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新的規模以上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是什麼
最新企業劃分標准如下:
一、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二、企業劃分指標以現行統計制度為准。
(1)從業人員,是指期末從業人員數,沒有期末從業人員數的,採用全年平均人員數代替。
(2)營業收入,工業、 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行業,採用主營業務收入;限額以下批發與零售業企業採用商品銷售額代替;限額以下住宿與餐飲業企業採用營業額代替;農、林、牧、漁業企業採用營業總收入代替;其他未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的行業,採用營業收入指標。
(3)資產總額,採用資產總計代替。
(1)金融機構大中小微劃型標准擴展閱讀
劃分方法
一、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結合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種組織形式的法人企業或單位。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進行劃分。
三、本辦法適用范圍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5個行業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
四、本辦法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具體劃分標准見附表。
五、企業劃分由政府綜合統計部門根據統計年報每年確定一次,定報統計原則上不進行調整。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國家統計局2003年印發的《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同時廢止。
Ⅱ 什麼是小微企業,其定義標準是什麼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定義標准:
1.企業應納稅所得額300萬以下。
2.企業的從業人數在300人以下。
3.現在資產總額在5000萬以下。
2018年之前的小微企業,要區分工業企業、商業企業、其他企業,2019年之後,不再區分企業的類型,統一按照以上三個條件來作為標准。
Ⅲ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小微企業各行業劃分標准如下
一、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金融機構大中小微劃型標准擴展閱讀: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准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准,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型微利企業。
管理對於小微企業來講,稅務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隨著市場經濟日趨規范和完善,稅務管理在企業競爭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顯著。
小微企業的稅務管理,要著重從稅務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入手,通過加強稅法知識學習,從而進一步提高納稅意識,在掌握稅法理論知識的前提下,通過稅收優惠、稅收籌劃等一些合理合法的避稅方法來達到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最終提高企業競爭力的目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激烈,小微企業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搞好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規避風險,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
航信軟體與國家涉稅系統進行信息傳遞與要素延續,對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諸多稅種(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出口退稅等)進行業務處理,既可核算各種應納稅金進行申報納稅,提高財稅人員工作效率,也可對企業賬務、票證、經營、核算、納稅情況進行評估,更好幫助企業正確執行國家稅務政策,進行整體經營籌劃及納稅風險防範 ,為企業管理決策獻計獻策,為創利打下堅實基礎。
Ⅳ 大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的劃分標准
註: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行業名稱 指標名稱 計量單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業*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築業 營業收入(Y) 萬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發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營業收入(Y) 萬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倉儲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郵政業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飲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傳輸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資產總額(Z) 萬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Ⅳ 材料一 : 國家工信部等部委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首次從中小企業中劃分出微型企業類別,將微型
(1)①這種劃分及調整,有利於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會促進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的發展。(3分) ②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發展商品生產、促進商品流通、擴大就業、增加勞動者收入和增加國家的稅收。(3分)③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全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增強國家的綜合經濟實力。(3分)
(2)①我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要毫不動搖的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3分)②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經濟結構中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中小企業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有利於形成多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的新格局,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規定,也不會損害公平競爭。(3分)③中小企業的發展從根本上講還是靠企業自身,它們要不斷提高產品的質量和科技含量,生產適銷對路的產品;堅持誠信經營,依靠科技和科學管理的手段不斷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等。(3分) Ⅵ 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政策解讀 在貨幣政策從緊,通脹預期高漲的雙重壓力之下,原本就資金不足的中小企業,如今更捉襟見肘。在此背景下,針對中小企業的多項扶持政策正緊鑼密鼓加緊醞釀。 Ⅶ 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各行業劃型標准為: 1、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5、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7)金融機構大中小微劃型標准擴展閱讀 中小企業劃分標准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與金融機構大中小微劃型標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信託產品圖片
瀏覽:201
中原高速03月07日資金揭秘
瀏覽:515
怎麼買萬達股票
瀏覽:306
湖南源匯信託
瀏覽:891
汽車融資網站
瀏覽:747
外匯價1美元人民幣
瀏覽:649
方正科技股票價格
瀏覽:802
景順長城動力混合基金凈值
瀏覽:59
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舉報中心
瀏覽:388
孔門的理財
瀏覽:116
鼎融資本收益怎麼樣
瀏覽:305
融資價格是什麼
瀏覽:564
新基金封閉期不能贖回
瀏覽:789
外匯狙擊手pdf
瀏覽:218
恆生中國指數基金
瀏覽:898
修正火理財
瀏覽:487
上海場內開放式基金代碼
瀏覽:516
江蘇民營投資控股和中超控股
瀏覽:450
郭德勝家族信託
瀏覽:211
華寶大健康基金凈值
瀏覽: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