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許可證和互聯網金融許可證一樣嗎
應該是不太一樣的。金融許可證是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內會)依法頒發的特許金融機構容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而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外資金融機構等。
互聯網金融應該屬於金融許可證下面一個分類,所以應該是不太一樣。
『貳』 第一批互聯網金融牌照下發時間表
互聯網金融使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5月開始發放。
支付業務許可專證,屬即第三方支付牌照歷來兵家必爭,只因和最熱門詞彙「互聯網金融」掛上關系。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三類,分別是: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第一批六張全國性的預付卡分別在以下六家公司手裡:北京商服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開聯通網路技術有限公司、裕福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渤海易生商務有限公司(現已改名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海南新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深圳壹卡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後就再也沒有發放過全國性的預付卡牌照。因此這一批六張預付卡牌照也就成了珍貴的「絕版」資源。
該證書2011年5月開始發放,截止2014年10月6日,已有269家非金融機構獲得該許可,如我們熟知的支付寶、財付通。
『叄』 互聯網金融是否需要行政許可
『肆』 互聯網金融牌照在什麼單位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需提交的文件和資料(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需符合條件(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本辦法所稱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申請人實際控制權的出資人和持有申請人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
企業最低注冊資本3千萬辦法規定,擬在省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企業有一年申請時限對於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申請取得許可。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5年辦法中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不僅限於第三方支付辦法中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進行了定義,不僅包含第三方支付從事的網路支付,還包含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伍』 互聯網金融icp許可證是用來做什麼的
網貸平台需要辦理,互聯網金融ICP許可證貸金所有申請,你去看下吧。
『陸』 互聯網金融應該領什麼牌照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稱是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回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在答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想辦理就撩撩。質優價格好,專業也周到。
互聯網金融應該領互聯網金融牌照。主要有網貸、信息服務、支付、理財幾種。
『柒』 請問為什麼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辦理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
互聯網金融平台來是撮源合式交易平台,為投融資雙方提供信息服務並從中收取費用,是典型的經營性信息服務,因此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要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
《互聯網信息服務處理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捌』 互聯網金融應該領什麼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是依據央行2010年6月14日頒發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而來。該牌照官方的叫法是「支付業務許可證」,由央行頒發和管理。
互聯網基金銷售牌照:互聯網基金銷售牌照是依據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發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及《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而來的。該牌照分為兩種。一種是互聯網企業以自己名義銷售基金,其應當通過許可的方式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另一種是互聯網企業為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業務提供輔助服務,平台按證監會規定進行備案。
互聯網保險牌照:是依據保監會2015年7月22日頒發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而來的。互聯網保險牌照分為兩種。一種是保險機構(含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依託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技術,通過自營網路平台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另一種是第三方網路平台在互聯網保險業務活動中,為保險消費者和保險機構提供網路技術支持輔助服務。
互聯網信託牌照:是在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首次正式提出的。互聯網信託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互聯網銀行牌照:實質是指在互聯網上開展全部或部分業務的銀行經營資格,也即互聯網銀行首先必須取得銀行牌照。
互聯網消費金融牌照:實質是通過互聯網開展部分業務的消費金融公司經營資格,在《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被正式提出。消費金融公司是在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網路小額貸款牌照:實質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資格。
目前,政府和P2P監管部門並未發放P2P相關的金融牌照。P2P不需要也無法申領響應的金融牌照。尤其是目前ICP和EDI還是B21仍不確定。
綜上所述,目前P2P行業還不需要牌照,但是未來還不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