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金融工作辦公室變成金融服務中心對這個部門來說是有利的還是不利的
金融工作辦公室,感覺是服務范圍小。
而金融服務中心。
服務的范圍覆蓋面兒寬。
對這個部門來說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首先從聲勢上就很有影響。
如果內部在進行一些宣傳和調整。
應該是發展前景很樂觀的。
㈡ 上海瀚良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瀚良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05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金融信息服務(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實業投資,資產管理,投資管理,商務咨詢,計算機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等。
法定代表人:韋唯
成立時間:2014-11-05
工商注冊號:31010900068641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吳淞路130號9層03單元
㈢ 金融服務中心 干什麼的
依託網路平台,引進各大金融理財機構進行專業化信息咨詢 服務,倡導正確理財觀念,服務社會大眾,營造公平、公正、誠信的金融理財環境
㈣ 上海合盤金融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合盤金融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14日,主要經營范版圍為金融信息服務權(金融業務除外),計算機、網路信息、系統集成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商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投資咨詢,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會展服務,企業形象策劃等。
法定代表人:陳志生
成立時間:2014-11-14
工商注冊號:310109000687938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888號4層
㈤ 欽聯(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欽聯(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成立於2015年04月2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金融信息服務(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商務咨詢,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等。
法定代表人:席靚
成立時間:2015-04-29
工商注冊號:31010900071338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四平路762號101室
㈥ 事業單位考試,其中有個職位是金融服務中心,上屬單位是中國人民銀行。這個具體是干什麼的呀
現在還是事業編,事業編改制全國現在推進都比較慢,待遇、福利不用擔心,畢竟屬於人行下單位,壓力也不會太大,加班也不會太多,事業單位都這樣 人民
㈦ 南昌市金融服務中心是做什麼的
你好!南昌市金融服務中心作為金融機構和實體經濟的日常對接場所,促進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的合作,為南昌市實體經濟提供業務咨詢、融資方案、理財服務、風險管理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㈧ 請問有人了解招銀金融服務中心嗎
招商銀行的外包公司,就是考試多,沒得年終,而且天天要鎖手機,很壓抑
㈨ 如何搭建金融服務平台 具體做法
關於如何搭建金融服務平台的具體做法有案例,如下:
虹口區積極搭建服務平台、著力打造航運金融品牌、大力引進優質企業,加快金融服務業發展取得成效。
主要做法:
一、科學制定發展規劃。主動對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制定金融服務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依託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確立金融與航運融合的發展方向,積極打造北外灘中央商務區,形成以北外灘為載體,與陸家嘴和外灘金融帶相呼應的特色鮮明、輻射聯動的金融產業帶。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服務方式上從「一般服務」向「需求服務」轉變,在給予各類補貼幫助企業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更加註重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進,如鼓勵金融企業加強人才培訓,對金融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給予租房補貼,在辦理戶籍、子女入托、入學方面為金融人才提供優先服務等。
三、著力打造航運金融品牌。一是通過金融手段助力航運企業發展。虹口區參與發起設立的上海航運產業基金管理公司,作為首隻國家層面的航運領域專業基金,募集資金將重點投向船舶、港口、航運服務發展等領域,為航運企業開辟了新的融資途徑。二是依託金融工具為航運企業提供避險手段。該區參與發起設立的上海航運運價交易公司是國際上首個航運運價第三方交易平台,其開發的航運運價指數衍生品作為風險管理工具,可以充分發揮發現價格、套期保值、規避風險、鎖定利潤等積極作用。三是推動航運企業藉助金融工具提高經營能力。落戶該區的中海集團財務公司作為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共同設立的集團財務公司,積極拓展集團融資渠道,提升資金管理水平。
四、大力引進優質金融服務企業。上半年,全區共引進新注冊金融服務企業14家,其中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有8家,引進的企業中包括公募基金—財通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一批優質私募基金、股權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計劃全年將引進30家各類金融服務企業。同時,大力引進外地優質總部型金融企業,目前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和一家期貨經紀公司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將分別從深圳和武漢遷至該區。
五、積極搭建服務平台。虹口區積極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共同搭建服務平台,探索企業發展、產業發展與資本市場對接。上半年,先後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簽訂金融合作備忘錄,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區金融辦與天津德正志遠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積極構建債券融資、金融租賃、並購重組、企業上市等各領域金融業務平台。
六、切實加強風險防範。通過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確保區內小額貸款公司合規經營、健康發展,目前區內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均運營良好,累計發放貸款8.4億元、無壞賬發生。同時,認真做好區屬融資性擔保公司清理整頓工作,目前已有4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取得了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2家公司取得了臨時經營許可證。
㈩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中央關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完善對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推進金融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建設;為各類金融機構在滬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平台、服務措施;配合市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四)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進貨幣、外匯、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保險、黃金市場等建設,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為金融市場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持;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牽頭擬訂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以及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本市,加強對在滬金融機構的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進金融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和應用;牽頭擬訂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擬訂促進金融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開發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擬訂有效利用擔保機制加大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建立金融資源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對接機制,加強交流和信息溝通,促進業務合作;支持地方社會管理工作引入商業保險機制。
(六)受市國資管理部門委託,按照國家金融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的建議;負責市屬金融企業的管理,推進市屬金融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改革發展,提出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並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會同區縣政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轉讓市場。
(八)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資訊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
(九)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企業上市審核工作,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進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
(十)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區域布局規劃,完善本市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功能區的服務和指導。
(十一)促進區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門促進長三角地區的金融合作與協調發展;推動本市與內地其他地區金融合作、交流;推進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負責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宣傳、推介工作。
(十二)協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保護銀行債權,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金融犯罪活動;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處理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配合市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