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國家給予民辦學校哪些優惠,獎勵政策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經費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條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七條 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並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四十九條 人民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應當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
第五十條 新建、擴建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教育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條 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二條 國家採取措施,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舉辦民辦學校,發展教育事業。
B. 民辦大學和公辦大學除了字意上的不同之外,國家的政策或其他的有什麼不一樣嗎
各級政府可設專項資金,用以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各級政府可以採取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來扶持民辦學校;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金融、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民辦學校享受同公辦學校同等的國家統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中小學,國家應當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新建、擴建民辦學校,政府應當按公益事業用地的有關規定予以優惠。
民辦學校的教職工在業務培訓、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職稱評定、工齡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的權利。
允許舉辦者取得合理回報,合理范圍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草案規定:舉辦者投入民辦學校的資產屬舉辦者所有;受贈資產歸學校所有;校產增值部分,其中國家允許舉辦者取得合理回報部分歸舉辦者,其餘增值部分的產權歸學校所有;民辦學校中的國有資產投入部分歸國家所有。投入者享有其投入資產的所有權,但在民辦學校存續期間,投入者對其投入資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和管理權是相分離的;學校在存續期間享有校產使用權和管理權。
據新華社電"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首次提請立法機關審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草案對民辦學校的法律地位作了明確規定。
草案在6個方面扶持和促進民辦學校的發展:各級政府可設專項資金,用以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各級政府可以採取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來扶持民辦學校;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金融、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民辦學校享受同公辦學校同等的國家統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中小學,國家應當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新建、擴建民辦學校,政府應當按公益事業用地的有關規定予以優惠。
草案明確指出,民辦學校的教職工在業務培訓、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職稱評定、工齡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的權利。
草案在明確民辦教育事業公益性的原則的同時,允許舉辦者取得合理回報,合理范圍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草案規定:舉辦者投入民辦學校的資產屬舉辦者所有;受贈資產歸學校所有;校產增值部分,其中國家允許舉辦者取得合理回報部分歸舉辦者,其餘增值部分的產權歸學校所有;民辦學校中的國有資產投入部分歸國家所有。投入者享有其投入資產的所有權,但在民辦學校存續期間,投入者對其投入資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和管理權是相分離的;學校在存續期間享有校產使用權和管理權。
C. 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會帶來怎樣的變化
要促進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提供多樣化教育產品和服務。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新業態發展。統籌推動教育開放,強化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完善中外人文教育機制,積極參與全球教育治理。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統領教育改革發展,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主題,以教育的結構性改革作為主線,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一是建立政府購買教育服務機制。建立政府向民辦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購買服務的經費投入制度,按相應標准、要求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對免費招收學片內義務段中小學生入學的民間資本全資投入的非營利中小學進行生均培養成本年度補助。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向民辦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購買服務、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出資人獎勵、特色品牌學校創建獎勵。
二是落實建設用地優惠政策。將民辦學校建設納入區教育布局總體規劃,支持民辦學校通過土地置換遷建、擴建,支持民間資本整合改造閑置存量土地和房屋資源進行辦學,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建設用地、規費減免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待遇,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用地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區國土部門每年安排用地指標優先確保民辦學校建設用地等。
三是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民辦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環境保護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政策待遇。稅務機關對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民辦學校實行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是創新投融資支持服務。依託青島西海岸職業教育有限公司,組建教育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探索組建國資引導、民資參與的教育金融服務公司,為民辦學校提供「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民辦學校提供以擴大和改善辦學條件為目的的信貸支持。探索實施民辦學校將知識產權、學費收費權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的融資機制。
五是完善師資扶持政策。認真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待遇,把民辦教師月工資實發數是否達到當地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作為重要指標進行考核,並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課題申報、評先評優、國際交流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機會。加大師資扶持力度,鼓勵公辦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到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支教。健全教師流動機制,打通政策渠道,使公辦、民辦學校教師在實施健全的資格管理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基礎上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自由流通。
六是學生扶助關愛政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生在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貼息、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困難生資助等財政補助政策方面與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待遇。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同類同層次學校間轉學、考試、交通優惠、醫療保險、戶籍遷移、先進評選、就業等方面與公辦學校的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D. 國家採取了哪些措施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經費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條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七條 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並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四十九條 人民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應當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
第五十條 新建、擴建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教育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條 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二條 國家採取措施,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舉辦民辦學校,發展教育事業。
E. 國家對私人特殊教育有何支持
國家沒有專門的法律明確規定應該給予私立特殊教育機構多少支持。但不知道各地民政部門、殘聯以及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是否有針對私立機構資助的實踐。然而像台灣,私立機構每接收一名特殊兒童就學,政府就會補助10000台幣(這個數額有點不太確定),接收10個就補助10萬台幣,這一條是寫進他們的特殊教育法當中的,除經費外的支持之外,還明確規定場地、教輔人員等具體優惠政策。
F. 國家鼓勵運用什麼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對民辦學校的發展給予資助,對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採取資助資金、出租、轉讓國有閑置資產等措施,扶持民辦學校。
第四十六條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七條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捐贈財產給民辦學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和表彰。
第四十八條國家鼓勵金融機構以信貸方式支持發展民辦教育事業。
第四十九條人民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應當按照委託協議安排相應的教育經費。
第五十條新建、擴建民辦學校,由人民政府依照有關公益事業用地和建設的規定給予優惠。教育用地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一條投資者在扣除辦學成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發展基金和其他必要的費用後,可以從辦學余額中獲得合理的收益。取得合理收益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二條國家採取措施,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在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舉辦民辦學校,發展教育事業。
(6)金融機構支持民辦學校擴展閱讀:
增加政府教育投入
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科教興國的理念的策略和加強國家戰略通過人力資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構建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並確保人民有機會接受良好的教育。
繼續優先向農村、中西部、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公共教育資源,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教育發展差距,促進公共教育協調發展。三是完善教育資助制度和助學制度,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公平配置。
G. 我國對私立學校有哪些扶持政策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七章 扶持與獎勵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經費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條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七條 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並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四十九條 人民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應當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
第五十條 新建、擴建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教育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條 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二條 國家採取措施,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舉辦民辦學校,發展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