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你好,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
【1】經紀業務。就是代理買賣滬深股專市的證券業務。投資者必須在屬證券公司開戶,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與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證券公司收取服務傭金的業務。
【2】自營業務。利用證券公司的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和市場經驗等等進行的自有資金投資經營的業務。
【3】資產管理業務。簡稱資管業務。憑借證券公司在投資方面眾多優勢,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即幫客戶理財,從中賺理財服務費,虧盈客戶自負。其代表就是證券公司提供的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
【4】融資融券業務。借錢給客戶買證券或者是借證券給客戶賣,從中收服務費。
【5】IB業務。即代理期貨業務。
【6】發行與承銷業務。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須要證券公司的輔導和推薦才能上市,這其中涉及非常專業的金融服務項目。也只能靠證券公司的服務。上市之後幫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級市場承銷。
【7】股權抵押。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股權質押貸款。
② 證券公司的銷售任務主要指什麼,它的金融產品主要有哪些
銷售任務 就是開發還沒炒股的人開戶 上面的也說了 是要有股票交易量的要求的
金融產品 當然就是證券咯包括 公司各種債券 優先股 普通股
③ 簡述投資股票面臨的主要風險由哪些應如何進行規避
一、投資股票面臨的主要風險有:
系統性風險:包括a、政策風險 b、利率風險 c、購買力風險d、市場風險
非系統性風險:包括a、經營風險 b、財務風險 c、信用風險 d、道德風險
其他——交易過程風險:a、①因證券公司經營不善招致倒閉的風險;②因證券公司經營不規范造成保證金及利息被挪用,股息被拖欠的風險;③因證券公司管理不善導致賬戶數據泄密、股票被盜賣、資金被冒提的風險。
b、操作性風險
c、不合規的證券咨詢風險
二、如何正確應對證券市場的風險
1、規避操作流程風險
⑴選擇信譽好的證券公司和獲得正規咨詢服務
⑵簽訂指定交易等有關協議
⑶切忌進行不受法律保護的信用交易
⑷防止股票盜賣和資金冒提 注意以下事項:①在證券營業部開戶時要預留三證(身份證、股東卡、資金卡)復印件和簽名樣本;②細心保管好自己的三證和資金存取單據、股票買賣交割單等所有的原始憑證,以防不慎被人利用;③經常查詢資金余額和股票託管余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減少損失;④注意交易密碼和提款密碼的保密;⑤不定期修改密碼;⑥逐步採用自助委託等方式,減少櫃台委託。
⑸認真核對交割單和對賬單
2、應對證券價格波動的風險
⑴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
⑵學習一些必需的投資分析知識
⑶認清投資環境,把握投資時機
⑷確定合適的投資方式
⑸制定周詳的資金運作計劃
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是股價的基礎
⑺用技術分析來預判趨勢
3、一些有益的操作建議
○樹立良好的投資心態和投資習慣
○先搜集資訊再投資
○構建投資組合:股票、基金、債券,貨幣,風險由大到小,收益水平也由高到低。
○避免過度地、頻繁地操作,腳踏實地的從事證券投資
④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為了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加強證券公司風險監管,督促證券公司加強內部控制、防範風險,根據《證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第三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對凈資本計算標准、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標准、各項業務規模的計算口徑進行調整;調整之前,應當公開徵求行業意見,並為調整事項的實施作出過渡性安排。
對於未規定風險調整比例或者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比例的新產品、新業務,證券公司在投資該產品或者開展該業務前,應當按照規定事先向中國證監會、公司注冊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報告或者報批。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新產品、新業務的特點和風險狀況,在徵求行業意見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調整比例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比例。
第四條中國證監會可以按照分類監管原則,根據證券公司的治理結構、內控水平和風險控制情況,對不同類別公司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和某項業務的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數據的生成過程及計算結果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證券公司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月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進行審計。
第六條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身資產負債狀況和業務發展情況,建立動態的風險控制指標監控和補足機制,確保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在任一時點都符合規定標准。
證券公司應當在開展各項業務及分配利潤前對風險控制指標進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確定有關業務及分配利潤的最大規模。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壓力測試機制,及時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對公司風險控制指標進行壓力測試。
第七條證券公司應當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進行審計。
第八條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應當勤勉盡責,對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審計,並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九條凈資本是指根據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負債的流動性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資產負債等項目和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
凈資本基本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金融資產的風險調整-其他資產的風險調整-或有負債的風險調整-/+中國證監會認定或核準的其他調整項目。
第十條證券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計算凈資本。
第十一條證券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項目充分計提資產減值准備。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公司專項說明資產減值准備提取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有證據表明公司未充分計提資產減值准備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公司補充提取資產減值准備並相應核減凈資本金額。
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將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類金融資產合並計算,按照金融資產的屬性統一進行風險調整。
第十三條證券公司的金融資產投資,按照金融資產的分類和流動性採取不同比例進行風險調整。金融資產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
對於證券公司違反規定超比例持有的金融資產,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證券公司在計算凈資本時提高風險調整比例。
第十四條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應當在集合資產管理合同中對投入資金的數額、期限和承擔責任等進行約定,並在計算凈資本時根據承擔的責任相應扣減公司投入的資金。
第十五條應收款項按照賬齡的長短和可收回情況採取不同比例進行風險調整,賬齡應當從業務發生時點起算。應收款項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有證據表明難以收回的存出保證金項目以及逾期的拆出資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項目,應當並入應收款項項目並按照應收款項的扣減原則進行風險調整。
第十六條證券公司應當在凈資本計算表的附註中,充分披露公司期末或有事項的性質(如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提供擔保等)、涉及金額、形成原因和進展情況、可能發生的損失和預計損失的會計處理情況。對於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項,應當確認預計負債;對於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項,在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按照一定比例扣減或有負債。
第十七條證券公司對控股證券業務子公司出具承諾書提供擔保承諾的,應當按照擔保承諾金額的一定比例扣減凈資本。從事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子公司可以將母公司提供的擔保承諾按照一定比例計入凈資本。
第十八條證券公司借入次級債務的,可以在計算凈資本時將所借入的次級債務按照一定比例計入凈資本。
證券公司向股東或其關聯企業借入的期限在5年以上並具有次級債務性質的長期借款,可以在計算凈資本時將所借入的長期借款按照一定比例計入凈資本。
計入凈資本的具體比例由中國證監會根據債務的到期期限和公司財務狀況確定。 第十九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億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第二十條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標准:
(一)凈資本與各項風險資本准備之和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二)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40%;
(三)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8%;
(四)凈資產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20%。
第二十一條證券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公司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標准計算各項風險資本准備。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應當按照託管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總額計算經紀業務風險資本准備;經營證券自營、證券承銷、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業務的,應當按照有關業務規模計算各項業務風險資本准備;設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的,應當計算分支機構風險資本准備;應當按照上一年營業費用總額計算營運風險資本准備。證券公司還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項目和比例計算相應的風險資本准備。
第二十二條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自營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的合計額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
(二)自營固定收益類證券的合計額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00%;
(三)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成本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
(四)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計算自營規模時,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營投資的類別按成本價與公允價值孰高原則計算。
第二十三條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對單一客戶融資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
(二)對單一客戶融券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
(三)接受單只擔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股票總市值的20%。
前款所稱融資業務規模,是指對客戶融出資金的本金合計;融券業務規模,是指對客戶融出證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計。
第二十四條證券公司可以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不低於中國證監會規定標準的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
第二十五條中國證監會對各項風險控制指標設置預警標准,對於規定「不得低於」一定標準的風險控制指標,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120%;對於規定「不得超過」一定標準的風險控制指標,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80%。 第二十六條設有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以母公司數據為基礎,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證券公司以合並數據為基礎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半年度、年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簽署確認意見。
證券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公司月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簽署確認意見。
在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上簽字的人員,應當保證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對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內容持有異議的,應當在報表上註明自己的意見和理由。
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每半年經主要負責人簽署確認後,向公司全體董事書面報告一次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具體情況和達標情況;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每半年經董事會簽署確認,向公司全體股東書面報告一次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具體情況和達標情況,並至少獲得主要股東的簽收確認證明文件。
凈資本指標與上月相比發生30%以上變化或不符合規定標准時,證券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全體董事書面報告,1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全體股東書面報告。
第二十九條證券公司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月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派出機構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轄區內單個、部分或者全部證券公司在一定階段內按周或者按日編制並報送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第三十條證券公司的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與上月相比變化超過20%的,應當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書面報告,說明基本情況和變化原因。
第三十一條證券公司的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達到預警標准或者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應當分別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個、1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書面報告,說明基本情況、問題成因以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期限。 第三十二條證券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保留意見或者帶有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證券公司應當就涉及事項進行專項說明。
涉及事項不屬於明顯違反會計准則、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規則等有關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證券公司說明該事項對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影響。
涉及事項屬於明顯違反會計准則、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規則等有關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證券公司限期糾正、重新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證券公司未限期糾正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認定其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低於規定標准。
第三十三條證券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准備計算表、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認定其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低於規定標准。
第三十四條證券公司凈資本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指標達到預警標準的,派出機構應當區別情形,對其採取下列措施:
(一)向其出具監管關注函並抄送公司主要股東,要求公司說明潛在風險和控制措施;
(二)要求公司採取措施調整業務規模和資產負債結構,提高凈資本水平;
(三)要求公司進行重大業務決策時,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報送專門報告,說明有關業務對公司財務狀況和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影響;
(四)要求公司合規部門增加對風險控制指標的檢查頻率,並提交有關風險控制指標水平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證券公司凈資本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派出機構應當責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個工作日制定並報送整改計劃,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證券公司未按時報送整改計劃的,派出機構應當立即限制其業務活動。
整改期內,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區別情形,對證券公司採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批准新業務;
(二)停止批准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
(三)限制分配紅利;
(四)限制轉讓財產或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證券公司整改後,經派出機構驗收符合有關風險控制指標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自驗收完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解除對其採取的有關措施。
第三十七條證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自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起,派出機構應當區別情形,對其採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業務活動;
(二)責令暫停部分業務;
(三)限制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支付報酬、提供福利;
(四)責令更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
(五)責令控股股東轉讓股權或者限制有關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六)認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不適當人選。
第三十八條證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風險控制指標情況繼續惡化,嚴重危及該證券公司的穩健運行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撤銷其有關業務許可。
第三十九條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無法達標,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區別情形,對其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停業整頓;
(二)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
(三)撤銷經營證券業務許可;
(四)撤銷。 第四十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風險資本准備:證券公司開展各項業務、設立分支機構等存在可能導致凈資本損失的風險,應當按一定標准計算風險資本准備並與凈資本建立對應關系,確保各項風險資本准備有對應的凈資本支撐。
(二)敏感性分析:指在保持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研究單個或者多個因素的變化對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可能產生的影響,並判斷是否會導致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預警標准或規定標准。
(三)負債:指對外負債,不含代理買賣證券款。
(四)資產:指自有資產,不含客戶資產。
(五)或有負債: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者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六)權益類證券:指股票和主要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包括股票、股票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
(七)固定收益類證券:指債券和主要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包括債券、債券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
(八)存出保證金:指證券公司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九)重大業務:指經過測算,可能導致凈資本或其他風險控制指標發生10%以上變化的業務。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⑤ 請按類別舉例介紹招商證券經營銷售的金融產品
證券公司經營的金融產品一般分為以下幾類:
1、收益憑證類理財產品。這類產品一般是凈值型產品,即業績報酬計提基準是變動的;當然,還有一部分是類固收產品。購買起點一般是五萬,適合中低風險的客戶。從市面上的產品看,一般有1月期、3月期、6月期、12月期等,1月期理財業績報酬計提基準在3.8%-4%,3月期理財業績報酬計提基準在3.9%-4.1%,6月期理財業績報酬計提基準在4%-4.3%,12月期理財業績報酬計提基準在4.5%-5%。缺點在於:購買了後必須到期才能取出,流動性受限。
2、基金類:
(1)貨幣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債、貼現票據、大額存單等,風險極低,買入賣出無手續費。一般七天年化收益率在2%-3.6%,扣除管理費等,年化收益在2%左右。缺點:由於現在管控嚴格,單只基金快贖額度有1萬的限制。(快贖即賣出立即到賬,一般情況下都需要T+1贖回到賬)
(2)債券型基金,顧名思義,主要投資於債券,風險高於貨幣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適合中風險的客戶。債券的選擇對於基金經理人的要求很高,因此建議投資此類產品時需要重點關注基金經理人的過往經歷。
(3)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股票,其中包含指數型基金、行業性基金等,在股市行情相對較好時,股票型基金漲幅較多。投資股票型基金,最好的方式建議定投。
(4)其他類基金,包含QDII、恆生ETF聯接之類的。
⑥ 想做證券公司的投資顧問,需要通過哪幾科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呀
兩科,分別是《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不需要考證券投資版基金。
證券投資顧問是指權專門從事提供證券投資建議而獲取薪酬的資產管理人士。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比如買賣時機、熱點分析、證券選擇、風險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戶操作。
也就是說,投資顧問提供建議給客戶參考,決策由客戶自己做。贏虧均由客戶承擔,證券公司可能就投資顧問服務收取費用,形式包括差別傭金、按資產額或服務期收取單項顧問費用等。
(6)證券公司分支機構銷售金融產品主要風險分析測試擴展閱讀: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說明:
1、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長年有效。
2、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3、通過基礎科目及任何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證券從業一級資格證書(藍色)。
4、通過基礎科目及四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證券從業二級資格證書(紫色)。
5、證書可以累計升級,比如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後,再通過其他三門中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證券從業一級資格證書。二級資格證書也一樣。
⑦ 請問券商風險管理部的量化分析崗都做什麼工作
券商的抄風險管理部主要研究開展新業務或者實際業務開展中,是否對公司造成風險。這風險是否可以度量,是否可以接受。其中包括流動性、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信息系統風險等方面的風險。
量化分析類崗位的工作內容一般包括:
1 負責研究和開發金融產品估值定價模型並計算相關風險指標;
2 負責研究和開發市場、信用風險計量模型
3 負責研究和開發數量化分析工具、對部門各組數量化分析需求提供支持
⑧ 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的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
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代銷金融產品,是指接受金融產品發行人的委託,為其銷售金融產品或者介紹金融產品購買人的行為。 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應當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證監會的規定,取得代銷金融產品業務資格。
證券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按照證券公司增加常規業務種類的條件和程序,對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業務資格申請進行審批。 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應當建立委託人資格審查、金融產品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銷售適當性管理等制度。
證券公司應當對代銷金融產品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明確內設部門和分支機構在代銷金融產品業務中的職責。禁止證券公司分支機構擅自代銷金融產品。 證券公司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代銷合同。代銷合同應當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並明確約定以下事項:
(一)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風險揭示以及後續服務的相關安排;
(二)受理客戶咨詢、查詢、投訴的相關安排和後續處理機制;
(三)出現委託人對客戶違約情況下的處置預案和應急安排;
(四)因金融產品設計、運營和委託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責任由委託人承擔,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證券公司向客戶推介金融產品,應當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和收入狀況、金融知識和投資經驗、投資目標、風險偏好等基本情況,評估其購買金融產品的適當性。
證券公司認為客戶購買金融產品不適當或者無法判斷適當性的,不得向其推介;客戶主動要求購買的,證券公司應當將判斷結論書面告知客戶,提示其審慎決策,並由客戶簽字確認。
委託人明確約定購買人范圍的,證券公司不得超出委託人確定的購買人范圍銷售金融產品。 證券公司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向客戶披露委託人提供的金融產品合同當事人情況介紹、金融產品說明書等材料,全面、公正、准確地介紹金融產品有關信息,充分說明金融產品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主要風險特徵,並披露其與金融合同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代銷的金融產品流動性較低、透明度較低、損失可能超過購買支出或者不易理解的,證券公司應當以簡明、易懂的文字,向客戶作出有針對性的書面說明,同時詳細披露金融產品的風險特徵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情況,並要求客戶簽字確認。
證券公司應當向客戶說明,因金融產品設計、運營和委託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責任由委託人承擔,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採取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方式誤導客戶購買金融產品;
(二)採取抽獎、回扣、贈送實物等方式誘導客戶購買金融產品;
(三)與客戶分享投資收益、分擔投資損失;
(四)使用除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外的其他賬戶,代委託人接收客戶購買金融產品的資金;
(五)其他可能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證券公司從事代銷金融產品活動的人員不得接受委託人給予的財物或其他利益。 證券公司從事代銷金融產品活動的人員,應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並遵守證券從業人員的管理規定。
證券公司應當對金融產品營銷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保證其充分了解所負責推介金融產品的信息及與代銷活動有關的公司內部管理規定和監管要求。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⑨ 經營證券公司會面臨哪些風險
投資分紅保險劃算么?重疾分紅險,投資保障兩不誤。 第一,承銷風險
承銷風險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①證券公司往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來力爭成為上市公司發行新股主承銷商,但由於競爭激烈,許多證券公司即使投人再大,也難以獲得一家主承銷商資格。②已成為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也面臨一個能否實現承銷計劃的問題,特別是在二級市場低迷的情況下,還存在因認購不足而不得不自己認購的可能。③在包銷配股的情況下,證券公司極可能買下銷售不出去的股票,甚至對認購的轉配股作長期投資,這就是配股承銷風險。
第二,自營風險
同一般的投資者一樣,證券公司在二級市場上從事自營業務同樣面臨著多方面的風險。由於對市場上的行情判斷失誤,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時機不對,以及證券投資組合不當等等,都可能遭受損失。
第三,資金流動性風險
資金流動性風險,是以高負債水平為特徵的金融機構面臨的共同難題。證券公司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指證券公司不能如期滿足客戶提款取現(如客戶提取股票交易保證金),或不能如期償還流動負債而導致的財務困境。香港百富勤集團的倒閉,就是因為流動性風險的爆發而引致的。目前我國投資者從事A股、國債和基金交易時,資金的清算和結算都是通過委託證券公司來完成的,資金帳戶也設立在證券公司,這給證券公司非法挪用客戶保證金進行自營,允許客戶透支或進行其他獲利行為創造了機會,同時也潛伏著極大的流動性風險。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是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行為的重點內容之一。
第四,內部管理風險
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交易電腦系統出現故障,業務人員工作疏漏造成交易差錯,業務人員從事內幕交易和違法違規操作而造成巨額損失,業務往來中金融詐騙,重大項目投資或新業務決策失誤等等。隨著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的不斷增加和證券公司業務的逐步多元化,證券公司內部管理風險將越來越大。
慧擇提示: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就是以上介紹的幾點,有沒有讓您對證券投資的風險有所了解呢?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如此之多,那麼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將會更多。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⑩ 證券行業的一般特徵分析有哪些
民生證券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腳步發展壯大的。近年來,民生證券保持了合規、穩健、可持續發展。民生證券正在擬定新一輪中長期發展規劃,力爭通過業務轉型、能力提升,成為國內領先的、服務新經濟、新動能、新產業的交易型投行。
具體而言,我們將通過資本戰略、人才戰略、金融科技戰略、客戶關系管理戰略,投行、投資、投研一體化戰略及各業務發展策略,實現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創新轉型。
2018年一季度上市券商凈利潤同比下降11%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證券行業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8 年一季度上市券商凈利潤同比下降11%。2018
年一季度30家上市券商實現營業收入600.16億元,同比減少1%,實現凈利潤188.63
億元,同比下降11%。大型券商中,華泰證券(+43%)、光大證券(+25%)、中信證券(+17%)、申萬宏源(+2%)凈利潤同比正增長。中小型券商中,太平洋證券扭虧為盈,
西南證券(+996%)、中原證券(+2%)、 第一創業(+1%)凈利潤同比正增長。東吳證券(-81%)、 東方證券(-48%)、興業證券(-46%)
業績下滑明顯。
證券行業要「引進來」和「走出去」
資本市場想要再發展就必須加大開放,就意味著要「引進來」和「走出去」。金融市場開放逐漸擴大,會對國內金融市場帶來或多或少的影響。不過,從現階段看,不具有太大沖擊。「引進來」短期內不會影響證券行業競爭格局,但將加速國內券商「輕資產化」向「重資產化」進程,將大大加快券商向資本中介、財富管理以及創新業務轉型步伐。
當然,外資券商進入,對國內券商產品創新能力以及服務意識會帶來一定考驗。券商跨境業務密集放行,是國內證券業逐漸融入國際資本市場開端,一方面能提高券商國際化程度和抗風險能力,另一方面也能為客戶提供更加豐富的產品線,提升資產配置能力。
隨著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聯系日益緊密,民生證券發展戰略也會順應金融行業加大對外開放政策趨向。公司將依託大股東海外資源,未來或有步驟申請試點跨境業務,進一步把業務范圍向海外擴展,通過國際化路徑,為客戶進行全球化資產配置,提供全球化的專業服務。
民生證券戰略轉型加速
民生證券正在擬定新一輪中長期發展規劃。我們提出成為國內一流、具有特色的現代投資銀行戰略目標,力爭通過業務轉型、能力提升,成為國內領先的、服務新經濟、新動能、新產業的交易型投行。
我們將立足於全面提升經營業績核心,以盈利水平跨越式發展為目標,通過投行、投資、投研一體化戰略、業務協同戰略、客戶服務戰略及各業務發展策略,從以傭金收入為主的服務中介模式,向以交易差價收入為主的資本中介業務模式轉型,全面提升公司經營和管理能力。
准確定位有效客戶群,集中優勢資源服務成長型企業
資本市場競爭加劇、行業分化顯著,投行業務尋求差異化發展,業務特色化、服務個性化是未來行業核心競爭力。民生證券以服務成長型企業為目標,集中資源服務重點客戶。深入挖掘傳統產業客戶,大力開發節能環保、互聯網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葯、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客戶。
打造一體化發展平台,轉型「服務中介+資本中介+資本投資」
民生證券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業務鏈條服務,立足於為客戶創造價值,推進投行業務戰略轉型,打造「投行、投資、投研」三位一體戰略發展平台,在合規前提下,以研究院、投行和經紀業務作為引流入口,推進各業務條線協同,從「服務中介」轉向「服務中介+資本中介+資本投資」,同時結合研究院與投行優勢,做到投研融合、投資融合,各條線與子公司形成合力,資源共享、信息共享、牌照共享,完善全產品鏈,滿足客戶全周期金融需求,形成業務閉環。
打造公司產品銷售平台
通過優化現有公司金融產品銷售協調領導小組職能,以固定收益事業部為核心,從公司整體銷售發展角度以及經濟角度出發,整合各條線銷售隊伍,建立起集中統一的公司產品銷售平台。制定公司金融產品統一銷售實施方案,實現產品、渠道、客戶的資源共享,推動公司金融產品銷售工作有序進行,持續不斷提升公司整體銷售能力和競爭力。
打造戰略客戶及區域金融服務平台
去年公司立足服務實體經濟,成立戰略客戶聯盟並與多家機構和政府構建戰略合作關系,在主動服務上開了個好頭。我們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梳理整合,打造公司戰略客戶及區域金融服務平台,以此為抓手深耕細作,建立定期溝通互動機制,把主動服務做深、做精、做細、做實。公司高管在相應負責區域對戰略客戶做好拜訪與維護工作,每個戰略客戶設定對口服務的客戶經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與激勵制度,將客戶經理與戰略客戶在業務上實行聯動掛鉤,明確權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使公司資源與客戶實現緊密對接,將這個平台打造成公司營收增長重要途徑和方向。
證券公司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應當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定位,通過業務轉型和管理創新,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及精準扶貧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