」為對象,以信貸為特徵,以人為認定身份、依靠行政手段賦予職能為標准,以地理意義上的農村金融機構為載體的機構範式(Institutional paradigm)。從而直接導致了「既有文獻,對於農村金融問題的關注,特別是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問題的分析,大多著眼於農村金融機構視角」,認為「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根本原因在於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足」,農村金融功能的發揮,必須在現有機構框架下,賦予其功能,進而通過其行為績效判斷其功能實現的效應,即遵循機構--功能--行為績效的分析範式。 「並從構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角度試圖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問題進行具體求解」,再一方面,導致了將農村金融機構的界定等同於農村身份的人為 定。致使那些只有「農村」之名,而無「農村」之實,甚至有悖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機構,也被認定為農村金融,導致農村金融政策缺乏有效的實施和傳導載體,農村金融功能無法具體落實。
此外,還人為地加劇了城鄉金融分割的「二元」結構,農村金融職能被人為地限制在只有「農村」身份,而不一定具有相應意願和能力的金融機構范圍內,致使農村金融資源配置畫地為牢,金融機構間的市場競爭有失公平。結果是農村金融機構和政府之間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農村金融市場出現「逆向選擇」,農村金融機構非農化傾向和農村金融資源外流嚴重,農村金融功能被弱化。可以說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理論和實際工作的一系列問題,都與「農村金融」缺乏科學界定有關。因此,選擇恰當的視角和範式,科學界定其內涵十分必要和迫切。
『柒』 如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提升農村金融服務
普惠金融就是金融的「平民化」;農村普惠金融,就是要將金融普及到農村所有群體,特別是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偏遠地區以及殘疾人和其他弱勢群體。《十三五規劃綱要》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上「農村」二字,意味著十三五期間發展的普惠金融有別於一般意義上的普惠金融。
一、如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范圍覆蓋全部縣域支行,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和資源配置力度。強化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確政策性業務范圍,加大對農業開發和水利、貧困地區公路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力度,審慎發展自營性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要創新服務「三農」融資模式,進一步加大對農業農村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投放。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資本實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牢牢堅持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的定位,更好發揮支農服務主力軍作用。
強化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服務功能,推動省聯社加快職能轉換,優化協調指導,整合放大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服務「三農」的能力。引導郵政儲蓄銀行穩步發展小額涉農貸款業務,逐步擴大涉農業務范圍,持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促進農村資金迴流。支持其他商業銀行下沉機構網點,優化農村地區網點布局,適度擴大農村地區網點覆蓋面。
二、如何提升農村金融服務
穩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鼓勵按照規模化組建、集約化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的原則集中連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對設立村鎮銀行超過一定數量的發起行,允許設立村鎮銀行管理服務子公司。允許評級良好、管控能力強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到西部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重點布局老少邊窮地區、農業主產區和小微企業聚集地區,不斷提升村鎮銀行在農村的覆蓋面。
加強融資擔保公司管理,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鼓勵其開展涉農融資擔保業務,完善銀擔合作和風險分擔機制。協調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自律管理,引導發揮支農服務作用。
『捌』 農商互動對服務農村金融有什麼優勢沒有
農商互動開展後,農村地區資金價格可以呈現出較高的水平,不僅能有效地動員農村地區的資源、調動農村居民進行貨幣積累的積極性,能夠極大地吸擴大資金供應。同時,資金將會更為有效地使用,從質和量兩個方面保證農業產業化投資的順利進行。解決農村金融服務的對象是分散、小額、風險狀況各異的眾多農戶和農村企業,客觀上要求農村金融機構有足夠的利率自主權對不同的客戶收取不同的利率,從而減少風險、增加收益。
『玖』 農村金融時報的介紹
《農村金融時報》是由經濟日報報業集團主辦的以農村金融領域新聞報道為主的權威性報刊,旨在及時、准確、全面報道金融監管部門有關農村金融的各項政策,傳播我國農村金融領域以及涉及「三農」的新政策、新現象、新經驗、新成果為主要報道內容,於2011年元月正式創刊。
『拾』 大家對改進農村金融便民服務工作有什麼建議呢
根據目前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立足當地實際,制定出台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政策內,德生科容技對目前農村金融便民服務工作的一些建議主要有:
(一)健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增加農村地區金融便民服務措施;可以通過設立農村便民服務網點,鋪設便民服務終端--德生寶等;
(二)加強金融創新,滿足農村地區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三)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民對新型金融服務工具、金融產品的認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